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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再谈一场恋爱就毕业

如果有人问我,毕业前什么最重要?我想,我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他:什么都没你想得那么重要,不如,再谈一场恋爱吧。

[1]

“同学,这图书证,是你本人吗?”看门大爷将我打量了一番,再对比他手上的证件照,“啧,不像啊。”

拜托!当然不像,我可比他帅太多好吗?图书证的主人叫李颉峰,是我的室友,你问我的去哪了?欸……说来可就话长了。

从小我就这么自我教育,学海无涯,回头是岸,能考上大学都是我家祖坟冒青烟,更别提课余时间再上哪门子自习。图书证这玩意,我只见过它一面,就是发到我手上的那天。

但是,自古英雄都有一个死穴,我的死穴就是CET-4。开学我便受到警告,过不了大学英语四级就甭想拿到毕业证,拿不到毕业证?那不等于在这鬼学校白待四年!如此不划算的买卖我可不干,而且我就不信邪,区区一个四级考试就能阻挡住老子毕业的去路?

一想到明年夏天就要毕业,能够打败四级大魔怪的机会就只剩这个冬天,我就有一种快要脑溢血晕倒在地的冲动,于是,我抱拳一声吼“大爷,对不住您”就从旋转栏杆上一跃而过,一溜烟蹿上三楼自习室,只留下一串大爷气急败坏的怪叫:还给我跨栏,你以为你是刘翔啊!李颉峰,有本事就不要再让我逮到你~ ~ ~

呵呵呵呵呵呵呵!可我并不叫李颉峰,我叫方泽宇,大爷一定是被我搞混乱了。但我很快就向大爷承认了错误,我深知坦白从宽才能把自习室坐穿,并通过一兜橘子和大爷建立了深厚的友谊。于是,从那天起,我便拿着室友的图书证肆无忌惮地出入图书馆,每天起早贪黑乖乖地化身为一只单词复读机。我想任何一个曾徜徉在英文单词海洋里的同学都知道这是何等孤独寂寞冷。单词背到快要把早餐都吐出来,我唯一的消遣只剩下观察自习室里的同窗们。

自习室是一间能容纳两三百人的大教室,而我坐在最尽头,面对门、背靠墙,放眼望去,一览众山小,位置得天独厚。

就在当我还犹豫着是去教学楼自习还是去图书馆自习的时候,舍长的一段话点醒了我:“绝对是图书馆啊,你看哪:一,有免费的开水喝;二,不怕临时有课挪地方;三,人多的地方美女多啊!”Bravo!只需要最后这一条理由就充分到让我把图书馆当成寝室以外的第二个家,可我很快就发现自己受骗上当!图书馆人多是真的,可说好的美女呢?说好的美女在哪里?放眼望去,除了头发能榨出油来的宅男学霸就是用功至疯癫的黑山老妖,据说古代的罪犯脑门上要烙一个“囚”字,而睡眠不足的考研生好像每个脑门上都烙着个“困”字。醒着的时候,他们大多也在神游太虚,不是因为解出一道高数题而突发癫痫般的傻笑,就是摇头晃脑振振有词背诵政治词条,一部分人忙里偷闲挖挖鼻屎(多半是听信了“勤挖鼻屎可以使人智慧”)间或掏出手机鬼鬼祟祟地刷下朋友圈,却又很快觉得不务正业的自己十分可耻,赶忙收进口袋。就连我们寝室那几个备战考研的兄弟,也端坐在长条桌背后装模作样地思索着,说真的,这些熟悉的面孔一思考,我就想发笑,因为我看过太多他们愚蠢的样子——

侯永伟是一个臭臭的男生,忘了说,我们坐在一张八人长条桌的两头,他长期盘踞我斜对面的位子,而他女友就坐我旁边,他好像什么时候都是臭的,他有很多T恤,全部堆放在他自己床铺旁的纸箱上,T恤们常年散发一股酸爽的气味,然而他这个“移动老坛”总是选择性无视它们已脏掉的事实,还不忘向其他室友兜售他的穿衣秘诀:“方泽宇,像这样,每次脱下来,再放个几天,就像新的一样喽!”老天真不长眼,这样也不妨碍他有女朋友,叫人情何以堪?

