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有关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
(劳社厅函[2001]44号 2001年3月8日)
黑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你厅《关于已领取养老金人员涉嫌犯罪被通缉或在押未定罪期间养老金发放问题的请示》(黑劳社呈〔 2001)5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退休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或被劳动教养的,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停发基本养老金,服刑或劳动教养期满后可以按服刑或劳动教养前的标准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并参加以后的基本养老金调整。退休人员在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死亡的,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本息可以继承,但遗属不享受相应待遇。退休人员被判处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和监外执行的,可以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但不参与基本养老金调整。退休人员因涉嫌犯罪被通缉或在押未定罪期间,其基本养老金暂停发放。如果法院判其无罪,被通缉或羁押期间的基本养老金予以补发。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关于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有关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探讨
退休人员被判刑后,养老保险金能否正常领取?
退休后如果被判刑还有养老金吗?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对劳部发[1995]309号文件第42条如何执行的请示的复函
判刑后是否发放退休金?
服刑出狱人员有补贴吗,补贴的标准是怎样的?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