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人接物的基本礼仪发表用户:言翌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06-6-7 (一)做客 1、进入室内之前应敲门。未请入,不可闯入;未请坐,不可坐下;雨伞等物,应留于室外或主人指定处。 2、主人有事,应速退去。 3、未见主人,可留便条。 4、旧客去时,新客应起立相送。 5、访问时间要选择在主人方便的时候。 6、室中珍贵之物,未经主人允许,勿要拿起耍弄。 7、坐应讲究姿势,注意适当和自然,如坐得笔挺,不敢动弹,未免拘束,主人也尴尬;坐没坐相,翘腿乱抖,就放肆了,主人会难堪。 8、作客不可始终不作声。 9、不要时常看手表,或做出心烦意乱的样子。 10、初访,不宜久坐。 11、探望病人,应注意安静,要尊重医护人员的意见。 12、亲友、同事、同学、老师生病,应去探望,但不宜久谈。 13、平时不相识者,不可贸然造访。 14、说了告辞,应立即起身。 (二) 1、有人敲门,应回答“请进”或到门口相迎。<> ………………………此处隐藏部分文章内容…………………………………………
7、客人来时,如自己恰巧有事不能相陪,要先打招呼,致以歉意,并安排家属陪着,然后再去干自己的事。 8、客人坚持要回去,不要勉强挽留。 9、送客应到大门外,走在长者后面。 10、分手告别时,应招呼“再见”或“慢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