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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城乡一体化发展综合配套改革【2】

第六章 基础设施

51.什么是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

基础设施是指为社会生产和居民生活提供公共服务的物质工程设施,是用于保证国家或地区社会经济活动正常进行的公共服务系统。它是社会赖以生存发展的一般物质条件。基础设施包括交通、邮电、供水供电、商业服务、科研与技术服务、园林绿化、环境保护、文化教育、卫生事业等市政公用工程设施和公共生活服务设施等。它们是国民经济各项事业发展的基础。由此可见,所谓城乡基础建设一体化,就是指交通、通讯、供水、供电、供气、垃圾及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向农村覆盖,形成城乡共建、城乡联网、城乡共享的一个过程。这样做,一方面有利于农村地区改善生产和生活条件,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基础设施得到充分利用,城乡关系更加紧密。

52.如何实现苏州城乡公交一体化、区域同城化?

近年来,苏州从村村通公路村村通公交(班车),取得了显著成效。下一步,将进一步完善城乡交通网络建设,加快城市高速公路和轨道交通网等交通大动脉建设,加快连接农村居民小区、企业集中片区的交通子系统建设,为农村居民生活和企业生产提供良好的交通条件。同时,将深化城乡公交管理体制改革,整合城乡公交资源,优化城乡公交线网,提高公交营运管理水平和综合效益,进一步提高客运一体化覆盖率,2011年达到95%以上。

53.如何加强村镇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村镇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村镇现代化水平,是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内容和主要标志之一。为此,要在村镇规划的指导下,合理配置农贸市场、幼儿园、医疗站、活动中心、停车场、公园绿化等,逐步完善村镇公建配套和公共服务设施,加快乡村旅游景区建设,促进乡村旅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54.如何加强农村供水和河道管理?

进一步完善农村供水管网,不断提高农村供水的可靠性和安全性。2011年实现城乡一张网、一个价一体化供水目标。加快城乡河网水系规划实施步伐,建立健全农村河道长效管理机制,努力营造水资源、水环境、水安全、水文化四位一体新格局。

55.如何实现垃圾无害化处理城乡一体化?

继续完善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体系,积极探索分类收集、综合利用,无害填埋、焚烧发电、生物处理等多种方式。

56.如何实现城乡污水处理城乡一体化?

大力推进镇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进一步推进城乡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稳步实施城镇污水治理计划,有序推进除磷脱氮提标升级改造工程和新建、扩建城镇污水处理厂项目。进一步提高生活污水处理率,2009年、2010年,市及市(县)城区达9O%95%,省级以上开发区建成区分别达95%100%,镇区(街道)分别达80%85%。加快实施农村污水治理计划,2O09年沿太湖和阳澄湖地区农村污水治理率达50%,其它地区达30%2010年沿太湖和阳澄湖地区达80%,其它地区达50%

57.什么是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如何实施?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是一项农村市场建设工程,是扩大内需、激活农村市场的重要措施,也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为此,要深入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社区商业双进工程。运用连锁经营、统一配送等现代营销方式,改善农村消费环境,降低农村流通费用和商品价格,让广大农民在家门口就能购买到优质、放心的商品,享受到便利、快捷的服务。到2011年,全市新建改建连锁农家店33OO个以上,为农服务社900个左右,生产资料连锁网点达到2000个;建立日用品和农资配送中心50个左右,新农村社区商业示范社区10个左右,实现镇镇有超市,村村有放心店,镇、村连锁网点覆盖率达到1OO%

58.如何进一步加快农田水利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一般包括:农田水利建设,农产品流通重点设施建设,商品粮棉生产基地、用材林生产基础和防护林建设,农业教育、科研、技术推广和气象基础设施等。强化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是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措施。对此,我们要结合实施万顷良田建设工程试点工作,进一步提升农业园区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59.如何建立健全农业生态补偿机制?

所谓生态补偿机制,就是以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为目的,根据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生态保护成本、发展机会成本,综合运用行政和市场手段,调整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相关各方之间利益关系的环境经济政策。主要针对区域性生态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领域,是一项具有经济激励作用、与污染者付费原则并存、基于受益者付费和破坏者付费原则的环境经济政策。目前,发达国家和地区主要采取碳排放交易的区域补偿办法,即由碳排放量超过配额的地方支付费用,用于对碳排放量较少的农业地区予以补偿。

我市即将出台农业生态环境补偿制度,加快形成有利于保护基本农田、水源地、风景名胜区、公益林等自然资源和农业物种资源的激励机制,研究落实优质粮油、花卉园艺、特种水产、生态林地等产业区域布局和优质粮油产区永久性保护补偿机制。

60.农村如何共享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资源?

