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韋胤宗丨從北京大學圖書館藏《後漢書》過錄何焯批校本看 何焯的史學與校勘學
從北京大學圖書館藏《後漢書》過錄何焯
批校本看何焯的史學與校勘學

韋胤宗

韋胤宗,陝西臨潼人,亞洲學博士。武漢大學文學院古籍整理研究所特聘副研究員。主要研究方向為中國古代書籍史、明清思想史、史學理論與史學史。 

摘要:北京大學圖書館所藏明末毛氏汲古閣刻本《後漢書》上有三千七百餘條佚名過錄的何焯批校,這些批校,主要由兩方面內容組成:一是何焯對於東漢一朝史事、人物的評論和對於《後漢書》文本的評點,二是何焯對於《後漢書》史文和注文的校勘。其中,前者反映了何焯對於宋明史學評點之學的繼承和發展,後者反映了何焯對清代考據學特別是版本校勘學的開創之功。從何焯身上可以看出明清學術轉型時期學風轉變的軌跡。

關鍵詞:何焯;批校本;《後漢書》;校勘;評點

一、引言

何焯(1661-1722),初字潤千,號元友,後字屺瞻,晚號茶仙,江蘇長洲(今蘇州)人。何焯祖輩在元元統年間以「義行」旌門,他便取「義門」二字名書塾,學者因稱「義門先生」。

何焯一生,與康熙朝相始終,他博聞強識,少負盛名,卻因生性耿直,得罪權貴,而際遇坎坷。康熙二十五年(1689)他以拔貢生進京,先後被尚書徐乾學、祭酒翁叔元收為門生,但因為生性耿直,遇事直言強辯,不久就與徐、翁兩人交惡,因此潦倒場屋,直到不惑之年,也沒能博得半點功名。康熙四十一年(1702),經李光地推薦,才得以在南書房供職。第二年御賜舉人,參加禮部考試,未取,又賜為進士,改庶吉士,仍在南書房供職。不久,奉旨在皇八子貝勒府當侍讀,兼任武英殿纂修。三年後,因父親去世,離官回鄉。康熙五十一年(1712),再經李光地推薦,二次入武英殿校書。第二年,授編修。康熙五十三年(1714)秋,受人誣陷入獄,後查無罪,釋放,僅免官,仍在武英殿供職。出獄後,何焯修纂更加勤奮,即使嚴寒酷暑,也不懈怠。康熙六十一年(1722)去世,康熙讚美他「修書勤,學問好」,追復原官,并賜侍講學士。[1]

何焯著述宏富,然散佚尤多,他的《詩文古籍》、《語古齋識小錄》、《道古錄》等書都已不傳,現在傳世的有其後人編纂的《義門讀書記》(以下簡稱《讀書記》)五十八卷、《義門先生集》十二卷、《義門家書》四卷、《義門小集》一卷,以及何焯、陳鵬年等奉敕撰修的《分類字錦》六十四卷等。何焯批校的《文選》、《困學紀聞》等書也有多個刻本。除此之外,還有數量巨大的批、校、題跋等資料,保存在相關古籍中。

何焯是清初著名的文獻學家,平生尤喜藏書、校書,他與藏書名家徐乾學、毛扆等人交往密切,因此能夠見到許多孤本秘笈。他在吳中的時候,又經常與書賈來往,訪購不少宋元舊槧及故家抄本,因此對於古籍版本很熟悉,用以作為校勘的材料也很豐富。且何焯通經史百家之學,其批校有很高的學術價值,全祖望稱:「其讀書繭絲牛毛,其旁推而交通之,必審必核,凡所持論,考之無一語無根據。」[2]因此,清人很早就開始吸收何焯的研究成果。清代最早大量採用何焯成果的是殿本兩《漢書》和《三國志》,殿本《考證》中引用何焯之語不在少數。方苞於〈奏重刻十三經廿一史事宜劄子〉中曰:「前翰林院侍讀學士何焯曾博訪宋板校正《前漢書》、《後漢書》、《三國志》遺譌,臣曾見其書,並求下江蘇巡撫向其家索取原書,照式改注,別本送館,原本仍還其家,毋得損壞。」[3]

