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临漳公李宜芳考略
  李宜芳是鲁东南马耳山李古庄进士世家第一位进士。
  宜芳字梅村,号在湄,生卒年待考,大清雍正元年(1723)癸卯科乡试第六十三名举人,雍正八年(1730)庚戌科会试第212名贡士,殿试三甲第81名进士,雍正十三年(乙卯,1735)任职河南(现河北)临漳知县,历十年,于乾隆九年(甲子,1744)致仕归里,卜居马耳山下李古庄村,里居垂三十年,“怡怡终养,孺慕终身”。
  李宜芳任职临漳期间,“以儒术饬吏治,惠爱在民,筑坝栽树,兴学劝农,革一切陋规,不以累民……美政甚多,不能殚述”,有"临漳公"之誉。致仕后则甘居林下田园,“诵读如诸生时,四方来学者踵相接”,留下大量诗歌词赋作品。
  由于代远年湮,且缺少历史记载,目前能看到的关于李宜芳等众先贤的文字资料极其匮乏,仅有的些许零星记载甚至片言只语,也都分散湮没在浩如烟海的历史典籍之中。为了深入挖掘积累马耳山地域文化,追慕先贤,传承文脉,特开此专帖,点滴汇总与积累有关资料,以方便品读赏鉴。期待有从其他渠道掌握有宜芳公等众先贤更多资料的朋友,不吝共享珍贵信息,善莫大焉!

  一、马耳山下李古庄李氏家族概要情况
  李宜芳公世居马耳山下李古庄村。其第一代始迁祖讳兴,相传由凤凰庵(待考)迁来;一世兴公生一子栾;二世栾公生二子逢春、遇春;三世逢春公生二子德华、德藻;四世德藻公生一子质秀,是为宜芳公之祖父。
  至质秀公时,李氏家族已经发展为马耳山后之地方大族,广置田产,人丁兴旺,家道初兴。乾隆版《诸城县志》专门有质秀公传略,记载质秀公”年弱冠失怙,葬后庐于墓,朝夕哭。里人欲上其事,质秀曰:父生时无以为养,恨冒孝子名乎?“
  质秀公生二子符祯、符祥,家道日隆。公农桑之余,渐重诗礼传家,功名报国,家中乃延师立塾,族中子弟全部送学读书。公课子教孙之际,尤重仁德立世,且身体力行,为人楷模。公曾购得邻人旧屋三间,已一年有余。拆迁翻盖之时,从所购旧房墙内拆出一坛,内装散碎银两制钱若干,另有白金八锭。按当时市价,一两白银可购大米一石(约400市斤),八锭白银按八十两算,对于一个普通农耕家庭来说,堪称一笔巨资。面对如此意外之财,质秀公不为所动,乃命人知会原来卖家。卖家诉说其为祖上积攒之物,质秀公于是命其全部取回,分文不留。其慷慨义举盛传乡里,并载入当时地方志书。后来质秀公二孙宜芳、宜蕃双双金榜题名,且世代簪缨不绝,乡里无不相传乃祖上仁德之庇荫,在马耳山后传为美谈。
  宜芳公即质秀公之嫡孙、符祥公之长子,在家族中第一位高中皇榜,开创了李氏家族科举世家、功名报国之先河。
  可惜天命有年,质秀公并未亲眼见到其嫡孙宜芳公高中皇榜之盛。至雍正十三年(1735),宜芳公赴任临漳之时,质秀公已辞世数年,惟公之夫人刘氏在世。是年,朝廷按例貤赠质秀公为文林郎,夫人刘氏封赠为孺人。
  宜芳公之父讳李符祥,字瑞只。据乾隆版《诸城县志》在其次子李宜蕃传略中记载,“符祥性仁孝,好施,兴教。宜蕃兄弟读书甚力。宜蕃举于乡而祥符没”,以此推算,则祥符公没于乾隆六年(辛酉,1741),时年宜芳公53岁,正位于临漳任上。
  
