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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里德里希·奥古斯特·冯·哈耶克

人物生平

家庭及早期经历

弗里德里希·奥古斯特·冯·哈耶克1899年5月8日出生于维也纳一个罗马天主教贵族家庭,出身书香门第。他的早期生活既无缺钱之虞,也没有家庭冲突。他母亲的家庭很富有(虽然获得爵位的时间晚于他父亲的家庭),哈耶克本人曾在接受访谈说:“父母珠联璧合,他们的婚姻生活……从未出现过阴霾,幸福美满。”[7]哈耶克的祖父和外祖父都是学者,祖父是生物学家兼中学教师,外祖父则是一个闻名的经济学家,并与奥地利学派的早期代表人物都有交往。[2]哈耶克的父亲奥古斯特·冯·哈耶克在维也纳大学任教,是一位医学博士,同时也是当地有威望的市政官员。哈耶克的母亲弗利滋达丝·冯·朱拉谢克也是出身良好、学识渊博,她是一位公法教授,还出任过奥匈帝国国家统计局局长。[5]哈耶克还是哲学家路德维希·维特根斯坦的表弟。[8]最初哈耶克相当同情社会主义,后期经济思想开始逐渐转变。[9]
哈耶克的家庭环境让他从小就受到学术的熏陶,涉猎广泛。但他在少年时期却只热心生物学等自己所感兴趣的东西,而荒于学校所规定的课业。因此,在14岁时由于拉丁文、希腊文和数学都不及格而留级。而在一战爆发后,哈耶克中学尚未毕业便于1917 年志愿加入奥匈帝国军队服役。[2]
哈耶克在1917年3月入伍当了野战炮兵,经过7个月的培训后,他在意大利前线呆了一年。像许多士兵一样,他在一次省亲的假期中从文法学校毕业。他的服役期大都是在皮亚维河的西岸度过。哈耶克没有因战争受过伤,但在1918年夏天患上了流感(那一年的流感夺去了全世界数百万人的生命),在随后的撤退中又得了疟疾。终于,他在1918年11月返家,不久便进了维也纳大学[2]

大学时代

1918年11月一战结束后,哈耶克进入维也纳大学法学院,攻读经济学、法学和心理学以及哲学。他于1921年获法学学士学位,1923年获社会政治学学士学位。[2]
哈耶克是注册进入了法学系,但其在大学最初的一年半都在钻研心理学,尤其被马赫的实证主义哲学所吸引,马赫哲学在政界的左派中很走红,但它甚至也为中间派提供了科学依据,用来对抗当时流行的许多社会研究方法及形而上学(譬如奥斯玛尔·斯潘的“直觉普遍主义(intuitive universalism)” )都受到它的影响。哈耶克则对马赫的理论持客观态度,他认为:将把马赫诉诸感觉的做法称为毫无意义,是在用逻辑实证主义的语言去批评马赫的感觉理论。哈耶克的论证是,既然马赫坚持消除多余的理论对象,最简单的理论才是最好的理论,因此他的感觉理论是站不住脚的。[7]
而哈耶克最终决定将经济学作为自己的专业,他本人在不同的时候提到了若干原因,但较有可能的是,职业前景才是决定这种选择的关键因素。哈耶克后来回忆说:“我对经济学和心理学都有兴趣。我最后必须对我感兴趣的事情做出选择。经济学至少有正式文凭,而学习心理学你得不到任何东西。既然没有专业机会,我决定选择经济学。”[7]大学时期对经济学的钻研,一方面,使哈耶克接受了奥地利学派的自由主义和自由市场经济学说,尤其是门格尔在《国民经济学原理》中阐发的理论;另一方面,由于战后旧秩序的破坏和社会主义思想的盛行,也使他遇到了一个让自己后来思考了一辈子的问题,即:基于权力和命令的计划经济体制是否可行。[2]

美国进修之行

1923 年3月至1924年5月,大学毕业后的哈耶克经奥地利学派的大学老师维塞尔米塞斯和当时在维也纳担任银行行长的熊彼特推荐,到纽约大学杨克斯教授手下做物价稳定、货币政策和经济周期的研究,由此了解了美国研究机构的经济统计技术,以及货币政策与产业波动的相关研究,同时到哥伦比亚大学听米歇尔教授的经济史课, 并参加了克拉克教授的讨论班。[2]
这些学习让哈耶克获益匪浅,使他认识到了纯理论的局限性和经验研究的重要性,并使他的兴趣从纯粹的价值和价格理论转向市场经济的实际运行过程,用奥地利学派特别是庞巴维克和米塞斯的经济理论来指导自己的货币政策及经济周期研究,得出了自己对经济周期的看法:“过低的利率会给经济体中的个人部门带来某种好处,这种好处越大,他们的生产离消费阶段就越远”;因此“不断扩张的货币政策会导致资本密集产业的过度发展,最终会爆发危机”[7]
1924 年回国后,哈耶克一方面着手将自己在美国的货币政策和经济周期研究心得系统化为一系列论文,另一方面积极参与了米塞斯组织的私人学术研讨会,并在有关理性直觉的研究方法和对待社会主义计划体制的态度上受到米塞斯的很大影响,尽管他并没有完全接受米塞斯的立场。1926年8月哈耶克与其第一位妻子海伦· 冯· 弗里奇结婚,两人育有一子一女。1927年年初哈耶克在米塞斯的帮助和支持下创建“奥地利商业周期研究所”。由米塞斯担任副理事长,自己出任第一忏所民主要任务是在研究所的月刊上发表经济统计数据,并定时出版系列研究丛书。与此同时,为了能够成为全职的大学教授,哈耶克于1929年发表《货币理论与商业周期》,以此为资格论文受聘维也纳大学的编外经济学讲师。[2]

执教伦敦经济学院

20世纪20年代,伦敦经济学院是古典自由主义复兴的大本营之一,其领袖为爱德温·坎南及其学生莱昂内尔·罗宾斯等人。他们秉持的自由主义经济思想与奥地利学派和美国芝加哥大学弗兰克·奈特最为接近,且强调常识与日常语言,与强调数学作用的剑桥马歇尔—凯恩斯正统学派相比属于非主流学派。在这种背景下,1931年年初哈耶克受罗宾斯邀请到英国讲学。由于哈耶克的讲学内容《价格与生产》的主题是经济周期理论,既与当时的经济大萧条密切相关,又与凯恩斯的宏观经济调控理论相对立,所以在当时的英国获得了热烈反响,也使他本人继而被伦敦政治经济学院聘为经济学教授。[7]并且,此后哈耶克在学院学报《经济学》上发表了一系列与凯恩斯争鸣的文章,从而开始受到学界的广泛关注,前后主要包括四本专著:《货币理论与商业周期》(1929) 、《价格与生产》(1931) 、《利润、利息与投资》(1939) 、《纯粹资本理论(第1卷)》(1941) 以及关于国际金本位的讲演合集《货币民族主义与国际稳定》(1937) 。这些著作的内容基本上都是围绕货币理论和经济周期研究展开的。[1]但是,哈耶克对大萧条的经验解释存在着明显错误,其经济周期和资本理论也存在着巨大争议,因此,随着1936年凯恩斯货币通论》的发表,哈耶克的经济学理论到20世纪30年代后期已不再为经济学界所重视。[2]

