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人丁璇,字仲衡。永乐年间进士及第,官至都御使,有厚道长者的名声。丁璇做主事的时候,御史张政经过他家。碰巧巡逻的衙役来送信说:“听说您家丢了猪,现在抓住了窃贼,但需要您去认领。”丁璇说:“没有此事,我家从未丢过猪。”坚辞不去。张政问他:“你家明明丢过猪,怎么极力否认呢?”丁璇叹息说:“现在的法令,偷猪的人,要被处死。我宁可丢了猪,也不忍心让窃贼送死。”张政听罢,感慨地说:“您真是位仁者啊。”因此,推荐丁璇做了御史。
丁璇做御史巡视陕西的时候,下属有个行人的官员,喝醉了酒,走进御史的行署,破口大骂。布政使、按察使都很气愤,极力劝丁璇上奏,弹劾罢免那个行人。丁璇微微一笑,摇手说:“他只是喝醉了,不值得和他一般见识。”第二天,行人酒醒后,果然跑到丁璇哪里谢罪,周围的官员都深深地钦佩丁璇的涵养和雅量。--源自《客座赘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