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月 9 日,夏先生打算给自己的工商银行信用卡还款,打开支付宝,选择了一张绑定的卡后,向其中转入 21752 元。
2 月 20 日,突然想起自己似乎仍然没有收到转账成功的短信提醒,便查看了交易记录,猛然发现,自己居然转错了。
夏先生是一名个体经营户,平时客人给自己付款时会采用网上支付方式,于是他的支付宝里也绑定了其他人的信用卡。他推测,可能是在选择信用卡时 “ 手滑 ” 了一下,才误选了别的卡。
“ 因为这一段时间都在过年,我还以为是那些部门放假才没有信息的。” 经过查证,夏先生分三次将 21752 元转入了一张民生银行的信用卡中,账户主人姓钱,他是夏先生的客户之一。
看到自己将钱转错后,夏先生决定联系钱先生,希望跟对方协商,能将钱还给自己。“ 首先,确实是我的失误。为了表示歉意,他还钱了后我会发个红包感谢。”20 日晚,夏先生拨通了钱先生的电话。
令人失望却又不出意料的是,对方拒不承认自己收到转账,这令夏先生感到有些蹊跷,“ 和他打第一通电话问他收到短信提醒没,他并没有说我去看看,而是丝毫不迟疑地说没有。” 第一通电话沟通未果,隔了不久后,再次拨通第二个电话。
在第二个电话中,夏先生和家人对钱先生晓之以情动之以理,但是仍然未能打动对方。无奈之下,他们只好咨询了律师。律师拨通后,“ 一句话都没说完就被挂了。” 此外,微信无法加上,并且用了多种方式均未能再次与他联系。
21 日下午,潇湘晨报记者多次尝试拨打钱先生电话,对方一直未接听。夏先生家人表示,将不排除采取法律手段维权。
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表示,依据《民法总则》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因此本事件中钱先生构成不当得利状态,依法应当足额返还夏先生的款项。若拒不返还,夏先生有权通过民事诉讼方式进行追偿。
最后李健提醒,现在电子支付是具有便捷的优势,但是也极其容易产生错误交易,因此市民在电子支付过程中一定要谨慎细致,才能有效避免类似损害再发生。
潇湘晨报记者骆一歌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