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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奇案:少年钻猪门,与少女私会身亡,巡按从一只蜘蛛悟出真相

明代万历年间(1573-1620年),在山东兖州府巨野县里有个巨富缙绅叫做郑鸣华,其膝下育有一子,取名郑一桂。郑一桂不仅长得玉树临风,一表人才,又学富五车,习得一手好诗文。

郑一桂到了十八岁时,附近的媒人都纷纷来到郑府,争先为他说亲,谁知父亲郑鸣华为儿子定下的择偶标准实在太高,让这些媒人全都望而却步,以致他迟迟找不到合适的女子为妻。

有一天,郑一桂出门去学堂,偶然见到家门对面的阁楼上竟然站着一个女子,年龄与自己相仿,生得面若桃花,就跟月里的嫦娥一般,让人我见犹怜。

到了晚上,郑一桂回到家里,悄悄地向人打听,得知这个女子正是住在对门的财主杜预修的女儿杜季兰,年方十八岁,不仅贤良淑德,而且有才有貌,因其生母早逝,继母茅氏想将她许配给自己的侄儿茅必与。然而,杜预修却看不上茅必与的品行,坚决不同意。于是,茅氏便在季兰的亲事上再三使坏,以致于季兰至今也尚未许配人家。

郑一桂得知这个消息,心中大喜,便饱含深情,连夜写下了一封情意绵绵的相思笺,又在第二天一早,趁着季兰站在阁楼上看风景时,设法掷给了她。

季兰拾得了书笺,不仅被上面的绵绵情话所打动,又见郑一桂才华横溢,风度翩翩,一颗心早已有所属,便跟他约定了相会的时间。

当晚,郑一桂偷偷地潜出家门,来到季兰家的后院墙外。这时,季兰悄悄地打开了后院的猪门,携手将郑一桂引到卧室。从此,两人日日相思,夜夜相会,也没有什么人知道。

一晃过了半年,郑鸣华见儿子经常半夜出门,夜不归宿,心中不免有些起疑,便暗中跟踪,竟然发现他从猪门爬进了对门的杜家,不禁勃然大怒,对他严加斥责,可也无济于事。而季兰的继母茅氏也听到了她的一些风言风语,在家里胡搅蛮缠,又对她严加管教,却也总是防不胜防。

有一天,季兰趁茅氏回了娘家,站在阁楼给郑一桂传讯,让他晚上再来。郑一桂见状大喜,半夜如约而至。事毕,季兰对郑一桂说道:“我与你相好已经有了半年,如今我已经怀了三个月的身孕。你赶快回家去请人前来说媒,趁我继母回了娘家,这件事还有可能,不然她回来再三阻拦,我们就今生无望了!不过你放心,就算以后有人肯娶我,我也会一心一意地对你,绝不会再失节于他人!”郑一桂听了季兰的话,非常高兴,两人又一夜叙情。

第二天一大早,郑一桂回到家里跟父亲郑鸣华禀告,说要娶季兰为妻,请他托媒人前去提亲,然而郑鸣华却说道:“以前有很多富贵人家的女儿主动想嫁给你,我都没有同意,现在你竟然想娶这种不清不白的女人为妻,简直是败坏我们郑家门风,让别人笑话!”怎么都不肯答应。

郑一桂见父亲不同意,心情烦闷,整日闷闷不乐。到了晚上,他又偷偷地前去跟季兰相约,谁知刚到猪门边,就被人杀死在了院墙外。

第二天,郑鸣华早起去看儿子,却发现儿子又是彻夜未归,不禁勃然大怒,寻至杜家猪门处,竟然发现儿子已经死在了那里。

郑鸣华见状,痛不欲生,不由得放声大哭,一面让人守住儿子的尸体,一面请人写了状子,前往巨野县衙告状,控告杜预修以女儿季兰引诱儿子郑一桂成奸,又勒索银两,因为丑事败露,竟然狠心将儿子杀害灭口。

当时,巨野县知县姓朱,跟天子同姓。他见自己治下出了人命案,便命人去将杜预修拘来公堂当面对质。

朱知县先问郑鸣华。郑鸣华答道:“我儿子郑一桂与杜季兰之前的私情,我早就已经知道。当天,季兰要我儿子娶她,我不同意,当晚他便被杀害在杜家猪门外。这里是我儿子经常进入杜家的地方,杜预修若不是凶手,还会有谁呢?”

