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今年1月28日,贵州省高院送达国家赔偿决定书:决定向王元松支付3729天的人身自由赔偿金,支付占人身自由赔偿金20%的精神损失费,并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但驳回其他赔偿申请。王元松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申请。截至记者发稿时,最高院回复称已受理此案。去年12月,王元松向贵州省高院递交了国家赔偿申请书,索赔300万元。其中包括人身自由赔偿金100万、精神抚慰金80万、医疗费10万、苦难生活补助70万及财产损失40万。
(二)
《破译皇权的更替密码:帝王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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