何焯長於史部,其校勘、訓釋、史評、史論多為清代史家所注意。清沈欽韓《漢書疏證》引用何焯批校19條,清王先謙《漢書補注》引用何焯批校467條,清吳卓信《漢書地理志補注》引用何焯《讀書記》批校12條,清周壽昌《漢書注校補》引用何焯批校17條。清惠棟《後漢書補注》引用何焯批校約183條,清沈欽韓《後漢書疏證》引用何焯批校12條,清王先謙《後漢書集解》引用何焯批校254條,清周壽昌《後漢書注補正》引用何焯批校11條。清趙一清《三國志補注》引用何焯批校654條,盧弼《三國志集解》有何焯評點近千條。錢大昕、梁履繩、陳立、李慈銘等學者也都對何焯的批校進行過引用和評論。[4]我們將上列書籍中的何焯批校與《讀書記》進行比對,就可以發現大部份的批校都是《讀書記》中所沒有的,這些清代學者所使用的資料,應該都來源於何焯批校本,或者何焯批校的過錄本。由此就產生了一個問題:《義門讀書記》可否作為全面了解何焯學術特點、評價何焯學術貢獻的依據呢?

《讀書記》乃是何焯去世之後,其子侄、學生彚集何焯批校本所編。乾隆十六年(1751),即何焯去世約三十年之後,其弟子沈彤、侄子何堂等人首次彚集何焯批校本並整理刊刻成書。由於批校數量龐大,批校本又不易搜求,因此,數年只整理了《春秋三傳》、兩《漢書》、《三國志》等書的批校,編為六卷,書名「義門讀書記」。之後,蔣杲的侄子蔣維鈞根據家藏的何焯批校本和其父輩的過錄本,將《讀書記》增益至五十六卷,包括十八種古籍的批校,並在乾隆三十四年(1769)刊刻成書,是為現在的通行版本。[5]而依《中國古籍總目》及現今各公私圖書館藏書目錄,何焯手批或者過錄何批的古籍不下百種,因此《讀書記》所收這十八種,實際上只占何焯批校本的很小一部分。而且,即使是《讀書記》中所收的批校,也經過比較嚴重的刪削,特別是校勘內容,往往幾乎刪削殆盡。例如,《讀書記》中收《後漢書》批校七百餘條,其中關於校勘者有九十餘條;而北京大學圖書所藏明末毛氏汲古閣刻本《後漢書》之上,有佚名過錄何焯批校三千七百餘條,其中有關校勘者多於一千六百條,兩者差距懸殊。所以,在現今批校本可見的情況下,《讀書記》只能算是二手資料,不能作為全面了解何焯學術特點、評價何焯學術貢獻的依據。要對何焯的學術有一個公允的認識,應該使用依然傳世而且數量巨大的批校本。

本文擬拋磚引玉,根據北大本《後漢書》上的批校,討論何焯校勘學與史學的特點和價值,以期通過這個個案研究,打開重新認識和評價何焯與其他清代學者的大門,並為重新梳理清代學術發展的基本脈絡打下更為堅實的基礎。

二、北京大學圖書館所藏《後漢書》中的何焯批校

目前較易見的《後漢書》何焯批校本一共有五部,分別是:

(1)北京大學圖書館藏明崇禎十六年(1643)毛氏汲古閣刻本(索書號:LSB/7288):這是本文要重點評述的本子。本書上的批校都是用朱筆過錄來的,分析筆跡,過錄者有三人:卷首至卷八十三、志第十五至三十爲一人所錄,其書法較劣;卷八十四至九十爲第二人所錄,字跡端妍;志第一至十四爲第三人過錄,字跡瘦硬精工。另外,本書卷五十八,卷七十一至七十五等處還有一些墨筆過錄的惠棟《後漢書補注》的文字。這幾卷中也有一些其他的朱批,顏色鮮紅,不同於原過錄筆跡的黑紅,應該是後來加上的,期間偶爾有「蠡舟按」云云,據此推測這些朱批可能是清代道咸年間的書畫家汪范(字蠡舟)所為。墨筆所引惠棟的評論與汪范的批注皆與何焯批校無關,而且很容易辨別,這些都不在本文討論範圍之內。

(2)上海圖書館藏明天啟七年(1627) 雲林積秀堂刻(明)陳仁錫評本(索書號:線善797327):此書上的朱筆何批是清謝浦泰(1676-?)所過錄,謝氏小楷精工,極為悅目。書後有謝氏藍筆題跋,曰:

