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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乡村建设政策解读

     多年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要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房建设管理、传统村落保护为工作核心,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将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作为村镇建设工作的主要目标与内容

     在美丽宜居乡村推进过程中,强调乡村建设要遵循规划优先的原则,偏重乡村的规划建设管理

     与农业农村部不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明确将“美丽宜居乡村”的范畴定义为广义的乡村地区,即不仅包括行政村,还包括作为乡村中心的小城镇。工作中坚持村镇并进,分类指导

     与农业农村部的工作方式类似,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也对美丽宜居乡村细化了目标体系和评价指标,通过试点、评优、经验推广等方式推进工作。

2013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开展美丽宜居小镇、美丽宜居村庄示范工作的通知》,启动美丽宜居村镇示范工作——每年组织一次示范申报,通过组织专家评审、居民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将具备示范条件的镇和村庄列入中国美丽宜居小镇、中国美丽宜居村庄示范名单并予以公布。同时发布《美丽宜居小镇示范指导性要求》、《美丽宜居村庄示范指导性要求》。将建制镇和行政村纳入美丽宜居乡村范畴,并明确定义与内涵;对镇和村分类指导与评价,明确美丽宜居小镇、美丽宜居村庄的建设目标和评价标准。2013年-2016年,连续组织开展4年、4批美丽宜居小镇、美丽宜居村庄示范,并不断调整优化美丽宜居小镇、美丽宜居村庄的评价体系

     2013年,与农业部、中央农办、环境保护部联合召开“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并汇总会议有关材料,在部网站设立专题,组织地方建设部门和乡镇干部、村干部学习,并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2014年,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央农办、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印发通知,明确做好规划编制和报送工作、加强工作指导、开展监督检查、做好农村人居环境调查与评价、报告年度工作情况等具体要求。

      2014年,为全面把握和评估全国农村人居环境状况,发布《关于建立全国农村人居环境信息系统的通知》(建村函〔2014〕121号),启动开展农村人居环境调查,建立全国农村人居环境信息系统。对全国所有行政村(含乡镇政府驻地行政村)的地址信息、基本情况、基础设施、公共环境、建设管理以及照片信息等6类41项指标按年度进行“一村一表”式信息采集。启动每年一次覆盖全国所有行政村的农村人居环境调查,发展农村人居环境监测与评估工具,自上而下建立工作监管与评估机制。

      2015年,会同水利等部门印发《关于改善贫困村人居卫生条件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贫困村饮水、垃圾处理、卫生厕所、人畜分离、农房安全5方面工作要求。

      2015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5号)关于“规划先行,分类指导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要求,扭转乡村无规划、乡村建设无序的问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关于改革创新、全面有效推进乡村规划工作的指导意见》(建村2015187号),提出要树立建设决策先行的乡村规划理念,确立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先行及主导地位,创新乡村规划内容。

       2016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改善贫困村人居卫生条件的指导意见》(建村2016159号),明确到2020年底,所有贫困村达到人居卫生条件标准的目标任务,强化改善农村饮用水条件、治理农村垃圾等五项重点任务。

       2016年,印发《关于开展2016年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和村庄规划试点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全国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和村庄规划试点工作,并于2017年2月确定河北省邢台市邢台县等37个县(市)、北京市门头沟区大台街道千军台村等87个村庄为试点示范。各试点示范创新了规划编制方式和内容,提出了垃圾、污水治理等农村人居环境薄弱环节的解决措施,大幅提升了乡村规划的实用性。

      2017年4月,下发《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的通知》(建村函〔2017〕117号),并于8月发布各省(区、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名单。明确不同类型的示范指导,总结代表性强,可复制的经验,为财政等资金支持提供依据。

      2018年,发布《关于开展引导和支持设计下乡工作的通知》(建村〔2018〕88号),以解决农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为主攻方向,组织动员各方设计力量,推行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设计下乡服务方式,结合地方实际和村庄需求,有重点确定设计下乡服务内容和对象,大幅提升乡村规划建设水平。

      2019年,印发《关于在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中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的指导意见》(建村〔2019〕19号),在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中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提出在农村自然村,可结合正在推进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从危房改造、改水、美化村容村貌等房前屋后的实事、小事做起,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并于12月公布第一批精选试点村42个、连片推进村4组、试点县15个。

       2020年,公布北京市门头沟区等20个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市、区)名单,探索形成了符合当地实际的生活污水治理模式,提高了农村生活污水的治理水平。

本文主要内容节选自《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政策与实施路径研究》课题报告

课题研究人员:杨超、张玉昆、崔婷婷、陈玲、冯新刚、李青丽、庄园

审定:陈玲、杨超

编辑:张玉昆、张江勇

“乡村建设相关政策梳理、经验总结、案例研究、规划实践”专题系列文章的目录如下:

一、乡村建设相关政策解读

      从中央“1号文件”看乡村建设

      相关中央部委的乡村建设政策

      地方的乡村建设政策探索

二、乡村建设实践经验与典型案例

      乡村建设实践中,省-县-村三级如何配合与联动?

      省级层面乡村建设实践经验总结

      县级层面乡村建设实践经验总结

      村级层面乡村建设实践经验总结

三、乡村建设规划设计实践

有关乡村建设专题系列的更多详细内容,敬请期待!

村镇建设研究所

村镇建设研究所是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城镇规划设计研究院下设研究部门,是坚守乡村建设领域的特色研究团队,长期为国家相关部门的“三农”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城镇规划设计研究院是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下属规划业务核心板块,是以空间规划、城市设计为主,包含建筑、景观、市政等多专业的综合性生产部门。业务领域涵盖战略咨询、规划设计、建筑设计、历史保护、特色村镇建设、景观设计等多个领域,同时提供城市体检、规划评估、项目审查等第三方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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