另外一个有条件出双入对的室友是海格同学,他的发型总像乱插的钢丝,又因为个头大,活像保护哈利波特的海格,可他的女友偏偏身形娇小,她总是喜欢像只考拉似的挂在海格身上,没错,是挂!就是坐着的公主抱。他们就是这么肆无忌惮地在图书馆里调情,一点都不顾忌像我这种单身汉的感受,简直是丧心病狂。

说回来,其实所谓的八人桌是由两张四人位拼成,这样摆放也许仅仅是为了节省空间,或许,也是为了多几个人团结起来看守已经占好的座位。但我不知道坐我对面的是什么人,等我把单词从A背到D,对面的人也一直都没出现,刚好,这样就没人挡住我看风景。

与我这张桌子并排的眼镜男是个超级学霸,他总是一边做题一边将五根手指插入浓密的毛发中拼命搔头,我一直担心他再这样搔下去头会不会像火柴一样烧起来;靠窗那一排有四个女生,表面上看起来很和谐,却在为同坐一张桌子的花美男争风吃醋,她们轮流帮那个帅哥泡咖啡,可在我看来,那个她们认为帅翻天的男生只比我好看那么一点点,我拿过侯永伟女友放在桌上的化妆镜整理了一下发型,就在这时,铺在我对面的碎花桌布抖动了一下,我没好气地一拉,却又被另一只手生硬地拉回去,我猛一抬头,一个长发女生在对面的位子上翩翩就坐,这时,窗外吹进来恰好的秋风,恰好又有完美的光线打上了她的侧脸,她和背对背的女同学打招呼的笑容好看指数恰好可以追平我的女神新垣结衣,刚好,我又是一个相信一见钟情的痴汉。

假如我手里拿的是一面照妖镜,此刻,里面定有一张看到唐僧肉后口水直流的妖怪脸,但男生就是这么“不装×会死”的神兽,幻想中明明一朵朵桃花在头顶如烟花般炸开,脸上却露出八十岁老和尚患了性冷淡的表情,装模作样地翻着书,其实根本没在看啊!我用眼角的余光瞟向对面女生,她却莫名其妙地扑哧笑出声来。

“嗳!同学,你的四级词汇好像已经倒背如流了哦。”

我一看手中的词汇书,刚才把它倒扣在桌面上没错,结果,我竟然直接拿起来!就这样,恋爱的起跑线和我的毕业证一起输在了这本《大学英语四级词汇》上。

[2]

在我校女生当中,流传着一段顺口溜,时刻提醒她们在大学不同阶段所处在畅销排行榜上的位置:大一女生是核桃,怎么敲都敲不开;大二女生是水蜜桃,鲜嫩又多汁;大三女生是石榴,不用敲自己就咧开了;大四女生是西红柿,你以为你还是水果。

或许是我的青春期实在来得太晚,我在她们最鲜嫩多汁的时候从来都没动过凡心,可我万万没想到自己晚节不保,竟在毕业前一年被一颗“西红柿”收走了魂魄,谁叫这颗逆生长的西红柿还像水蜜桃一样鲜嫩又多汁,又像石榴一样喜欢开朗地咧开嘴笑,在图书馆这一筐烂柿子里她又是这么出类又拔萃,经过我一段时间福尔摩斯般的盯梢和观察,显然,这颗名叫谢甄的西红柿没有男朋友,我深感“这不科学”,为此专门请教了全寝室最有恋爱经验的臭男人侯永伟。

“这个嘛!不好说,没看谢同学在考研嘛,不想在K市读研,未来怎么发展也说不准,谈恋爱就等于添乱!”

可我真的很想成为那个“乱”,能和笑容那么好看的女生在一起,就是只谈一个月的恋爱就癌变,我也心满意足了。不知道是不是月下老人听到了我虔诚的祈祷,在我将四级词汇从D又背到F的时候,发生了一件十分吊诡的事。

[3]

深秋一到,人的情绪多少有点抑郁,一个离家出走的女精神病跑到我校的人工湖玩自杀,就在距离图书馆咫尺的地方,路过的行人纷纷围观,而我也在人群之中看好戏。

只见女疯子的两手像螺旋桨一样甩动,但也挡不住她就要下沉的歹势,人群中有几个男生已在跃跃欲试,虽然我也会点水性,但我从小就被我妈教育,“你可是我们老方家的三代单传,千万不能学别人见义勇为,”而且我这人也不喜欢凑热闹,所以我本打算看够了热闹就去把单词由F背到G。