《後漢書》一百二十卷,有吳郡善本,係義門何先生批閱。金星輅借得義門藏本,宋尉如復借得星輅藏本,轉相臨摹,余復借宋子藏本,親自點勘,始於甲寅之春,至乙卯之秋□竟,圈點引據,□我滋多。其中七十三卷至七十九卷係門人黃肇錫所閱。一卷至十卷,一百十三卷至一百十九卷係男安瀾所閱。重陽前一日聞鲅魚下旬  大行騎龍,皇帝登寶,而恤民勤政之詔絡繹而下,草野老人,不覺感恩泣下。此書適成,并誌時  雍正十三年九月十九日。  太倉謝浦泰惺廛氏書。時年六十歲。

跋後有謝氏「得閒居士」朱方印。謝氏詳述輾轉臨摹何批的經過,可知此本上的何批其來有自。這個本子上的何焯批校與北大本的基本相同,兩者應該都比較接近何批的本來面目。

(3)上海圖書館藏明天啟七年(1627) 雲林積秀堂刻(明)陳仁錫評本(索書號:線善816534-73):本書上有朱墨藍三色批校,根據書中題跋,墨筆、藍筆都是過錄者通過與其它刻本對校得來的佚文;朱筆一部分是過錄的何焯批校,一部分是過錄者自己的批校,《續漢志》部分還引用了大量盧文弨批校,有很高的文獻價值。過錄者署名「吾盡因」,且有「景仲」朱文長方印。上海圖書館又藏有明萬曆刻本《漢書》(索書號:線善816474-513),其中有數以千計朱筆過錄的何焯批校,過錄者署名「吾點景仲」,當與《後漢書》過錄者為同一人,此人生平不詳,或名點,字景仲,號盡因。此本所錄何焯批校的內容,也與北大本基本相同。

(4)上海圖書館藏明嘉靖(1522-1566)汪文盛刻本(索書號:線善T10343-62):存《後漢書》五十八卷(〈帝紀〉卷1-12,〈列傳〉卷1-5、27-29、33-48、51-52、55-59、64-88),存《續漢志》二十四卷(卷1-11、18-30)。題「清何焯校」,但僅有數條批語,字跡頗不類何焯書法,應非何焯手批。

(5)中國國家圖書館藏明崇禎十六年(1643)毛氏汲古閣刻本(索書號:S0726):題「清王秉恩過錄錢泰吉臨何焯校」,然而批校並不多。

以上五種版本都是過錄本,而非何焯手批。後兩本批校較少,暫時不予考慮。前三本的何焯批校基本一致,根據其題跋,應該可以確定其批校確實過錄自何焯批校。前文已經提及,《讀書記》錄有何焯批校七百餘條,這七百餘條都可以從這三本的批校中找到,更加可以斷定這三本中的批校為何焯批校的過錄。

何焯手批本恐早已散佚,但何焯批校的底本可以確定是明末毛氏汲古閣刻本。北大藏汲古閣本末尾有何焯跋文曰:

康熙辛巳(康熙四十年,1701)首夏,于召伯舟中閱完《續漢志》三十卷,毛氏《後漢書》所據之本遠不逮班書,舟行,又無從假他本互校,姑俟南歸再閱云。  焯識。

此跋即說明何焯所閱者為汲古閣本。南宋刻麻沙本乃汲古閣本的底本,因此兩本相合者多,這恐是何焯對校中僅有5條麻沙本異文的原因。考察現存的眾多何焯批校本,可以發現,何焯批校時習慣於「勾稽行款」,即在明清版本上勾稽或者描述出早期版本的樣貌,或者抄錄早期版本的牌記和刊刻信息。北大本目錄後有何焯朱批:

本宅依監本寫作小

板大字鼎新開雕的

無隻字舛訛幸天下

學士精鑒隆興二祀

   冬至麻沙劉仲立咨

第一卷末有何焯朱批:

武夷  吳 驥  仲逸 校正

這兩處題記都是麻沙本所有,何焯定然得見麻沙本,且認為翻刻麻沙本的汲古閣本應該保留這兩處記載。王國維在《兩浙古刊本考》中說:「何義門所校隆興二祀麻沙劉仲立本,有『武夷吳驥仲逸校正』款。」[6]則王氏亦曾得見何焯這條批校,並據此推斷何焯曾參校麻沙本(或稱“劉仲立本”)。

