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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丑读书有救?



前几天,郑州地铁劝人读书的标语走红,标语有“读书是高段位的化妆术”“读诗三百首,不做单身狗”,还有“地铁是城市的永动机,读书是颜值的保鲜器”“P图美颜爽一时,读书气质美一世”“读书有三好:有品,经撩,笑点高”等,大都是从读书的功用上来说的。这些话看似新鲜,其实前人都说过啦!

 

读书是颜值的保鲜器

读书是高段位的化妆术

 

 

黄庭坚说:“士大夫三日不读书,则义理不交于胸中,对镜觉面目可憎,向人亦语言无味。”这句话里就藏着“读书是颜值的保鲜器”的道理。三天不读书,都不能照镜子,自己对自己都看不下去,不仅看不下去,简直是面目可憎。

 

反过来讲,读书多不仅能保颜,还能化妆,所以地铁标语中那句“读书是高段位的化妆术”所言不虚。

 

电影《卡萨布兰卡》有句台词说:


你现在的气质里,藏着你走过的路、读过的书、爱过的人。

 

读书至少占据你气质的三分之一,这个分量不小了。

 

苏轼就说过:“粗缯大布裹生涯,腹有诗书气自华。”三毛也曾说:“读书多了,容颜自然改变,许多时候,自己可能以为许多看过的书籍都成为过眼烟云,不复记忆,其实它们仍是潜在的,在气质里、在谈吐上、在胸襟的无涯,当然也可能显露在生活和文字中。”

 

酷爱读书和写作的王小波,也直言不讳说自己是骆驼,长得奇丑。关于他的长相,妻子李银河在《悼小波》一文中也委婉地说:

 

我们两个都不漂亮。 

他的长相……实在是种障碍,差一点就分手了。

 

 

作家刘心武回忆自己第一次拜访王小波,称自己一开门就“吓了一跳”,“没想到他这么高”,“不客气地说,觉得丑,而且丑相中还带着一点凶样”。可是,王小波的“丑”与“凶”都没有妨碍他成为人们喜爱的人。

 

人们为什么喜欢他呢?有一个公认的答案是:他很有趣。了解小时候的王小波的人都能证明,那时的他要么是个捣蛋鬼,要么是个闷葫芦,跟有趣还有十万八千里的距离。经调查,他的有趣还要归功于读书,读书是他一辈子引以为乐的事。他说:“作为一个有趣的人,我当然不会放弃阅读这种获得有趣的机会。”

 

说了这么多,无非是想说,在这个以颜值论断人的社会,像我这样长得丑的人,如果不读书,恐怕是很没有安全感的。正所谓“人丑就要多读书”嘛。

 

读诗三百首

不做单身狗

 

 

这句“读诗三百首”,应该是出自“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做诗也会吟”。这句话出现在蘅塘退士孙洙选编的《唐诗三百首》序言中。至于读诗和单身狗之间联系何在,我想也不难理解。古今中外,那么多情诗为何而作?当然是爱情。有了爱情,就告别了单身,这是自然之理。

 

距今最遥远的诗歌总集《诗经》首章就有“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的诗句。两汉时期的《涉江采芙蓉》又道尽了异地恋的辛酸——“同心而离居,忧伤以终老。”

 

外国诗歌里,叶芝那首《当你老了》更是人尽皆知。

 

当你老了,白发苍苍,睡意朦胧,

在炉前打盹,请取下这本诗篇,

慢慢吟诵,梦见你当年的双眼,

那柔美的光芒与青幽的晕影;

 

多少人真情假意,爱过你的美丽,

爱过你欢乐而迷人的青春,

唯独一人爱你朝圣者的心,

爱你日益凋谢的脸上的衰戚;

 

当你佝偻着,在灼热的炉栅边,

你将轻轻诉说,带着一丝伤感:

逝去的爱,如今已步上高山,

在密密星群里埋藏它的赧颜。

 

情诗力量之大,还足以挽回一个人的心。

 

司马相如的妻子卓文君,靠一首诗重新挽回了爱人的心。这首诗叫《数字诗》: 

 

别之后,

地相思,

只说是三四月,

却谁知五六年,

弦琴无心弹,

行书无可传,

连环从中折断,

里长亭望眼欲穿,

思想,

系念,

般无奈把郎怨。

言说不完,

无聊赖倚阑,

登高看孤雁,

月中秋月圆人不圆,

月半烧香秉烛问苍天,

月伏天人人摇扇我心寒,

月榴花如火,

偏遭冷雨浇花端,

月枇杷未黄,

我欲对镜心已乱,

忽匆匆,

月桃花随水转,

飘零零,

月风筝线儿断,

噫!

