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
朴树曾说,如果《送别》是他写的,就死而无憾了。
大多数朋友应该都知道,这首歌的作词者是李叔同,至于旋律从何而来,可能极少人了解。
今天微信,分享《听说》第二季第11集,马世芳与你分享几首「混血歌」,打头的就是《送别》。
看这期节目,才了解原来这么多我们耳熟能详的歌,都是从异国漂洋过海,变成中文歌;同时,也有许多中文歌曲,远渡重洋,在全世界传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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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混血歌」
飘洋过海来唱你
以下本文节选自 马世芳[ 听说 ] II - 第11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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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别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
多好的歌词。《送别》这首歌,我相信是所有的观众朋友,小学时代就学唱的作品。说起来这首歌流传,也已经超过一百年了。
视频中听到的,是朴树演唱的版本。我记得朴树好像说过,要是这首歌是他写出来的,他也死而无憾了吧。这确实是一首特别了不起的经典。
我想很多朋友都知道,这首歌的歌词,是弘一大师李叔同先生的作品。但它的旋律是哪里来的,大家可能就不太清楚了。
李叔同(1880—1942),著名音乐家、美术教育家、书法家、戏剧活动家,中国话剧开拓者之一。他从日本留学归国后,担任过教师、编辑之职,后剃度为僧,法名演音,号弘一,晚号晚晴老人,后被人尊称为弘一法师。
《送别》这首歌最早的旋律,并不是中国人的作品,也不是日本人的作品,而是一首美国的歌谣。
今天的《听说》,我们要来聊一聊几首我们原本以为是中国歌,结果细细回溯起来,发现它的血统是外来的,但是渗透到我们的集体记忆里头,我们都以为它是土生土长的作品。
我们也还要聊一聊,有没有反过来的例子。我们来说说《送别》这首歌,最早是怎么诞生的吧。
《送别》这首歌进入中国,当然是李叔同先生的功劳。
年轻时的李叔同
因为这首歌,是先从美国传到了日本,被日本人改编成一首日本的传唱的歌谣,才被当时在日本留学的李叔同听到,并且记了下来。
现在我们能够找到的最早的中文录音版本之一,应该是1935年,百代唱片发行的一张七十八转的老唱片。
这位演唱人叫作龙珣,龙珣是当时北京北师附小的学生,他唱了这个版本的《送别》,而且歌词唱的比现在流传的版本,要多出一大段。
后来我们演唱《送别》这首歌,多半都只唱它的最前面的这一部分了。
情千缕 酒一杯
声声离笛催
问君此去几时来
来时莫徘徊
草碧色 水绿波
南浦伤如何
人生难得是欢聚
惟有别离多
李叔同他出家之后,法号是弘一法师。他在日本留学的时候,听到了《送别》这首歌的旋律。
当时在日本,是被填上了日文歌词,歌名叫作《旅愁》。是由音乐人犬童球渓填写的,1904年就发表了。
犬童球溪
《送别》这首歌的旋律,是什么时候创作的?1851年一位在美国学医的年轻人,叫作John Pond Ordway。
John Pond Ordway
欧德卫先生写下一首歌,歌名叫作Dreaming of Home and Mother,就是梦想着我的家乡,还有我的母亲。
歌词唱的是他梦回故里,然后渴望能够回家,跟他的老母相聚。
