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标协会
基本案情
第18634764 号“洞子”商标和第3278749 号“
2022年7月,王某某向重庆市渝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称,重庆洞味鲜老火锅有限公司涉嫌侵犯其“洞子”“
经查,当事人于2021年9月开始使用“洞子老火锅”字样的店铺招牌,2022年3月开始使用印制有“洞子”字样的点菜单和员工围裙。
2022年9月6日,行政机关组织双方调解。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当事人停止在餐饮服务活动中使用“洞子”商标并赔偿商标注册人损失1万元。2022年9月7日,渝中区人民法院确认调解协议有效并制发民事裁定书,明确协议双方当事人应按照调解协议的约定自觉履行有关义务。该案系重庆首例商标纠纷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案。
2022年10月21日,渝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当事人未经许可在服务中使用他人注册商标,构成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侵权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侵权行为,罚款3000元。
专家点评
该案采取行政执法案件查办和民事纠纷调解并行的解决机制,既遏制侵权行为,规范重庆美食名片火锅行业的经营秩序,又满足商标注册人及时制止侵权行为并获得赔偿的双重诉求。该案充分发挥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作用,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行政保护便捷高效的显著优势,体现“快保护”;行政调解协议由辖区人民法院完成司法确认程序,侵权人履行赔偿义务受到司法约束,确保行政调解可执行性,体现“严保护”。该案以知识产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对护航企业发展和促进行业规范具有示范意义。(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 邓宏光)
(本案例转自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