郎呀郎,

恨不得下世你为女来我为男。

  

爱情一直都是诗歌的重要主题。朋友们,多读诗,多写诗,单身狗们脱单有望,刚分手的复合有盼。当然,这里所说“读诗三百首”并不限于三百首,甚至也并不限于读诗。一个人只要愿意读点东西,就等于给了自己增添无穷魅力的机会。

 

吹灭读书灯

一身都是月

 

 

这两句话,黄永玉先生写过字。

 

 

如何理解这两句话呢?大体上可以有两种。一个是说读书读到很晚,伴着月光入眠,那种人生的充实和惬意,非其他事情可以相比。或许,也可以说,读书人就像明月一样敞亮,灯虽然灭了,但光芒还在。

 

有一篇文章叫《我害怕阅读的人》,文中说:

 

我害怕阅读的人。当他们阅读时,脸就藏匿在书后面。书一放下,就以贵族王者的形象在我面前闪耀。举手投足都是自在风采。让我明了,阅读不只是知识,更是魔力。他们是懂美学的牛顿,懂人类学的梵高,懂《孙子兵法》的甘地,血液里充满答案,越来越少的问题能让他们恐惧,彷佛站在巨人的肩膀上,习惯俯视一切。那自信从容,是这世上最好看的一张脸。

 

人的魅力的确能通过读书而由内而外地散发出来。

 

黄永玉先生还有一幅字,写关于读书,十分有趣:“以看书为耻,以看书为险,这个时代幸好过去了”。

 

 

读书是好事,不必以之为耻,不读书,才可怕。

 

壮士腰间三尺剑

大咖腹中五车书

 

 

“壮士腰间三尺剑,大咖腹中五车书。”这一句化用了李渔《笠翁对韵》中的“壮士腰间三尺剑,男儿腹内五车书”,也可以让我们联想到“才高八斗,学富五车”的典故。

 

“八斗”是南朝诗人谢灵运称颂三国魏诗人曹植时用的比喻。他说:“天下才共一石,曹子建(曹植)独占八斗,我得一斗,天下共分一斗。”后来人们便把“才高八斗”这个成语比喻文才高超的人。曹植之才高从他的《七步诗》就可以看出,他在七步之内作得此诗,可谓内功深厚:“煮豆燃豆萁,豆在釜中泣。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至于“学富五车”的典故,出自《庄子》:“惠施多方,其书五车。”后来用以形容一个人读书多。

 

古往今来的大咖们那么有本事,都和读书多脱不了干系。李苦禅在诗里说,“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求上进先读书”,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读书有三好,有品,经撩,笑点高

 

 

这三好,归根结底说的还是有趣。

 

人的乐趣之源可以有很多,享受美食可以给人以乐趣,穿衣打扮可以给人以乐趣,纵情游戏可以给人以乐趣,但在我心里,这诸多乐趣都抵不上思维给我的乐趣。究其原因,大概是美食、华服、游戏之乐不足以体现我生而为人的优越性。唯有思维的乐趣,能让我感受到自己与飞禽鸟兽区别大矣。

 

思维的乐趣从哪里来?要么你天生有趣,足以自娱,要么就见识有趣的人,看他们如何有趣地思维。何其有幸,我自认为是个天生有趣的人,后天又通过读书见识了更多有趣的人。这双重有趣,是我至今为止还愿意存活于这苟且之世的重要原因。

 

打开一本书,里面总有能给我思维之乐的东西,足以暂缓我的悲伤,把被泼的一头冷水顺势接受下来。

 

关于读书给人的思维之乐,王小波有一件往事足以说明。当年他在农村插队,带了一本书,奥维德的《变形记》。队里人手传阅,以至于后来被传成了海带卷儿,一条一条的。但这并没影响它被传到别的队。王小波说他在好几个地方见过这本书,最后终于没有再见到,估计是被看没了。

 

如果你读书仅仅为了得到一丁点儿方便,就像学会阿拉伯数字,只是为了记账,免得做生意上当受骗,那么,你就对真正的阅读一无所知。

 

阅读是有品德的,用梭罗所说的“高尚的智力练习”来形容,我想是恰当的。高尚是指“我们不得不踮起脚尖去阅读,把我们最警觉、最清醒的时光奉献给阅读。”(梭罗《瓦尔登湖》)

 

梭罗画像

 

很多朋友偶尔也会流露出读书的意愿,但他们往往想要一蹴而就,总问我这样的问题:

 

哪一本书对你影响最大?