这首歌后来在1860年代,美国南北战争的内战期间大受欢迎,因为这首歌写出了千千万万在战场厮杀的军人,他们渴望平安回家的那种思乡之情。
南北战争
我在想为什么我们唱了这么多年的《送别》,很少去怀疑它的旋律不是中国出来的。
当然是因为李叔同的词填得实在太好了,它不但词意优美,而且词曲咬合无懈可击。
讲到近代这首歌,我自己印象比较深刻的版本,还有唐朝在他们的第二张专辑《演义》,演唱的《送别》。
这个版本的《送别》,加上了很多他们原创的旋律跟歌词,不过仍然融入了李叔同先生填词的那段原作,风味跟朴树的非常不一样。
《演义》唐朝
野餐
类似像《送别》这样的例子,我印象深刻的还有一首歌。
我唱这首歌唱了很多年,大概在幼儿园的时候就会唱了,从来不知道这个曲子叫什么名字。后来才知道,原来这首歌叫《野餐》。
后来查查才发现,这首从小唱到大的歌,原来也是一首十九世纪的美国歌谣。
《野餐》这首歌,同样跟《送别》一样,它是从美国传到了日本,再从日本传到了中国。
原本这是一首福音歌曲,它的原曲的名称叫作What a Friend We Have in Jesus。也有另外的版本,干脆就叫作Jesus is My Friend,就是耶稣是我的朋友。
到现在,仍然有中文版本的福音歌曲在传唱,就叫作《恩友歌》。
这首歌的诞生,也可以一路追溯到1855年,它的时代跟《送别》的原作是差不多的,它是先有了词才有了曲,起先这首赞美诗,是书面形式发表,一直到1868年才被谱成了曲。
这首歌在二十世纪初期,传到了日本。1910年的时候,重新填上了歌词,叫作《星之界》,再之后又有一个新的歌词版本,叫《星之世界》。
在日本,这首歌就变成了从宗教歌曲,到世俗的赞歌的改变,然后广为流行。一直到现在一百多年了,它仍然是很多人,在婚庆场合会合唱的作品。
这首歌后来也流传到了南洋,尤其是在印度尼西亚,这首歌传唱也很广。
我自己听这首歌的英文版,我发现原来近代,很多厉害的流行歌手,他们会出版这种福音的,或者是圣歌的专辑。
有一位我特别喜欢的爵士女歌手Ella Fitzgerald,艾拉·费斯杰罗,她就曾经演唱过这首歌的原始的词曲版本,What a Friend We Have in Jesus。
Ella Fitzgerald
清平调
刚才介绍这两首歌,都是从美国传到日本,然后在日本,被中国留学生带回来,变成了我们熟悉的模样。
接下来这首歌,也是类似的例子,它的歌词是来自李白的《清平调》,在写杨贵妃倾国倾城,跟唐明皇的这个故事。
电影《王朝的女人?杨贵妃》预告片
那么这首歌,我也是从小听我母亲弹着吉他唱,所以我从小也就跟着唱,也就把整首《清平调》给背起来了。
这首歌的旋律,居然也是美国人写的,怎么美国人写的一个旋律,居然可以完全百分之百吻合地,搭上李白的这首诗,这实在是不可思议。
《清平调》的版本,历来演唱的也很多。我自己比较熟悉的,是潘安邦在1981年演唱的。
潘安邦
这首曲子,原来是在1860年代创作的。我找到了这个二十世纪初期,一个1919年,爱迪生留声机公司,发行的老唱片的版本。
这首曲子的原名叫作Her Bright Smile Haunts Me Still。她那明亮的笑容,仍然萦绕在我心。
类似这样中文歌词,配上西洋的旋律,这个在清末民初的时候,是非常大胆的音乐实验。因为当时是这种西方人的洋乐,初次传入中国。
这样的旋律对当时的学生来说,是非常新鲜的,它跟我们传统的旋律,是完全不一样的,所以填上这个古典文学作品的歌词,它应该是更有利于传唱的吧。
这些歌有一个说法,叫作学堂乐歌。
茉莉花
有没有原来是中国歌,后来在西方世界广为传唱的呢?有一个非常经典的例子,这首歌每个人都会唱,就是《茉莉花》。
《茉莉花》这个来自中国南方的民谣,最早的记录,大概可以追溯到大清乾隆年间。
当然那时候流传的版本,歌词跟我们现在唱的很不一样了,大概是当时的西洋传教士,在中国听到了这首歌,把它记录下来,带到了欧洲去。