为了充分共享城市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资源,最大限度地发挥这些基础设施的作用,避免重复建设和投资浪费,农民集中居住点的选址要坚持三靠:紧靠城镇建成区、紧靠工业开发区、紧靠各类批发市场等。目前已建的非三靠的集中居住点,一方面要加强自身基础设施和公共资源建设,另一方面要立足对周边地区的辐射,逐步形成当地的区域中心,以使其基础设施和公共资源发挥更大的效用。

第七章 公共服务

61.什么是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所谓基本公共服务,就是指建立在一定社会共识基础上,根据一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和总体水平,为维持本国经济社会的稳定、基本的社会正义和凝聚力,保护个人最基本的生存权和发展权,为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所需要的基本社会条件。

基本公共服务包括三个基本点,一是保障人类的基本生存权(或生存的基本需要),为了实现这个目标,需要政府及社会为每个人提供基本就业保障、基本养老保障、基本生活保障等;二是满足基本尊严(或体面)和基本能力的需要,需要政府及社会为每个人都提供基本的教育和文化服务;三是满足基本健康的需要,需要政府及社会为每个人提供基本的健康保障。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水平的提高,基本公共服务的范围会逐步扩展,水平也会逐步提高。

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基本社会保障、公共就业服务,是广大城乡居民最关心、最迫切的公共服务,是建立社会安全网、保障全体社会成员基本生存权和发展权必须提供的公共服务,成为现阶段我国基本公共服务的主要内容。

由此可见,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含义基本相同,但前者主要强调的是缩小城乡差距,而后者范围更广,除了指缩小城乡差距外,还包括缩小地区差别等。

62.为什么说农村社区服务中心是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重要载体?

这是因为,农民只有通过一定的载体和途径,才能真正享受到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公共服务,而集行政办事、商贸超市、社区卫生、警务治安、文化娱乐、体育健身、党员活动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就是这样的载体和途径。目前,我市已建和在建的上千个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已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和政府组织部门向农村延伸各项公共服务的重要窗口和主要渠道。

63.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的主要服务内容和工作目标是什么?

全面加强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坚持把集行政办事、商贸超市、社区卫生、警务治安、文化娱乐、体育健身、党员活动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农村社区服务中心作为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载体,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投入机制和运行机制,整合社区资源,拓宽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强化服务功能。有机整合社区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社会服务等各项公共服务,实行一站式管理。20102011年在大市范围内全面建立农村社区工作站,更好地承担起市(县)、区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延伸到农村基层的公共管理和服务。

64.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的类型与建设资金来源有哪些?

根据我市农村的三种形态,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具有三种类型,即:融入城市化地区主要建设与城市社区相似的现代社区型服务中心;就地城镇化地区主要建设对周边地区具有一定辐射作用的区域性社区服务中心;农村现代化地区主要建设配套庄稼医院、化肥农药(渔药)专卖店等突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村社区服务中心。

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的建设用地,主要由地方政府划拨,或者通过复耕复垦、异地置换成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用地。

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的建设资金,主要有三个来源,通常由市(区)、镇(街道)、村(社区)三方按照一定比例分摊。

65.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的日常经费来源有哪些?

农村社区服务中心三分建、七分管,能不能充分发挥其作用,关键靠日常服务。因此,解决好日常经费来源,是能否促进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又好又快发展,发挥更多更好的服务功能的关键所在。

目前,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的日常经费主要有三个来源:一是由村里承担。如行政服务中心,党员服务中心等,这部分服务经费均由村里承担。二是由市(县)、乡镇各级政府承担。如文化活动、教育培训、医疗卫生、警务治安等,大部分是由市(县)、镇两级财政承担。三是市场化运作的服务项目,如商贸超市、肥药专卖、物资回收、电器维修等,这大多是由服务商租用社区服务中心房屋后进行的。这可以说是村里的第三产业,可以有一定的收入。因此,在常住人口较多的社区,如果运行得好,服务中心尚能有所盈余。

66.如何构建城乡一体化的基础教育体系?