转向社会理论研究

20世纪30年代末,哈耶克从经济理论研究转向社会理论研究,这起源于30年代中期哈耶克与兰格等人关于计划经济的论战。[2]哈耶克同意米塞斯的观点,认为计划经济是无效率的理由主要有两个: 其一,没有基于私有制的市场经济,就无法对资源和产品进行合理的定价,而没有合理的资源和产品价格, 就既找不到合适的人,也无法通过计算来对资源配置做出最优决策,其二,一旦废除了私有制,人们既不会有生产积极性,也不会有责任心;进而于1936年12月发表《经济学与知识》一文, 提出了自己的原创性观点经济学的核心问题并不是在完全理性人和完全市场竞争等假定的基础上进行纯逻辑的均衡分析,而是要回答,理性经济人据以做出决策的信息和知识从何而来,在什么条件下社会才能使得人们充分运用自己手中的有限信息和知识。[2]而与一般的经济学者不同的是,哈耶克的经济研究始终保持着热切的道德关怀和社会责任。直至1936 年,哈耶克简要地归纳了他的著作“背后中最重要的思想”,并且清楚的意识到:这不仅是一种经济学观点,也是一种政治哲学的深刻理念。[1]
1939 年二战爆发后,由于其奥地利背景无法像其大多数同事那样进入英国政府机构服役,哈耶克便专注于著述揭示希特勒国家社会主义与计划经济的根源与危害,由此从经济理论研究转向社会理论研究。战争期间他的主要成果有: 1941 —1944 年发表并于1952 年集结为《科学的反革命》一书的系列文章及其通俗版《通往奴役之路》一书,认为计划经济乃出于对人类理性的过高估计,必然会导致极权主义,使得竞争与自由不复存在和理性的衰落;1945 年9 月发表《知识在社会中的运用》一文,其基本观点是:社会经济问题必须由熟悉各种特定情况的个入而不能由无法收集关于这些特定情况的信息的中央集权机构来做决策;分散做决策的个人所需的许多信息能够通过市场交往形成的价格体系低成本地得到。[2]
二战结束后,哈耶克创办了培勒山学会(Mont Pelerin Society),主张自由社会和自由经济,并见证了其毕生工作所预见的发生在前苏联及东欧地区的社会主义经济及其极权社会的土崩瓦解。由于婚姻关系破裂,哈耶克于1950年与笫一任妻子离婚并与笫二任妻子海伦娜结婚,同时辞去伦敦政治经济学院的教职,受聘芝加哥大学社会思想委员会任社会与道德科学教授,直至1962年。在此期间,哈耶克于1952年出版其心理学研究成果《感觉的秩序》,结论是颜色、气味和味道之类的人类感觉只是由外在物理刺激引起的一种不完备的分类地图,能够指导我们去适应具体环境,但其图像不同于我们对它们做出的科学解释,由于感觉图像的形成和作用非常复杂,对它们的科学解释充其最只能帮助我们了解外在物理世界的形式, 因此我们对物理世界的知识极其有限,正如我们对复杂的社会现象所知甚少;1960 年发表《自由秩序原理》,主要论述在有限理性的前提下,为了达到个人自由与社会繁荣所需要的市场经济法治秩序的诸要素,强调法治下的自由,反对经济平等主义但支持最低社会福利政策。[2]

晚年任教及著述

1962年哈耶克离开芝加哥大学转任德国弗莱堡大学经济学教授,1968年退休后回到奥地利萨尔茨堡大学客座教授,并于1974年获诺贝尔经济学奖,1977年回到弗莱堡大学继续担任教学工作;在这一晚年期间,分别于1973年、1976年和1979年出版三卷《法、立法与自由》,继续深入探讨自由与法律的关系,强调自由的本质在于法治;在后来的著作中,哈耶克开始探讨目前的社会所发展出的规则的内容。他对各种规则和典章制度如何出现做了深入思考,利用了从猜测性的历史到最近的研究成果的所有资源,引用了从苏格兰哲学家到经济史专家和社会人类学家的所有人。他还试图解释我们抵制某些规则的做法,以及这些规则为何能生存下来。正是由于后一项任务,使哈耶克日益相信群体选择的概念至关重要。[7]1988年发表其最后一本重要论著《致命的自负》,以文化进化论为主题对自己的社会理论进行了总结。[2]1991年,美国总统布什颁给哈耶克美国总统自由勋章,以表扬他“终身的高瞻远瞩”。[10]1992年3月23日,哈耶克于德国弗赖堡去世,葬于维也纳郊外的纽斯替夫特公墓。[7]
拉尔夫·哈里斯勋爵、亚瑟·塞尔登、弗里德里希·哈耶克在伦敦经济事务研究所(IEA)外,1984年

思想

哲学

新自由主义

哈耶克的新自由观以“免于他人强制”为原则,在政治经济领域强调私有制为基础的自由市场机制对资源配置的自发作用,它是一种为资本主义制度辩护的经济思潮,其更深层次的意义是在为国际垄断资本主义做理论支撑。哈耶克是新自由主义思潮的主要代表人物,他主张恢复自由化、市场化和私有化。哈耶克的思想观念和政策主张刻画了反映资本主义社会经济运行、政治演变、文化生长的基本观点,帮助资本主义走出了经济危机的困境,打破了凯恩斯主义在西方的绝对地位,适应了当代国际垄断资本主义发展的需要。尤其“华盛顿共识”出笼后,哈耶克以及他代表的新自由主义更为国际垄断资本向全球扩张提供了理论依据,从而使新自由主义得到了空前发展。[5]

真个人主义

1945年12月17日,哈耶克在首都柏林大学所属学院作第十二次演讲,题目为《个人主义真与伪》,在这篇演讲中他系统地阐述了自己的个人主义观点,区分了两种个人主义:真个人主义与伪个人主义。这表明哈耶克的个人主义中的“真个人主义”是对他所谓的“伪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的批判过程中得出来的。[5]
正是由于政治术语被“滥用”和“蒙遭误解”使其“含糊不清”,甚至被反对它的人“歪曲的面目全非”,以至于真正的个人主义与那些“刻意杜撰出来的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术语”的伪个人主义纠缠在一起,难以区分开来。伪个人主义强调理性崇高性和利用理性认知的无限性,认为个人凭借理性就可以知道无限的知识,并能够通过理性根据社会成员的喜好和习惯而了解到构建社会制度所需要的所有细节和构建条件。哈耶克否定这样的观点,认为其实际上是一种彻底的“致命的自负”。[5]
哈耶克的真个人主义则是指:“第一,人类赖以取得成就的许多制度乃是在心智未加设计和指导的情况下逐渐形成并正在发挥作用的;第二,套用亚当·弗格森的话来说,'民族或国家乃是因偶然缘故而形成的,但是它们的制度则实实在在是人之行动的结果,而非人之设计的结果’;第三,自由人经由自生自发的合作而创造的成就,往往要比他们个人的心智所能充分理解的东西更伟大。”[5]
哈耶克认为,真个人主义是唯一一种能表明在自生自发社会秩序中的产物的形成过程和现象的理论,也是唯一能让人们了解这些过程和现象的理论,是把个人视为社会中的个人的理论,是个人价值的实现与社会有着必然联系的理论;然而伪个人主义是以个人理性为出发点,它强调理性崇高性和利用理性认知的无限性,它势必会导致这样的结果,只有当社会发展过程受个人理性支配的时候,它们才能有效的为个人目的而服务。而真个人主义并非如此,而是认为,如果让个人享有自由,那么获得自由的人们所取得的成就往往会比个人通过理性而人为设计的成就更高。所以,应该试图让人们了解社会现象,即使人类对世界的认知是极其有限的,并遵循自发的原则而非人为的构建。[5]

有限理性

哈耶克认为,人的理性并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在人的社会生活中,在前人的不断试错和累计的经验基础上,经过被教育和被传授逐渐积累起来的。并且哈耶克指出:“人能变得聪明,是因为存在着可供他学习的传统,但这种传统并不是源于对观察到的事实进行理性解释的能力,而是源于做出反应的习惯;它主要是告诉人们在一定的环境下应当做什么或不应当做什么,但并不告诉他肯定能够期待发生什么。”换言之理性是长久以来,人们通过对前人的相同情况总结来的经验和继承的传统做出的反应。而对未来的发展变化,理性不能预见。变化越复杂,知识和理性越有限。所以在这基础上,人为的设计的秩序是不存在的,是不可能的。[5]
由此,哈耶克的有限理性思想认为,人类掌握的知识永远只是他面对未知世界的一小部分,个别的理性是不能了解社会的全盘事务的,世界知识的无限性与个人理性的有限性之间势必存在一个无法跨越的鸿沟。所以个人的理性是有限的。哈耶克认为,知识愈增长,人类就愈无知,“人类知识愈多,每一个人的心智中所能吸取的知识份额就愈小。我们的文明程度愈高,那么每一个人对文明运行所依的事实就一定知之愈少······一个人对这种知识中的大部分知识必然处于无知的状态。”因而不应该想当然的妄图去根据个别的心智进行整个社会的计划,或者企图重建社会秩序。所以“人类必然无知”:第一,对于行动者将要开始的某种特定行为所必需的知识范围,其是无知的。但是,可以凭借行动者个人的努力来改善这一点;第二,行动者虽然会遵循和服从其行动时所规定的行为准则,但是对于这些准则行动者处于“部分”无知状态。并且,一般行动者对于这些行为规则中所隐含的大量知识也是无知的。[5]