  二、宜芳公生平及一般情况
  李宜芳公获进士题名、待职十年后,于雍正十三年赴京参加任职考察。按当时惯例,首次选用或离职起复后的官员,都需要经过吏部的考察选拔,并向朝廷呈报一份履历奏章。幸运的是,从中国第一历史博物馆的清代官员履历档案中,找到了宜芳公亲自撰写的履历奏章。研究一下奏章便可发现,虽为上奏朝廷之履历,实为宜芳公任职前的表态或感言。通篇文字以骈文写成,虽囿于当时的规范与传统少不了谀谳之词,但从中仍不免看出宜芳公经纶之满腹,文思之泉涌。
  宜芳公履历奏章全文如下:
  
  臣李宜芳,山东青州府诸城县人,年三十五岁。由雍正八年进士,分派吏部文选司学习一年期满,候选知县。今掣得河南彰德府临漳县知县缺。
  钦惟皇上生知天纵,圣德夙成。治臻于正直平康,悉建极用中之理;光被于四表上下,惟至诚纯孝之心。成宪恪遵,志善继而事善述;新恩广布,仁如天而智如神。
  值旷世未有之期,正乘时利见之会。臣海邦下士、山左凡材。幸获科名,又矢奉公之志;初登仕版,未谙从政之方。沐圣恩而俾膺民社,凛官威而益笃靖共。伏念邑令为亲民之官,百里非易胜之任。催科要于抚字,何以利用而厚生;爱养继以渐摩,贵乎兴行而正德。
  读循良之传,励志十年;慕冰蘖之风,铭心此日。劝农造士,其纲举而目张;息事宁人,务刑清而政简。凡为职分所攸寄,总期实力以奉行。谨守官常,仰答圣训。永抒葵藿,究难上酬高厚之恩;勉竭驽骀,庶几少效涓溪之报。敬缮履历,恭呈御览。臣曷胜感激悚惶之至,谨奏。
                         雍正十三年十一月初一日

  根据已经掌握的较为确切的宜芳公履历资料,将其生平年表罗列如下:

  △康熙四十年(辛巳1701),宜芳公生于马耳山下李古庄村(清宫中档乾隆朝奏折)
  △雍正元年(癸卯1723),23岁,乡试第六十三名举人(乾隆版诸城县志等)
  △雍正八年(庚戌1730),30岁,庚戌科会试第212名贡士,殿试三甲第81名进士(清代进士题名录等)
  △雍正十三年(乙卯1735),35岁,任临漳令(临漳县志)
  △乾隆六年(辛酉1741),41岁,弟李宜蕃乡试中举;同年,父李符祥亡故(乾隆版诸城县志)
  △乾隆七年(壬戌1742),42岁,长子李渠生(李渠年表,清代官员履历档案)
  △乾隆九年(甲子1744), 44岁,致仕返乡(临漳县志)
  △乾隆十九年(甲戌1754), 54岁,胞弟李宜蕃中明通榜进士,授荏平县教谕(清代进士题名录)
  △乾隆二十一年(丙子1756),56岁,赴京会友;同年,从子李林乡试中举(东武诗存、诸城县志)
  △乾隆二十二年(丁丑1757),57岁,胞弟李宜蕃、从子李林进士题名(清代进士题名录)
  △乾隆二十五年(庚辰1760 ),60岁,长子李渠恩科乡试中举(乾隆版诸城县志) 
  △乾隆二十六年(辛巳1761 ),61岁,长子李渠进士题名(清代进士题名录)
  △乾隆三十一年(丙戌1766),66岁,幼子李梴出生(清代官员履历档案)
  △乾隆三十八年(癸巳1773 ),宜芳公辞世,享年73岁(李梴年表,东武诗存)

  三、诸城地方史志资料中关于宜芳公情况的记载和考证
  地方史志资料是考证古代人物的最基本的依据。但凡科举出身的朝廷命官,一般都会在出生(成长)地方的官方史志档案的选举部分中有所记载,只要正常履职、正常休致,一般也都会有传略;此外,因其为官为宦,其子女、父母、有时候祖父母、或其他亲属也会受到朝廷的封赠,类似的封赠在当地的史志资料中也会有记载。
  另外,但凡朝廷命官,只要担任过实职的,在任职地方的官方史志资料中,都有履职时间的记录,正常履职的,一般也都有传略。
  一般情况下,上述朝廷命官的出生地和履职地的记载,应该是一致的。但的确有记载不一致的情况,有时甚至差别很大,完全没法互相印证,这种情况主要出在个别任职情况不太正常的官吏身上,但很少见。
  此外,官方的地方史志一般都有艺文部分,凡朝廷命官善诗文的,其诗作往往会登载在出生地或任职地的官方史志档案的艺文部分中,也是了解官员生平情况的重要资料。
   宜芳公出生地的李古庄村在清代属于诸城地界,因此,有关宜芳公的资料,在诸城官方史志档案中记载较为详细。

