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掌上娄底
关于刘璐等八名教师违纪问题的处理通报
为了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强力推进违规补课、违规征订教辅资料等问题专项整治,现将近期查处的八名教师违纪案例予以通报。
1、刘璐体育中考营私舞弊案。
刘璐,男,汉族,娄底三中体育教师。2017年5月,刘璐在朋友的多次请求下,答应帮聂某初三体育考试舞弊加分,且在娄底三中教师村门口接受了朋友塞给的3500元现金,刘璐为此打探了情况,因娄星区体育中考组考严密,刘璐舞弊未遂。刘璐的行为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违反了中小学职业道德规范。根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规定,经娄星区教育局研究决定给予刘璐行政警告处分,并责成娄底三中:扣发刘璐2017年度绩效工资奖励性部分,2017年度考核不能将刘璐定为合格及以上档次。
2、曾武有偿补课案。
曾武,男,汉族,娄底四小二(3)班数学教师。经查,2017年7月9日,曾武组织班上20名学生在博远教育机构五楼有偿补课。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和《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经娄星区教育局研究决定,给予曾武行政警告处分,并责成娄底四小:扣发曾武2017年度绩效工资奖励性部分,2017年度考核不能将曾武定为合格及以上档次。
3、邱娟俐有偿补课案。
邱娟俐,女,汉族,娄底四小二(3)班班主任、语文教师。经查,2017年7月邱娟俐组织20名学生在博远教育机构五楼进行有偿补课。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和《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经娄星区教育局研究决定,给予邱娟俐行政警告处分,并责成娄底四小:扣发邱娟俐2017年度绩效工资奖励性部分,2017年度考核不能将邱娟俐定为合格及以上档次。
4、李灿辉有偿补课案。
李灿辉,女,汉族,娄底四小二(5)班班主任、语文教师。经查,李灿辉在7月9日组织29名学生在博远教育五楼有偿补课。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和《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经娄星区教育局研究决定,给予李灿辉行政警告处分,并责成娄底四小:扣发李灿辉2017年度绩效工资奖励性部分,2017年度考核不能将李灿辉定为合格及以上档次。
5、马琼有偿补课案。
马琼,女,回族,娄底四小二(5)班、二(6)班数学教师。经查,马琼在2017年7月组织29名学生在博远教育五楼进行有偿补课。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和《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经娄星区教育局研究决定,给予马琼行政警告处分,并责成娄底四小:扣发马琼2017年度绩效工资奖励性部分,2017年度考核不能将马琼定为合格及以上档次。
6、吕争辉有偿补课案。
吕争辉,女,汉族,娄底四小二(9)班数学教师。经查,吕争辉2017年7月9日组织7名学生在博远教育五楼进行有偿补课。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和《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经娄星区教育局研究决定,给予吕争辉行政警告处分,并责成娄底四小:扣发吕争辉2017年度绩效工资奖励性部分,2017年度考核不能将吕争辉定为合格及以上档次。
7、肖丽有偿补课案。
肖丽,女,汉族,娄底四小二(9)班班主任、语文教师。经查,2017年7月肖丽组织7名学生在博远教育五楼进行有偿补课。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和《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经娄星区教育局研究决定,给予肖丽行政警告处分,并责成娄底四小:扣发肖丽2017年度绩效工资奖励性部分,2017年度考核不能将肖丽定为合格及以上档次。
8、戴智军有偿补课、违规发行教辅资料案。
戴智军,女,汉族,花山中心学校六年级(2)班班主任、语文教师。经查,戴智军2017年3月、4月、5月间组织9名学生放学后在家违规进行有偿家教,并收取了3名学生辅导费共计3000元,还违规给每名学生发了《阅读与写作》的教辅资料。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和《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经娄星区教育局研究决定,给予戴智军行政警告处分,并责成花山中心学校:扣发戴智军2017年度绩效工资奖励性部分,2017年度考核不能将戴智军定为合格及以上档次。
请各学校、各单位和全体教育工作者从以上违纪案件中吸取教训,深化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把师德师风建设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强化民本意识,改善教育民生,务实抓好教育系统行风建设。
娄底市娄星区教育局
2017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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