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早期各地的警察机构所使用的服装并不完全统一,而帽子上的帽徽让人弄不清到底是警察还是士兵。
这可能与当时各地的警察体制混乱有关。相当一部分地区,其基层警察并不是“公务员”,而是地方武装的士兵。
从1913年到1928年,各地警察机构所使用的帽徽,一直是北洋时期设计的,到了1928年开始使用“青天白日”为帽徽。
1913年—1928年的帽徽样式
1917-1919年北京警察的帽徽
1917-1919年天津警察的帽徽
1917-1919年福建福州警察的帽徽
1917-1919年四川遂宁县警察的帽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