  1、乾隆版《诸城县志》关于宜芳公乡试中举和金榜题名的记载
  《诸城县志-选举-下》(卷二十二)记载:雍正元年癸卯(1723):李宜芳,字梅村,乡试第六十三名;雍正八年庚戌(1730):李宜芳,会试第二古十三名,殿试第三甲八十一名,河南临漳县知县。

  2、乾隆版《诸城县志》关于宜芳公祖父、父亲受朝廷封赠的记载
  李质秀(见孝义传),妻刘氏,宜芳祖。雍正十三年貤赠文林郎(河南临漳县知县),妻貤赠孺人。
 李符祥,字瑞只,妻赵氏,宜芳父。雍正十三年封文林郎(河南临漳县知县),妻赠孺人。
  以上质秀公貤赠文林郎,文林郎是清代以前的文散官职名,相当于正七品。朝廷命官的父、祖可以按制诰封为文林郎,享受一定恩荣,但无实职。封、赠指在世受封,貤赠指去世以后的追封。这一资料表明,雍正十三年(乙卯,1735),即宜芳公正式任职临漳县令的这一年,其祖父质秀公及祖母刘氏均已离世,其父符祥公及母亲赵氏健在。

  3、道光版《诸城县续志》关于宜芳公传略
  道光版《诸城县续志》刊行于道光十四年(甲午,1834),时宜芳公已辞世60年以上。
  传略全文曰:
  李宜芳,字梅村,雍正八年进士,授临漳知县。巡抚博野尹会一、布政使文登徐士林谓其以儒术饰吏治,比汉循良焉。蝗集县东鄙,宜芳为文祭祷,即夕风雨,蝗尽死。座右书敬诚两字,与人接,终日无惰容。从子林为汤阴令,宜芳见其寄友人书字迹稍率,寓书责之,林报谢。著述甚多。子渠、梴,从子林。
  宜芳公传略中涉及到两人,一为博野尹会一,二是文登徐士林。尹会一字元孚,号健余,直隶博野(今属河北)人,雍正进士,历任吏部主事、扬州知府、河南巡抚、江苏学政等职,时任河南巡抚。徐士林字式孺,号雨峰,山东文登人,清代有名清官,曾为乾隆帝师,时任河南布政使。尹、徐二人都曾为宜芳公顶头上司。
   此外,研究认为,道光版《诸城县续志》关于宜芳公之传略有贬损之嫌。宜芳公治临漳近十年,《彰德府志》评价为“美政甚多,不能殚述“,其治漳惠民事迹比比皆是,绝非一篇驱蝗文所能代表。之所以如此简单偏颇,可能是道光版《诸城县续志》编纂时距宜芳公离世已六十余年,资料散佚所致。当然也不能排除编纂人员思想政策水平问题。

   4、《诸城县乡土志》的记载
  民国九年(1920)刊行的《诸城县乡土志》对宜芳公及其后人情况也有所记载,但内容较为简略:
  李宜芳,雍正八年进士,授临漳知县。大吏谓其以儒术饰吏治比汉循良。子渠、梴,从子林。渠弱冠成进士,除长宁知县,廉静爱民,决狱平恕。梴进士,衡水知县,有政声。林进士,汤阴知县,调祥符,举卓异,授开封府同知。 

