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粉恋人那92颗施华洛世奇水晶把我已晃得眼花了,又来晃晕快乐购售众的眼睛。我个人最喜欢这款,也许是我接手ID之后的第一款新表吧,天天水晶珍珠的。换着戴还是最爱它。女人对首饰珠宝,就像男人对美女,有种色不迷人人自迷的感受。我不是富人,但偏偏跟这些东西有缘。想来拜我本来珠光宝气的文风所赐,得以为她们做嫁衣。
过去在博物馆和高档旗袍店做事的时,凡是好东西能看的多看,能摸的拼命摸两把。真正若是占有之心,却是没有多强烈。就像风流的才子,乱花迷眼,却叶不沾衣。
如今不过只是水晶珍珠白银螺钿之流,远不如那些价值千万的宫庭藏品,但那些东东们却讨好般地全堆在我旁边,闪闪发着光,像可以调笑的美人,我左拥右抱仍还听着其它美人的靡靡之音。只可惜我这人心太正,如柳下惠,坐怀不乱,莫说它平常的首饰,就是价值连城的宝贝放在我眼前,我不过多赞几句,绝不会动点歪心。曾经想去考古队试试,但想我慵懒的飘逸是受不了风餐露饮之苦,白白失却了目睹绝世珍宝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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