在经过了“漫长”的法院审理之后,终于得到了一纸生效判决书。本来以为接下来可以顺利解决问题,没想到对方却不履行生效判决内容。那么,如“故意” 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要承担什么后果呢?
一、正常履行情形
一般正常情况下,在多方争议事项经法院审理,并且最终产生了生效判决书后,“败诉”方会按照判决书中的要求自行履行。这种情形较为普遍,也是最方便快捷的。
二、不正常履行,由“胜诉”方申请强制执行的情形
如果“败诉”方不执行法院判决,则需要“胜诉”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多种:1.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2.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3.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4.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5. 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6. 强制交出财物或者票证。7. 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8. 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9. 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10.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三、 “藏匿”“转移”财产,“故意”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
1.较轻的情形法院可以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2.受到普通处罚的情形可以对拒不执行人进行罚款或者拘留。拘留时间一次不超过15天。
3.严重的情形将触犯《刑法》,【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四、如果认为“冤屈”怎么办?
如果认为法院判决有误,一定要在判决还没生效时,及时的“上诉”“申诉”。否则,一旦超过了一定的“时间”就很难在寻求有效的救济途径了。(这里暂不细说)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实际中需结合具体事实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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