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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代理业务项目一览表及服务流程
办理单位委托人事代理程序
办理个人委托人事代理程序
档案接收程序
档案调出程序
出具公证、无业、经历、工龄等证明指南
人事代理人员档案材料收集指南
流动党员组织关系办理指南
办理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指南
职称申报工作流程
办理辞职、补办辞职、辞退流程
人事派遣流程
毕业生接收、报到办理流程
办理单位委托人事代理的程序
一、委托代理单位填写《单位申请人事代理登记表》,出具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和襄樊市人才中心(中高级人才中心)建立人事代理关系,取得《单位委托人事代理合同书》。
二、提供聘用人员离开原单位的材料和现单位聘(录)用材料及时间,聘用人员档案不在襄樊市人才中心(中高级人才中心)的,由襄樊市人才中心(中高级人才中心)开具《商调函》调档。
三、中心审档,检查档案材料是否齐全。
四、办理聘用人员的存档手续。
五、按规定收取每人每年150元的人事代理费。
六、材料齐全即时办理。
办理个人委托人事代理程序
一、出具原单位同意流动的有关材料(如辞职批复、终止合同决定、同意调动函)或现已正式被录用的有关材料(如派遣证、招工录取通知书等)。
二、由襄樊市人才中心(中高级人才中心)向有关单位、部门开具商调函调档。
三、中心审档,检查档案材料是否齐全。
四、填写《代理人员履历表》、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书》,办理存档手续。
五、按规定收取每人每年150元的人事代理费。
六、材料齐全即时办理。
档案接收程序
1、毕业生:
(1)襄樊籍应往届大中专毕业生。
(2)非襄樊籍及自考、成教、走读中专类毕生业在樊落实就业单位的,签《劳动合同》或《人才聘用合同》,携带毕业证书来襄樊市人才中心(中高级人才中心)开具《调档函》。
2、社会流动人员:
(1)档案在原单位(如是外地单位,建议先转入当地的人才中心,以第二种方式调档):
(2)档案在其他人才交流机构或职介所:
携带身份证来襄樊市人才中心(中高级人才中心)开具《调档函》,到相关人才交流机构或职介所调档。
档案调出程序
1、调档需要持有商调函/调档函或者接收函(应届生)和身份证。
2、非应届毕业生调档,还保持工作单位的考核鉴定,写明近一两年工作表现,政治表现,有无违法犯罪和参加“法X功”行为记录,无工作单位的,由父母工作单位或街道居委会代为鉴定。
3、档案如属于单位在襄樊市人才中心(中高级人才中心)集体代理的,调档前须出具单位同意调出的函。
4、研究生考研先调档案,待拿到录取函通知书后,凭录取通知书来迁移户口和组织关系。
5、应届生和毕业两年内未就业人员,必须先办理改派,然后凭新《报到证》办理调档手续。
6、户口在襄樊市人才中心(中高级人才中心)代理,调档前须把户口迁出襄樊市人才中心(中高级人才中心)。
出具公证、无业、经历、工龄等证明指南
一、提供《人事代理证》或《单位委托人事代理书》。
二、襄樊市人才中心(中高级人才中心)以档案材料为依据,出具所需要的证明材料。
三、为单位委托人事代理的人员出具考研、公证等证明时,需提供现代理单位介绍信,襄樊市人才中心(中高级人才中心)方可出具此类证明。
人事代理人员档案材料收集指南
一、根据中央组织部、国家人事部关于干部人事档案收集整理的有关规定,干部工作过程中形成的人事材料必须完整、真实。
二、完整的人事档案包括:
1、履历材料;
2、鉴定材料;
3、学历、职称材料;
4、党、团材料;
5、奖惩材料;
6、工资、任免、就业、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等材料;
7、其它可供组织参考的材料。
三、人事代理人员或用人单位应及时将形成的上述归档材料送交襄樊市人才中心(中高级人才中心)代理科,由工作人员审核后一周内归入本人档案。
四、归档材料与档案原有材料相矛盾、手续不全的,应予回退、销毁或补办。
流动党员组织关系办理指南
接收委托襄樊市人才中心(中高级人才中心)人事代理的流动党团员组织关系,党费收缴,组织管理,预备党员转正等
一、组织关系转入的程序
1.办理组织关系转入的党员必须将人事档案保存在襄樊市人才中心(中高级人才中心),出具人事代理合同书或档案号。
2.通过中共襄樊市委组织部(或省内县级以上党委部门)转至市人才中心党委。
3.预备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时须持原组织关系所在党委的组织鉴定和相关考察材料。
4.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没有建立党组织的,党员组织关系应转到企业所在地党组织。
5.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流动党员,转入居住地党组织。
6.出国留学党员的组织关系原则上应留在原单位或转入原居住地党组织。
7.未就业准备考研人员的组织关系转入时限为一年,一年后应转入新学校或工作单位。
