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一到诺贝尔颁奖季,大家都会先心疼陪跑的村上春树,其实还有一个人更传奇,曾陪跑21次,是村上的3倍!
他就是21次诺贝尔文学奖提名的传奇大师——
格雷厄姆·格林。
格雷厄姆·格林(Graham Greene)
格林一生虽然陪跑21次颗粒无收,却是众多诺奖得主的偶像。
马尔克斯声称:如果我没读过格雷厄姆 · 格林的书,我不可能写出任何东西。
格林的粉丝拉出来都是大神——威廉 · 福克纳(1949 年诺奖得主)、威廉 · 戈尔丁(1983 年诺奖得主)、马里奥 · 巴尔加斯 · 略萨(2010 年诺奖得主)……
面对诺贝尔的“作”,这些大神一个个都怒了!
马尔克斯直接问格林,“你觉得为什么他们不授予你诺奖?”
格林只是淡淡一答:“因为他们不认为我是个严肃的作家。”
原来是格林的作品实在太好看了,畅销全球,导致被诺奖吐槽:格林的书太畅销了,他不差钱!
因为太好看了就貌似不那么“严肃”了,你们说格林冤不冤?
用中国作家止庵的话说:格林非常会写,也写得很好,作品既深刻,又好看!
格林的个人经历堪比好莱坞大片,一个字总结就是:作!
墨西哥、越南、古巴、中东这些战乱之地是格林的最爱,也为他最终成为一代大师打下了灵感基础。
他还很会穷游,靠拉琴卖艺就把英国和欧洲各地玩了个遍。
为了不断自我挑战,他甚至徒步穿越非洲。
格林甚至还干过地球上最危险的工作——间谍。
二战期间,格林加入英国军情六处。
培训后被派往非洲潜伏,代号59200。
每当雨季来临,格林住所的地基就会变成一块沼泽地,还会引来密密麻麻的苍蝇和秃鹫。
夜里,老鼠成群结队,咬着窗帘快活地荡来荡去。
每天早上 7 点,他开车到市区采购,用障眼法从警察局长那里拿到情报,回家后立即破译电文,然后起草回电写报告。
由于前半生都在野外、炮火、军营中动荡度过,这决定了格林书写题材都与人性、冒险、精神有关。
惊心动魄的描写和对人性的扎心解读,是格林作品永恒的母题。
格林的传奇代表作《一个被出卖的杀手》,就是一部融合惊险小说与深刻内涵的完美之作!
杀手莱文,一个一生都在被出卖的人。
他又黑又瘦,杀人成性,活像一个野兽。
他在仇恨中长大,出生的时候,父亲正关在监狱里,
六年以后,父亲因为犯了别的罪被绞死了,母亲用一把菜刀了结了自己的性命。
从那以后,他就被送到了少儿收容所。
因为长相丑陋,是豁嘴,又贫困潦倒,
这一生遇到的所有人都看不起他,出卖他——
母亲不顾他才6、7岁,就自杀离世;
管教所里的牧师,从未对他慈悲;
收了他礼物的女佣,一转身就把他出卖;
甚至连治病的医生,都想麻醉他交给警察......
命运对莱文来说,就像一块直直插在心口的坚冰,冰冷而充满仇恨。
莱文作为杀手亡命天涯时,有一次他在火车站挟持了一个叫安的女演员,
安和那些出卖他的人都不一样:
她不在意他丑陋的外表,也不怕他的枪,她甚至愿意拥抱他、理解他。
也是在安面前,莱文第一次发现,自己可以肆无忌惮地流泪。
在安身上,他感到了信任和某种称为爱的东西,他知道,做杀手的心肠一软也就离死不远了。
但最终,对爱和信任的期待还是战胜了仇恨,
莱文决定:全身心信任安一次!
然而迎接他的并不是同等的爱与信任,而是一串冰冷的丧钟声.....
格雷厄姆·格林曾评价莱文——
杀手莱文身上有着某种堕落天使的性格,他属于一个痛苦和负疚的世界。
被出卖的经历,堵住了通向他生活的一切道路,
所以他对世界充满了憎恨,然而当爱和信任意外降临时,他马上就从一个“野兽”挣扎着向人去转变。
正是因为始终不被善待,所以在他的内心深处,才会格外珍视那一点点善意。
所以虽然一次又一次被出卖,
所以即使命如草芥,身似烂泥,形同野兽,
我多希望能够完全地、彻底地、绝对地信任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