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无前例大幅度创新的共产主义理论 平衡论 剩余价值问题

 

    有人不能正确理解剩余价值,说什么集体企业不存在剩余价值,只存在集体积累。采取回避问题的态度,不能面对现实,想办法去解决这个存在众多疑问、众多争议,并且非常敏感的问题。认为承认剩余价值有损于共产主义事业,这种想法是极端错误的,反而对共产主义事业有百害而无一利。在这里有必要首先讨论一下什么是集体,集体的概念是什么。集体:两人及以上多人就可为集体。集体有大有小,我们上学时的班集体,六七十人一个班是一个班集体,几个人一个班也是一个班集体。三千多人是一个村集体,几个人一个村也是一个村集体。当三千人的村集体雇佣上万人工作,是集体积累;两人或十数人的村集体同样雇佣上万人工作,甚至数十万人工作,就不是集体积累吗?显然这样解释是不合适的,是不妥当的,是不对的。要解释剩余价值,我们就要全面了解剩余价值。

 

    有人说剩余价值一定是残酷的剥削,这是极端错误的观点,这是没有联系实际、没有全面了解剩余价值的极端错误的想法。剩余价值,具有两面性,是矛盾和相对的。剩余价值可能是正值,也可能是负值(负剩余价值),两者之间是可以随时互相转化的。当企业经营良好,企业出现赢利时,这时剩余价值为正值,剩余价值是真实存在的,是无法回避的。当企业管理不善,严重亏损负债累累时,这时剩余价值表现为负值。工人的工资报酬照常发放,不仅不存在剩余价值,企业反而会出现倒赔倒贴现象。这时有谁还会错误的认为剩余价值是企业残酷的剥削呢。

 

    企业改进经营策略,对管理方式、生产技术和产品进行创新,提高劳动生产效率,并针对人民的生活需求,推出各种新技术、新产品,人民的生活水平因此得到改善和提升,可能最终扭亏为盈。企业也可能固步自封,继续亏损,以至于最终资不抵债,被迫走上破产倒闭清算之路,企业的劳动者最终下岗失业。企业:个人独资私营企业、众人参股私营企业(某种形式的集体)、内部职工全体参股或部分参股企业(某种形式的集体)、村集体企业、村集体控股或参股企业、国有企业、国有控股或参股企业,或它们其中的上市发行股票企业(某种形式的集体)。

 

    所以说这里只存在剩余价值正负之间过大或过小的社会矛盾,也就是贫富差距过大的社会矛盾。依然需要在两者之间寻找一个平衡点。并且随时在做过头时进行调整回归,最终维持大体上的平衡,并呈螺旋式上升趋势。在解放前(抗日根据地及解放区)和建国初期(1951年之前),施行的深受最广大人民欢迎和接受的分田地、减租减息、劳资两利等政策,无不深层次的体现调整剩余价值,并在此过程中达到贫富大致平均分配的目的,实践了均贫富的思想。不过限于当时的理论水平,不能给予正确的解释,这也是可以理解的。中国目前需要借鉴这种均贫富的政策和思想,并对此进行某种程度的回归,这也许就是什么先富带动后富吧!又一不小心打破了旧共产主义理论中认为剩余价值永远为正值(剥削)的神话,真是非常惭愧。2011年11月5日姚军华原创作品(经2012年2月28日最新修改)于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黑龙潭乡姚庄村一组


此帖被.有仇不报的人于2012-02-29 14:15:28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