正在我准备一走了之的时候,偏偏让我看见了一张朝思梦想的脸,谢甄站在湖边的一颗大槐树下,目光中写满了惊吓,却又好像在祈求着什么,这种楚楚可怜的模样点燃了潜藏在我心底的英雄主义情怀。

记得历史老师讲过,不是英雄造时势,而是时势造英雄。据后来同在看热闹的海格和侯永伟同学还原,当时的状况基本上是这样的:

我脱掉新买的new balance后就一头扎进了湖中,围观的图书馆大爷再次用韩乔生一般清脆洪亮的嗓音转播了当时的情形:嘿!真像菲尔普斯!

救人的前半程,我周身散发着英雄高大全的光芒,就在我成功将快要沉底的女疯子打捞出水面时,剧情却急转直下,由于她扑腾得太过用力,导致我下身多处遭到袭击,眼看就要牺牲。

侯永伟说,那一刻他想到了许多,不但想到我因搭救女疯子而牺牲到底算不算生的伟大死的光荣,还想到了说不定国家会奖给我一大笔抚恤金这样我欠他的500元饭费就有了着落,最后,他甚至打算遮住海格的眼睛(他觉得海格虽然骨骼惊奇但是天性胆小,怕给祖国的花朵留下心灵创伤)最后他也只能十分不忍地闭上双眼,在内心默念:方泽宇同学,您一路走好。

或许是我命不该绝,之前站在岸边观望的大好青年们,纷纷像港片里总是迟来的飞虎队员一样跃入水中,拼命搭救被女疯子海藻般的长发缠绕的我,就在我双眼一黑之前的0.001秒,我仿佛看到站在大槐树下的谢甄同学涌出了焦急的泪水,不过,也许一切都是我的幻觉,真正涌出焦急泪水的,很有可能只是侯永伟和海格——由于两人女友的突然光临,他们也在万般无奈之下,以罗盛教搭救落水儿童的英勇姿态跳入了冰冷的湖水中。

[4]

我原本以为我一清醒过来,会像日本偶像剧里一样,第一个看到的便是我喜欢的妹子,但当我的神智渐渐恢复,竟先是闻到了一股臭袜子的味道,然后就看到海格巨大的手臂正跃过我的脑袋搭在侯永伟的脚上。我只好大力推开侯永伟的臭脚,一边咆哮着“死开啊,臭死了”,一边努力分辨站在逆光中那些婀娜的身影,三个女生中的两个向我这边猛扑过来,分别抱住一左一右的侯永伟和海格,大叫着“老公,你好勇敢啊!”只有谢甄留在原地,对我绽放出她的招牌笑容。

据坊间流传,那个女疯子是因为感情受挫才疯的,刚好走到我们学校情绪失控就跑到人工湖自杀,她被救之后就抓去了第三医院,在去医院的车上,她的家人一直陪着她,据说,她一直反复地唱着《感恩的心》。

反正那天我稀里糊涂就变成了英雄,而谢甄跟我之间的关系好像也变得微妙了许多。我们仍旧面对面坐着,有时互相考复习的功课,有时做模拟题给彼此判卷子,我还接送她去上考研辅导班,一起吃图书馆附近的考研包子。用来占座位的书隔段时间会被一个专门负责收书的大爷收走,我就会出面帮她讨回来,走的时候给大爷留一包茶叶(嘿嘿,并不是每个大爷都抽烟的哟)。

我问侯永伟,如果我在大四这个马上就要came over的时候喜欢上了一个女生,是不是真的很over?老候不愧是情场老手,只见他向一个康师傅面筒里弹着烟灰,无比淡定地说:方泽宇同学,没想到你这么不开化,你知道这叫什么吗?这叫黄昏恋,既然上天让你在毕业前踩住了爱情的尾巴,你就没理由辜负月老的好意啊!也对,我没有理由打乱上天给我安排的人生,我当下决定就在平安夜向我的西红柿表白。

[5]

平安夜,我从海格送他女友的苹果里挑了一颗又大又红的,一早摆在谢甄的桌上,我想让她一到自习室,就第一个收到来自我的圣诞祝福。为此我特意起了大早,七点钟没到就坐到自习室,老老实实整理起期末考的笔记,忘了说,在圣诞节前夕,我这个活泼又聪明,调皮又灵敏的蓝精灵果然斗败了四级格格巫,也就是说,我终于可以不用成天泡在图书馆里做那些无聊透顶的真题,可以安安稳稳地毕业啦!

