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上篇
第三种,不懂操作,只能通过购买服务来实现。
长沙自建房倒塌后,各地开始了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作为牵头部门驻建局开始慌了,毕竟专业的没有几个呀?怎么排查呀?怎么样才算是严重安全隐患啊?一般隐患啊?怎么判定?怎么测量?谁才能胜任这个工作啊?没有资质,说了人家不信服呀?咋办?
只能购买服务了,外包给外面的有资质的公司来做了,毕竟他们专业一些,至少可以有一些依据和专业背景啊,被追责起来还可以甩一下皮球啊!这也是没有办法中的办法了!但是也存在很多隐患,外包的东西,没有办法一个个跟在屁股后面跟踪监督,做得好那就万事大吉!做得不好部门估计也不知道,少做一个多报两个也很难去查清楚,也没有什么制约的手段。
第四种,纯粹不想做,工作又琐碎,干脆外包一了百了。
有一个工作,需要事前去每家每户拍照,登记,然后上传系统,登记一些个人信息。需要每天走村入户去登记拍照上传。事中,也是走村入户拍照上传系统,再补充录入一些信息。建设完成后,还是得重复一遍工作。
至于为什么要做三遍重复工呢,上面要求前中后要有对比,要不然钱下去了都不知道去哪儿了?但是即使前中后的拍照了,人家还是有办法,毕竟一个照片说明不了什么的。
因为工作简单但是重复啰嗦,有的单位干脆把这个工作,自己的主业外包出去,给别人去做,自己则悠闲悠闲的!这种就是纯粹的形式主义,不想做不愿做!
这种外包购买服务,有好的一面,也有不好的一面。好的一面,确实解决了基本单位人少事多的情况下能够完成落实上级布置的任务;解决了单位职能职责的局限性!
但是有的时候也催生了形式主义,有的工作明明是单位的主要职责,现在有了购买服务后,可以光明正大的购买了,自己则不用做了,反正购买程序没有违规就可以了。有的时候让人失去进取的动力,反正通过外包服务可以解决了,何必自己再花大力气去研究,再说了研究不一定研究得通,或者自己研究通后,自己懂得做了后,全部都归自己做完,不通的就不用做,等下做多错多,一不小心就挨问责,不搞了不搞了,购买服务吧,你好我好大家好!何乐而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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