  四、临漳地方史志资料中关于宜芳公情况的记载与考证
  临漳指临漳县,清属河南彰德府,现属河北邯郸市。
  宜芳公任职以后的临漳县志版本较少。目前能看到的,一是宜芳公履职之前、宜芳公前任知县陈大玠于雍正九年(1731)年编纂的《临漳县志》,宜芳公于雍正十三年到任,因此这一版本临漳县志与宜芳公基本无关。
  目前看到的较完整的第二个版本是光绪三十年(1904)由知县周秉彝组织编纂的《临漳县志》,该版本距离宜芳公任职临漳已过去160年之久,但仍然保留了宜芳公较多资料,是考证宜芳公在临漳任职情况的主要依据。
  此外还有一个版本的地方志资料,即同治十三年刊行的由知县骆文光纂修之《临漳县志略备考》,涉及宜芳公的资料不太多,但对于宜芳公知临漳县事的评价,却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
  1、光绪版《临漳县志》关于宜芳公任职情况的记载
  光绪三十年(1904)由知县周秉彝组织编纂的《临漳县志》,卷之四《职官》部分中记载:“李宜芳,山东诸城人,进士,(雍正)十三年任,有传”。这一记载与乾隆版《诸城县志》中关于宜芳公祖父、父亲受朝廷封赠时间的记载完全相符(任职后封赠)。
  宜芳公雍正八年(1730)中进士,雍正十三年(1735)年任职,期间有五年时间的延宕,这十分正常。清代中期以后官多位少,绝大多数官员在获得功名以后,都有一个较为漫长的等待实缺的时间。少则二三年,多则十几年、几十年,有的举人甚至等了一辈子,都没等到实缺,也就是有官员身份,但没当过官。相对而言,进士出身的官员等候补缺的时间会稍短一些,因此,宜芳公等候实缺时间五年,尚属正常,

  2、光绪版《临漳县志》关于宜芳公传略
  光绪三十年《临漳县志》关于宜芳公的传略。该版县志刊发时,宜芳公已辞世130余年。因此,该县志对宜芳公的传略,实际上取材于彰德州志。传略文字不长,但内容相对较丰富。其原文为:

  李宜芳,山东诸城人,进士。详免漕米豆四千余石,请豁租课地二百顷,赔米河滩地四十三乡顷,革一切陋规,不以累民。筑坝载栽树,兴学劝家。美政甚多,不能殚述(府志)。

  该传略内容对宜芳公履职近10年做了简要评价:“革一切陋规,不以累民。筑坝载栽树,兴学劝家。美政甚多,不能殚述”,另外对宜芳公向上司和朝廷客观反映民间疾苦,积极申请减免皇粮国税,做了具体记载,给予了较高评价。相对于道光版《诸城县志》,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遗憾的是,至今没有找到《彰德府志》原文,没法对原文内容做进一步了解。

