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科目二直角拐弯,此次新版标准明确规定,对于直角拐弯项目,新增了“应开启转向灯,完成转弯后关闭转向灯”的要求。
新的驾考评判标准在科目三中还增加了对超车内容的考核。其中规定, 超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并回头观察确认安全的,不合格;时机选择不合理、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未回头观察被超越车辆动态的,未与被超越车辆保持安全距离的,都属于不合格。 在没有中心线或同方向只有一条行车道的道路上从右侧超车的,不合格。其中还特别规定,当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自己具备让车条件不减速靠右让行的,要扣10分。
此外,在科目三“起步”考核项目中,新版规定“起步前,未观察内、外后视镜,回头观察后方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变更车道时 ,控制行驶速度不合理,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不合格; 停车后,车身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超出50厘米的,不合格。
特别要注意的是,新的驾考标准更加注重驾驶人的安全文明意识。科目三考试中明确,在通过斑马线和直行通过路口、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项目中,明确不按规定主动避让优先通行的车辆、行人、非机动车的,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