可是……

我依旧把每天的闹铃上到早上六点半,路过食堂买两份肉夹馍两颗茶叶蛋,然后把塑料袋捂在羽绒服里快速跑去自习室,被谢甄问到我还去上自习干吗,我就很不要脸地说,我想试试毕业前再考个六级证看看,以后找起工作来也显得牛逼一点,我才不会告诉她,我的真正目的是陪她一起倒数考研的日子,也一起倒数我和她在一起度过的最后时光。

大概是昨晚太过兴奋没睡饱,还没熬到八点半我就昏死过去,等我醒来的时候,口水竟然把笔记本洇湿,贴在了桌子上,我正忙不迭地撕扯紧紧贴在桌上的笔记本,没想到谢甄却在这时翩然而至,我赶忙擦了擦口水,假装坐好。

谢甄第一眼就注意到了桌上的苹果,她把苹果托在手中,一副心情愉快的样子。

“谁的苹果啊?方泽宇,是你的吗?”她把苹果递到我面前,我刚想说是,她的室友从后面拍拍她,“谢甄,你的包裹,刚才送到宿舍我帮你收的。”

“谢你哦,我这里有颗苹果,给你吃。”不是吧!我的苹果!我内心哀号。

那女生竟然真的接过谢甄给她的苹果大口啃起来:“嗯!好脆哦,听说今天苹果卖得特贵,平时只卖两三块钱,今天要八块钱一个呢!”知道你还给我吃!可是为时已晚,室友应该是没吃早饭,三下五除二就把一整颗苹果吞进肚里,而谢甄呢,已经完全忘了送苹果给她的人,正兴高采烈地拆着包裹。

“哇塞!圣诞树欸!谢甄,快说,是不是那个谁送你的。”女生抚摸着组合圣诞树上的小饰品,羡慕地说,“你看嘛,还说对你没意思,我看啊,就是你想太多,等你考去他们学校,就修成正果啦。”

“真的吗?”谢甄听完很是兴奋,可马上担忧起来,小声和她同学八卦道,“说不定他有女朋友啊。”

“你就乱操心,有女朋友的话,还会送别的女生圣诞礼物吗?怎么没有男生送我圣诞礼物啊!”

“那可不好说啊,他是我哥们儿啊。”

“别逗了!男生和女生之间哪有纯洁的友谊,蓝颜啊红颜的全是说出来骗鬼的。”听她室友说完,谢甄若有所思地笑笑。

我摸了摸放在桌底下毛茸茸的圣诞帽,还有包在圣诞帽里一盒盒的彩色线香烟花,本来,是要跟苹果一起当作圣诞礼物送给她,晚上再到图书馆后面的花园里来一场浪漫的烟花之夜,跟着再找机会对她表白,多么罗曼蒂克的计划,所有的计划都被“那个谁”打破了。

原来,要考去北京读硕士的谢甄,仅仅是因为有一个她喜欢已久的男生在那,我立刻觉得自己傻到失心疯,竟然忘掉以前在网络上看到的一句话——每一个不想谈恋爱的人,心里都住着一个不可能的人。

据我调查,谢甄根本就是一朵拒绝过无数坨牛粪一直到大四都含苞待放的鲜花,原来,人家只是在等待和真正的王子重逢。

[6]

心情诅丧的我只好一个人躲进花园里放光了烟花。

“方泽宇,你怎么一个人在这里玩啊?都找你老半天了!”穿过亮晶晶的花火,我看到谢甄正向我走来,她穿了一件雪白的羽绒服,整个人也显得亮晶晶的。

“找我?”我借着还没燃尽的花火假装点起一支烟,至少,吸烟的姿态多少能遮掩一下我的臭脸。

“对啊!大伙说今天要放松一下,出去K歌,你来不来?”