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加快形成以县为主,城乡一体的教育管理体制。尽快研究出台《关于促进教育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着力推动以县为主,城乡一体教育管理体制的全面建立。出台《苏州市城乡教育一体化市(县)、区发展标准》,全面启动乡镇中小学达标升级活动。2010年所有高中段学校,2012年所有初中学校,2015年所有小学及幼儿园均实现由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直接管理。

67.如何构建城乡一体化的医疗卫生体系?

加快推进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建设。年内研究制订城乡卫生服务一体化建设意见,推进镇村两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一体化管理体制改革。加大对农村和经济薄弱地区支持力度,落实农村卫生服务资金。制定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明确具体服务内容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标准,建立健全、规范管理居民健康档案。整体推进城乡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建设。健全城乡卫生监督网络。加强外来人口集聚地公共卫生管理,建立健全外来人口按居住地管理制度。加强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每年免费定向培养全科医生300名,建立城乡医院长期对口协作关系。推进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和分配制度的改革。进一步提升农村居民医疗保障水平,全面推广住院费用按病种结算制度,积极探索部分病种预付制。公共卫生服务业务经费,按定额定项和购买服务的方式补助;城乡基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实行零差率供应;选择1个县级市和12个区试点开展收支两条线管理。

68.如何构建城乡一体化的文化、体育服务体系?

深化文化、体育体制改革,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导的农村文化、体育基础设施多元投入机制。2009年基本完成建制镇文化体育站标准化建设任务;2010年重点完成被撤并镇、村(社区)文化、体育设施标准化建设任务,推进农村体育基本现代化工作试点。到2011年,农村广电站全部达到基本现代化广电站标准,实现新农村广播全覆盖。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文化、体育产品和服务机制,建立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制。切实加强古镇、古村落、古民居保护,到2011年省级以上文保单位完好率达1OO%,市文保单位完好率达90%,控保单位完好率达70%。鼓励城市文化产业优势资源向农村延伸,大力发展农村文化、体育事业(产业)。切实加强被撤并乡镇文化、体育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乡镇综合性体育运动会制度,积极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活动。建立一批为农民提供科学健身指导服务的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使乡镇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45%以上。

69.如何构建城乡一体化的人口服务和管理机制?

健全城乡一体化的人口服务和管理机制。开展城乡一体化生育政策试点,努力推进城乡生育政策一元化。逐步完善城乡一体化的计生权益保障机制,探索建立持独生子女证的城镇企业退休人员一次性奖励发放长效机制和城镇持证老年无业人员奖励制度;完善计划生育公益金制度。探索制定本地常住居民统一标准的人口计生公共服务财政政策,完善覆盖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城乡人口计生服务管理体系。全面完成城乡社区人口计生信息网络建设。

70.如何构建城乡一体化的财政管理体制?

城乡一体化发展,最重要、最关键的是必须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形成真正的公共财政体制。为此,必须稳步推进农村财税管理体制改革,规范乡镇财税组织秩序,完善乡镇财政分税制体制,理顺乡镇事权与财权关系,提高乡镇发展社会事业和提供公共服务的财力支撑能力。市级财政预算安排部分资金设立城乡一体化改革专项资金,并向中央、省财政争取改革试点专项补助。各市(县)、区从2009年起,安排当年土地拍卖净收益的15%,作为改革试点启动资金。积极向上争取,拓展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农业重点开发资金、农业土地开发资金、耕地开垦费等专项资金的用途,用于农田基本建设、耕地质量建设、农业产业化、农业科技、农业生态保护及农业综合开发等。按照 三个大幅度的要求,加大各级财政对农业的投入力度。

第八章 就业社保

71.城乡就业保障一体化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以城乡一体化的就业创业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和劳动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积极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中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配套改革,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全面发展,力争把苏州打造成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先行地区、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的示范地区、劳动关系协调发展的和谐地区,从而使我市城乡社会就业更加充分、社会保障更加完善、公共服务更加均等。

城乡就业保障一体化的主要内容:一是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社会就业失业登记制度。二是完善城乡统一的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制度。三是建立完善安置和鼓励农民多渠道、多形式的就业机制。四是完善城乡统一的职业培训制度。五是完善农村居民和被征地农民纳入城镇社会养老保障的政策体系。六是建立各类养老保障待遇标准的正常调整机制。七是建立完善统一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八是探索建立农民生育保险制度。九是完善城乡一体的社会救助体系。十是健全完善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

72.如何创建充分就业村(社区)?

