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世界投资报告》主题:非股权经营模式
非股权经营模式是指在诸如合同制造、服务外包、订单农业、特许经营、技术许可以及管理合同等国际生产中,跨国公司可以在不拥有东道国企业股权的情况下掌控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的经营模式。
据贸发组织估算,全球范围内跨境非股权经营模式在2010年创造了超过2万亿美元的销售额。其中,合同制造与服务外包贡献了其中
图2:非股权经营模式:FDI与贸易的中间地带
的1.1-1.3万亿美元,特许经营额约为3300-3500亿美元,技术许可经营总额3400-3600亿美元,管理合同总额达到了1000亿美元,订单农业也遍布全球110多个国家。非股权经营模式的增长速度均好于其所在行业的总体增长水平。
表1:非股权经营模式的几种价值链模型
1、非股权经营模式能够带来显著发展效益
非股权经营模式在发展中国家创造了大约1400-1600万个工作岗位。其中合同制造和服务外包是创造就业机会最后的。在一些国家中,其创造的增加值甚至超过了当地GDP的15%。在一些产业中,其出口额则占到了该行业全球出口总额的70-80%。总体而言,非股权经营模式可以通过生产能力建设、技术扩散以及促进国内企业发展等方式,促进中长期的产业发展,帮助其融入全球产业链。
2、非股权经营模式具有一定的风险
这是由于合同制造具有高度的商业周期性并且能够被轻易的转移和替代。而且,非股权经营模式下东道国的企业从全球生产价值链体系中所获得的收益偏低。此外,还有一些人担心跨国公司可能利用非股权经营模式来规避社会与环境责任。譬如,此模式所倚重的低成本劳动力的工作条件就经常令人关注。因此,发展中国家需注意规避相关的风险,防止被锁定在低附加值的生产活动中,并过于依赖跨国公司拥有的技术与操纵的全球价值链。
3、趋利避害的政策措施
要化解非股权经营模式给东道国带来的风险和不良后果,需要在政策层面作相应的设计。首先,有关非股权经营模式政策必须被置于国家总体发展战略当中,与贸易、投资以及技术政策统筹安排,并注意解决对其过度依赖风险。其次,政府需采取措施对国内自身生产能力的建设提供支持,以保证那些有吸引力的商业伙伴可以成为全球价值链合格参与者。第三,非股权经营模式的提升与发展需要一个强有力的法律与制度框架以及投资促进机构的积极参与。最后,还需要强化本土非股权经营模式参与者的谈判能力,确保公平竞争,保护环境与劳动者权益。
(李伟华:南开大学滨海开发研究院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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