“唱歌啊?我五音不全啊!”我装模作样嘬了一口烟。

“少来啦,你以为我没听过你唱啊。”

我仔细回想,像我这种浴室歌神应该没在其他场合展示过吧?我不禁有些迷惑。

“你忘啦,大二时你参加过校园歌手大赛啊!我还记得你当时唱的是林宥嘉的《心酸》,我很喜欢林宥嘉啊,所以特别留意你,说实话,你唱歌时候还挺帅的。”我想起来了,当初我是被侯永伟拉着一起报名参加了那个很傻很天真的比赛,因此成就了我大学生活中为数不多的黑历史,都是因为第一名的奖品是1000块现金和一整箱红牛,虽然没拿到名次,但也算是过了一把登台的瘾。能够被喜欢的女生夸奖,真的是一件让人肾上腺素飙升的事,我一扫刚才的沮丧心情,当下来了兴致,答应谢甄一起去唱K。

难得忙里偷闲,大家都玩嗨了。侯永伟搂着海格和我把五月天、花儿乐队的歌从头点到尾,根本不给别人插歌的机会,两位嫂子无聊到只能在一边摇色子拼啤酒,谢甄一直在角落里帮我们切歌,伺候茶水,当然,我们也顺便回顾了一下当年校园歌手大赛的风光,侯永伟唱了他当初夺得十大校园歌手第十一名的经典歌曲《向天再借五百年》,而我,也应谢甄的点播唱起了林宥嘉的《心酸》。

尽管我一直觉得林歌手的名字跟长相都很娘炮,可是这并不妨碍我一直喜欢听他唱歌,特别是,那些听上去哼哼唧唧的旋律从来没有像今晚这样唱到我的心里去。

好不容易轮到我唱,谢甄的位子却空了,座位上丢着她一直在摇的铃鼓,而她呢,貌似接到一通电话已经跑到外面听,说不定整晚她都在等那通电话呢。侯永伟和海格忙于照顾喝醉的嫂子们,只有我还在傻傻地唱着“明明爱啊,却不懂怎么办……”

不过那天晚上还是有一些圣诞福利,比如玩到最后,就只剩下我和谢甄两个清醒的人,于是,我们一起合唱了很多情歌,注意,是情歌哦!哥哥妹妹那种。还互相拍了很多搞笑的相片,和东倒西歪的醉鬼们一一合影,准备等明天要挟他们请吃必胜客。

后来我们两个玩累了,就靠在一起喝着剩下来的啤酒,我第一次听她讲起她高中时的事,还有她用整整六年时光都在暗恋的“那个他”。

我知道自己输了,不过,我不难过,谁叫我是方泽宇呢。在方泽宇的字典里,只有越挫越勇,只有受了伤就会好起来,失恋是什么东西?会比失身还恐怖吗?既然都还没恋过,就谈不上失啊!

[7]

研考那天,我没能亲自送谢甄去设在别校的考场,一方面是她说要一个人过去才比较有英勇就义的感觉,另一方面是我之前跳进人工湖救疯子的事迹被校报报道后,又被K市晚报转载,刚好,本市的电视台为了响应上级部门的号召,正在制作一档“学雷锋,寻找身边好人好事”的节目,他们通过学校联络到我,让我去接受采访。

我当然不能错过这个装酷耍帅的黄金机会,于是,让老候和海格花了整晚帮我准备“获奖感言”,我准备先感谢国家再感谢父母顺便谢谢CCTV特别是本市的KTV给我这个机会,让我把一直以来在我内心澎湃着的爱国主义热情阐述出来。

我装模作样地端坐在摄影机前,用朗诵唐诗般激昂的腔调声情并茂地抒发着内心的感想:从小,家长和老师就教育我,要做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遇到别人有困难,就要见义勇为第一个冲在前面……

不知是不是我的慷慨陈词震撼到了电视台的美女主持,她突然鬼鬼祟祟地拍了拍我说:“同学,你尽可以说得通俗一点,口语化一点,你懂的。”

什么叫我懂的?难道我刚才说得这些不够通俗不够口语吗?被她打乱了节奏的我一时紧张得结巴起来:“其实……那个……嗯……啊……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一定会变成温暖的人间……”摄像机还在对我拍,美女主持有点不耐烦。

我一时思维短路、大脑空白,紧接着,我想起了谢甄。我对着摄像机,昂首挺胸大义凛然:“事实远没有大家想得那么复杂,咳,不如说,救人的时候我什么都没想,我本来也没想救那女的,可是我喜欢的女生刚好在人群里围观啊,所以我就脑袋一热,一个猛子扎下去了,”我突然很认真地对着摄影机笑了笑:“因为她今天在考试,肯定看不到这个节目,不过我很想对她说句谢谢,因为你,让我变成了一个更好的人,”我原本还要接着说,“变成了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我突然觉得这几句话放在刚才那一段独白之后反而显得更和谐。可是摄像师已经关掉了摄影机,美女主持也撤了,导演这时走过来,我以为他会握住我的手,满怀崇敬之情地对我说声“同学你讲得太棒了,”结果,他直接走到摄像师跟前比划了一下:“刚才那段,直接剪掉。”就这样,我完成了自己的TV处女秀。

