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借款无抵押
情况:出借人把钱借给对方后,没有要求借款人办理抵押登记。
风险:一旦出借方无法还款,出借方就无法行使抵押权,收回抵押物以冲抵借款。
规避方法:建议明确抵押物以及收回抵押物的方式。
8:“忘记”2年时效
情况:借款人一直以各种理由不还款;出借人也没有在诉讼时效期间内,要求借款人归还借款。
风险:超过法律规定的2年诉讼时效,极有可能丧失胜诉权。
案例:某法院判过这样一个案例:陈某借款60万给王某做生意,不料王经营不善,无力偿还后逃之夭夭。陈某曾考虑,王某也许以后一有钱就会还,因此一直拖着,直到在借款到期两年多后,才最终到法院起诉。
在审理过程中,王某提出借款已超过诉讼时效进行抗辩,要求法院依法驳回陈某的诉讼请求。
最终,法院没有支持陈某的诉讼请求。
规避方法:2年诉讼时效,可能不少人不知道。因此一旦到了约定还款时间,最好马上催对方还款。即便对方无法还钱,也要签署延期支付的协议,以保障借款人利益。
9、“模糊”的中间人
情况:借贷双方都是通过中间人借款、还款,但中间人没有履行相应的义务。
风险:借贷双方对借款、还款的事实均无证据证实。
案例:斯某被一位亲戚说动,拿出三万元借钱给这位亲戚介绍的一个生意人,借条上只有斯某和借款人的签字,没有作为中间人的这位亲戚的签字。
后来,亲戚说生意人做生意亏了,带着全家跑路。
斯某想找亲戚还钱,可亲戚说自己没有签字,自己完全不负责。
规避方法:如果借贷关系中存在中间人,中间人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最好在借款协议中写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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