漕运是我国历史上一项重要的经济制度。它是利用水道(河道和海运)调运粮食(主要是公粮)的一种专业运输。漕运用的是船,叫做漕船。漕船载运的粮、米,叫做漕粮。驾驶漕船的军队和民工,叫做漕军、漕丁、和漕夫。临清北通京师,南控江淮,在军事、交通等方面均居重要地位,因此明清时期,政府为储存转运漕粮,在这里修仓储粮。其修建的粮仓不仅数量多,且规模很大。
洪武初年,明政府在临清县预备仓的基础上开始建造大型粮仓,储备军粮。会通河疏浚后,大运河成为主要粮道,沿运河两岸建立徐州、淮安、德州、临清、天津等水次仓,以资转运。临清仓,即洪武这旧至宣德中,又增造临清仓,可容漕粮300余万石。永乐以后,实行支运法,使民粮就近入仓交纳。大大节省了劳费。各仓遂成为吐纳暂存的必要一环,而临清仓在水次五仓中的地位尤为突出。明户部主事胡尧元《仓部题名记》说,永乐以后“临清南引徐淮,北迤德津,据要而中居之,岁受山东省、河南之赋几三十万,以节漕力,以望京储,厥为重哉”。明中期以后至清初,临清共有三座水次仓,一曰临清,一曰广积,一曰常盈。临清三仓都建于临清砖城未建时,景泰建城后,仓在城内,竟占全城面积四分之一。
成化后,行长运法,临清广积仓岁收山东、河南米11.04万石。10年之中,临清仓米达110万多石,由于入多出少,以至陈腐。正德二年后,岁支临清仓35万石至京、通二仓,临清仓粮渐少,终废仓三分这一。到万历三十年,漕粮多折银交纳,临清仓场的规模因此缩小。
明清时期,临清务仓皆以军守卫,官给营房。又设户部督储分司,派员督理仓务。康熙四年,临清仓储归并临清地方官管理,康熙八年,又归于榷税分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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