[8]

不知道我的采访后来播了没有,反正我是没看到,我问同学们看到了没,他们也纷纷摇头,但他们仍旧拍拍我的肩,很诚恳地说:“方泽宇,真正的英雄无需加冕,你是我们N大的骄傲!”

接下来,日子又过去了一点点,尽管我希望它过得慢一点点,再慢一点点。

研究生考试过后,有一段时间我很少见到谢甄,因为我们都在忙着毕业前最后一次期末考,我之前还挂掉了两门专业课,这一次都要补考回来,所以我总是跑低年级的宿舍,用香烟和迅雷种子换学弟老师画的重点。偶尔在食堂碰到谢甄,她开心地跟朋友有说有笑,我猜她应该考得很好吧,但是我又不敢问。如果她考得很好,就意味着她很快就要飞到她一直喜欢的他身边,光是想想,就让我觉得十分诅丧,连我平时最爱吃的鱼香肉丝盖饭都食之无味。

侯永伟和海格都说自己没考好,可他们两个的处境却刚好相反,一个忙着到处打印简历准备求职,一个忙着哀求已保研的女友别抛弃他,他会再复考一年。海格用悲惨的结局证明了“秀恩爱,死得快”这个坊间一度流传的诅咒。只是图书馆里的同学就有点寂寞,我想,在这一对狗男女退出江湖之后,同学们的学习生活应该会非常无聊吧。

寒假里快过年那阵子,我给谢甄打了一次电话,她很兴奋地跟我描述她家乡过年前的情景,然后我听到电话那边传来男生叫她的声音,或许她正跟“那个他”在一起,不想被人打扰,没说几句她就匆忙收线了。

那天晚上我在想,如果我从未遇到谢甄,我的大学生活会是什么样?开学再见到她,又会是什么感觉呢?

[9]

毕业前的最后一个学期,本来我该跟老候一起投身于招聘会的汪洋大海,可我总是对找工作这事兴趣缺缺。我照例来到图书馆,坐在以前的位子上,看着图书馆里来来往往的同学发呆。大部分位置上都换了新面孔,像我这样的老帮菜寥寥无几。春天的图书馆青黄不接,准备考研的还没开始冲刺,期末考也相距甚远,倒是很多低年级的学弟学妹都跑来上起了自习,不过据我观察,大部分的男生都是来这里追女生,大部分的女生呢,纯粹是想给自己制造被追的机会。看在有几个还长得不错的分上,我就原谅她们啦,谁叫人家是核桃、水蜜桃还有石榴呢,而我的西红柿,她……我看向对面那个空荡荡的座位,碎花桌布还在,写有她名字的书还在,只是,笔试成绩下来后,她就赶去北京复试了,我猜她肯定会去找“那个他”,那简直是一定的。

我真想仰天长啸,这可是我毕业前的最后一场恋爱啊,可我爱的那个女生呢?她现在待在谁的身边?

由于上学期连续泡图书馆,我的英语词汇量猛增,现在也能装模作样地读一读诸如China Daily这种装逼神物了,也算是因祸得福,可我还没装满一小时,就被袭来的困意击昏在报纸上。

朦胧中,我感觉手机在口袋里震动,就摸索着放在耳边说“喂~”

“方泽宇,你能……下来一下吗?”竟然是谢甄的声音,我睡意全无,没想到她这么快就回来了!

我小跑去厕所,对镜整理衣冠和睡觉压垮的头发,就欢天喜地地冲去楼下花园,因为一下午都泡在图书馆,我还不知道外面何时刮起了沙尘暴。

我在漫天黄沙中看到一个小小的身影,站在花园的凉亭下。

“谢甄!”我喊她,“你怎么在这待着啊?”

