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县级政府有权征地及收回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吗?

就县级政府能不能进行征地这个问题,小编此前多次论述,在此就不再展开。简言之,按照《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有权进行征地的是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县级政府组织实施征地,但其无权进行征地。

除了在征地中可以看到县级政府的身影,在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时也可以看到县级政府的身影。以小编亲历的一个案件为例,山西省的赵先生宅基地上的房屋被强拆了,经过了一系列调查发现,某县级政府作出了一个收回赵先生宅基地的决定。根据该决定,因赵先生宅基地所在的地块要修建乡村公路,因此县级政府决定收回赵先生的宅基地。那么问题来了:县级政府有权收回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吗?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为了乡村公共设施的建设的需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机关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而赵先生案件中的原批准用地机关即为某县级政府。从前述法律规定,我们可以看出收回的主体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并非县级人民政府。因此,某县级人民政府作出决定收回赵先生宅基地上的房屋违法。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县级以上政府到底有没有权利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
土地新法变局:征收制度“大手术”,宅基地改革预留想象空间
面对拆迁,宅基地占地面积的计算与赔偿
农村土地增值了!农民该怎样利用土地赚钱呢?
权威发布|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
土地管理法讲义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