據此牌記可知麻沙本的底本是監本,許利平先生定其為熙寧監本(或稱「嘉祐本」),[7]則此本和百衲本所用南宋紹興本(或稱「兩淮江東轉運司本」)為同一底本。一般認為,坊刻本乃商人趨利所為,其質量難以保證。然為吸引買者,坊本往往有其他參校本,則其異文是刊刻疏忽所致還是別有所據,很難定奪,坊本的質量,也不可一概而論。比如《後漢書》汲古閣本源於紹興本,但從張元濟《後漢書校勘記》來看,此兩本文字互有異同且各有短長,其實很難遽斷孰優孰劣。汲古閣本可能已是何焯所能見到的最佳版本了。清末王先謙作《後漢書集解》亦用汲古閣本作底本,且多引何焯批校,可見何焯校讀《後漢書》的底本選取是受到學者認可的。本文選擇北大所藏何焯批校本《後漢書》作為研究對象,是因為這個本子與何焯批閱者同版,其上過錄的何焯批校更加接近何批原貌。

三、何焯校勘學的特點與歷史意義

北大本《後漢書》卷九十的卷末有一條何焯題跋,曰:

初讀此書,嫌其訛謬為多,及觀劉氏《刊誤》諸條,乃知在北宋即罕善本,緣前人重之不如班書故也。

指出,相對於《漢書》來說,《後漢書》較為不受後人重視,因此善本罕見,文字謬誤頗多。因此,何焯為校勘《後漢書》花費了很大的精力。北大本《後漢書》上的三千七百余條何焯批校中,有一千六百餘條是關於校勘的,這些校文是研究何焯校勘學的絕佳材料。根據這些材料,可以得出何焯的校勘學有如下特點。

(一)廣求眾本,尤重宋槧

何焯與藏書家毛扆、徐乾學等人交往密切,又在武英殿校書二十多年,因此能夠見到許多孤本秘笈,他在吳中的時候,又經常與書賈來往,訪購不少宋元舊槧及故家抄本,因此對古籍版本很熟悉,用來校勘的材料也很豐富。

在《後漢書》的批校中,何焯使用的底本是汲古閣本,最主要的參校本是幾個殘宋本,何焯以這幾個殘宋本與汲古閣本對校,校出異文218條。這幾個殘宋本今天皆已亡佚,我們僅能根據何焯過錄的異文了解其概貌。除幾個北宋本外,何焯還以南宋蔡琪一經堂刻本校出異文52條,以南宋麻沙本校出異文5條,以一種元刻本校出異文2條,以明代嘉靖南監本校出異文23條,以明代汪文盛刻本校出異文24條。另有一些參校本未寫明版本,只說「一刻作某」、「他本作某」或「近刻作某」,何焯以這些本子校出異文50條。以上這些異文大都不載於《讀書記》。《讀書記》中的七百餘條《後漢書》批校中,關於校勘的僅有九十餘條,《讀書記》〈凡例〉曰:

義門校勘最精,一字一畫都不放過。然坊本承訛襲謬,苦難逐一舉正。惟《河東》、《南豐》二集善本難得,不厭從詳。[8]

說的很明白,編者嫌其煩多,並未將這些校勘材料收入書中,因此,我們也不能單據《讀書記》對何焯的校勘學進行評價。

這些批校中,最有價值的就是何焯記錄的幾個殘宋本異文。何焯每次用宋本校畢,皆有題跋記其事。卷九末批語曰:

康熙甲午,心友弟得包山葉氏所藏殘宋本第三卷至此卷之半,以所校字寫寄,因改正數十處。[9]

卷五十七末批語曰:

自四十五卷至此,以北宋殘本燈下手校。時康熙癸巳陽日義門潛夫記。[10]

志第六卷末批語曰:

自〈律曆志〉至此卷,康熙癸巳偶得北宋小字殘本,冬日燈下手校一過,版至精好,尤明小學,有「孝友之家」、「鳳來齋」藏書印,不知出於誰氏也。  義門何焯記。[11]

志第三十卷末批語曰:

自二十三卷至此,癸巳冬日得北宋殘本校。

根據這些題跋和批校原文可知,何焯據殘宋本校勘者凡二十五卷:

卷2-9八卷,康熙甲午(康熙五十三年,1714)據包山葉氏所藏殘宋本校;

卷55-57三卷,康熙癸巳(康熙五十二年,1713)據北宋殘本校;

志1-6六卷,康熙癸巳(康熙五十二年,1713)據北宋小字殘本校;