重点是实现社会充分就业。实现城乡劳动者就业政策统一、就业服务共享、就业机会公平和就业条件平等。每年免费培训城乡劳动者25万人,本地农村新成长劳动力和被征地农民就业率达到90%以上,创建充分就业行政村(社区)达到90%以上。到2011年,全市社会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左右。

73.如何加快城乡社会保障制度接轨?

落实土地出让金优先安排用于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的补偿政策,加快被征地农民纳入城保的衔接工作。在非农产业就业的农村劳动力全部纳入城镇社会保障。研究落实纯农人员的社会保障待遇问题。建立健全农村基本养老保险金自然增长机制,逐步提高保障水平。改革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全面实施农村基本医疗保险。健全农村居民大病救助体系,切实解决部分农户因病致贫的问题。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自然增长机制。探索实施城乡统一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探索农村工伤、生育保险,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

74.农村和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如何转移接续?

参加农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农保)后流动至企业工作、并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自谋职业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保)的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按以下办法进行转移接续。农保经办机构负责将其农保各年的缴费金额,统一按所对应的历年城保缴费工资下限以及单位和个人的合计缴费比例,换算为城保的缴费年限。

计算公式为:各年城保换算年限=当年农保缴费金额÷(对应年度城保最低缴费基数×对应年度单位和个人合计缴费比例)。

农保经办机构应将转移职工确定的各年的农保缴费金额和换算的城保缴费年限打印出清单送城保经办机构,并终止农保关系;同时将各年农保缴费金额全额划入接收地城保基金。职工换算年限和个人帐户应与本人参加城保的缴费年限和个人帐户合并计算。

75.农保转城保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如何享受养老待遇?

农保转城保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按城保规定办理退休待遇审批手续,缴费年限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养老金;缴费年限不足城保按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如按城保规定补缴其换算的城保年限与原农保缴费年限之差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后,符合城保按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可由职工提出申请,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办理补缴手续后享受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

76.如何加快城乡医疗保险接轨?

完善全市统一的职工医疗保险政策,三年内全市各统筹区域实现统一覆盖范围、统一保障项目、统一待遇标准、统一医疗救助和统一管理制度的五统一。逐步建立全市统一的医疗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城乡参保居民异地就医结算。

根据国家《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精神,逐步提高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筹资水平和统筹层次,缩小城乡医疗保障水平差距,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障管理制度,逐步实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框架的统一。加强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建设,实现与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的对接,方便参保人员就医,提高医疗服务透明度。

有效整合基本医疗保险经办资源,增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抗风险能力,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切实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待遇水平。

探索建立农民生育保险制度,逐步完善机制,不断满足农村育龄妇女生育和计划生育手术的社会保障需求。

77.如何加快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并轨?

完善城乡统一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城乡一体的社会救助体系。健全社会医疗救助办法、逐步提高城乡医疗救助水平,实现城乡社会医疗救助统一管理,切实解决部分居民因病致贫问题。

鉴于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提高后引发的一系列新矛盾,必须适时调整低保对象认定的标准,从单纯看家庭人均收入,发展到既要看人均收入,还得看年龄和劳动能力。凡超过退休年龄,或者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其家庭人均收入又低于低保水平的,才能纳入低保;其余低收入人群可进行临时救助,并优先介绍就业。

78.如何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

完善农村金融体系,加强农村金融服务,加快建立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相结合,资本充足、功能健全、服务完善、运行安全的农村金融体系。

加大农村金融政策支持力度,出台相关政策措施,支持和鼓励城市优质金融服务向农村延伸,引导更多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向农村。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坚持为三农服务和小企业服务,加快组建和规范发展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年内计划组建18家,三年内争取拓展到平均每个镇1家以上。探索开展村镇银行和土地银行试点。支持邮政储蓄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扩大涉农业务范围,鼓励发展适合农村特点和需要的微型金融服务,开发农民生产性小额贷款产品,允许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稳步发展农产品期货市场。

79.如何进一步完善和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

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加大政府补贴支持力度,不断扩大业务覆盖面。逐步向统一保险条款、多家公司承保、农民自愿选择、政府给予补贴的方向发展。积极探索农产品质量保险、价格保险,帮助农民既化解自然风险,又防御市场风险。

80.如何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农业担保体系?