进化论理性主义

哈耶克认为,理性主义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建构论的理性主义,另一种是进化论的理性主义。哈耶克经由伪个人主义所主张的错误的“个人理性”来批判建构论理性主义,认为“所有的社会制度至少它们所具有的各种制度的完备形式被认为是经由某人刻意思考而设计出来的”,并且“在所有的人类制度和行为中都能够发现人类的理智、意愿和企图,因此他们相信人类能够主宰人类社会,相信人类能够根据理性标准来重新改造社会。”也就是说人类能够利用自己的理性准确的认识和控制自然和社会事件。建构论理性主义的代表包括柏拉图笛卡尔黑格尔马克思等人。他们认为个人本身具有通过理性而构建文明的禀赋。笛卡尔认为,人仅凭理性就能构建社会和文明,例如:制度、道德、法律、货币、市场还有语言,这些都是人类理性构建出来的,甚至是为了某种目的刻意设计出来的。[5]
哈耶克认为这是错误的,并指出:“建构唯理主义者趋向于把他们的论辩建立在所谓的'笼而统之的幻想’基础之上,即某个人知道所有相关的事实,而且他有可能根据这种关于特定事实的知识而构建出一种可欲的社会秩序。”其认为构建文明应该是千万代人的日积月累,并经过不断的试错才艰难获取的,并且历经数代人的实验和尝试而获取的传统或者成就,或者说是经验的总和。根据哈耶克的有限理性认为,世界上的事物和社会的发展有一部分因素是我们可以理解并且也可以控制的,而大部分因素是我们不可以理解也不可以控制的。建构论理性主义的主张势必会扼杀人类的自由,摧毁文明。所以哈耶克褒扬进化论的理性主义,并在知识论的基础之上建立自己的自生自发的秩序,认为社会的秩序是自生自发的秩序,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也都是自身进化的结果,而不是人为设计的产物。“人类赖以取得成就的许多规章制度,已经在没有计划和指导思想的情况下产生出来,并且正在发挥作用。”人类文明的发展、国家、政府的产生和社会制度的出现,并不是人类理性设计的产物,这些都是偶然性的事件。并且人类的活动轨迹和现在世界上的绝大部分秩序都是人类所不可预见的结果。这些都不是人类所设想的而是由自生自发秩序的自然演进而来的如同动物进化一样。并且人类理性不是先于文明、创造文明,而是在文明中成长。[5]
哈耶克的进化论理性主义认为,个人理性是有限的,特定的社会发展和历史进程限制着个人理性,理性永远不能摆脱它本身来认识和审视世界,并且无法摆脱和超越它本身生成和发展的环境,只能在一定范围自身生长的社会内发展和发挥自身的功能。[5]
综上所述,伪个人主义的建构论理性主义与真个人主义所推崇的进化论理性主义之间的区别在于:建构论理性主义认为,人生来具有知识和道德的禀赋,并能通过这种禀赋构建文明,并且社会制度皆是人为设计的产物;而进化论理性主义则认为,文明是经由不断试错、继承前人的丰富经验并被教育而获得的结果。因此文明是偶然性的发展,而非人之设计的产物,而是自生自发的秩序而来,是进化的演进。[5]

自生自发秩序

哈耶克在继承前人思想的基础上逐渐形成了自己的自生自发秩序思想。从20世纪50年代下半叶开始对自生自发社会秩序思想做整体性研究到《法律、立法和自由》三卷本分别在20世纪70年代中后期的问世,哈耶克历经二三十年的艰苦探索与研究,最终形成、发展与完善了自己的自生自发秩序思想。[11]
哈耶克认为,在社会中,秩序必须以一种命令与服从的关系为基础,或者以整个社会的等级结构(a hierarchical structure)为基础;因此,在命令与服从的关系或等级结构中,优位者的意志,从而最终是某个最高权力机构的意志,决定着每个个人所必须做的事情。在这里,人们把两种完全不同的秩序类别混淆了,而这两种秩序是无论如何都不能按照人们所想像的那样被混淆的。这两种秩序分别是:自生自发的秩序(或称之为内部秩序、增长的秩序等)和组织(或称之为外部秩序、人造秩序等)。[11]
自生自发秩序的特征。首先,让我们来看一看人造秩序的特点。这种秩序是相对简单的,换言之,这种秩序只具有该秩序的创造者能够审视且把握的那种较低的复杂程度;它们在这个意义上(亦即在它们的存在可以依凭观察而为人们直觉认知的意义上)往往是具体的;最后,由于这种人造的秩序是刻意创造出来的,所以它们始终是(或一度是)服务于该秩序的创造者的目的的。与此不同,自生自发秩序的复杂程度并不止于人之心智所能把握的程度。自生自发秩序的存在无须为我们的感官能力所及,因为它有可能是以那些只能被我们从心智上加以重构的纯粹的抽象关系为基础的。再者,由于自生自发秩序不是创造出来的,所以我们没有理由说它具有一个特定的目的,我们对这种秩序存在的意识,对于我们成功地追求各种各样的目的来说也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11]
自生自发的秩序未必都是复杂的,但是与刻意的人为的安排不同,它们却有可能达致任何一种复杂程度。那种含括了远远多于人脑所能探明或操纵的特定事实的极为复杂和秩序,只有通过那些能够导使自生自发秩序得以型构的力量的推进,才可能实现。自生自发秩序也未必是我们所称之为的抽象的秩序,然而它们却常常是由那些只能根据抽象特性加以界定的要素之间的抽象关系构成的,而且也因为如此,这种秩序是不可能为人们经由直觉而认知到的;再者,除非人们所依据的是一种对它们的特征进行解释的理论,否则人们也不可能认识它们。这种秩序的抽象特性之所以具有重要意义,用立基于这样一个事实,即尽管这种秩序所包含的所有特定要素乃至这些要素的数量发生了变化,它们仍会存续下去。维续这样一种抽象秩序所须做的,就是对某种特定的关系结构加以维护,或者使某一特定种类(但数量是可变的)的要素继续以一种特定的方式发生关系。[11]
哈耶克的自生自发秩序,一方面强调了这种秩序生成于参与其中的各种要素间互动、互相调适的过程,另一方面还强调这些要素的行为受着某些规则的支配。忽略前者而强调人为的秩序设计,便沦为哈耶克极力反对的理性至上主义完全建构秩序的思潮;而因为规则是秩序的必要条件,忽略后者,便无秩序可言,无异于苟同于浪漫主义的不要任何秩序的思潮,而这也是哈耶克所不屑的。换言之,自生自发秩序包括两个必要的机制,一是个人对具体情况的调适,另一个是人们对某些规则的普遍遵守。也就是,人们所普遍遵守的行为规则的特性将决定整个社会秩序的某些一般特性,但该秩序中个人所回应并与之相调适的具体环境决定了社会秩序的特殊内容。行动结构与规则系统构成了哈耶克自生自发秩序的全部内容。[11]

政治学

哈耶克认为,由于当代西方主流的社会正义范畴的内涵尚不明晰,因此人们不可能就社会公共利益达成共识;追求社会正义必然会摧毁自生自发的自由社会秩序,必然导致政府专权,导致群体利益之间的冲突。由此,他反对当代主流的社会正义思想,并提出了独特的社会正义观。哈耶克的社会正义规则是否定性的,核心内容是程序正义,最基本的分配方式是市场分配,价值目标是维护个人自由:[12]

否定性的社会正义规则

哈耶克认为,除了个人因自己的行动而应该承担的义务外,所有的社会正当行为规则不得向任何个人施加肯定性的义务,从这个意义来看,社会正当行为规则都是否定性的。小社会在向大社会发展的过程中,一般行为规则越来越趋近于否定性的规则。因为,我们不能够完全了解市场复杂多变的情形,无法完全准确地判断每个人所从事的工作的重要程度,不可能就每个人的贡献与社会地位达成共识,也不可能就共同利益达成共识,所以,市场上根本就不存在切实可行的分配物质利益的标准,也不存在可以供我们协调各种不同利益主张的原则。尽管人们对一国之内就公共利益能否达成共识尚存疑虑,但是,人们都承认在国际社会中没有统一的国际正义标准。[12]
虽然我们并不拥有肯定性的社会正义标准,但是,依据人类几千年来所积累的知识,我们可以判断出哪些事情是非正义的,亦即掌握了否定性的社会正义标准。只要我们坚持不懈地消灭各种社会不公平的现象,就会逐渐接近社会正义的状态。否定性的社会正义规则不能够确保实现绝对的正义,但是却能够防止最糟糕的社会不正义。[12]