8.大中专毕业生中的党员,未就业的本地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至居住地党组织;已就业的(本、外地)毕业生,其组织关系转至就业单位党组织,若就业单位没有建立党组织,则转至单位所在地或主管部门党组织。
二、党费收缴
组织关系转入联合党委后,需按党章规定缴纳党费。党员缴纳党费时需带《党员手册》,核验缴纳时间和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
三、组织关系转出的程序:组织关系转出的党员须带《党员手册》,经过对党费收缴情况的核验,出具正式组织关系转出介绍信。
办理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转正定级指南
凡国家普通高校大中专毕业生,派遣到各类企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后,应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一、提供《人事代理手册》或《单位委托人事代理书》。
二、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确定工资呈报表》。
三、用人单位加盖公章后,送襄樊市人才中心(中高级人才中心)备案、登记,存入个人档案。
职称申报工作流程
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及个体的专业技术人员或国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委托襄樊市人才中心(中高级人才中心)代理人事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各类职称系列所规定的任职条件,均可委托襄樊市人才中心(中高级人才中心)代理其职称的初聘或晋升工作:
一、申报对象及任职条件
级别\
学历
中专
大专
本科
硕士
博士
员级
见习一年期满
助理级
任员级职务满4年
见习一年期满再从事本专业工作一年
见习一年期满
中级
任助理级职务满四年
学位获得后,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
学位获得后
高级
任中级职务满五年
国家规定需通过全国统一考试确认职称的专业职务系列,均可由本人自行报考。详细查询,请登录www.hbrs.gov.cn网站。
二、需提供的材料:
1.填报《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或《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初级别不同选用一种);
2.毕业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3.两张一寸彩色照片;
4.任期考核表;
5.申报中、高级者要有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
6.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资格证书及聘书;
7.申报初级者提供专业工作总结报告一份;申报中、高级者各提供专业性论文(著)二篇和三篇;
8.其他能力反映本人业绩、水平的材料。
三、办理流程:
1. 职称申报人员须如实填写职称评审表并按规定提供相应材料,按照要求将材料分册装订,最后装袋送市人才中心;
2.襄樊市人才中心(中高级人才中心)将材料送市职称办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材料送相关的评审委员会评审;
3.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高级报省职称办、中级报市职称办审核,批准后公布评审结果;
4.襄樊市人才中心(中高级人才中心)为获得任职资格的人员办理资格证书;
5.评审表由襄樊市人才中心(中高级人才中心)存入本人档案,评审结果录入电脑储存,其他材料退还本人。
四、时间安排:
凡申报中、高级职称人员,需在市职改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将评审材料报送到市人才中心进行审核,由市人才中心将评审材料报送到各中、高级评审委员会,由各评审委员会专家进行正式评审。
初  级  申  报
条件:
1、档案托管在襄樊市人才中心,且已交齐各项费用。
2、凡国家教委认可的学历。按照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其中一项均可向市人才中心申报。
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申报要求:
1、从网上下载《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壹份)填好后在“呈报单位考核审查意见”栏由单位签字并盖章。
2、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各壹份)。
3、两张一寸彩色照片。
申报时间:每月的1日—20日为申报时间(节假日、双休日不上班)。
