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一万多年前,郴州一带就有原始人在这块土地上繁衍生息。
“郴”字独属郴州,最早见于秦朝,郴州有文字可考的历史,已有两千余年。自秦代以来,一直为郡、州、府、县的治所。
中华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废府、州,存道、县。次年9月,郴州直隶州改为郴县。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原由衡阳专区代管。1949年11月25日,成立郴县专区。
1952年月11月13日,郴州、零陵、衡阳3专区合为湘南行政区。
1954年7月6日,撤销湘南行政区,改设衡阳与郴县两个专区,郴县专区增辖新田、耒阳、安仁、酃县,共计14县,111个区,21个镇,1764个乡。
1958年8月,设县级郴州市,专区仍辖14县,136个人民公社,12个镇,1403个大队,33个居委会,14813个生产队,321个居民小组。
1960年7月18日,改郴县专区为郴州专区。
1961年6~7月,恢复原县市建制,并析资兴县地置东江市。
1962年月12月,撤销东江市,划蓝山、新田归零陵地区。郴州专区辖12县、市,12个镇,293个乡。
1963年5月20日,撤销郴州市,仍为郴县县级镇。
1967年3月8日,专区改称地区。
1988年,郴州地区辖2市9县,39个镇、209个乡(其中5个民族乡)、5个街道办事处,2950个村、130个居民委会会,30387个村民组。
1995年撤地建市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