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钢城区一吴姓市民是个老赌徒,曾多次因赌博进出拘留所而不知悔改,在一次赌博输光所带钱物后,为翻本向在赌桌上放高利贷者进行借贷,后再次输光。
吴某所借高利贷到期后,因无钱归还,家人多次遭到恐吓,大门多次被砸,晚上家中多次被人扔进大的礼花弹,几近引起火灾,在还钱无望又不能正常生活的情况下,全家只能选择逃离莱芜,现其全家4口人在外地躲债,有家不敢回。
据统计,自2010年以来,我市法院审理的涉及民间借贷的民事诉讼就高达2129起。
近几年来,随着国家经济形势的好转,各阶层的群体手中闲散的资金多了起来,他们不再满足于存放于银行赚取小额的利息,而是以高于银行利息甚至是4倍以上的形式向社会放贷,实现了期短、息高、收效快的投资效果。目前我市的民间借贷普遍以月息2-4分进行结算,有少数放贷人按天计息计算或者月息高达20%结算。
除普通市民外,各类投资公司、担保公司、典当行等成为我市民间放贷的主力军。他们假借经营之名,违规办理垫资业务,收取高额的佣金及利息。据统计,目前我市已经注册63家投资公司,4家小额贷款公司,8家典当行,20家担保公司,经公安等有关部门调查,这之中有向社会发放高利贷的现象,而这还是已经注册了的在合法外衣掩护下进行放贷的公司。据了解,一些企业和个人也把自身的资金交给一些投资公司或者自行向外放贷,甚至有些银行部门的负责人利用手中的权力,将自己的闲散资金以高额的利息作为回报,供部分企业或者个人在银行贷款到期后而为其还款,再重新贷款,从中渔利。
在当前经济、金融形势下,受利益驱动,民间借贷现象比较普遍。这一现象不仅带有涉众性,而且还有部分企业涉及其中,如果一旦出现资金链断裂,很容易引发涉众性不安定因素的发生。
一些中小企业为加快施工进度或者为避免停产、停工等急需生产资金,在权衡金融机构贷款门槛相对较高、手续较复杂的情况下进行民间借贷。另外,还有一些企业用民间借贷来归还银行贷款后再授信从银行贷款,俗称搭桥贷款,以求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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