  3、同治版《临漳县志略备考》关于宜芳公有关情况的记载
  同治十二年(1873)刊行的《临漳县志略备考》,由时任知县骆文光组织撰写。该版县志虽非面面俱到,但对一些史实进行了考证和记载,并提出了独到见解。涉及宜芳公的是一桩临漳史上的奇案,即“柳园苦案”。
  所谓柳园苦案,指临漳县自古深受漳水之害,几乎岁岁成灾,年年有难。相传明朝永乐年间,漳水上游在距离临漳300余里的涉县,有一官宦人家郭太师,其家花园内有株几人合抱的三川柳。一年漳水泛滥,将郭太师的三川柳冲走了。郭太师于是派人沿河寻找,最后在三百多里外的临漳找到了。于是指该柳为涉县柳,该地则为柳园地,该处小镇更名为柳园镇,三川柳落地的村庄则更名为涉县庄,该村庄五十顷一十九亩四分九厘六毫的皇粮国税,也应该由临漳县承担。慑于郭太师淫威,如此荒唐的要求,居然真的落到了临潼人头上,年年要为涉县向国库缴纳这笔钱粮,折合白银二百八十六两二钱六分五厘四毫。这笔钱被摊到了临潼全部老百姓头上,大约占全县土地税总额的5%,而且年年上缴,岁岁承担,一直持续了五百年,临潼人怨声载道,也不时向朝廷反映,但都没有得到解决,弄得临漳人苦不堪言。
  这事直到清顺治四年,时任临漳县令王象天多次上疏,鸣冤叫屈。后来王象天升任太仆丞,借在朝廷当差之便,更加大力度向朝廷反映,终于有了一丝转机。但事情办理极为复杂,过程更是曲折转寰,省府州县都拖了进去,最后完全走了样,不但没有减轻临漳负担,反而把涉县安阳都弄成了垫背的,大家都一块上空头税、纳冤枉粮,弄得周边各县一片叫屈之声。
  再到后来,直到雍正后期、乾隆初期,也就是宜芳公到任临漳的前后,才真正有点进展。宜芳公前任陈大玠胆识过人,铁了心要解决此事。几次三番上书条陈,终于又使此案有了转机。前有陈大玠公发端于前,后有李宜芳公继之于后,终于在乾隆二年,即宜芳公到任第二年,终于拿到了圣旨,减少了一部分钱粮负担,具体数字为“四千三百五十五石三斗七升二合”。
  几百年积年苦案终于有了初步结果,宜芳公十分欣喜,乃在旧县志后补了一段文字,该段文字在同治十二年《临漳县志略备考》中得到了正式记载。全文如下:
  “临漳县额征本色正改兑正耗,并德州仓及润耗,共米一万一千九百三十五石一斗五升四
合五勺七抄。乾隆二年九月奉旨减运四千三百五十五石三斗七升二合,每石折银八钱,共折
征银三千四百八十四两二钱九分七厘六毫,随地丁项下征收解部。仍征本色米七千五百七十
九石七斗八升二合五勺七抄。乾隆四年知临漳县事李宜芳补订。”
  这段文字中数字较多,且文言文不太直观,但对比一下,就可以看清楚了:原来临漳全年皇米国税11935石,乾隆二年九月起,减少4355石,一下子减少了36.5%,即三分之一多,这对一县老百姓来说,无疑于凭空而降之大喜事,减少了多么大的负担——当然,这一功劳主要应归功于历任关心老百姓疾苦的地方官员,尤其是王象天、陈大玠等,也包括宜芳公。宜芳公到任两年期间,承前启后,接过前任陈大玠未竞之事,以老百姓利益为本,抓住机会积极向上司和朝廷反映老百姓疾苦,为老百姓利益奔走呼吁,才使这一苦案的结果得到了初步落实。
  但在后来的有关记载中,宜芳公的历史贡献被忽略。因此,《临漳县志略备考》的主要作者骆文光公对此提出了质疑。在《临漳县志略备考》李宜芳公的上述记载后,骆公加了一条《批廪生陈其善等呈诉河占沙压空粮漕豆之害》,其中写道:
  “至漕米溢额,王公(注:指王象天)欲减而未能。后经陈公大玠历陈苦累,奏减漕额四千三百余石。吕乐天《衡漳考》 内曾经载入,且以陈公有此恩惠,而不得占名宦一席,引以为歉。而府县志书皆载李公宜芳详请酌减,然吕乐天《衡漳考》归功于陈公大蚧,绝未叙及李公宜芳。”
  “盖前项酌减漕米,乾隆二年奉准,尔时陈公已内升京职,大约陈公力请于前,李公继请于后,吕乐天著书纪实不致有讹舛也。今城隍庙有王陈二公生祠,无李公名位者,想亦当时绅民不肯溢美之意。”
  骆文公的意思十分清楚,柳园苦案的初步解决,“王公欲减而未能”,“府县志书皆载李公宜芳详请酌减,然吕乐天《衡漳考》归功于陈公大蚧,绝未叙及李公宜芳”,“大约陈公力请于前,李公继请于后”。
  以上历史真实如此。但临漳老百姓为官员建生祠,“有王陈二公生祠,无李公名位”,对此,骆公的解释是:王象天、陈大玠都高升到朝廷做官去了,入生祠没问题。李宜芳公是现任邑候,为其建生祠,有些不妥,“想亦当时绅民不肯溢美之意”。
  以上大体上是同治版《临漳县志略备考》中,关于柳园苦案中李宜芳公的情况。宜芳公为临漳百姓全力付出是理所应当,但宜芳公本人高风亮节,并不介意受到历史何等评价。因此,他也不可能在他在位期间,让老百姓为他建生祠、唱赞歌。倒是宜芳公离开临漳之后不久,柳园苦案问题又复杂了起来,骆文光公就此写道:
  “所惜者王陈二公加惠临民,不遗余力,乾隆二年始奉核减,及十七年,又奉加派黑豆三干六百石,漕额仍前加重。彼时绅民不敢伸诉一词 以全陈公之大德,可见临民之浑朴无文,由来旧矣!”——当时陈大玠正在朝廷担任高官,尽管“漕额仍前加重”,但临漳官府及老百姓再也无人敢上书一言,就是为了“全陈公之大德”!
  窃以为,事情发展到这步田地,当然不是陈公大玠之愿。但毫无疑问的,宜芳公所为,与其他主政临漳的某些朝廷命官之所为,其出发点,着眼点,足可高下立判!