程序正义:社会正义观的核心思想

哈耶克的社会正义观只关注交换正义问题,而不关注正当行为规则对不同个人或不同群体的地位所造成的特定影响。他认为,市场竞争中最重要的是“规则是否公平”,而不必看结果怎样。在自由秩序中,个人和群体的地位不是任何人刻意安排的结果,市场分配不可能符合任何实质正义的分配模式。正当行为规则所要界定的是一些至关重要的限制性条件,以便使这些行为规则具有普适性,一视同仁地待人。只要这些规则公正,那么,遵守这些规则的行为结果也是公正的。尽管人们在市场上得到的收人与预期的不一致,然而我们并不能因此就推断出市场行为规则不公正。富人再投资时,穷人可以从中获利;富人的高消费为人类开辟了一种新的生活方式,我们并不能说他们的酬报是非正义的。[12]
哈耶克对机会平等持保留态度。一方面,他赞成政府加大对教育的投入,给未成年人提供教育培训的机会,以开发其潜能,提高他们自身的可行为能力。另一方面,他认为机会不平等有助于人们去创造和积累财富。他不赞成政府在实现机会平等方面花费太多的资金,以避免政府控制了人民的生活状况,限制了人民的自由权。[12]

市场分配:社会正义的分配方式

哈耶克认为,任何一个权力机构都不可能完全掌握分散在市场中的各种特定情势,也不可能准确地确定个人与群体的社会地位与收人份额,因此,把一个预先设计好的分配模式强加给社会的企图是与市场秩序相违背的。如果人们想通过市场实现某一种特定的分配模式,那么,每个生产者就不仅必须知道他的行为与他人的利害关系,还必须知道受其行为影响的所有其他人的收人在多大程度上受益于其他人所提供的服务。显然,没有人能够准确地说出这种内在联系。[12]
在市场分配模式中,个人的品行与他们的报酬是两回事。生产者要想获得最高报酬就必须生产事实上最有益于他人的产品。就个人收人而言,在同一个行业内部,个人技能、主观努力程度与其所得收人份额存在着较大的正相关性;但是不同行业的个人收入份额的差别就超出了人们的预期,几乎没有可比性。后一种现象往往被人们认为是市场秩序的缺陷。然而,只要所有的人都遵循相同的竞赛规则,那么竞赛结果也是公平的,我们必须接受市场分配的结果;认为某些人有资格获得特定的收入份额,这是不公平的。[12]

个人自由:社会正义观的价值目标

哈耶克认为最好的社会是这样的社会:每个人的生活前景取决于各种偶然的机遇,它绝不会保障满足少数人的使其感到高兴的各种欲望,但是却能够为绝大多数人提供较好的生活前景。这样的社会是尊重个人自由、平等的社会,也是偶然性能够充分发挥作用的法治社会。[12]
但社会正义不是调整平等者之间的行为的规则,而是调整优者对劣者的行为的规则。它要求政府为某些特殊群体的特定利益采取特别的强制措施,这与法治的要求不相容。政治领导人不断向特定群体施以小恩小惠的做法,是把社会正义视为协调不同利益集团的特定利益而作出的一种平衡;这也可以被视作一种腐败现象。政府过多的福利举措也可能对人类自由构成威胁,因为这些看似纯粹的服务性活动,事实上却构成了政府实施强制性的举措以及在某些领域拥有排他性权力的基础。防止政府专权的最好办法是限制政府越位,让政府不折不扣地执行相关法律。[12]
在哈耶克看来,强制只能适用于对社会所有人都有约束力的正当行为规则,即只有在抽象规则要求的场合下才能实施。自由社会“必须剥夺小群体所具有的一切强制性权力”,拒绝把个别群体的某个可见且共同的目标强加给整个自由社会。总之,维护个人自由权是哈耶克社会正义思想的价值诉求。[12]

经济学

货币理论

哈耶克认为,只要货币数量不变,只依赖人们的自愿储蓄来投资,扩大生产,货币流向和生产结构的变动就不会破坏原有比例关系,经济就可以自动重建新的均衡。这种动态变化有利于经济发展。在人们消费支出不变、自发储蓄不增加时,人为地扩大货币供应量,由银行向企业提供信用、增加投资、扩大生产,就会使资本品的货币量、资本品的需求量和产量增加,导致生产期间延长,生产阶段增加的短期繁荣。货币发行权如果由国家垄断,必然会破坏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造成两方面的消极结果:第一、失业,第二、通货膨胀。当政府垄断货币发行权后,它就会无所顾忌地根据财政赤字的需要把大量货币投入市场,这会使货币发行量过多,造成通货膨胀。哈耶克主张“货币非国家化”。他指出,市场经济本质上是一种私人经济,只要听任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作用,一切经济资源就会得到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而要使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作用,就应当以健全的货币制度的存在为前提。而健全的货币只可能来自私人企业的自身利益,而非政府的“善行”。[13]

经济周期理论

哈耶克指出,货币供给量的变化使货币利率与自然利率背离,从而导致生产过程迂回程度的改变。他认为生产结构的变化是导致经济周期性波动的根本原因。消费者根据时间偏好而改变货币供给量和人为通过货币扩张而改变货币量会带来不同结果。人们的自愿储蓄行为会为经济带来繁荣,并使经济自动恢复均衡,不会出现经济波动;而货币扩张带来的货币供应量的改变会引起生产结构改变,导致经济周期的产生。哈耶克提出,克服经济危机的根本办法就是要保证货币维持中性和遵循市场规律自发协调配置,从而必须实行自由货币政策,废除中央银行,取消国家对货币发行的垄断权。[4]

社会主义和计划经济

哈耶克在1944年出版的《通往奴役的道路》一书中提到,只有自由市场制度和以个人自由为基础的私人企业制度,才能切实保证经济运行的效率。竞争制度才能提供技术进步所需要的多样性、复杂性和灵活性,而集中的计划管理才真正妨碍了技术的进步。哈耶克指出,计划经济必然是低效率的。其原因在于:一是计划的控制代替个人的自由选择,意味着基本经济动力的丧失;二是社会需要和劳动分工在现代化大生产条件下变得日益复杂。单一的计划管理不可能收集和处理复杂、分散的信息,而且自由市场制度下的物价调节和平衡体系遭到破坏从而无法反映经济变动,集中决策因无法获得充分信息而难以做出正确判断。哈耶克在此基础上对计划和市场竞争的某种适度结合进行探讨,但他强调,“计划与竞争只有在为竞争而计划而不是运用计划反对竞争的时候,才能够结合起来。” [4]

著作

主要著作

《通往奴役之路》

1994年,哈耶克出版了他的名著《通往奴役之路》(The Road to Serfdom,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44[14]),在这本书中,他从新自由主义出发,论述了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自由主义与极权主义的差别与对立;论述了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法西斯主义的本质和特征;特别强调指出了计划经济的社会主义与国家社会主义、法西斯主义本质上的共同性,纳粹主义斯大林主义本质上的共同性。他从理论上、实际上、历史上列举了大蜇的论据和材料证明自己的观点,并得出结论: 市场经济是个人自由、国家民主、社会解放之路; 而计划经济是通向个人受奴役、政治上受压迫、而国家和社会走向极权主义法西斯主义之路。[15]
通往奴役之路》是哈耶克政治哲学思想成熟阶段的代表作,也是他的成名作。《通往奴役之路》在当时获得了广泛关注,各大报刊杂志争先发表评论,并于出版后的两年内不断再版,以供给读者需求。这本书甚至受到了其论辩对手的赞誉:英国社会主义者一般认为,尽管有些危言耸听,但这本书是对国家社会主义的严肃反驳, 提出了他们自己已在考虑的一些问题。英国经济学家、现代西方宏观经济学奠基人凯恩斯也写信给哈耶克说:”这本书很棒”,“说出了我们想说的话”,尽管他不接受书中的经济学观点,“但是从道德和哲学角度,我确实完全同意本书的观点;不仅是同意,而且是深表赞同······”这本书最初在美国遭到了三家出版社的拒绝,但是芝加哥大学出版社于1944 年9月出版这本书后,成了当月《纽约时报书评》头条评论的主题,被美国学界称为“哈耶克写的我们这个时代最重要的一本书”。书评人将这本书与约翰· 斯图亚特· 密尔(John Stuart Mill)的名著《论自由》相提并论,并称奥地利人哈耶克是大不列颠古典自由主义传统的“当代最杰出的捍卫者”。该书在美国成了畅销书,短期内三次再版.第三版印数过万。哈耶克一方面被奉为自由主义的先知,另一方面也受到左翼的抵制,被一些刊物推举为最反动的思想家。然而,哈耶克则恰恰因为这本书,成为20世纪无出其右的自由至上主义的理论家和思想旗帜。[1]