歌剧大师普契尼,生前的最后一出作品《杜兰朵公主》,因为整个故事背景,就是在中国的一出宫廷剧,所以他就把《茉莉花》的旋律,也放进了这个歌剧里头,变成了大概西方世界最熟悉的中国歌谣之一。
歌剧《杜兰朵公主》片段
玫瑰玫瑰我爱你
有没有本来是中国的流行歌曲,却传唱到西方世界,甚至还能攻占美国排行榜?这样的例子有的,这首歌你一定也会唱,就是《玫瑰玫瑰我爱你》。
这首歌最早是在1940年,有一部电影叫作《天涯歌女》,它是电影的插曲,它是由陈歌辛作曲,由吴村作词,由银嗓子姚莉演唱。
电影《天涯歌女》海报
这首歌到现在,仍然不断地有全新的翻唱版本,但是我觉得姚莉1940年的原唱,是非常好听而且无可取代的。
姚莉《玫瑰玫瑰我爱你》
十一年之后,1951年,美国歌手Frankie Laine,法兰基·连恩,演唱了这首歌的英文版,并且把这首歌唱上了全美排行榜的第三名。
Frankie Laine
这首歌的英文歌名,就叫作Rose Rose I Love You,完全就是《玫瑰玫瑰我爱你》直接翻译过去的,我想它的场景设定应该是在南洋。
当年,有很多的美国大兵,因为战争的关系,来到了亚洲,并且驻守在这里。在战后他们还留在这边,之后也有很多商船的水手会到亚洲来。
这些阿兵哥、这些水手,都很有机会可以跟当地的姑娘谈恋爱,而且打从一开始,他们就知道,这只是一段短暂的露水姻缘。
美国水手
歌里还唱到说,他爱她的这个杏眼,他爱她的苗条的身体,他爱她头发里边,插的那个绽放着香气的花朵。
所有这些,都是白种男人对于亚洲女性的那种神秘的想象。这首歌要是现在才发表,那肯定是会被按上种族歧视的帽子,还有很多的这个刻板印象,已经非常不合时宜了。
恋曲1990
说到南洋,其实东南亚很多国家的流行歌曲,跟中文世界是会相互影响。这样的例子,一直到很近很近的年代仍然是有的。
比方说罗大佑1988年发表的《恋曲1990》,就曾经被填上越南语的歌词,由越南特别红的女歌手,叫作如琼,翻唱成越南文的版本,并且在当地大受欢迎。
Dù Cho Hoa Tàn úa 演出画面
吻别
讲到中文流行音乐的黄金时代,当然是1980年代末,到1990年代中期这段时间。
我记得张学友的唱片销售量,在他最巅峰的时期,是全球销售的前十名,他真的是足以和英美,或者跟日本最厉害的歌手,平起平坐的等级。
连带着也让当时的畅销歌曲,影响力扩散到东亚以外的地方。张学友最最脍炙人口的代表作,当然是《吻别》。
张学友《吻别》
这首歌的外文版本不只一种,我听到很特别的版本,是印度的一位很帅的偶像歌手,叫作Shaan翻唱的。
Shaan
他用印度的某种语言跟英语,翻唱了这首歌,就叫作Take Me to Your Heart,印度语版本的《吻别》,可能你没有听过。
不过Shaan的这个版本,并不是最早用Take Me to Your Heart翻唱《吻别》的例子。
这个版本,是根据2004年,一个丹麦的男孩团体,叫作Michael Learns to Rock,
迈克学摇滚这个组合,他们演唱的英文版。
当时他们为了要进入中国市场,精挑细选,唱了这首整个中文世界琅琅上口的经典名曲。但是把它变成了英文版。
Micheal Learns to Rock
Michael Learns to Rock,因为翻唱了吻别,而在中文世界的知名度暴涨,变成了很受欢迎的一支组合。
我们现在再重新听,像《送别》这样的歌,像《清平调》这样的歌,到底哪一些是我们本来固有的,哪一些是外来的,已经不是那么重要了。
真正厉害的创作,我想它一方面必然是和孕育它的时代、孕育它的环境,紧密连结在一块的,但是它一定也还是可以展现出,超越一时一地的感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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