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被执行人没有财产或者你提供不了明确的财产线索供法院执行,最终法院一般会采取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方式结案。
法院可以采取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的条件如下,法院已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财产报告令、限制高消费令、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院已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发现的财产不能处置,自执行案件立案之日起已超过三个月。
你发现被执行人的车但却不知道名字,可以申请执行法院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的车辆,但是要处置被执行人的车辆前提是找到该车具体位置,然后申请法院查封扣押,未实际扣押,属于“发现财产不能处置的情形”,法院依然可以采取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方式进行结案。
法院案件量太大,要基本解决执行难,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是重要的解决方式之一,对于没有财产的执行案件,法院会将该走程序走完,但不要有过多的期待,想要实现债权,最重要的是提前做好财产保全工作,以免后期无财产可供执行而徒劳无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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