《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

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Individualism and Economic Order,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48[14])收录了哈耶克最主要的一些论文,涉及领域广泛:从道德哲学论及社会科学的方法,从经济政策问题谈到纯经济理论。根本目的则是阐明作者的个人主义学说及所主张的经济秩序。[16]
该书共由九篇文章组成,主要讨论与阐述了三个问题。(1)探讨了真、伪两种个人主义。区分了苏格兰启蒙和法国大革命两种个人主义传统。认为由于第一种传统下的个人主义思想具有前后一致性,对人类理性持谨慎态度,尊个人为最高价值,肯定了个人追求自己利益的正当性、至上性,并认为这可以称之为“真”个人主义;而第二种传统下的个人主义过分相信人类理性的认知能力,追求的更多是国家价值而对生活于其间的个人关注过少,这可以称之为“伪”个人主义。真个人主义的本质特征在于,既“是一种旨在理解那些决定人类社会生活的力量的社会理论”;又“是一套源于这种社会生活的行为规范”。(2)探讨了经济秩序及一些相关问题。对标准的经济分析究竟在何种程度上传播了有关现实世界的知识及我们必须讨论哪些类型的社会科学事实进行了探讨;阐述了合理的经济体制,认为计划、竞争、垄断三种制度效率的高低主要取决于人们可望在哪一种制度下能够更为充分地利用现有的知识,而知识的充分利用又取决于人们采取何种行动去达到成功;认为竞争从本质上说是一个动态过程,经由竞争而形成的“竞争秩序”的目的是使竞争在市场中发挥作用。(3)阐述了计划经济对个人自由的危害,认为基于个人理性的有限,中央计划不可能实现对商品价值的计算。[16]

《法律、立法与自由》

法律、立法与自由》(Law, Legislation, and Liberty, in 3 volumes,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73, 1976, 1979[14])一书共三卷:第一卷为《规则与秩序》(Rules and Order) :第二卷为《社会正义的幻想》(The Mirage of Social Justice) ;第三卷为《自由社会的政治秩序》(Political Order of Free People) 。这是一部自由主义关于法律、立法和社会的创新性巨作。[15]
关于本书的主旨、立场、观点和方法,哈耶克在导论中有明确的论述。第一,论述民主宪政与自由宪政之间的对立,所谓民主宪政, 是指多数人意志(the will of the majority)在任何特定问题上都不受限制的政府形式:它采取了三权分立、代议制形式,这种宪政可能导致极权主义。正像西方的平等价值观念与自由价值观念有矛盾一样,西方的民主与自由价值观念也存在着矛盾。;第二,自由宪政和民主宪政的讨论基础和方法是不同的。前者依据的是进化论理性主义或批判理性主义,后者依据的是建构论理性主义;哈耶克批判民主宪政和建构论理性主义是为了超越它,以便确立自由宪政和进化论理性主义,目的是建立一个自由人的社会,并建立一个维护个人自由权益的法治制度、政治制度和文化体系。在第三卷《自由社会的政治秩序》中,哈耶克不仅继承了由休谟孟德斯鸠康德所开辟的自由主义传统,而且超越了这个传统。本卷对社会秩序做了法理学、政治学社会学伦理学多个不同角度的综合研究,还吸取了控制论(cybernetics) 以及信息论(information theory) 和系统论(system theory)的思想,改变了自己惯用的一些术语。哈耶克本人的学术思想也是不断发展和前进的。他的最终目的,就是超越民主宪政,建立自由宪政。[15]

《致命的自负》

《致命的自负》(The Fatal Conceit: The Errors of Socialism, W. W. Bartley III (ed.), Volume 1 of The Collected Works of F. A. Hayek,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88[14])是哈耶克生前著述的最后一本书。本书是论战性的,可以说是《通往奴役之路》的续篇,因为它们都试图为资本主义社会辩护。本书的价值体现在它将经济学和生物学的成就相融合,集中阐释了扩展秩序。但需要注意的是,尽管哈耶克严肃地批判社会主义式的“建构理性主义”,但其批判本身就具有建设性和原创性,正因为如此,本书所阐述的不完美理论才是可以被谅解的。[17]
致命的自负》导论中确立了哈耶克的核心价值概念——扩展秩序。或许,扩展秩序经常被人们理解为资本主义,也许这也是其早期思想的深化。哈耶克描述到:“为了理解我们的文明,我们必须明白,这种扩展秩序并不是人类的设计或意图造成的结果,而是一个自发的产物。”这就是说,文明的雨露恩惠到每一个人,但这不是理性启蒙或良心建构的结果,而是自发的形式,或许还可以说是毫无章法的扩展秩序的结果,自由的实现也是由于尊重该扩展秩序的结果。哈耶克论证扩展秩序的工具是生物学和经济学理论,其中最核心的工具就是进化论。依据哈耶克本人的观点,这是由于对斯密传统的继承,甚至利用达尔文的进化论思想也是由于阅读《国富论》而得到的启发。哈耶克强调,威胁着自由的永不枯竭的那个思想动力就在于人理性的自负。正是由于人的自负,人们假定自身为全能的审查者和裁判者,即便在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当然,更不用说那些执行计划经济的国家)里,玩弄政治的人们都企图“设计人类的未来”或重新型构社会。这必将拒杀个体自由并使个体受到奴役。[17]

其他著作

哈耶克的其他著作
中文名
英文名
出版社
出版时间
《价格与生产》
Prices and Production
London: Routledge
1931[14]
《集体主义的经济计划:对社会主义可能性的批判研究》
Collectivist Economic Planning: Critical Studies on the Possibility of Socialism
London: Routledge
1935[15]
《资本的纯理论》
The Pure Theory of Capital
London: Macmillan
1941[15]
科学的反革命
The Counter-Revolution of Science
IL: Free Press
1952[14]
《感觉的秩序:对理论心理学基础的探究》
The Sensory Order; An Inquiry into the Foundations of Theoretical Psychology
London: Routledge
1952[15]
《自由宪章》
The Constitution of Liberty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60[14]
《哲学、政治学和经济学研究》
Studies in Philosophy, Politics, and Economics
London: Routledge
1969[14]
《哲学、政治学、经济学和思想史的新研究》
New Studies in Philosophy, Politics, Economics, and the History of Ideas
London: Routledge
1978[14]
《著作集(4卷)》
Collected Works, London: Routledge, vol. 1,3,4
London: Routledge
1988,1991,1992[15]

传承

导师:维塞尔、米瑟斯

维塞尔肖像
弗里德里希·冯·维塞尔(Friedrich Freiherr von Wieser,1851—1926) :奥地利经济学家、社会学家。哈耶克于1921年于维也纳大学攻读法学学位时开始从师于维塞尔,哈耶克关于“边际生产力理论”的学位论文受启发于维塞尔。另外,维塞尔在“法律与道德”、“社会制度”等领域的讨论以及“降低抽象水平的”科学方法论对哈耶克都有一定影响;维塞尔与1926年逝世,哈耶克在悼念文章中写道:“他是最可敬的老师,一个出类拔萃的人,我渐渐变得十分爱戴他,作为一个年轻人,我这种对老师的爱戴是绝无仅有的。他是个极受敬重的人,是我们两代人之间一个祖父般的人物。……在很长时间里,他在这个领域里一直是我的楷模,我对经济学的一般了解都是从他那儿学到的。”[7]
哈耶克(左)与米瑟斯(右)
路德维希·冯·米瑟斯(Ludwig Heinrich Edler von Mises,1881-1973):奥地利经济学家,自由主义思想家。米瑟斯是维塞尔引荐给哈耶克的,并且在1920年代米瑟斯就已经成为了哈耶克的良师益友。在此后的十多年的时间里,哈耶克一直追随着米瑟斯的研究路线,包括货币理论以及社会主义等等。哈耶克曾说:“在此后8年里,我在同米瑟斯的个人交往中无疑获益最多,不仅有思想上的激励,还有他对我工作上的直接帮助。”[7]