杜预修听罢,气愤难平,申辩道:“小女与郑一桂是否有私情,我并不知道。况且我家有女并不愁嫁,就算郑鸣华不同意,我难道不能把女儿嫁给别人吗?郑鸣华先说我纵容女儿勾引他的儿子,现在又说他儿子要娶我家女儿,前后词不达意,全是信口胡诌,恳求老爷查清事实真相,还我一个清白。”

朱知县见两人各抒己见,各执一词,一时也不知道该如何处理。突然,他内心一动,想到了两人是否有私情,问一问杜季兰不就知道了吗?于是,他便命人将季兰带上了公堂,问她道:“你跟郑一桂是否有私情?他究竟是被何人所杀?赶快给本官从实招来,以免受皮肉之苦!”

季兰见郑一桂已经无辜身死,早已痛不欲生,心想如果再不承认跟他的关系,也对他不住,便说道:“我跟郑一桂确实有私情,来往已经半年之久,也曾一起对天盟誓,他愿意娶我,我也愿意嫁给他,都是出自于真心。但是他到底是怎么死的,我也并不知道。”

朱知县听了,点了点头,推测道:“郑一桂与你私通日久,一定是你的父亲杜预修得知了真相,一时气愤而杀了他。”于是,就命人对杜预修施以重刑,逼他招供。

杜预修被打得遍体鳞伤,大喊大叫。季兰见父亲受苦,于心不忍,便又上前供认道:“老爷,郑一桂是我杀的。”朱知县听了大吃一惊,问道:“郑一桂不是你的情人吗?你为什么要杀了他呢?”说罢,又要对季兰用刑。

季兰心想:一桂是真心地爱着我,而我也怀了他的骨肉,怎么也要给他留个一男半女。如果一旦受刑,孩子很可能不保,就会让他绝后。于是,她便立刻招认道:“老爷无需用刑,小女子愿意全招。”随后,就把郑一桂如何不肯娶她,以致自己心生怨恨而将他杀死的经过全部说了出来。

朱知县听罢,觉得她说的也在情在理,叹息了一声道:“你这妇人,虽然并未嫁给郑一桂,然而情夫也好比是亲夫。你是妻子却杀死了丈夫,理应处死。”于是,便判了季兰的死刑。杜预修和郑鸣华见此情形,也都信以为真。

然而,在案件上报给有司衙门核准前,朱知县竟然意外地得知了季兰已经怀有身孕,一时动了恻隐之心,便将她暂时先关押在大牢,等她生产后再做定夺。

半年后,季兰果然生下了一个男孩,取名郑思春。郑鸣华得知消息后,因自己已经失去了儿子,便托人去把孙子带出了大牢,对他悉心呵护,非常宠爱。而季兰的案卷也呈报到了府衙。

正在这时,山东巡按曹立规出巡各府,刚好来到了兖州府。当天晚上,他正在查看巨野县呈报上来的季兰一案的卷宗,突然,有一只大蜘蛛悬着蛛丝从房顶坠落在桌子上,一口吃掉了案卷上的几个字后又爬上了屋顶,随后便消失不见了。

曹立规见状,非常奇怪,觉得这件案子很可能有什么冤情。第二天,他派人将季兰提来公堂,询问她是不是真的杀死了郑一桂。季兰回答道:“我与郑一桂虽然暗中私通,却是真情实意,怎么会杀了他呢?上次招供,我是担心一旦受刑会伤到自己腹中的胎儿,所以才假意承认。郑一桂其实并不是我杀的,也不是我父亲杀的,请老爷为我做主。”

曹立规听了,点了点头,又问她道:“你除了郑一桂,还有其他的情人吗?”季兰答道:“没有。”曹立规又召来了郑鸣华问道:“你儿子郑一桂除了季兰之外,还有其他的女人吗?”郑鸣华想了想回答道:“没有。”

