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制建设
专家解读让群众“听得懂”
有了信息公开平台,还需要机制建设配套。意见提出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四个机制建设,包括健全舆情收集和回应机制,完善主动发布机制,建立专家解读机制,以及建立沟通协调机制。
意见要求,建立专家解读机制。重要政策法规出台后,各地区各部门要及时组织专家通过多种方式做好科学解读,让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改革举措。有关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组建政策解读的专家队伍,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让群众“听得懂”、“信得过”。
□保障措施
由专门机构负责信息公开
意见要求,要加强工作机构建设,已经设置专门机构的,要加强力量配置,把专业水平高、责任心强的人员配置到关键岗位,特别是要选好配强新闻发言人;尚未设置专门机构的,要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以及社会热点事件时不失声、不缺位,有条件的应尽快成立专门机构,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
同时,要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新闻发言人、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政务微博微信相关人员参加重要会议、掌握相关信息提供便利条件。
此外,意见指出,要加强业务培训,加强督查指导,加强工作考核,加大问责力度。
□专家解读
信息公开的界限应具体化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5年多,一些地方和部门之所以仍然存在公开不主动、不及时,面对公众关切不回应、不发声等问题,机制欠缺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中山大学传播与设计学院副教授、副院长张志安昨天向京华时报记者表示,没有机制化的建设和要求,尤其在新媒体兴起后,政府信息公开就会显得滞后。
张志安称,在这方面,我国制度化建设一直比较薄弱,更多的是一种理念建设。他认为,昨天发布的意见是制度化上的有益探索,比如把国务院各部门每年应该召开的发布会次数、发言人应该出席的次数等,作为制度定了下来。此外,还充分强调了网络作为沟通渠道的作用,强调微博、微信的沟通作用,强化了新媒体作为互动的主要渠道。
“建立专家解读机制,也是一个亮点”,张志安表示,目前的网络世界中,网络大V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微博和互联网上的表达有情绪宣泄的情况存在,如果建立专家解读机制,专业的表达或许能通过互联网传播,帮助公众更理性地认识一些政策和事件,“这是政府的智慧所在”。
在公开信息方面,张志安表示,政府信息公开包括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公开的例外三个方面,公开的例外是指涉及保密等方面信息不宜公开。有的政府部门会以不宜公开为由,回避公开的义务。他认为,还应该将这三类信息公开的界限更加具体化。
对于依据新媒体发布政务信息的做法,张志安认为是与时俱进的,但他同时表示,应该相应增加人员编制,“很多基层政府没有足够的编制和人员,观念、人力、物力都没有准备好,就开了新媒体平台,但之后却没有能力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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