开创思潮:新古典自由主义

哈耶克延续亚当·斯密关于“经济人”的利己心可以驱使人们努力改善自身境遇的自由竞争的经济思想,从古典自由主义吸取要素,针对国家垄断资本主义时期面临的困境,构建新的自由主义思想。并继承英国传统的旧自由观的思想和消极的否定的自由本质,提出:自由指的是个人意志的自由,是个人免于他人专断意志的强制、干涉,是对个人私域的保护,这被称为是个人的或者人身的自由。不仅如此,哈耶克从古典自由主义接继了另一个重要的政治观念,即宪政观念。这一观念的基本主旨是“限制政府权力,以保障人民之自由权利”。[5]
至此,在继承原有的自由主义思想的基础上,结合自由的重释,哈耶克由此提出了一系列针对当时社会矛盾的改良方案。也就是以反对和抵制凯恩斯主义为主要特征的新自由主义,摒弃自由放任的市场制度,即国家和政府只单单扮演“守夜人”的角色,“看不见的手”会自动调节市场经济的方方面面的这种观点,而转变为引进政府的有限干预,也就是积极干预的方面,扩大政府职能,尤其在公共福利和对市场的有限调节方面,以达到对自由的保障效果,以“有限干预”手段来使人们的幸福生活和社会的健康发展达到和谐一致的美好局面。哈耶克的理论观点和政治主张,深刻而全面地反映着资本主义社会经济运行、政治演变、文化生长等各方各面。其相关理论在全世界流传广泛,理论应用也遍及世界各地。甚至,在往后的自由主义发展,哈耶克的理论观点已经成为其他新自由主义者的主要思想来源。[5]

创办组织:朝圣山学社

朝圣山学社是由哈耶克所创办和主持的国际性学术活动。其最初的目的是通过一个国际性的学社,让德国学者在战后重返西方自由主义思想主流,防止德国重新走向极权主义。后来,成立该团体的根本宗旨变成了维护古典自由主义本身。[1]
1947年春,朝圣山学社在瑞士朝圣山(Mont Pelerin)召开了第一次会议,到场的有来自10个国家的39位学者。其中4位后来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 他们是哈耶克、弗里德曼乔治·斯蒂格勒和莫里斯· 阿莱斯。会议的唯一宗旨就是用观念捍卫自由主义价值观。哈耶克在伦敦经济学院时期的好友罗宾斯起草了共同声明。1947 年11月,朝圣山学社正式成立, 哈耶克担任主席。哈耶克把学社的创立看作他的一项真正的成就称它标志着“欧洲自由主义运动的复兴”,认为“知识分子开始真正严肃地致力于复兴个人自由.始于朝圣山学社的创立”。[1]
朝圣山学社第一次会议,哈耶克(最左)是第一任主席
朝圣山学社的理念对西方政治生活产生了重要影响。在20世纪70年代末和80年代初的英美保守主义浪潮中,哈耶克成为罗纳德·里根总统和撒切尔首相的精神导师,英美两国此时的内阁成员和思想库中,都有多名朝圣山学社的成员。美国里根政府的六大部门聘任的74位经济学家中,有20位是朝圣山学社的成员,行政高官中也有多位哈耶克的崇拜者;撒切尔的内阁成员中外交大臣、劳工大臣等均为哈耶克的信徒。撒切尔的主要思想库也即英国自由主义思想的大本营——伦敦经济事务研究所(IEA)是在哈耶克的影响下成立的。[1]

影响

推动新自由主义广泛传播

1944 年出版的《通往奴役之路》是哈耶克政治哲学思想成熟阶段的代表作,也是他的成名作。《通往奴役之路》在当时获得了广泛关注,各大报刊杂志争先发表评论,并于出版后的两年内不断再版,以供给读者需求。这本书甚至受到了其论辩对手的赞誉:英国社会主义者一般认为,尽管有些危言耸听,但这本书是对国家社会主义的严肃反驳, 提出了他们自己已在考虑的一些问题。英国经济学家、现代西方宏观经济学奠基人凯恩斯也写信给哈耶克说:”这本书很棒”,“说出了我们想说的话”,尽管他不接受书中的经济学观点,“但是从道德和哲学角度,我确实完全同意本书的观点;不仅是同意,而且是深表赞同······”这本书最初在美国遭到了三家出版社的拒绝,但是芝加哥大学出版社于1944 年9月出版这本书后,成了当月《纽约时报书评》头条评论的主题,被美国学界称为“哈耶克写的我们这个时代最重要的一本书”。书评人将这本书与约翰· 斯图亚特· 密尔(John Stuart Mill)的名著《论自由》相提并论,并称奥地利人哈耶克是大不列颠古典自由主义传统的“当代最杰出的捍卫者”。该书在美国成了畅销书,短期内三次再版.第三版印数过万。哈耶克一方面被奉为自由主义的先知,另一方面也受到左翼的抵制,被一些刊物推举为最反动的思想家。然而,哈耶克则恰恰因为这本书,成为20世纪无出其右的自由至上主义的理论家和思想旗帜。[1]
哈耶克在芝加哥任教期间主要从事社会思想和政治哲学研究,他举办了跨学科的自由主义思想研讨会,传播自由至上主义的理念。这一时期哈耶克的一大成果,是于1960年发表的《自由宪章》。这本书的思想对英美政治家产生了重大影响。哈耶克在这本书中表达了他的自由观。1964年美国共和党总统候选人巴瑞· 戈德华特最喜欢的政治哲学家就是哈耶克他,在自传中、讲话中都提到过这一点。罗纳德·里根总统和撒切尔首相及其幕僚大多是哈耶克的拥趸。美国的哈耶克支持者大多是右翼自由至上主义者。英国的许多学院左派如约翰· 格雷(John Gray) 等也对哈耶克有强烈兴趣。[1]

对西方政治经济政策影响深远

哈耶克所创办和主持的朝圣山学社,对西方政治经济生活影响深远。其组织最初的目的是通过一个国际性的学社,让德国学者在战后重返西方自由主义思想主流,防止德国重新走向极权主义。后来,成立该团体的根本宗旨变成了维护古典自由主义本身。[1]
在战后西德重建中,朝圣山学社的成员,包括弗莱堡学派的经济学家们,对西德向市场经济的成功转型发挥了重要作用,其中路德维希·艾哈德领导了西德自由经济制度的再造。他从1945年起历任占领当局的经济部长,1949年至1963年任西德经济部长,后担任西德总理一直到1966年。许多人认为,德国的“社会市场经济”体制和德国的“经济奇迹”应归功于艾哈德的理论和政策。其后,在20世纪70年代末和80年代初的英美保守主义浪潮中,哈耶克成为撒切尔和里根的精神导师。英美两国此时的内阁成员和思想库中,都有多名朝圣山学社的成员:美国里根政府的六大部门聘任的74位经济学家中,有20位是朝圣山学社的成员,行政高官中也有多位哈耶克的崇拜者;撒切尔的内阁成员中外交大臣、劳工大臣等均为哈耶克理论的拥护者。撒切尔的主要思想库也即英国自由主义思想的大本营——伦敦经济事务研究所(IEA)是在哈耶克的影响下成立的。撒切尔则将她领导英国复兴的成就归功于哈耶克的价值和信念,称“您对我们居功至伟”。从某种意义上说,没有哈耶克和朝圣山学社,没有IEA,就没有“撒切尔主义”和“里根主义”的政治和政策。自由主义在当代近40年的凯旋,是与哈耶克的名字联系在一起的。[1]
美国总统里根于白宫接见哈耶克

对经济学理论研究的贡献

哈耶克对于资本、货币和商业周期的著作被广泛视为是他对经济学上的主要贡献。哈耶克在1939年出版的《利润、利息和投资》一书中将他的理论与其他奥地利学派的理论家如米塞斯罗斯巴德等人做出区隔,首先他避免以货币理论作为商业周期的全盘解释,并提出一个根基于利润而非利息上的特殊解释方式。哈耶克明确指出大多数正确的商业周期解释方式都是注重于现实上,而非数据上的波动。他也注意到这种特殊的商业周期解释方式无法和其他奥地利学派的理论完全吻合。[3]
在1974年获颁诺贝尔经济学奖的演讲上,哈耶克指出人类知识在经济和社会制度上的出错性之高。并称他对于经济学经常被误导为是和物理学、化学和医学一般的精密科学感到忧虑,因为强加精密科学的研究方式在经济学上将会导致不可收拾的灾难性结果。另外,哈耶克对于社会主义和非社会主义的预测在苏联解体的过程中获得证实,这也使他于20世纪90年代成为东欧广受敬重的经济学家之一。[3]

争议

自由至上主义者内部对哈耶克的批判

哈耶克通常被认为是新古典自由主义思潮的主要代表人物,亦是20世纪重要的自由至上主义者之一。其对自由概念的阐发,主要出现在《自由秩序原理》(The Constitution of Liberty,或译《自由宪章》)一书中。但是,在自由至上主义的理论阵营中,也有许多人并不认同哈耶克在《自由秩序原理》中提出所的自由观,这些人既包括传统的“右翼”自由至上主义者,也包括新兴的“左翼”自由至上主义者。他们都认为,在为“自由”下定义时,哈耶克犯下了严重的错误,结果导致他背离了自由至上主义的核心理念。[18]

