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现代考古折算是: 一铢是0.65克。一龠就是0.65*12=7.8克。
合龠为合,两之为两,一两就是7.8*2=15.6克。
清朝的三钱四分也就是现在的15.6克。清一钱:15.6/3.4=4.658克。
现在如果药房按三钱10克入药,量是轻了。
原国家计量局编的《中国古代度量衡图集》中“光和大司农铜权”(中国历史博物馆藏)被认为是推算汉制的权威标准。
此权铸于光和二年闰月廿三日,光和二年为公元179年,与张仲景为同年代。从权上铭文可知,此权为当时中央政府为统一
全国衡器而颁布的标准。铜权,按秦汉密制的单位量值和权的量级程序,此权当为12斤权,标准重量当为2996克。每斤是
2996÷12≈249.7(克)。按照这个重量来折合,1两应该是249.7÷16≈15.6(克)。据此东汉l两合今之15.625克。
可以说,导致汉以后至今与东汉时期药量相差悬殊的原因错在陶弘景,疑在孙思邈,定在李时珍,传在汪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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