中(高)级职称申报
从湖北人事网或申报专业的主管厅(局)下载申报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按照通知精神准备材料。
按照要求,在报送材料时,使用“湖北省职称改革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申报(通知有特别规定的除外),执行“湖北省职称申报系统”个人版、表格可在湖北人事网(www.hbrs.gov.cn)查询下载,报送材料的同时必须以软件形式报送电子版;
必备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般是要2份。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一览表》不同的行业要求的份数不同,以下载的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知精神为准。(用A3纸打印)
3、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5、外语合格证(或免试审批表)原件和复印件
6、计算机合格证(或免试审批表)原件和复印件
7、专业水平能力测试的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8、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9、近两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10、破格申报人员需提供《破格人员资格审查表》
11、改报专业的人员需提供《非本专业职务改报转评、晋升本专业职务审批表》
12、其它相关表彰奖励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13、任现职以来能反映本人专业和学识水平的学术论文、著作、总结或科研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须用A4纸复印:封面、目录、内容、封底,著作还需复印编委名单)。 报送的学术论文须在国家新闻出版部门正式批准、有国际国内统一标准刊号(ISSN、CN)的刊物上公开发表;论著须有正式公开出版书号;在全国性、省级学术会议上交流的论文,必须已是收入公开出版的学术会议论文集。书写材料及有关表格要求用蓝黑或碳素墨水笔填写,字迹工整。《申报人员综合一览表》要求使用70g以上A3复印纸,其他申报材料复印件要求使用70g以上A4纸,每份申报材料都必须认真整理,单位在每页盖章并写上“同原件”。按评审材料目录的顺序依次装订,必备材料的内容中第1、2类不要求装订,第3、4、5、6、7、8、9、10、11、12、13类装订成册,高级第13类材料另装订一册,要求达到档案化、规范化,凡零乱无序的评审材料提交时不予以受理。
办理辞职、补办辞职、辞退流程
一、辞职
辞职是指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辞去所在单位工作,与所在单位脱离劳动关系,即辞去现职。
1.辞职人员档案转至襄樊市人才中心(中高级人才中心)后,经审核,开具《辞职证明书》。现单位人事部门或本人携带有关材料到襄樊市人才中心(中高级人才中心)办理存档手续。
2.辞职人员辞职后,一年内到全民所有制单位、集体所有制单位、三资企业、乡镇企业、民办科研机构、联营企业和私营企业工作的,由中心审定,工龄可连续计算;超过一年落实单位的,工龄可累计计算,均保留原身份。
3.申请辞职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申请辞职人员在申请办理过程中应坚持工作,不得不辞而别。
二、补办辞职
1.凡符合国家辞职政策规定,并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辞职,合理流向全民所有制单位、集体所有制单位、三资企业、乡镇企业、民办科研机构、联营企业和私营企业工作而被原单位以自动离职、除名、开除等处理的人员(接受审查尚未结案者除外),档案存放在襄樊市人才中心(中高级人才中心)的可向中心申请补办辞职手续。
2.补办辞职申请人需提交原单位处理决定、本人就辞职情况的申诉材料、接收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聘用证明等材料,交由中心初步审核。
3.中心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填写《辞职申请表》,由中心按人事部调发(1991)14号文件第二条第三款,审批辞职。
三、辞退
辞退人员档案转到襄樊市人才中心(中高级人才中心)后,如已落实接收单位的,可由单位人事部门委托或本人携带有关聘用证明到中心办理委托存档手续,也可由接收单位(限全民企、事业单位及人才交流机构)持辞退人接收函或干部调动通知来中心接转人事档案关系;如未落实接收单位的,由本人或委托人办理个人委托存档手续,待落实单位后,再行接转人事档案关系。被辞退人员一年内到全民所有制单位、集体所有制单位、三资企业、乡镇企业、民办科研机构、联营企业和私营企业工作的,由襄樊市人才中心(中高级人才中心)审定,工龄可连续计算;超过一年落实单位的,工龄可累计计算,均保留原身份。