建立健全政府扶持、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农业担保体系,切实解决农民在发展生产所需小额贷款时存在的贷不到贷不起的问题,促进农民发展家庭农场、或进行非农创业。

第九章 社会管理

81.如何深化城乡户籍制度配套改革?

进一步深化完善户籍登记办法,年内研究出台在大市范围内实现以合法固定住所为依据的新型户籍登记管理制度。改造升级人口信息全程通系统,统一各县市管理系统,从技术上实现大市范围居民户口一站式迁移。

2010年适时出台配套政策,在各市(县)原有户籍准入办法的基础上,在大市范围内实施统一的户籍准入登记办法。2011年全面实现大市范围内以合法固定住所为依据的居民户籍自由迁移。

对城市流动人口,加快探索建立居住证制度,加强对新居民的管理和服务。

研究与户籍相关的配套改革,在更多层面上打破二元结构制约,使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在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及其他社会事务方面享受均等化公共服务。

82.如何科学实施撤村建居工作?

加快农村、尤其是城中村、无地队集体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相应推进撤村建社区工作,将被征地农民转变为真正的城市居民,全面纳入城市社会管理体系。

83.如何加快培育和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推进三大合作

大力发展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和新型集体经济。深化完善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土地股份合作、农业专业合作等三大合作改革,鼓励和支持三大合作组织以多种形式参与工业化、城市化和新农村建设,有效实现农村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做大做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年内,全市社区股份合作社收益分配、土地股份合作社新增入股土地比上年增5个百分点;专业合作社工商登记率达80%,做大做强10个农产品品牌专业合作社;创建市级示范性社区、土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各100个。到2011年,全市社区股份合作社股份分红率达30%以上,土地入股比例达40%以上,农产品由专业合作社组织产销达50%以上,农民财产投资性收入比重达40%左右。

84.如何探索建立区镇合一体制,赋予更多经济社会管理权力?

探索符合条件的中心镇与跨镇村区划的现代农业园区实行区镇合一的行政管理体制,赋予其更多的经济和社会管理权限,增强其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改革创新农村行政管理体制,根据当地经济和人口规模,适当增强农村地区公安、市容、卫生、人口计生、食品和药品安全、工商、税务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力量,有效加强农村经济和社会管理。

85.如何进一步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管理?

深化完善农村和农业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理清和理顺市(县)、镇政府对农业和农村的行政管理、村民委员会对农村的社会管理、村经济合作组织对农村经济的专业管理三者关系,明确各自管理权限范围,强化依法管理。

加快构建触角延伸、覆盖城乡的市容环境管理体系。继续推进市容环境管理重心下移,加强向乡镇派驻执法管理队伍的工作,完善网格化管理模式和数字化管理手段,切实加大对违法建设等重点问题的查处力度,不断提高农村地区市容环境管理的覆盖率和有效性。

86.如何进一步加强农村信访和维持稳定工作?

严格遵守国家信访法规,构筑健全的基层信访网络,每镇(街道)建立信访室,每村配备兼职信访联络员,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和政策培训。每月开展信访苗头排查活动,及时填写信访苗头隐患排查表,制定合理的预案,发挥预警防范作用。妥善解决好群众的第一次来信来访。接访第一人负责对信访工作进行全程跟踪问效。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运行机制,实行首问负责制、批转信访件挂牌督办、实名举报处理结果反馈、定期回访四项措施,确保信访工作正常有序运行。信访案件要办成铁案,切实提高信访案件的办结质量,尽最大可能降低重复信访的比例,避免出现群访集访,促进农村社会稳定。

87.如何进一步提升农村应急预案和应急管理水平?

