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把表民意、保民权作为人大工作的切入点。要把对党负责和对人民负责统一起来,努力使人大成为表达、平衡、协调社会利益的重要平台。要尊重人民首创精神,使各项工作获得广泛、可靠、牢固的群众基础和力量源泉。要认真听取人民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监督,努力使监督的成效达到人民满意的程度。
二是把解民忧、惠民生作为监督工作的出发点。综合运用监督法规定的各种监督形式,加强对“一府两院”的法律监督与工作监督,重点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要加强跟踪问效,高度关注群众关心的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文化教育等问题,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改进工作,抓好落实。
三是把汇民智、聚民力作为代表工作的着力点。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优势,善于代言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勤于反映人民群众对享受社会保障的新要求,做好通报情况、沟通思想的工作。积极建立健全代表履职保障、代表学习培训和代表激励监督等机制,确保代表主体作用有效发挥。
四是把察民情、谋民利作为自身建设的落脚点。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身体力行中央和区、市党委关于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坚持工作重心下移,以为民务实清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造福于民。建立健全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制度、代表联系选民制度等,推动新时期人大工作更好地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盼、新要求;提高人大机关干部的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改进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更好地把群众路线贯穿到人大工作的全过程、贯彻到人大工作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多闻民生之苦,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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