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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建构主义运动的来龙去脉

心理学建构主义运动的来龙去脉
宋文里

肯尼斯·格根(Kenneth Gergen, 1935—),今年(2014)七十九岁,是宾州费城附近斯沃斯摩尔学院(Swarthmore College)的长青树──他从1963年起担任这所只有大学部(本科生)而没有研究生的菁英学院心理系主任,十年之后,他会间歇地到世界各地的几所主要大学担任客座教授,但最终他还是回到原地,以资深研究教授的身分持续他的教学、研究以及推动其它学术研究运动的工作。

这位在1982年,以《迈向社会知识的转型》(Toward transformation in social knowledge) 一书(以下简称《转型》)而奠定其学术地位的学者,到了1985年,以〈现代心理学中的社会建构主义运动〉( The social constructionist movement in modern psychology)一文刊登在APA 龙头期刊American Psychologist(40 (3): 266–275)而声名大噪。在此期间,他和其它一些响应“社会建构主义”的学者们一起编撰了许多本不同主题的著作,在其中,格根一直被声称为这些系列著作的“核心倡议者”(central exponent)。说到这里,我们就可以先把格根界定为心理学建构主义运动的一位“龙头”,但同时,我们也必须知道,他不是这个主义或运动的“创立者”。

为什么要把“倡议者”和“创立者”的身分加以区别呢?最重要的原因就在于:他的《转型》一书已经提出了针对经验论、实证论这些占据美国学院根深柢固地位的“常态科学”提出很鲜明的批判,以及说明了科学所须转型的必要理由,但在该书中,他还没使用“建构主义”来称呼自己所倡议的革命性知识运动。他的提议是要以早在学术世界中(特别是欧洲)已经发展成熟的四种不同源流的学术路线,来共同搭建美国学术所需的“新科学”:诠释学、辩证法、批判论述、在地本生知识。到了后来,还有另两种路线也被他明白地标举出来,那就是:后现代主义(后结构论述,解构主义)以及关系论(对话逻辑)。由此看来,格根这位美国龙头实际上是有意要把(主要是)发展于欧洲的许多学术新潮,以集其大成的方式,带入美国的学术界,特别是美国心理学界。

“美国心理学”是世界学术发展中的一项奇观。在格根的种种著作中,有时以“心理学”,有时以“社会心理学”为标的,展开他的批判革新事业,而他一直声称,那必须予以解构、重构的对象,就是这些心理学中冥顽不化的“经验实证论”或“逻辑实证论”──我们可以在其它地方另辟篇幅来详谈为什么他的对手是这样的东西。我们都知道,美国(本土)心理学一直有个传统,就是自行构建了一个在二十世纪五○年代称为“行为科学”,而在当今称为“认知科学”的特殊科学种属。它们都自认为较接近“自然科学”(即前文所谓的“常态科学”),而不是“人文科学”或“社会科学”。但这种自成一格的“行为科学”或“认知科学”,在其理论根基上却几乎没有自己的“后设理论”,只有借用自物理、化学、生物学乃至计算器科学等等现成科学的基础理论,而它究竟凭什么能“自成一格”呢?只因为它得到“心理”这个词汇的特殊意涵,好像可以跟“物理”显然有别,但在所有的研究操作上,“心理学”,特别是使用实验研究的,都只是“物理学”等科学的翻版,乃至半调子的套用,而从未曾发展出可以成为“心理学”的特殊理论基础,也就是没有特殊的后设理论,所以,归根结底,全世界有众多各行各业的一流学者都看出:美国心理学只是一种自满自足(自己玩)的科学,而不像其它科学那般,必须和人文、社会知识的相关领域产生必要的衔接。

最后稍稍提一下对于“constructionism”这个词汇的中文翻译问题。本书大陆简体版翻为“构建主义”,我并不反对,却无从知道这种选词的理由,只知道:在其它学术领域,譬如女性主义,或社会学等等,早已使用的译名是“建构主义”(编按:本书台湾繁体版亦使用“构建主义”),譬如所谓的“本质论卅建构论”争议,或如格根常提到的知识社会学名著,彼得·博格(Peter Berger)和托马斯·卢克曼(Thomas Luckmann)(1966)的The Scial Costruction of Rality一书,也早被翻译为社会实体的“建构”,所以,“建构论”至少在某些学术领域中已经不是新名词,至少在研究所的课堂上,有许多师生已经朗朗上口,只不过,格根本人倒是对于英文中的“constructionism”和“constructivism”用法区分颇有意见──他认为:后者常常会有皮亚杰(Piaget)结构主义心理学的意味,以及会和某种当代艺术的主张(譬如Mondrian)产生混淆。用词的混淆很难避免,但我们也知道,这两词在目前确实常是用来指同样的主张。

翻译用词的问题是吵不完的。光是心理学中常用的基本词汇就有许多在现代汉语中仍处在“尚待商榷”的状态,譬如“同理心”(empathy)、“移情”(transference),甚至“知觉”(perception)、“感觉”(sensation)等等,不胜枚举。但这些商榷只要能够进行,就是当代汉语学术里必要的发展步骤,我们不必为这种“吵”而担心。我更想说的是,一本重要的世界名著在中文翻译中出现,是我们的莘莘学子都殷殷切盼的事情。在台湾、大陆,学术界的标准用语仍是现代汉语,虽然我们采用了许多英文的教材。我作为一个已经在大学教书三十年的老师,非常明白我们的学生中绝大部分的英文阅读会比中文阅读多花三倍到六倍的时间。我们需要的好翻译常常超过我们一般人的认知,以致问题也被严重淡化──但我们的理解仍然障碍重重。我们真的能够忽视这个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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