右翼传统自由至上主义者的批判

传统的自由至上主义学者与哈耶克有着类似政治观点,他们批评哈耶克并不是因为他们反对后者的基本政治立场。相反,他们之所以感到不满,是因为他的立场不够坚决、彻底。其中,哈莫威(Ronald Hamowy)和罗斯巴德(Murray Rothbard)是其中的代表人物。按照他们的看法,如果我们严格遵循哈耶克的理论,就会推论出两种谬误观点。一方面,有一些行为虽然不应被归入强制范畴,却会被哈耶克认为是强制。另一方面,有些行为明显属于强制,却被哈耶克认为是可以允许的。哈莫威清楚地看到了这一点,并指出:法治本来最多只是自由的必要条件,但哈耶克却将其当成了自由的充分条件。而哈耶克在这一点上的辩解则是:法治的可预测性消除了政府规定的强制性。如果征兵和税收这类事情是可以预见到的,则这种可预见性“就使这些强制措施摆脱了许多恶劣的性质”。哈耶克甚至进而宣称,这种可预见性能够使每个人“遵循他自己的生活计划”,并“独立于别人的意志之外”。而既然强制就意味着“一个人的行为……服从于另一个人的意志,法律的可预见性就不仅是使强制“摆脱了恶劣的性质”,而干脆就相当于消除了强制,也就等于是保全了自由。但是,罗斯巴德针对这一点的批评则是:如果政府要求每个人每隔三年就当一次奴隶,这虽然是一条普遍应用的且可以预测到的规则(所以也就符合哈耶克式法治的要求),但依然是对自由的严重侵犯。因此,右翼传统自由至上主义者们认为,通过“法治”的名义,哈耶克把明显的强制行为与“自由”揉在了一起,从而背叛了自由至上主义的传统。[18]

左翼自由至上主义者的批判

“左翼自由至上主义”是指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政治哲学界中认为自由至上主义可以与广泛的再分配政策结合起来的思潮。其基本立场是:既坚持对“自我所有权”(self-ownership)的保障和维护,同时又主张对自然资源的平等分配。这一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是比利时学者菲利普·范·帕里斯,他于1995年发表的代表作《属于所有人的真正自由》,批判了传统的右翼自由至上主义观点,提出要建构一种“真正的自由至上主义”(real libertarianism)。他认为自己的立场可以被归入“左翼自由至上主义”的阵营中,因为他主张“对土地和自然资源价值的平等分配应当对自愿交换构成限制”。[18]
在帕里斯对传统右翼观点的批判中,哈耶克的自由观也被加以分析和质疑。帕里斯所提倡的自由观要比哈耶克的更为宽泛,他将哈耶克式的狭隘自由概念称为“形式自由”(formal freedom),而把自己的自由概念称为“真正的自由”(real freedom)。这两者之间的区别在于:“形式自由”仅仅包含了安全(security)和自我所有权的因素,而“真正的自由”在此之外还包含了机会(opportunity)的因素。前者关系到“有权利去做某人想做的事情”,而后者则关系到“做成那些事情的手段。虽然帕里斯承认形式自由并非不重要,但他更为强调在自由至上主义传统中常常被忽略的“真正的自由”,因为人们若想能够做成任何事情,就必须涉及对自身之外的物体的使用,而单凭安全与自我所有权,是无法保障人们对那些物体的成功使用的。因此,相较于“右翼自由至上主义”的批评者们,帕里斯并不像他们认为哈耶克对自由的界定过于宽泛,甚至于有沦为“积极自由”的危险。相反,他认为哈耶克对自由的界定太过狭隘,不能充分反映这一价值的完整含义。[18]
综上,传统的“右翼”自由至上主义和“左翼”自由至上主义者帕里斯虽然都对哈耶克的自由观有所不满,但两者的立场并不一致。“左翼”自由至上主义者反对把自由与能力截然分开的观点,而“右翼”自由至上主义者则不会为此而批评哈耶克。正是在这一问题上的分歧,使得传统的自由至上主义与各种左翼思潮长期处于势不两立的状态。不过,在对哈耶克的态度上,双方也有着共通的地方,即——倾向于采取一种更为“纯粹”的消极自由观。[18]

哈耶克的保守主义者之辩

哈耶克是当代美国保守主义重要的思想资源之一,美国保守主义的大本营《国民评论》杂志的创办者小威廉·F·巴克利盛赞哈耶克的《通往奴役之路》是“给沉醉于中央计划所带来的社会幸福和经济繁荣的激情时代的······一剂清醒剂”。然而,令当代美国保守主义者倍感尴尬的是,在1957年举办的朝圣山学社第十次会议上,哈耶克发表了论文《我为什么不是一个保守主义者?》,明确地与保守主义划清界限。因此,如何回应和消化哈耶克的这个声明,长期以来都是美国保守主义者们的一块心病。其中最常见的解释是——哈耶克的自我声明名实不符:鉴于哈耶克的很多核心论点,比如强调人类认知的有限性、反对建构理性主义、主张经济和道德领域的自生自发秩序、对传统的尊重等等,都与保守主义的核心理论观点有着很强相似性等等;此外,还有论者主张美国建国之父们就是自由主义者,而哈耶克致力于维护这一自由的传统,所以称哈耶克为保守主义者并无歧义。例如学者乔纳·戈德伯格认为哈耶克其文更恰当的标题是“我为什么不是一个欧洲保守主义者?”,言外之意是指哈耶克反对欧洲的保守主义,但不反对美国的保守主义。这一点在哈耶克的论著中的确能够找到相关的佐证,例如,哈耶克承认美欧政治光谱之间存在错位: “在欧洲被称作'自由主义’的东西在这里是美国政体所赖以建立的共同传统: 因而美国传统的捍卫者便是欧洲意义上的自由主义者。”既然美国既存的是自由制度,那么“维护现存制度经常就是维护自由”。甚至,《我为什么不是一个保守主义者?》一文还被收入进迈耶主编的《何谓保守主义》的文集之中。[19]
但是,尽管如此,从思想史的角度出发,哈耶克《我为什么不是一个保守主义者?》一文不仅针对欧洲的保守主义,同时也是在批驳拉塞尔·柯克为代表的当代美国保守主义者。哈耶克既不认同“保守主义”,也不欣赏基于政治目的的融合主义运动,作为一个始终着眼于长程历史而非短线时政、根本原则而非权宜之计的思想家,哈耶克自身的态度非常鲜明:“政治哲学家的任务只能是去影响公众意见,而不是组织人们去行动。他只有不注重现实政治的可能性,而坚持不懈地去维护'总是相同的普遍原则’,才能卓有成效地完成这一任务。” 这个批评既适用于柯克这样的传统的保守主义者,也适用于迈耶那样的融合主义者;其次,虽然自由主义与保守主义会在特定时期形成短暂的政治结盟——对此哈耶克也直认不讳,但是哈耶克更强调的是,由于二者的哲学理由和证成基础不同,自由主义与保守主义在理论上存在着无法调和的矛盾,这也正是《我为什么不是一个保守主义者?》中反复重申的主要论点。[19]

相关人物

对手

约翰·梅纳德·凯恩斯(John Maynard Keynes,1883-1946):英国经济学家,凯恩斯主义的创始人,现代西方宏观经济学奠基人。20世纪30年代,哈耶克与凯恩斯以伦敦经济学院为舞台开始了长达十年的论辩:1931年,在进入伦敦经济学院前夕,哈耶克向凯恩斯的《货币论》发起了批判。凯恩斯的理论认为,过度储蓄是商业周期的根源。在他看来,英国的问题就出在储蓄太多。从而导致消费不足。在经济政策上,他主张国家干预。增加公共投资。哈耶克则坚持自由至上主义的立场,反对凯恩斯的总址需求的管理方式和国家干预理论。哈耶克认为生产活动存在着不同的阶段。一定量的资本只能生产特定类型的商品。如果这些资本没有实现经济中的真实需求和储蓄间的均衡,就会出现浪费。在经济政策上,他们反对政府人为干预利率、操纵货币供应,认为这会打破供应和需要之间的均衡,最终破坏生产结构,导致衰退。凯恩斯看不起他们的经济学观点,嘲笑他们的古典经济学观点已经过时。在整个20世纪30 年代,凯恩斯主义风行一时,凯恩斯的声望不断上升,而许多30年代初哈耶克的信徒统统投向凯恩斯门下。哈耶克和凯恩斯两人私交很好,但两人的经济学观点始终格格不入。尽管哈耶克在30年代的学术处境不佳、其经济学观点不被认同,但是哈耶克在晚年的向忆中仍然很有感情地提道:战前在伦敦经济学院的那些岁月是他一生中思想最活跃也是最心满意足的一段时光。[1]
凯恩斯肖像

