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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设机构及职责

更新日期:2008-11-25 14:26:18
索 引 号:530100-008981-20081125-0031
名 称:昆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一)基本信息

办公地址:昆明市东风东路17号市政府大楼1011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至下午5:00

办公电话:3125915

传真传真:3125980(自动)

投诉电话:3125950

(二)主要职责

1.负责协助委领导处理机关运转的日常工作;

2.负责党委会和委务会、主任办公会等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

3.负责督办本委承办的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及建议意见;

4.负责机关文秘、会议、机要、保密、印件、信息、档案、后勤服务、安全工作;

5.负责机关信息化工作;

6.负责机关财务工作;

7.负责机关车辆管理工作

8.负责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9.负责信访和稳定工作;

10.负责对外接待、联络工作;

11.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

(一)基本信息

办公地址:昆明市东风东路17号市政府大楼1003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至下午5:00

办公电话:3125846

传真传真:3125846

投诉电话:3125950

(二)主要职责

1.负责对监管的国有和国有控股(参股)企业领导人员进行考察并提出任免建议;

2.考察推荐董事、监事人选;

3.建立和完善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领导人员培养、选拔、使用和管理方式;

4.研究拟订向国有和国有控股(参股)企业派出国有股权代表的工作方案;

5.指导所监管国有和国有控股(参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6.拟定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后备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7.负责所监管国有和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出国人员的政审工作;

8.负责接待、处理与本处业务相关的来信、来访工作;

9.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政策法规处

(一)基本信息

办公地址:昆明市东风东路17号市政府大楼1007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至下午5:00

办公电话:3120327

传真传真:3120327

投诉电话:3125950

(二)主要职责

1.研究拟订我市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的政策法规;

2.研究所监管国有和国有控股(参股)企业改革和发展中的有关法律问题;

3.负责指导所监管国有和国有控股(参股)企业法律顾问工作;

4.承担委机关的法律事务;

5.负责研究总结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理论和实践经验;

6.负责调查研究所监管国有和国有控股(参股)企业的改革发展等重大问题;

7.负责重要文件和报告的起草工作;

8.负责接待、处理与本处业务相关的来信、来访工作;

9.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规划发展和企业改革处(昆明市企业兼并破产办公室)

(一)基本信息

办公地址:昆明市东风东路17号市政府大楼1009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至下午5:00

办公电话:3125849

传真传真:3125849

投诉电话:3125950

(二)主要职责

1.研究提出国有经济布局和战略性调整的政策建议,指导所监管国有和国有控股(参股)企业进行结构调整;

2.研究提出所监管国有和国有控股(参股)企业改革改制、战略重组的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

3.审核市属国有和国有控股(参股)企业的发展战略规划和实施方案,协助所监管国有和国有控股(参股)企业解决发展中的有关问题;

4.负责研究提出国有资产管理重大体制改革和涉及市属国有企业发展的全局性的资产重组方案,并组织实施;对国有资产管理和国有企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

5.负责所监管国有企业重大投资项目、新设企业和相关担保、融资的审批、审核或备案管理;

6.研究市属国有和国有控股(参股)企业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破产关闭、股份制改造、上市、合资、整合等重组方案,审核职工安置方案,并对其中需要国有股东决定的事项提出意见并实施监督;

7.指导所监管国有和国有控股(参股)企业的管理现代化和信息化工作;

8.指导所监管国有和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分离办社会工作,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工作;

9.负责接待、处理与本处业务相关的来信、来访工作;

10.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统计评价与业绩考核处

(一)基本信息

办公地址:昆明市东风东路17号市政府大楼1010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至下午5:00

办公电话:3125977

传真传真:3125977

投诉电话:3125950

(二)主要职责

1.负责编制市属企业国有资产收益预决算草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提出并组织实施国有资产收益管理办法,负责企业国有资本金收益和产权转让收益的收缴,对资本收益的使用进行管理;

3.完成监管企业月度快报、年度财务决算报表编制工作,对监管企业的经济活动进行分析,掌握企业经济运行状况;

4.负责企业国有资产的统计,建立国有资本金统计信息网络,根据有关规定对外发布统计信息;

5.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办法,制订考核标准;建立和完善企业效绩评价体系,负责组织实施;

6.负责所监管国有和国有控股(参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

7.负责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统计评价和财务监督;

8.研究提出所监管国有和国有控股(参股)企业产权代表年度及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合同,并进行综合考核评价;

9.指导监管企业加强财务管理,并实施财务监督;

10.负责接待、处理与本处业务相关的来信、来访工作;

11.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产权管理处

(一)基本信息

办公地址:昆明市东风东路17号市政府大楼814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至下午5:00