曹立规沉吟半晌,突然想起了昨夜蜘蛛吃掉季兰案卷的事,心想:这到底是预示杀害郑一桂的人姓朱呢?还是说朱知县妄断了错案呢?于是,他便又问郑鸣华道:“你的左邻右舍都住了些什么人?把姓名全部都报上来。”可是,郑鸣华一连报了十余人,都没有一个姓朱的,但是却有一个叫做萧声的人。

曹立规听罢,突然恍然大悟,心想蜘蛛又被人称作蛸蛛,很可能跟此人有关,便又问郑鸣华道:“萧声是做什么营生?”郑鸣华答道:“在集市上杀猪为生。”

曹立规一听大喜,抚掌笑着道:“杀害郑一桂的人,想必就是这个人了!”于是立即派人前去将萧声拘到了公堂,先对他施以重刑,又稍加审问,他便一五一十地将事情的前因后果说了出来。

原来,当天一大早,萧声一早起来去集市上杀猪,刚好看到季兰送郑一桂从后墙猪门处出来,心想:肯定是郑一桂与季兰私通。于是,他等郑一桂离去后,也从猪门爬了进去,果然看见季兰还倚在墙壁上发呆,便上前去向她求欢。

季兰见状大怒,低声呵斥道:“你是什么人?竟敢如此大胆,再不出去,我就要喊人了!”谁知萧声却笑着道:“那你就叫吧!你能跟郑一桂相好,怎么就不能跟我相好呢?”

季兰一听这话,担心他引来家人,对自己不利,便哄他道:“郑一桂想要娶我,所以先来跟我商议,我们其实并没有私通。如果他明日答应不会娶我,我后天便从了你!”说罢,趁萧声不注意,赶紧抽身走进了卧室,锁住了房门。

萧声听了,信以为真,又见季兰回房,唯恐被人发现,便从猪门爬了出去。当天晚上,萧声躺在床上,左思右想,觉得郑一桂不仅长得一表人才,家里又有钱,季兰根本不会舍弃他而顺从自己,便决定去把他杀了,好让季兰绝望,死心塌地地跟着自己。

于是,萧声立即爬起了床,又带了一把杀猪的尖刀,偷偷地躲在了杜家院墙的隐蔽处。夜半时分,郑一桂果然又来找季兰,刚到猪门处,萧声突然窜了出来,将他杀死,随后又逃之夭夭。

至此,这桩因男女私通酿成的人命案终于真相大白。萧声杀害郑一桂,又害得季兰差点被杀,被曹立规依律判了斩立决;随后又将季兰无罪释放。

季兰出狱后,曹立规问她今后有什么打算,季兰恳请道:“小女子承蒙老爷神断,得以死里逃生,大恩大德,永世难忘。然而我虽然对郑一桂以身相许,却并未过门,如今儿子还在他家里,请老爷准许我以儿媳之礼,留在郑家,从此侍奉双亲,抚养幼子成人。”

曹立规听罢,不禁深深地为她的气节所折服,便想帮她玉成此事,就问郑鸣华是否愿意。郑鸣华答道:“我儿子郑一桂生前就想娶季兰为妻,可我却以为她不是贤淑的女子而加以拒绝,如今才知道她不仅有贤德之节,更有守制之心,哪有不愿意的道理呢?”杜预修见状,也答应了女儿的请求。于是,曹立规便把杜季兰判归了郑家。

十余年后,郑思春登进士第,做了天子门生,最后官至两淮盐运使。其母杜季兰虽然早早与人苟合,却始终能昭昭明节,最后母凭子贵,被朝廷旌表为太夫人,也成了传颂一时的佳话。

@东又楼公记:这个案子告诫人们,知错能改,善莫大焉。郑一桂跟季兰虽然真心相爱,两人却从猪门进出私通,这种做法实在是大错特错,以致于季兰遭郑鸣华嫌弃,更是让屠夫萧声抓住了把柄,趁机要挟,最终也使郑一桂死于非命。幸亏季兰遇到了明察秋毫的巡按曹立规,不仅将萧声绳之以法,也替自己洗清了冤情。这一切应该都是她幡然醒悟,不肯屈从于萧声,肯为郑一桂忠贞如一的回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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