志23-30八卷,康熙癸巳(康熙五十二年,1713)據北宋殘本校。

其中,卷2-9何焯使用的是其弟何煌參校一個「殘宋本」所得的校字,[12]亦即今日所謂「校勘記」,並非直接對校。後十六卷皆是何焯在康熙五十二年據「北宋殘本」對校,何焯評價此宋本「版至精好,尤明小學」,對待其異文也非常審慎。

(二)備列異文,謹慎改字

由於何焯校讀的是明末刻印的書,對他來講算是近刻,並不珍貴,因此,校讀之時,他會在原文用朱筆徑直改字,比如《後漢書》卷七〈桓帝紀〉曰:「和平元年春,正月甲子,大赦天下。改元和平,己亥,詔曰」云云,何焯改「亥」為「丑」,並在書眉批曰:

若以甲子赦,則己亥歸政當在二月,疑日有誤。○宋本「己丑」。

以何焯語氣,似乎是先發現史文之誤,而後見宋本而改字。張元濟《後漢書校勘記》載,汲本、殿本、汪本、北監本、大德本、正統本皆作「己亥」,唯紹興本作「己丑」,備註:「上言甲子,不應有己亥,宋本是。○《考證》疑日訛。」[13]黃山《後漢書集解校補》曰:「袁《紀》作『己丑』,《通鑑》作『乙丑』,當以《通鑑》為正。」[14]中華書局點校本《後漢書》(簡稱「中華本」)即從《校補》說,改紹興本「己亥」作「乙丑」。[15]然宋本及袁宏《後漢紀》皆作「己丑」,恐自有來歷,何焯改從宋本,有理有據,是也。《通鑑》「乙丑」不知所據何書。然匡正《後漢書》文字,當以本書異文為本,以他書異文為輔,《校補》及中華本據《通鑑》改《後漢書》,未必可從。此處宋本異文,有很高的文獻價值。

然而,多數情況下,何焯並未改字,而是備列異文。如《後漢書》卷四〈殤帝紀〉曰:「光祿勳河南呂葢為司徒。」注曰:「葢字君上,宛陵人也。」何焯在「宛」字右上角標「」,並批曰:

宋本「宛」作「苑」。

中華本第201頁的〈校勘記〉曰:「『宛』,原訛『苑』,逕改正。」中華本的底本是紹興本,則紹興本亦作「苑」。〈郡國志〉河南尹有菀陵,丹陽郡有宛陵。[16]呂葢為河南人,當作「菀陵」。古「菀」與「苑」通。作「宛陵」則為丹陽郡人,非。兩宋本是。何焯雖未改字,然保留宋本異文,對於後人校勘,彌足珍貴。

又如卷二〈明帝紀〉曰:「石槨廣一丈二尺,長二丈五尺,無得起墳。」注曰:「長三丈,五步外為小廚,財足祠祀。」何焯眉批曰:

「外」上宋本有「出」字。

張元濟《校勘記》21頁載:「紹興本有『出』字,殿本無。」中華本128頁的〈校勘記〉曰:「各本無『出』字。」中華本底本為紹興本,則今所見各宋本唯紹興本有「出」字,何焯此處所謂「宋本」,或即紹興本。此處各家無說,中華本唯列異文,是因為其文字難以取捨。有「出」無「出」,似乎於文意並無太大影響。然何焯列出異文,亦有助於後人得見宋本面貌。

又如,卷四〈殤帝紀〉:「秋七月庚寅,勅司隸校尉、部刺史。」注曰:「十二人各主一州。」何焯眉批曰:

「十二」,宋本作「十一」。

張元濟《校勘記》第29頁載:「紹興本、汪本、正統本作『十一』,北監本、汲本、大德本作『十二』。」備註曰:「宋本(紹興本)似亦作『二』,但板損減一,〈百官志〉作『十二人』。」據〈郡國志〉東漢有十二州刺史部,分別是:司隸,豫州、冀州、兗州、徐州、青州、荊州、揚州、益州、涼州、并州、幽州、交州。此處原文曰:「孝武帝初置刺史十三人,秩六百石,成帝更為牧,秩二千石。建武十八年復為刺史,十二人各主一州,其一州屬司隸校尉。」又據〈百官志〉,則此處當作「十二」,原文不誤,不應改字。何焯未改字,是也。

這裡即可以看出,何焯對於宋本,既重視,又不像後來一些版本學家那樣佞宋。《續漢志》第二十二卷末,何焯關於宋蔡琪一經堂本(以下簡稱「蔡本」)的題跋,可以很清楚地說明他不迷信宋本的態度。其跋曰:

自十九卷至二十二卷,康熙丁酉祗役武英書局,偶見不全宋嘉定戊辰建安蔡琪純父一經堂開雕大字本,有菆書堂印,心以為必佳,因從典掌者乞以校對,則舛誤可為憤歎。又〈律曆志〉之前直刪去劉宣卿注補本序,每卷平列大字二行云「宋宣城太守范曄撰,唐章懷太子賢注」,竟不知諸志從孫宣公之請,始取司馬紹統《續漢志》補蔚宗之闕,章懷但注紀傳,淳化所刊止於九十卷爾,其憒憒貽誤後人,真市賈之下劣者。識之以見宋本亦有不足據信如此,非敢為訐激也。七月既望,義門老民書。[17]

蔡本(八行行十六字)是南宋慶元黃善夫、劉元起本(八行行十八字,簡稱「慶元本」)的翻刻本,之後的元代白鷺洲書院本是蔡本的覆刻本,在這一版本系統中,蔡本承上啟下,具有一定的研究價值。但是單從異文的角度來說,因慶元本還多有留存,因此此本價值自然削弱許多。而且以《續漢志》卷19-22何焯記載的蔡本異文來看,蔡本質量確實不高。何焯對蔡本進行了猛烈的抨擊,至乃稱其為「市賈之下劣者」,實乃事實求是之言。北大本同葉又有無名氏眉批曰:

近日知此者不足為博,以諸先生記之者多耳。在彼時能作此語,足見其考證之精。

何焯生於清前期,能夠不佞宋,對版本做出科學可靠的評價,足見其在版本、校勘學上都有頗深的造詣。

以上討論的是宋本的情況。何焯用於參校的除宋本外,還有幾個明本,主要是嘉靖南監本(以下簡稱「嘉靖本」,何焯批校中或稱「嘉靖南監本」、「嘉靖南雍本」、「雍本」)和汪文盛刻本(以下簡稱「汪本」)。

嘉靖新刊《三史》(《史記》、《漢書》、《後漢書》)的底本都是慶元本,且對慶元本的注文有刪削。北大本《後漢書》卷九十末何焯題跋曰:

嘉靖中南京國子監刊者,注經刪削,此(指汲古閣本)猶完書,故是一長。其舊本不差,此復滋謬之字,略為隨文改定云。康熙辛巳中秋後題於保定行臺西序。  焯。

其間已經指出了嘉靖本之短。何焯校出的異文,嘉靖本有23條,汪本有24條,而今日以此兩本與汲古閣本對校,其異文的數量遠遠大於這兩個數字。這都說明何焯不甚重視此兩本,因此未做仔細的校勘。

(三)四種校勘方法的熟練使用

除了何焯最擅長的對校以外,何焯還能夠熟練使用本校、他校和理校法。[18]特別是,何焯長於史學,尤其熟於兩《漢書》和《三國志》,因此,在本校的時候,能夠得心應手。比如,《後漢書》卷四十一〈宋均傳〉:「宋均,字叔庠,南陽安眾人也。」何焯以朱筆改「宋」為「宗」,並有眉批曰:

按:〈黨錮傳〉注引《謝承書》云:「宗資字叔都,南陽安眾人也。家世代為漢將相名臣。祖父均自有傳。」則「宋」字傳寫譌也。〈南蛮傳〉中敘受降事,正作謁者宗均,此即見於本書,可參校定之。