  五、关于李宜芳公的传世著作
  “十万人家尽读书”,诸城自古山川壮丽,人文荟萃,从官方、到民间,从社会名流到普通乡村文人,留下的诗歌辞赋数不胜数。仅清嘉庆二十五年(1815),县人王赓言编纂的诗集《东武诗存》,就汇集了元代以后至清嘉庆年间的诗作3500余首。王赓言字赞虞,号篑山,诸城铁沟村人,乾隆五十八年进士,先后任职广信知府、江西按察使、江苏布政使等职,休致后致力于研究地域文化,搜集整理历代诸城文人的诗作,留下了《东武诗存》这样一部堪称集诸城地域文化之大成的力作。尤其难能可贵的是,《东武诗存》对作者的一般情况也尽可能地进行了考证和记载,为后人研究诸城人文、人脉留下了极其珍贵的资料。
  《东武诗存》刊行于嘉庆二十五年(1815),时宜芳公已辞世40余年,宜芳公的作品收入诗集15首(详见本论坛文章:《李宜芳诗作汇集》),并对宜芳公的一般生平情况作了介绍。其文曰:
  李宜芳,字梅村,号在澹,雍正庚戌进士,官临漳县知县,有《敬复堂诗稿》。李作哲传公:曾任知县,时以儒术饰吏治,惠爱在民,群建生祠怀其德。因亲衰老请急归,怡怡终养,孺慕终身。里居垂三十年,键户诵读如诸生时,四方来学者踵相接也。
  这段文字不长,但内容丰富,资料极为珍贵。由于手头只有简体字本,有些文字显然是简繁转换带来的谬误。
  关于这段文字资料的解读,有以下几点:
  一是宜芳公之别号,非在澹,应为在湄,这有历代影印版县志为据;
  二是宜芳公有传世作品《敬复堂诗稿》(具体考证见后);
  三是为宜芳公作传者为李作哲,诸城后营人,廪生。
  四是宜芳公休致原因,系“因亲衰老请急归”,且“里居垂三十年”,对于考证宜芳公年表具有重要价值。

  另据道光版《诸城县续志》记载,宜芳公著有《敬复堂时文稿》;王赓言《东武诗存》记载,宜芳公著有《敬复堂诗稿》,上述两个说法指的应该是同一部文稿,即《敬复堂诗稿》。敬复堂,应该是宜芳公休致后,为自己的书房所命之名。宜芳公的《敬复堂诗稿》有木刻本存世,刊行于清乾隆三十年(1765),时宜芳公仍健在。目前青岛市图书馆仍保存有该《诗稿》刊行本。

  此外,宜芳公任职临漳十年,对临漳大地有着浓重的感情。繁忙的公务之余,宜芳公写下了大量歌颂临漳自然风光人文社会风貌的诗作。光绪版《临漳县志》记载了其中的一部分,有诗作11首,赋3篇。
  (1)重修六房记
  (2)重修文庙墙垣记
  (3)漳邑八景诗步前任元韵(八首)
  (4)乾隆壬戌三月喜雨二十韵(四质)
  (5)癸亥六月六日喜雨
  (6)漳水曲
  (7)铜雀砚赋
  以上诗赋作品详见《李宜芳诗作汇集》。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小店子王氏三支
《直隶柏乡知县邱对欣》摘疵
牛思凝书法鉴赏
日照历史文化
管村岩将老太与岩将庙之刍议
明史《杨天民传》及《杨全甫谏草》书影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