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长春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1、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规定条件;
(3)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城镇自住住房;
(4)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有不少于规定比例的购建或大修自住住房的自筹资金。
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配偶应为共同借款人。借款人家庭在没有还清贷款前,不得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一)购买新建商品住房
1、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明、户籍证明;
2、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人民法院离婚调解书、判决书、单身证明);
3、住房公积金缴存地设区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4、首付款收据;
5、经长春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6、户籍所在地及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家庭拥有住房情况证明。
(二)购买存量住房
1、借款人及其配偶有效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
2、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人民法院离婚调解书、判决书、单身证明);
3、住房公积金缴存地设区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4、所购住房更名前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5、户籍所在地及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家庭拥有住房情况证明。
贷款偿还
等额本息还款方式
每个月还给银行固定金额,但每月还款额中的本金比重逐月递增、利息比重逐月递减。
等额本金还款方式
这种还款方式相对等额本息而言,总的利息支出较低,但是前期支付的本金和利息较多,还款负担逐月递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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