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别的解释,扒灰就是特指公公与儿媳妇发生乱伦关系,所以这种事情是不可能成为某地习俗还被到处传播的。
关于“扒灰”这个词,书籍《吴下谚联》中有这样的记载:“翁私其媳,俗称扒灰。鲜知其义。按昔有神庙,香火特盛,锡箔镪焚炉中,灰积日多,淘出其锡,市得厚利。庙邻知之,扒取其灰,盗淘其锡以为常。扒灰,偷锡也。锡、媳同音,以为隐语。”即是说,这个词是作为一个隐晦的含义使用的。不过时间久了,传播愈广,自然大家都心领神会。题目中问到这是不是苏北地区的习俗。在明白词语含义之后肯定不会再认为这是一种地方习俗了。不过在很多新闻上还是会见到婚礼上恶搞公公和媳妇的,有的给公公颁发“扒灰证”
这类行为,要说违法犯罪也不至于,但肯定也不是大多数人喜闻乐见的东西,还是应当归于恶俗文化的类别中去。按理来说,大部分人一生也只会有一次婚礼,多半还是希望有一些严肃和值得回忆的东西留下的。相反,仪式期间以找乐子和看热闹的由头大闹一番,趁机对新人和他们的至亲戏弄,乃至羞辱一番,相信这不是婚礼的主角所期待的。题图中出现的“扒灰”场面,目的还是为了让人出丑,满足一些人的低俗要求而已。类似的做法不止新闻里提到的江苏盐城一处,全国各地都有类似的荒唐婚俗出现。这类行为都可以归类到所谓的“闹洞房”中去。
如果非要给闹洞房一个合理解释的话,那只能善意地推测这是因为在古代,青年男女之间还限于礼教限制,婚前没有太多机会接触了解。婚礼上进行一些比较不严肃的活动,让新娘新郎之间有一些初步的接触并进一步地打破相互的拘束,有利于新婚之夜的两人的进一步接触。但这种行为常常会造成各种意外,甚至有人受伤。晋朝的葛洪在他的《抱朴子‧疾谬》中记载:“俗间有戏妇之法,于稠众之中,亲戚之前,问以丑言,责以慢对,其为鄙黩不可忍论,或蹙以楚挞,或系脚倒悬,酒客酗炎,不知限齐,至使有伤于流血、跻折支体者,可叹者也……民间行之日久,莫觉其非。”看来古代人闹洞房并不比现在收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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