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海口12月3日讯 (记者周月光)海南美丽乡村怎样建?美丽乡村建成后如何管?怎样才能可持续发展?近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海南《美丽乡村建设导则》(以下简称《导则》)地方标准,科学系统回答上述问题。据了解,这是今年5月份国家标准《美丽乡村建设指南》发布后各省市区发布的第一个地方标准。
2013年,国家启动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海南与浙江、贵州、安徽、福建、广西、重庆等7个省市区成为全国首批美丽乡村试点省市区。
为增强全省美丽乡村建设整体性、协同性,省财政厅会同省质监局等部门,积极探索美丽乡村建设地方标准体系,组织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标准与信息所、琼海市政府、万宁市政府、澄迈县政府等单位,在总结琼海、澄迈、万宁等市县美丽乡村建设试点经验基础上,历时1年编制海南地方标准《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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