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托底+改革”有效释放风险
受访专家认为,产能过剩问题在发达国家已有处置先例,我国需结合自身实际,探索中国特色的去产能路径,妥善化解产能过剩矛盾。
首先,完善“托底”政策,引导“僵尸企业”有效退出。记者调研发现,不同类型“僵尸企业”退出时的风险点各有不同,国有企业集中在职工下岗失业带来的社会 风险,而民营企业更多是资金链断裂带来的金融风险。针对这些风险特点,各级政府需提前制定好“托底”预案。“比如在债务清算方面,政府要通过法律程序优先 确保30万元以下的债权人利益,将企业退出带来的社会风险要尽量降低。”河北省冶金行业协会副会长宋继军说。
其次,健全配套政策,制定可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基层干部反映,一些化解产能过剩的文件由于缺乏操作细则,在地方落实效果欠佳。例如国家虽然鼓励企业兼并 重组,但在审批、税收、土地转让等方面都缺乏明确政策,给基层操作带来很大困难。“兼并重组是化解产能过剩的重要途径,可审批时间长、交易成本高,我们感 觉企业没什么积极性。”浙江省经信部门一位干部说。一些企业负责人也表示,希望在税收、土地、资金等方面出台“含金量”高的政策。
再次,抓住“窗口期”推进改革,从源头上破解产能过剩症结。从调研情况看,当前产能过剩矛盾在国有企业表现得更为突出。一些国企负责人反映,国有企业因其 体质机制原因,效益普遍不如民营企业,当前经济下行、企业困难正是推进国企改革的“窗口期”,希望政府能够加速国企改革,从体制机制上破解产能过剩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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