不等我走过去,她就跑过来扑倒在我怀中!我顿时被幸福砸晕:“我知道,一日不见如隔三秋,你也不用……”

谢甄没说话,这时我才听到自胸口传来她轻轻的啜泣声。

“他有女朋友了,又不是我……”她边哭边说。

哈?这可真叫人火大!我一直认为像我这种心甘情愿当备胎的人算是活该,但为什么,像谢甄这样的人,这个让我如此喜欢,喜欢到如果她说愿意我会毫不犹豫地对上I Do的女生,也会成为别人的备胎?!原来,月老不止对我一个人不公平,它根本是,老花了眼!

“没关系啦,他不要你,是他的损失。”即使英雄如我也是一到关键时刻就怂的笨蛋,在女生主动投怀送抱的伟大时刻,我竟只能说出这种狗血言情剧风格的蠢话,实在让我懊恼得想咬舌自尽。

原本我好想说“那我要你”或者“你愿意做我的女朋友吗”可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是说不出口,大概是像我这样高尚和纯粹的男子,真的很不喜欢做一些“趁人之危”的事。可是,我管住了自己的嘴,却没有管住我的两只手,我还是紧紧地拥抱了谢甄足有五分钟,并试图在她脸上留下轻轻一吻,但也只是“试图”,事实上并没有真的吻到,很快我就验证了在缺乏“天时地利”的情况下真的无法做到“人和”,风突然卷起的一轮狂沙将我们两人袭击得连眼睛都睁不开,更别说张嘴了,我只能把她护在我的外套下面,大喊了一声“用跑的”就把她送回了宿舍。

[10]

一场春风,吹走了谢甄的爱情,却并没吹走她追逐理想的信念。

最终,她还是去了“他”所在的大学读研,但说来好笑,一直自认为很有把握考上的“他”却原因不明地没有直升本校的研究生,我想,老天也并不总是做些无厘头的安排,如果硬要给这个大快人心的结局扣一个理由,那应该叫作:报应喽!

谢甄北上那天,我去车站送她,我买了站台票,把她送上火车,本还想说一些有的没的,却被其他送亲友的家属挤下了车。我只好透过车窗跟她说话,可偏偏她坐空调车,车窗打不开,于是,我们只能比手画脚隔窗交流。看来,并不是所有的告别都那么戏剧化,有的告别,真的只是一次告别。

我对她比了一个电话的手势,示意她到了北京就打给我报平安,她的手掌贴着车窗,点点头微笑着,然后掏出手机来跟我摇了摇,我收到一条微信,微信里她给我分享了一段音频,我打开播放器,是平安夜我在KTV唱的那首歌,刚好唱到“我曾拥有你,真叫我心酸”。

我看到她咬了咬嘴唇,哭了,而我,也隔着车窗,流下了鳄鱼的眼泪,但我并没去追已经开动的火车,我始终觉得那种好像琼瑶戏一样的画面真是傻透了,而我只想给我们的故事,留一个平静的落幕。

[11]

找到工作后我又回去了一次学校,我站在图书馆前,看着人工湖还有湖边的大槐树,夏天到了,有恋人坐在湖畔的长椅上卿卿我我着,真叫人羡慕嫉妒恨哪。我塞上耳机,只想一个人静静地,最后在这座校园里走走、看看。

穿过图书馆后面的花园是学校的操场,原来等我们这届学生一走,操场就鸟枪换炮,换成了塑胶坪,在上面跳两下很带感的样子。我脱掉一本正经的西装外套,在上面跑了起来,一圈,又一圈。

我没想到,曾经觉得总是很长的跑道真的像林宥嘉歌里唱的“跑不完的操场,原来小成这样”我一边跑一边随着mp4大声放歌:“时间的手/翻云覆雨了什么/从我手中/夺走了什么”,我想我一定是唱得超大声,否则那些走过路过的学妹为什么都在用诡异的目光盯着我看。干吗,没见过人长得帅又跑得快啊。

一曲终了,我他妈居然还在跑!我把耳机拿掉,听到操场旁的小卖店正放一首恶俗的老歌,竟然是我最烦的那种歌!

但我仍旧很大声地跟随着劣质音响荒腔走板地唱着:

“当你走上离别的车站我终于不停地呼唤呼唤

眼看你的车子越走越远我的心一片凌乱凌乱”

唱着,唱着,我仿佛看到载有谢甄的火车刚刚驶离站台,而原本呆立在原地的我,竟也俗不可耐地追着列车,像现在这样,挥舞着双臂,跑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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