此是據《後漢書》卷八十六〈南蠻傳〉之本證,及卷六十七〈黨錮傳〉注引《謝承書》改《後漢書》原文,後者亦可看做本證。王先謙《集解》曰:「《通鑑》胡注:『宗均,《後漢書》作宋均。趙明誠《金石錄》有〈漢司空宗俱碑〉。按《後漢》〈宋均傳〉,均族子意,意孫俱,靈帝時為司空。余嘗得宗資墓前碑龜膊上刻字,因以《後漢》〈帝紀〉及《姓苑》、《姓纂》諸書參考,以謂自均以下,其姓皆作宗,而列傳轉寫為宋,誤也。後得此碑,益知前言之不繆。』〈黨錮傳〉注引《謝承書》云:『宗資字叔都,南陽安眾人也。家世為漢將相名臣,祖父均,自有傳。』則『宋』字傳寫誤也。〈南蠻傳〉中敘受降事,正作『謁者宗均』。此即見於本書可參校者。《廣韻》宗姓,周卿宗伯之後,出南陽。《論衡》〈程才篇〉東海宗叔犀,即此宗叔庠也。張說〈宋璟遺愛頌〉:『尚書東漢之雅望,黃門北齊之令德。宋氏世名,公濟其美。』葢指均與宋欽道也。然則此傳『宗均』訛為『宋均』,自唐已然。」[19]王氏之言自「宗均,《後漢書》作宋均」至「益知前言之不繆」乃引自《通鑑》卷四四之胡注。「〈黨錮傳〉注」至「可參校者」,顯系引自殿本《考證》何焯說,而王氏未注明出處。「《廣韻》宗姓」之後,乃王氏之語。王氏據張說〈宋璟遺愛頌〉證明「宗」訛為「宋」自唐已然。中華本的〈校勘記〉曰:「《通鑑》胡注引張說《宋璟遺愛頌》,證明『宗均』之譌為『宋均』,自唐已然。」[20]這是未檢《通鑑》原文,而誤以王說為胡注。《後漢書》「宗」之訛為「宋」,可成定論。[21]何焯的校勘意見,顯然對是正《後漢書》的史文有很大的貢獻。

又如,卷六〈沖帝紀〉:「永嘉元年春正月戊戌,帝崩于玉堂前殿。」何焯曰:

永嘉,宋史慶長以邛州蒲江縣發地所得石刻作「永憙」,定為「永喜」之誤。案:〈左雄傳〉中有「迄于永憙,察選清平」之文,則「永嘉」者,「永憙」之誤也。

本條是據宋史中所載石刻史料及《後漢書》〈左雄傳〉的本書材料以斷史文之訛。此出土石刻不見於《宋史》,王先謙《集解》引何校,又引錢大昕曰:「史繩祖《學齋佔畢》記湻熙二年卭州蒲江縣上乘院僧闢地,得古竁封石,有文二十九字,云:『永憙元年二月十二日,蜀郡臨卭漢安鄉安定里公乘校官椽王幽,字珍儒。』繩祖大夫勒齋先生子堅跋之,略云:『永憙之號,不見于《史》、《漢》。沖帝即位改元,史傳相承以為永嘉,憙、嘉文字易亂,一年而改,見於它傳者幾希,非此刻出於今日,孰知沖帝永嘉之為永憙也?』」又引惠棟曰:「袁宏《紀》作『元嘉』。」[22]則何焯所見,或與錢大昕同。沖帝一年改元,《後漢書》記為「永嘉」,袁宏《後漢紀》訛為桓帝之年號「元嘉」。出土石刻乃漢人故物,可以信從;又〈左雄傳〉作「永憙」,據此可斷定史文之訛。然何焯未改字,可能是因為沒有直接的版本依據。

何焯素來以博學著稱,他用來校勘《後漢書》的他書材料主要有《漢書》、《三國志》、《魏書》、《後漢紀》、《魏氏春秋》、《通鑑》、《漢官儀》、舊抄《廣川書跋》、《水經注》、《說文解字》、《廣韻》、《文選》等書,偶爾還有吉金、石刻等出土材料。何焯據他書改字者很少,且其改字多有版本依據,或為訛誤明顯的情況。如卷九《獻帝紀》曰:「董卓部曲將李傕、郭汜、樊稠、張濟等反。」何焯改「汜」為「氾」,並有眉批曰:

潘岳〈西征賦〉作「亻霍、汎」,則「氾」字從「卩」,從「巳」者非。

張元濟《校勘記》第50頁曰:「紹興本、汲本、汪本、北監本、正統本、大德本作『汜』,殿本作『氾』。」備註:「殿本後亦作『汜』。」今日所見各汲本皆作「汜」。而王先謙《集解》作「氾」,[23]且未出任何校記。中華本〈校勘記〉曰:「汲本『汜』作『氾』,殿本前作『氾』,後又作『汜』,不一律。按:《通鑑》作『汜』,胡注汜音祀,又孚梵反。然則作『汜』或『氾』,初無一定,亦猶汜水之又作氾水矣。」[24]則中華本與《集解》本所見之「汲本」不知藏於何處?或者《集解》誤,中華本因之?何焯此處引西晉文學家潘岳的〈西征賦〉來證明汲古閣本史文之非。〈西征賦〉各本皆作「汎」,「汎」、「氾」皆「泛」的異體,可通。古「已」、「巳」、「己」等字往往因形近而誤,何焯此處有他校為據,又說明致誤之由,因而改字。中華本曰「初無一定」,乃是古人用字不規範所致。此種易致誤之字,錯訛明顯,又有版本依據者,可以徑改;錯訛隱晦者,則需考證,證據確鑿,然後改字。何焯的處理,比較合理。

