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项目部揽到一项大工程,施工不出一年便让所在公司倒赔两千多万,只施工完基础阶段便迎来了建设单位一连串的诉讼,没法再干下去了,不得不选择退出。建设单位随后又招了一家施工单位,在这家施工单位简单接手后,有人听到建设单位一负责合同的人员说:“又来一傻逼单位。”那意思是这家施工单位也赔定了。在第一个施工单位一连串的应讼中,才知道建设单位负责合同的人员是专门招的一海归,精通菲迪克合(FIDIC)条款的专家,这位专家在合同中给施工单位设置了无数的陷阱,施工单位在签订合同时疏忽大意,没想到合同中有如此多的陷阱。尽管感到建设单位有些不地道,但也没有什么好办法。领导在会议上谈起这件事时说道:“那合同就有六公分厚,怎么看啊,也没时间去看啊。”对于施工单位来说,合同厚不是理由,主要是公司没有设置一名专门精通合同的管理人员。在以往的施工经验中,施工合同主要分为大合同、分包合同、专项分包合同如幕墙分包、钢结构分包合同等。大合同又叫主合同,一般情况下,大合同不会太厚,基本两三公分也就够了,很厚的合同大部分都是一些具体的合同如结构合同、装修合同。至于非常厚的原因是很多分项工程量的计算。预算部们司空见惯这种厚合同了,也就不足为奇了。如果大合同也相当厚,施工单位就要引起注意了,哪些由菲迪克条款翻译过来的条文,读起来及啰嗦又别扭,这种合同不像建设部制发的通用的建设工程合同,读起来顺口,但不管怎样,施工单必须吃透这些条文。签订这样的合同人员一定也要精通菲迪克合同条款。合同签订完后,千万不能将合同束之高阁,要随之进一步消化,首先合同中的一些关键词涉及的项目、时间等要重点要着重加以解决。这些关键词有:“应在、完成、延迟、否则、提交、必须、签字、会签、确认、付款、结算、决算、罚款、赔偿、诉讼、仲裁”等。因为这些关键词往往牵涉着任务的完成时间、签字要求、质量确认等重要信息。如基础分部完成后三天内,施工单位应提交一份由总监签认的基础分部验收文件,到建设单位办理基础阶段验收确认,每延迟一天办理施工单位应按合同价格的包分之一赔偿;又如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必须在一个月将全部资料移交建设单位,否则每延迟一天,需赔偿合同价的百分之几云云,别小看这条,施工单位如果没有可行的计划,一个大工程往往在竣工后两个月也未必能整理出移交的资料。再如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总工程师及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中途更换,否则其签认的质量、技术文件建设单位不予确认。实际上,施工单位中途调换人员是经常的事,如果合同中写有调换人员便造成完成项目不予确认的情况,调换主要人员就要慎重了,不得已时必须要三方签字认可。抓住并解决了这些关键点,也就消灭了所为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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