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历下法院宣判特大组织出卖人体器官案地下肾交易形成产业链
患者花几十万卖肾者仅得几万
法制网讯 记者徐鹏 通讯员王继学 近日,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对一起特大组织出卖人体器官(肾脏)案件一审宣判,被告人姜某辉、王某明、双某等16名被告人犯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分别被处以五年至两年三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记者梳理判决书发现,该案涉及的4起肾脏移植手术显示,地下肾交易已经形成了完整产业链条。在利益的驱使下,从发布信息寻找肾源和患者,到安排“供体”与“受体”体检并配型,再到建立肾脏移植手术室,由外科医生、麻醉师及护士进行手术,整个过程进行地非常“顺利”。
据了解,16名被告人关系也不算紧密,但分工合作,各取所得。双某等发布信息寻找肾脏“供体”与“受体”;姜某辉、王某明等则负责安排肾脏移植手术;田某环、董某磊专门做移植手术。每台手术,患者需要支付40余万至60余万不等,而“供体”一般只能拿到4万元左右,绝大部分都被16名被告人瓜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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