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经》提出了七方,并介绍了七方的组成、法度及其应用。如在《素问·至真要大论》中说:“君一臣二,奇之制也;君二臣四,偶之制也;君二臣三,奇之制之;君二臣六,偶之制也。故曰:近者奇之,远者偶之,汗者不以奇,下者不以偶。补上治上,制以缓;补下治下,制以急。急则气味厚,缓则气味薄。……近而奇偶,制小其服也;远而奇偶,制大其服也。大则数少,小则数多,多则九之,少则二之。奇之不去则偶之,是谓重方;偶之不去,则反佐以取之。”本段经文,不仅提出了大、小、缓、急、奇、偶、复七方,而且还从象数的角度来说明方药组合的阴阳性质、力量强弱。如以奇偶数表示阴阳性质,以药味数量多少表示药力强弱等。七方,具体叙述如下。
大方:本“远而奇偶,制大其服”“大则数少”“少则二之”而来。指出大方药少量大,可少到二味,适于病邪深重之疾。
小方:本“近而奇偶,制小其服”“小则数多”“多则九之”而来。指出小方药多量小,可多到九味,适于病邪轻浅之病。
缓方:指针对虚证的“补上”之方,针对实证的“治上”之方,方中皆用气味俱薄、轻清上浮之品,药性缓和,适于慢性衰弱疾患。
急方:指针对虚证的“补下”之方,针对实证的“治下”之方,方中皆用气味俱厚、重浊下沉之品,药性峻猛,适于邪正皆盛的急性疾患。
奇方:本“近者奇之”。近,指病程短、病势轻,可用单味药为方,如一物瓜蒂散、独附汤之类,皆单刀直入,以发挥良效。
偶方:本“远者偶之”。远,指病程长、病势重,必用偶方乃能收到全面治疗的效果。
复方:指“重方”,即两方或数方组合,适于病情复杂之证。如柴平汤适于肝胃两经之病;清瘟败毒散适于气、营、血分都为温邪所伤之病,以白虎汤加减清气分热以保津;黄连解毒散清心泻火;犀角地黄汤加味凉营止血以清营血分之邪。
北齐徐之才在《药对》中提出十剂。如说:“药有宣、通、补、泄、轻、重、滑、涩、燥、湿十种,是药之大体。”十剂具体内容如下。
宣剂:宣可去壅。如用生姜、橘皮、藿香、香附之类,宣通气机壅滞包括疏肝解郁、行气导滞之剂。
通剂:通可去滞。如用通草、防己、滑石、甘遂之类,除湿利水之剂。包括通痹除湿、分利痰水之剂。
补剂:补可去弱。如用人参、当归、地黄、鹿茸之类补益之品,包括补气、补血、补阴、补阳之剂。
泄剂:泄可去闭。如用葶苈、大黄、芒硝、牵牛之类泄泻之品,包括泄肺气、通二便之剂。
轻剂:轻可去实。如用麻黄、薄荷、荆芥、葛根之类发汗升阳之品,包括发汗固表、升提诸气之剂。
重剂:重可镇怯。如用磁石、铁粉、朱砂、铅丹之类重镇之品,包括安神、息风、潜阳、止痛、止咳之剂。
滑剂:滑可去着。如用冬葵子、火麻仁、郁李仁之类润燥滑窍之品,包括润肺、润肠、滑窍、去结之剂。
涩剂:涩可固脱。如用龙骨、乌梅、覆盆子、海螵蛸之类收敛固涩之品,包括敛汗固表、敛肺涩肠之剂。
燥剂:燥可去湿。如用木香、苍术、陈皮、黄连之类燥湿之品,包括燥脾化湿、苦寒燥湿之剂。
湿剂:湿可润燥。如用麦冬、当归、麻仁、蜂蜜之类润燥之品,包括治疗各种燥证之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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