近年来,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时有发生。各先导区必须未雨绸缪,抓紧制定镇(街道)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在此基础上制定各个专项应急预案、村级(社区)应急预案。建立镇(街道)应急委员会和办公室,添置必要的设备,定期组织预案演练,进一步提高应急管理水平。

88.如何进一步加强农村消防工作?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市农村人口和财富大量集聚,加强农村消防工作已经刻不容缓。为此,必须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农村消防管理办法》,凡年生产总值十亿元以上,劳动密集型企业、易燃易爆化工企业较多,集镇常住人口多、距离公安消防队较远的镇(街道)均应建立专职消防队。村和设立在农村的规模较大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适应扑救本村初起火灾的需要,建立义务消防队或者其他形式的消防队。各地可结合护村哨队伍建设配备义务消防监督员。

89.如何建立健全城乡群防群控机制?

建立健全五位一体、联防联控城乡治安管理体系。深化完善综治、警务、治保、调解、外来人口管理五位一体治安管理模式,全面建立农村户与村联动、城区派出所与社区电视监控联网、亲民岗亭、治安巡逻区、群防群治三区联防、市区内与外联控、路面与水域联守的五联机制

90.乡镇政府如何实现从小城镇建设到城乡一体化的工作转变?

过去乡镇主要以发展农村经济、乡镇企业和小城镇建设为主,而现在要转变为城乡一体化发展,这是一个重大的历史转变。为此,必须进行一系列的改革与调整。首先要调整发展思路,要按照城市更像城市、农村更像农村、园区更像园区的要求,实行地区产业分工,促进有条件的地方就地发展,无条件的地方异地发展,从而使当地的一二三次产业全面协调发展。同时,要加快调整行政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从建设小城镇向建设小城市转变。乡镇干部要尽快向城区干部转变,既要学会建设城市,更要学会管理城市。村(社区)干部要尽快向城市社区干部转变,要像管理城市社区一样来建设和管理农村社区。力争用最短时间,使先导区率先实现从发展农村经济、发展乡镇企业、推进小城镇建设到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历史性转变。

第十章 先导区操作指南

91.为什么要建立城乡一体化发展综合配套改革先导区?

根据市委提出的城乡一体化发展必须坚持典型示范的原则,即一切从苏州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重点突破、以点带面,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尊重基层的首创精神,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先行先试,充分体现苏州特色,为全省乃至全国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提供有益启示。为此,苏州按照各地条件和特色,结合地方要求推进综合配套改革的积极性,有条件选择了一批镇或产业片区为苏州市城乡一体化发展综合配套改革先导区,先行先试、积累经验,以点带面、逐步推开,有序推进苏州城乡一体化发展。

92.苏州市共确定了多少个综合配套改革先导区?

苏州全市共确定了23个城乡一体化发展综合配套改革先导区,其中改革先导镇20个:即张家港市金港镇、塘桥镇,常熟市海虞镇、梅李镇、沙家浜镇、古里镇,太仓市浏河镇、陆渡镇、城厢镇,昆山市巴城镇、张浦镇、花桥镇、千灯镇,吴江市同里镇、横扇镇、震泽镇,吴中区木渎镇,相城区渭塘镇、阳澄湖镇,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改革先导农业园区1个:张家港市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原常阴沙管理区)。改革先导片区2个:吴中区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涉及临湖镇、东山镇、横泾街道)和苏州高新区镇湖街道片区(含通安、东渚两镇部分村)。共计有27个镇(街道)列入改革先导区,其区域范围约占苏州全市农村的三分之一左右。

93.先导区改革试点的主要内容和任务是什么?

城乡一体化发展综合配套改革先导区的主要内容,就是率先按照三形态发展趋向,探索三置换工作,实现三集中布局,率先形成发展规划、产业布局、资源配置、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的一体化发展,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城乡一体化发展综合配套改革先导区的主要任务,就是要在三置换工作,尤其在加快推进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方面积累经验,为加快农民生产生活和居住方式的转变提供宝贵经验。近期,先导区的首要任务是在制定三年实施计划的同时,加快修编镇村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进一步合理确定农民集中居住点,为三置换奠定基础。

94.什么是一年一个样,三年像个样

一年一个样,三年像个样,主要是指各先导区要严格完成《苏州城乡一体化发展综合配套改革三年实施计划》的时序进度,取得显著的阶段性成果。即按照“2009年为重点突破年,2011年为整体推进年,2012年为全面提升年的要求,每年都要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到2012年初见成效,初见成果,初见经验。其中既包括直观的建设成果,又包括深层次的制度创新。

95.先导区享有哪些优惠政策?