 

我猜,只要我敢说哪一本书对我影响最大,他们就一定敢买来读。如果我稍微使个坏心眼儿,说康德三大批判对我影响最大,想必这些朋友们就永久性告别阅读了。

 

这不怨我,要怪就怪他们问得有问题。哪能问一个读书人哪本书对他影响最大呢?影响最大的书都是攀着其他书拾级而上才读得懂的。一个人的读书意愿,最基本的是能勇于做个初学者。

 

我们最害怕的事情,大概就是给自己清零;我们懒得读书的最强大理由,大概就是“没空”。所以,我们总是一无所知,却耻于做一个初学者。其结果就是,不仅不去运用自己思维的能力,无法享受思维的乐趣,还会沦为舆论的奴仆,做以他人之见为主见的无根者,做缺乏精神主张的流浪儿。

  

不要以为打开书籍,苜蓿与艾蒿的芳香就会被你闻到,狭窄奔腾的溪流就会主动来投怀送抱,如果你不主动用鼻子嗅,不张开双臂热情拥上去,书籍所承载的不过是冰冷的字,是冰冷的字串联起来的无意义的句行。

 

还是那句话,越能读就越能读

 

说到这里,我又想起马基雅维利的旧事。

 

马基雅维利生命中有一段日子是灰暗却富有希望的。他蒙冤入狱之后被流放,举家搬到佛罗伦萨附近的小村庄,当起了村夫。他唯一欣慰的就是,每天晚上可以过一种严肃而愉快的精神生活。他写道:

 

黄昏时分,我就回家,回到我的书斋。在房门口,我脱下了沾满尘土的白天工作服,换上朝服,整我威仪,进入古人所在的往昔的宫廷……在四个小时里,我毫不感到疲倦,我忘记了一切烦恼,我不怕穷,也不怕死,我完全被古人迷住了。

 

迷人的书斋里有迷人的思想,那里是天堂,是思维乐趣的聚集之地。

 

读书,凶险并快乐着

 

不过,话说回来,读书有没有凶险呢?也是有的。


不要怪我以读书买书多自傲,读书买书少的人是真不知道,像我这样的,在茫茫书海中能幸免于难苟活下来有多么不易。

 

拿最近一则新闻说吧。江苏泰州某小区的陶女士一家三口甲醛中毒,毒源之一竟然就是书。是的,你没听错,就是书。

 

 

这位女士家里囤书几万本,书柜是最大的毒气来源。据说现在很多色泽鲜艳的书都含有一定量的甲醛,新书买回家,也要通风几日再读,方能保证安全。否则,有中毒之虞。

 

细细想来,脊背发凉。尤其这则新闻最后的千叮咛万嘱咐:千万别把新书放在枕畔!说起来,这个毛病我每天都犯,是的,我就是一个拿生命在读书的人。

 

胡适卧读

 

嗜书虫们读书是饥不择食慌不择路人尽可夫从不挑剔的。无论光线多差环境多么不允许,对嗜书虫们来说只有一个信念——挡我者死!幽暗昏黄的餐厅里、颠颠倒倒的公交车上,人面书面交相映,照读不误。如果每一次打开书本都要坚持足够的亮度和稳定度的话,就无法忝列书虫。

 

纵观古今中外历史上,爱读书的人中,有几个是双眼健全而健康的?伟大的英国日记作家塞缪尔·佩皮斯哪怕视力渐失,仍手不释卷。他在1668年的某则日记里如是记载:“吾两眼昏花虽久矣,不知世间尚有何事能命吾掷卷罢读。”14个月之后,他全盲了。

 

阅读的世界就是如此凶险,嗜书虫们就是这么不要眼。时至今日,我已经是一个名副其实的高度近视患者,但书对我而言依旧是那个不可一日无此君的“君”。

 


 

要说凶险之事,似乎还有一桩。那就是沉迷于书之后,生活就剩两件事,买书、读书。生活的其他部分,都变得不那么重要。

 

这时你会发现,你和很多现实中的人没有了共同话题,你每一次外出聚会,至少要拉着一个爱读书的人作陪,否则你宁愿足不出户,坐拥书堆。即便出去,你也多希望凌乱的酒桌上能有那么几分钟聊到近些天所读的那本书。

 

你不想花任意一分钟到一件与阅读无关的事情上。你发现读书带你走进的那个通道,充满神奇,你终于决定和通道中的人击掌为友,与通道对面的古人相认为亲。

 

你远不再是此时此地之你,你还是彼时彼地的你,那时那地的你,拥有了立体的视野,观看世界,观看内心。

 

我爱读书,读书使我快乐。

 

每一天,我都可以像西尔韦斯里·迪萨西一样振臂高呼:“喔——心肝儿宝贝书哟!……我是多么爱你哟。”又像尤金·菲尔德所写的那样:“某日清晨醒转,我四下环顾房间,看着心爱的宝贝们,当我高声向它们呼喊:‘早安,亲爱的朋友!’它们也纷纷朝我投以眷恋的眼光”。


我和我的书们就是这么相亲相爱。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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