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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

根据省卫生厅《关于下达2012年中央补助安徽省公共卫生疟疾防治等十四个项目工作任务和资金安排的通知》(卫疾控秘〔2012〕576号)精神,我县从2012年起,新增实施肿瘤随访登记项目,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总体目标

1、建立符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全县肿瘤登记报告系统,反映我县城乡居民肿瘤发病、死亡、生存状态,提供肿瘤防治需求信息。

2、对我县现有肿瘤登记系统工作状态进行综合评价,整合现有资源,进行加强登记网点建设。

3、加强规范化建设,使登记报告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提高登记报告质量,使登记报告资料达到国家肿瘤登记规范要求。

(二)年度目标

根据省项目要求,我县2012年新发肿瘤登记按人口比例200/10万计算,应完成1000人;死亡肿瘤登记按人口比例150/10计算,应完成750人。

二、项目范围

肿瘤登记报告项目范围为全县15个乡镇。

三、项目内容

登记报告单位为全县各级医疗机构,包括县医院、中医院、县二院、各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肿瘤报告病种为恶性肿瘤和中枢神经系统良性肿瘤。

(一)填报要求

1、凡具有本地区常住户口,在门诊、病房或通过健康体检、疾病普查等方式发现的,经临床或病理、X线、CT等检查确诊的当年新发病例,均应填写居民肿瘤病例报告卡。

2、对肿瘤复发和转移病例,若原发漏报,应予补报,并需核对原发部位及首次诊断日期。

3、若同一患者先后出现两次原发癌,需分别填报。

4、每个肿瘤病例来本单位就诊时,不论已由外单位确诊或在诊治期间由本单位作出确诊,均需填报。

5、报告卡的填写字迹要清楚,内容填写要完整,不得缺项,漏项。

(二)报告程序

1、县级医疗机构报病程序

(1)医疗机构门诊各科室在发现新诊断的肿瘤病例时,负责诊治的医师应立即填写居民肿瘤病例报告卡。

(2)住院部各科室是肿瘤新病例资料的重要来源。科室诊治医师在检查入院患者病史时应注意在门诊已确诊的恶性肿瘤患者是否已经报告,对未报告者应立即补报。对住院后才确诊的肿瘤病例应及时填写报告卡,并在病历首页上加以标记。

(3)若发现过去报告有误,需要更正时,应按新的诊断另行报告。

(4)病案室是医院内最重要的肿瘤病例资料保存和防止或减少肿瘤病例漏报的部门。医院负责肿瘤报告的部门和病案室的工作人员通过定期查阅病史和病例索引以发现在门诊和病室漏报的病例,并及时帮助或督促补报。

(5)医院内的病理、检验、放射、超声波、放射性核素等诊断部门的检查记录和放射治疗科的医疗记录是提供肿瘤新病例线索的重要依据,特别是病理记录为恶性肿瘤病例的诊断提供最可靠的根据。医院内负责肿瘤报告的部门要和上述部门定期联系,核对记录,防止肿瘤病例特别是门诊病例的漏报。

(6)各科门诊和病房应设专人负责每日报卡的收集、整理和核查,将卡片及时交院内分管报病工作的职能科室。

(7)院内明确职能科室,设专人负责全院报卡的收集、编号、审核,于4月15日、7月15日、10月15日和1月15日前将上季度报告卡及电子报表报送县疾疾控中心慢病科。

2、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报告程序

(1)村卫生室  每个村的乡村医生负责收集所在村的新发肿瘤病例,于次月的5号以前报告当地乡镇卫生院。乡村医生提供该村居民中直接去县外就诊的那部分肿瘤病例线索,并负责核实上级单位认为需要核实的病例,补充和更正报告卡上的某些项目,如姓名、住址、出生日期、死亡日期等。

(2)乡镇卫生院  每个乡镇卫生院落实一名防保科医生兼任防癌医生,负责收集所辖乡镇各村(街道居委会)上报的以及本卫生院诊治的肿瘤卡片,审核、剔重后将卡片于4月15日、7月15日、10月15日和1月15日前将上季度报告卡及电子报表报送县疾控中心慢病科。

3、县疾控中心报告程序

(1)县疾控中心将各医疗机构上报肿瘤病例情况进行分类汇总,剔除重卡,用统一的软件输入微机,分别于5月底、8月底、11月底和2月底前上报市疾控中心。

(2)县疾控中心于次年2月份审核订正前1年的肿瘤新发病例卡片,录入人口数据,汇总生成“肿瘤新发病例年报表”,撰写全年肿瘤登记报告工作总结报县卫生局和市疾控中心。

(3)县疾控中心对所有报告的肿瘤信息按照患者属地反馈到各乡镇,各乡镇对患者进行跟踪随访,期间死亡的病例要及时填报死亡报告卡。

四、组织措施

县卫生局负责项目组织和工作协调,制定实施方案,成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定期开展检查、督导和评价。

县疾控中心负责项目日常工作,并成立技术指导组,负责项目培训和技术指导,参与督导、评估。

五、工作经费

2012年安排项目经费5万元,主要用于项目培训、资料印制、工作督导、质量控制及登记报告工作开展。

六、项目执行时间

2012年底前完成所有年度项目任务。

七、督导与评估

县卫生局组织县疾控中心对项目工作开展督导,根据项目进程至少督导2次,每年末进行项目工作评估。

督导与评估的相关指标:

1、项目管理合格率达95%以上;

2、项目培训覆盖率达100%,培训合格率达95%以上;

3、肿瘤报告卡漏报率小于5%;

4、肿瘤报告卡填写合格率达95%以上;

5、肿瘤报告卡正确录入率达95%以上。

 

附件:东至县肿瘤随访登记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东至县肿瘤随访登记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张大明

副组长:  徐浩山

成  员:  朱银祥  吴泽宁  周建成  李小红  许春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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