实行市级机关与先导区的挂钩联系政策,指导和支持先导区开展工作。

优先实行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的项目扶持。从2009年开始,苏州市级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重点选择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和改革先导区成效显著的项目按照以奖代补形式给予支持。

按照城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推行农民宅基地置换城镇商品房,节余土地实行封闭运作,允许将出让取得的土地收益市级以下留成部分全部留在先导区,用于农民安置和基础设施建设。

减免各类建设规费。各级财税部门对先导区三置换实施过程中依法收取的各项税收及附加,除上缴中央、省部分外,地方留成部分原则上应用于三置换建设补助。行政事业部门征收的规费,除上缴中央、省部分外,市及以下的行政性规费、城建配套费等全额免收或收取后再给予返还。电力、供排水、电信、广电等经营性项目建设,应按实际成本收取。

优先解决建设用地。对先导区宅基地置换商品房等所需建设用地,由市和各市政府优先安排或预支一定比例的用地指标,实行带帽下达,专项用于拆迁安置区建设。各先导区要按照国家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住房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政策,逐步扩大挂钩范围和规模,并尽量缩短建设周期,抓紧进行土地复耕复垦,确保用地占补平衡。

96.先导区制定实施计划和编制(修编)规划的工作重点是什么?

一是制定三年实施计划。各先导区要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综合配套改革重点内容和目标任务,以及《苏州市城乡一体化发展综合配套改革三年实施计划》的具体要求,结合先导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先导区近三年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计划。实施计划必须要有明确的指导思想和原则、目标任务、改革重点、政策措施、组织领导及年度实施任务分解,并要重点明确每年度土地置换(整理)、增减挂钩、建设农业保护区和集中居住区等建设计划。

二是编制(修编)镇村布局规划。各先导区以三年实施计划为依据,把编制(修编)镇村布局规划作为推进一体化发展的首要任务,加快做好农民集中居住点的规划布局,做好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并明确确定近期实施的镇村布局规划和集中安置区规划,对相关实施项目实行定点、定量、定位和定时。

97.先导区编制(修编)镇村规划有哪些具体内容和工作要求?

编制(修编)镇村布局规划应包括规划技术路线、现状概述、综合评价、村庄迁并标准、空间布局、区域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近期空间布局规划以及规划实施措施等八项内容。

编制(修编)镇村布局规划,各地要从实际出发,统筹考虑当地的自然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力求体现前瞻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推进集聚发展;要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推进城市化进程;要与市、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

98.先导区编制(修编)镇村规划的报批程序有哪些?

为确保编制工作质量,本次编制(修编)镇村布局规划工作必须由持有城市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担。编制(修编)过程应按照政府组织、专家咨询、公众参与、部门会审、政府批准程序。各市(区)的发改、规划、国土等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能,积极参与先导区规划编制(修编)的指导和协调,进一步强化相关规划的协调性和统一性。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划编制(修编)成果须经各市城乡规划、国土部门初审后,报各市人民政府审批;吴中区、相城区和虎丘区范围内的镇村布局规划由各区相关部门初审,苏州市规划局和苏州市国土局审查通过后报苏州市人民政府审批。镇村布局规划一经批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因情况变化,确需对规划进行调整的,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

99.先导区实施三置换需要制定哪些工作细则和规程?

先导区必须根据城乡一体化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方案,制定《三年实施计划》,全面编制和修编村镇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城乡一体化发展规划。同时,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三置换实施细则,编印三置换具体实施办法的政策解答,通过广泛宣传,让广大农民了解政策、掌握政策,支持三置换改革工作,确保三置换工作顺利推进。

100.先导区制定三年实施计划和编制规划有什么时间要求?

各先导区应在20099月中旬制定完成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综合配套改革三年实施计划,经各市、区城乡一体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后,报苏州市城乡一体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作为今后对各先导区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工作的考核依据。

各先导区的镇村布局规划的编制(修编)工作,原则上应在200910月底前完成规划论证验收,并规定进行报批,同时报苏州市城乡一体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苏州市规划局备案。

非先导区的镇村布局规划的编制(修编)工作,应同时抓紧进行,在2009年底前完成规划论证验收,最迟在20104月底前完成,并按规定进行报批,同时报苏州市城乡一体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苏州市规划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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