办公电话:3125945,3120800

传真传真:3120800

投诉电话:3125950

(二)主要职责

1.研究提出改革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的意见,拟订市属企业占用国有资产和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的界定、登记、划转、产权纠纷调处和授权经营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2.负责实施市属企业占用国有资产和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界定、登记、划转、产权纠纷调处和授权经营等工作;

3.负责市属国有和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及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

经营性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工作;

4.审核市属国有和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资产资本、国有股本的设置、变动和发债方案;

5.负责上市公司的市属国有股权的界定、界定、划转、质押备案、处置等工作

6.对市属国有和国有控股(参股)企业的收益分配方案提出意见,对资本的收益收缴和使用进行监督;

7.监督、规范国有产权交易,指导和协调市产权交易中心的交易工作;

8.负责接待、处理与本处业务相关的来信、来访和提案工作;

9.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企业分配处

(一)基本信息

办公地址:昆明市东风东路17号市政府大楼1004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至下午5:00

办公电话:3125983

传真传真:3125983

投诉电话:3125950

(二)主要职责

1.拟订市属国有和国有控股(参股)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2.负责对所监管国有和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工资分配的总体水平进行调控和管理;

3.研究制订所监管国有和国有控股(参股)企业负责人的薪酬制度和激励方式并组织实施;

4.根据各方面对所监管国有和国有控股(参股)企业的评价意见及经营业绩,兑现薪酬和奖励;

5.研究提出重大决策责任追究的意见和建议;

6.负责所监管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7.负责接待、处理与本处业务相关的来信、来访工作;

8.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董事会和监事会工作处(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办公室、审计处)

(一)基本信息

办公地址:昆明市东风东路17号市政府大楼1005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至下午5:00

办公电话:3126295

传真传真:3126295

投诉电话:3125950

(二)主要职责

1.研究拟定有关规章制度;

2.负责指导所监管企业董事会和监事会完善工作制度健全议事规则,建立可追溯个人责任的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3.负责派出监事会及成员的日常业务管理工作;

4.拟定派出监事会的企业名单、派员方案,承办监事会主席及监事的派出、业务培训等事宜;

5.负责和承办监事会检查报告的审核与报送工作,对监事会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6.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实施对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指导监管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

7.负责接待、处理与本处业务相关的来信、来访工作;

8.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人事处

(一)基本信息

办公地址:昆明市东风东路17号市政府大楼1014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至下午5:00

办公电话:3125873

传真传真:3125873

投诉电话:3125950

(二)主要职责

1.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机关的机构编制、人员需求计划、人事管理和劳资管理等工作;

2.负责机关公务员(含专职监事)和工勤人员的考试录用、考核、任免、奖惩、调配、交流、回避、教育培训及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3.负责机关职称评聘及技术等级的考核、推荐和备案工作;

4.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5.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党委工作部

(一)基本信息

办公地址:昆明市东风东路17号市政府大楼1013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至下午5:00

办公电话:3125946

传真传真:3125946

投诉电话:3125950

(二)主要职责

1.根据有关规定,负责市属国有和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党的组织建设、党员教育工作、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工作和宣传工作;

2.指导市属国有和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做好工会、青年、妇女工作;

3.指导市属国有和国有控股(参股)企业统战工作和知识分子工作;

4.负责市属国有和国有控股(参股)企业的政工职称评定工作;

5.负责对外宣传和新闻工作;

6.负责接待、处理相关的来信、来访和稳定工作;

7.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纪检监察处

(一)基本信息

办公地址:昆明市东风东路17号市政府大楼1013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至下午5:00

办公电话:3125950

传真传真:3125950

(二)主要职责

1.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市委、省市政府以及省市纪委的有关指示、决议、决定在市国资委及其监管企业的贯彻执行;

2.协助市国资委党委加强市国资委及其监管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3.按干管权限,检查、处理市国资委及其监管企业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政纪的重要案件;

4.受理对市国资委及其监管企业党组织和党员的检举、控告,受理市国资委及其监管企业党组织和党员的申诉;

5.负责指导协调和所监管企业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日常工作,领导人员廉洁自律师工作,效能监察和行风建设等工作;

6.负责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宣传教育、信息统计和干部培训工作;

7.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机关党总支

(一)基本信息

办公地址:昆明市东风东路17号市政府大楼1011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至下午5:00

办公电话:3125915

传  真:3125980(自动)

投诉电话:3125950

(二)主要职责

1.负责机关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指导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和计划生育工作;

2.负责机关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和培训工作;

3.负责机关的挂钩扶贫工作;

4.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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