评价

美国经济学教授,《哈耶克评传》著者布鲁斯·考德维尔(Bruce Caldwell):“哈耶克是一个谜。距今20多年以前,他在我眼里就是这样......他的思想确实引人人胜。像他这样一位有如此广博的兴趣,能够就那么多不同的主题著书立说的人,对于思想史学者不可能没有吸引力。”[7]
英国当代政治哲学家,自由理论研究学者约翰·格雷:“哈耶克的理论雄心在自由主义思想史上是前所未有的,在传统的自由主义历史上的思想家们少有如此的工作企图。哈耶克试图把两大理论来源整合进他的思想中,即在英国古典自由主义的精神实质下容纳大陆自由主义的法治国思想......两大理论渊源的碰撞与融合极大地丰富了哈耶克的思想,甚至把20世纪的自由主义理论推向了一个新的高度;但是另一方面,这也使得哈耶克的理论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困难与矛盾。”[20]
美国经济学米尔顿·弗里德曼(Milton Friedman):“历史上不乏试图影响公共舆论的人,但很少有人能提出足以影响科学进程且透彻、渊博而又深刻的学术思想。很少有人能像哈耶克一样不仅对美国而且对整个西方世界产生深远的影响。”[21]
美国经济学家、经济学史家,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乔治·斯蒂格勒(GeorgeJ.Stigler):“(哈耶克是)20世纪对其所处时代的变化产生了深远影响的三四位学院派经济学家之一”[21]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社科教授周穗明:“作为一个执着的'自由主义的理想主义者’ ,哈耶克对自由主义政治哲学乃至整个20世纪政治哲学做出了杰出的贡献......哈耶克在20世纪自由主义政治哲学发展中的地位,无人能出其右。”[1]
中国南开大学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导阎孟伟:“英国著名经济学和政治学家哈耶克是一个政治目的明确、思路清晰、语言简洁且充满睿智的思想家。他关于个人主义和个人自由的理论在论证市场经济基础上的现代社会能够形成怎样一种'自由秩序’方面是相当成功的。这种成功主要在于他的观点和结论与现代资本主义的基本运行机制高度契合,这使他在自由主义阵营中成为当之无愧的一代宗师。”[22]

名言

苏格拉底认为,承认我们的无知(ignorance) 乃是开启智慧之母的开端。苏氏的这一名言对于我们理解和认识社会有着深刻的意义,甚至可以说是我们理解社会的首要条件;我们逐渐认识到,人对诸多有助于实现其目标的力量往往处于必然的无知之中。”——《自由宪章[21]
“我们作为个人,应当服从一些我们无法充分理解但又是文明进步从至延续所必需的力量和原理。”——《科学的反革命[7]
极权主义的独裁者不久必定会在置一般的道德于不顾和遭受失败之间做出选择。正是因为这个缘故,那些无耻之徒和放荡不羁之人,才在一个趋向极权主义的社会里有更多的获得成功的希望。凡是没有看到这一点的人,他就还没有领会到把极权主义和自由主义政体分开来的那个鸿沟的全部内容,还没有领会到集体主义下的整个道德氛围和本质上是个人主义的西方文明之间的全部区别”——《通往奴役之路[15]
“真理这个词的本身已失去了它原有的意义。它不再说明某种有待发现的东西,只有个人的良心才能判定是否在任何情况下它的证据(或者提出证据的人的身份)会成为一种信仰的理由:它成了某种要由当权者规定的东西,某种为了有组织的一致行动的利益必须加以信任的东西,并且是在有组织的行动有迫切需要的关头又必须加以更改的西。”——《通往奴役之路[15]
“社会主义意味着,它只不过是通过等级制度的路线审慎地改革社会,并加强一种强制性的“精神力量’,以此'终结革命’的一种尝试。”——《通往奴役之路[15]
“国家本身并不能创造或制定法律,当然也不能够废除法律或违反法律,因为这种行为意味着对正义本身的否弃,而且这是一种荒谬之举,一种罪恶,一种对唯一能够创造法律的上帝的背叛。”——《自由秩序原理[15]
“法治是这样一个原则,它关注法律应当是什么,亦即关注具体法律所应当拥有的一般属性。我们之所以认为这一原则非常重要,乃是因为在今天,人们时常把政府的一切行动只需具有形式合法性(legality)的要求误作法治。”——《自由秩序原理》[15]
“在自由人组成的社会里,唯一能够为强调提供正当性理据的东西,便是人们就那些应当调整和约束个人行为的原则所达成的某种支配性意见。显而易见,只有当这样一些规则得到了人们的普遍遵守并在必要的情况下可以强制实施的时候,一个和平且繁荣的社会才有可能存在。”——《法律、立法与自由》[15]
“人们无法根据任何特定的可观察到的事实来界定该秩序,而只有根据那个经由细节或点滴的变化而得到维续的抽象关系系统才能界定这个秩序。…… 这种行动的秩序并不是某种可见的或可以感觉到的东西,而是某种只能够从心智上加以重构的东西。”——《法、立法与自由》[21]
“政府必定是智识设计的产物。如果我们能够构设出这样一种政府模式,使得政府在其间只能够为社会的自由发展提供两个有助益的框架,而不得赋予任何人以控制这种社会发展过程的权力,那么我们便完全有望看到人类文明的持续发展。”——《法律、立法与自由》[15]

轶事

三次转学,留级一年

哈耶克出生于贵族家庭、书香门第。[7]但哈耶克曾经却不得不三次更换中学(文法学校),因为他经常惹老师生气,甚至有老师评价他为:“集显而易见的能力和懒散于一身,对我教的东西缺乏兴趣”。哈耶克为了应付考试而死记硬背,结果有一次拉丁语希腊语和数学都没有过关,最终只好留级一年。宽松而自由的家庭学术范围和聪颖的天资,让哈耶克有能力有方式去涉足各个看上去比学校课程更有吸引力的领域:哈耶克曾对戏剧有过一段短暂而强烈的兴趣,读过很多法国、西班牙和希腊剧本。他还涉猎古生物学、进化论和心理学。1916 年他甚至也短暂研究过经济学——他记得自己学过亚里士多德把伦理学分为道德、政治和经济,也读过社会主义者的小册子。但是直到上大学之前,他对这个领域并没有真正的兴趣。[7]

在法学系研究心理学

哈耶克在1918年注册进入了维也纳大学法学系,但是其在大学最初的一年半都在钻研心理学,尤其被马赫的实证主义哲学所吸引,马赫哲学在政界的左派中很走红,但它甚至也为中间派提供了科学依据,用来对抗当时流行的许多社会研究方法及形而上学都受到它的影响。哈耶克就马赫的感觉理论写了相关的文章并寄给了几位领域大家:心理学家阿道夫·斯托尔读了哈耶克的文章并给予鼓励,德国哲学家阿洛伊斯·利耶尔也是如此。不过,哈耶克在1920年9月为了准备法学考试,把这篇文章放在了一边。它在办公桌的抽屉里一躺就是25年,后来,哈耶克在1945年又回到了这个题目,它终于变成了他的理论心理学著作——《感觉的秩序》。[7]

“迫于”就业前景选择经济学

虽然哈耶克注册进入的是法学系,又选择刻苦钻研了心理学并有所成果,但最终哈耶克还是决定将经济学作为自己的专业,他本人在不同的时候提到了若干原因,但较有可能的是,职业前景才是决定这种选择的关键因素。哈耶克后来回忆说:“我对经济学和心理学都有兴趣。我最后必须对我感兴趣的事情做出选择。经济学至少有正式文凭,而学习心理学你得不到任何东西。既然没有专业机会,我决定选择经济学。”[7]

后世纪念

哈耶克即使在其去世之后仍然持续地发挥着影响力。在其曾经任教的伦敦政治经济学院,一个由学生组织的团体——“哈耶克社会”便以他为名;在牛津大学,也有着相同命名的“哈耶克社会”组织;基于哈耶克及其创办组织的朝圣山学社对美国经济的影响,美国华盛顿特区影响力最大的智囊团之一的卡托研究所,也将所内的一个演讲厅以“哈耶克”命名。[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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