人才派遣工作流程
人才派遣形式:
1、完全派遣:由人才服务机构承担一整套员工派遣服务工作,包括人才招募、选拔、培训、绩效评价、报酬和福利、安全和健康等。
2、转移派遣:有人才派遣需求的用工单位自行招募、选拔、培训人员,再由人才服务机构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由人才服务机构负责员工的薪酬、福利、绩效评估、处理劳动纠纷等事务。
3、减员派遣:指用工单位对自行招募或者已经雇佣的员工,将其雇主身份转移至人才服务机构。用工单位支付人才服务机构员工派遣费用,由人才服务机构代付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工资、奖金、福利、各类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其目的是减少用工单位固定员工,增强用工单位面对风险时的组织应变能力和人力资源的弹性。
4、试用派遣:这是一种新的派遣方式,用工单位在试用期间将新员工转至人才服务机构,然后以派遣的形式试用,其目的是使用工单位在准确选才方面更具保障,免去了由于选拔和测试时产生的误差风险,有效降低了人事成本。
5、项目派遣:根据用工单位的需求,以项目运作的方式派遣专业人才为用工单位提供阶段性的项目服务。如某公司需要解决系统方案,人才服务机构派出系统人员以项目组的形式进入,项目完成后,派遣即告结束。
人才派遣服务范围:
人才派遣适用于各类用工单位,尤其是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股份制公司、金融企业、电信行业、教育行业、医药部门和较大型的外资及私营企业。
具体业务范围是:
1、企事业单位(包括银行、医院等)解决编外人员的人事管理和社保缴纳。
2、解决外资企业或私营企业临时性用工。
3、新开办的公司的人事社保福利问题的解决。
4、外地驻樊机构的人事工作处理。
5、外地企事业单位聘用本市人才,人事、社保、福利问题的解决。
6、一般企业的繁琐的人事事务性工作的解决。
7、一般企业的部分人事外包。
人才派遣服务项目:
1、提供国家、省、市政府及人事部门等有关的政策、法规等文件。
2、协助用工单位制订企业人员发展、人才培训、机构设置、职工考核等规划。
3、提供企业人事工作部门设计薪资计划、人事变动计划、人才测评、人事(劳动)纠纷防范与处理等规划,并提供咨询服务。
4、代办用工单位需要的人才招聘、网上发布招聘信息、人才信息查询等配套服务。
5、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负责保管用工单位所用派遣人员的人事档案及相关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整理。
6、按有关规定办理用工单位所用派遣人员因私、因公、涉外政审以及出具各种以档案为依据的证明材料。
7、代办用工单位所用派遣人员的录用、退工、合同鉴证等事宜。
8、代发用工单位所用派遣人员工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9、代办用工单位所用派遣人员的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10、代办商业医疗补充保险(人身意外保险,门、急诊医疗保险,住院等保险)。
11、承办大、中专毕业生接收、转正手续,以及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和职称评审申报事宜。
12、负责办理流动人员接转党团组织关系。
13、协助办理用工单位所用派遣人员户籍关系挂靠等事宜。
14、承办与人事管理相关的其他事宜。
派遣须知:
用工单位提供:
1、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经办人身份证明
4、单位简介及招聘计划书
毕业生接收、报到办理流程
一、已就业毕业生:
1、查询确认档案到达后,单位或个人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单位委托人事代理书》和填写好的《代理人员履历表》,办理存档手续,档案管理费 150元/年
2、非襄樊籍毕业生在接收单位没有集体户的情况下,可将其户口挂靠在市人才中心(具体办法见户籍管理)
3、毕业生见习期为6-12个月,期满后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二、未就业毕业生:
1.查询确认档案到达后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办理报到及落户核准手续
2.填写《代理人员履历表》,办理存档手续,应届高校毕业生持毕业证免收2年户口托管及档案管理费。
3.襄樊籍毕业生请将户口落入家庭所在地派出所,非襄樊籍毕业生可将其户口挂靠在省人才中心集体户上。(具体办法见户籍管理)
联 系 人:徐  玮  牛  雨
联系电话:07103605060
网    址:襄樊人事人才网(www.xfrsr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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