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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07 19:05:496日,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公布《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2020年底前,基本实现符合条件的跨省异地就医患者在所有定点医院住院能直接结算。
通知要求,2019年底前,力争将全国85%以上三级定点医院、50%以上二级定点医院、10%以上其他定点医院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基本满足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参保人员直接结算需求。随着统一的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建设,2020年底前,基本实现符合条件的跨省异地就医患者在所有定点医院住院能直接结算。
通知明确要求,规范便捷服务,不断提高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效率。
鼓励省级医保部门探索建立统一的省级备案(备注:目前,跨省异地就医报销需要在参保地进行备案,备案后才能进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渠道,提高备案工作效率。鼓励各统筹地区学习推广部分地区备案工作“零跑腿”“不见面”做法经验,为本地参保人员提供至少一种有效、便捷的备案渠道。
省级医保部门要以流动人口和随迁老人需求为重点,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探索进一步简化备案类型、备案条件、申报材料,优化简化备案程序。鼓励全省统一异地住院备案政策。
尚未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省份要加快推进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制度整合,尽快实施统一的跨省异地就医管理服务制度。仍利用国家新农合跨省就医结算信息系统的地区,要简化新农合申报材料,优化转诊流程,切实方便群众就医。
通知要求,积极稳妥有序,探索推进跨省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工作。
长三角地区要稳妥有序地全面推开跨省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工作,完善政策规范,开展跟踪评估,妥善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京津冀等有条件的区域可以探索开展跨省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试点工作。
通知要求,各统筹地区医保经办机构要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真心耐心细心做好各项服务,以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为标准,及时妥善解决群众异地就医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要推行“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加强咨询服务,主动热情回应群众关心的备案、结算等政策和流程问题。(央视记者 张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