又卷三十六〈賈逵傳〉曰:「父徽,從劉歆受《左氏春秋》,兼習《國語》、《周官》,又受《古文尚書》於塗憚。」注曰:「憚字子真,受《尚書》於胡常,見《前書》。」何焯改「憚」為「惲」,並曰:

《前書》作「塗惲」,「憚」字誤。汪本「惲」。

據其語氣,何焯當是先以《漢書》他校,再以汪本對校,有據而改字也。今所見宋紹興本作「惲」,汲本「憚」顯為訛字。《漢書》卷八十八〈儒林〉曰:「(胡)常授虢徐敖。敖為右扶風掾,又傳《毛詩》,授王璜、平陵塗惲子真。子真授河南桑欽君長王。」[25]正作「惲」字。何焯改字,是。

在其一千六百餘條校勘中,何焯沒有說明版本、本書或他書依據的校勘約占三分之一。此即一般所謂之「理校」。他的一般做法是:若原字訛誤,則劃掉原文,在其旁或本葉的天頭、地腳書寫正字;若有脫文,則在所脫之處補上脫文;衍文與倒乙與之相同。多數情況下何焯並未說明改字之緣由和依據,這就是所謂「徑改」。有時何焯會在天頭或地腳簡單記下校改之緣由,大多三言兩語,此即所謂「約言以記之」,這種情況下,何焯往往在原文誤字旁標「」,然後在天頭、地腳寫明正字及緣由。無論是徑改還是約言,都是說何焯沒有交代校改的版本或他書依據,或其依據不必說明,所校內容即通常所說的「顯系訛誤」。[26]如卷一〈光武紀上〉:「伯升又破王莽納言將軍嚴尤、秩宗將軍陳茂於淯陽」,注曰:「淯陽縣,屬南郡,故城在今鄧州南陽縣南,淯水之陽。」何焯在「南郡」之「南」下增一「陽」字。——中華本與何焯的處理相同,其〈校勘記〉曰:「張熷謂『南』下當有『陽』字。今據補。」[27]亦未言根據。張熷(1705-1750)晚於何焯,中華本此條校記似當引何焯之言。——《續漢志》第二十二〈郡國志四〉荊州南陽郡有比陽,有育陽邑,據其注,為甄阜、梁丘賜與漢軍作戰處。此「育陽」、「比陽」,當即〈光武紀上〉之「淯陽」與「泌陽」。〈光武紀〉正文本句前曰「漢軍復與甄阜、梁丘賜戰於沘水西,大破之,斬阜、賜」,後曰「進圍宛城」,據《漢書》〈地理志〉與《續漢書》〈郡國志〉,宛城、淯水、泌水俱在南陽郡,淯水、泌水與南陽郡相合注於漢水,不入南郡界,淯陽、泌陽二城在二水之北,俱與〈光武紀〉之文相合,則作「南陽郡」是。何焯讀書、校勘之細,可見一斑。

又如,卷二十七〈趙溫傳〉曰:「操怒,奏溫辟忠臣子弟,選舉不實,免官。」何焯曰:「『忠』字衍。」王先謙《集解》引何焯曰:「『忠』字衍。」又引惠棟曰:「何說非也。『忠臣』猶『中臣』,古字通用。謂中朝臣也。〈李固傳〉云詔書禁侍中、尚書、中臣子弟不得為吏,故操以是奏免溫也。」[28]《後漢書》此處前文曰「建安十三年,以辟曹操子丕為掾,操怒」云云,同年六月,曹操即罷三公官,置丞相、御史大夫。可見曹操奏趙溫選舉不實,只是找個藉口將其罷免而已。此處「辟臣子弟,選舉不實」應該是曹操奏書之文,「臣」代指曹操自己,「臣子弟」代指曹丕。建安元年,曹操遷獻帝於許昌時,已錄尚書事,雖可稱為中臣,然其奏疏自稱如此,似乎不甚合適,惠棟之說似是而實非。《三國志》卷二《魏志》〈文帝紀〉注引《獻帝起居注》曰:「建安十三年,為司徒趙溫所辟。太祖表溫『辟臣子弟,選舉故不以實』,使侍中守光祿勳郗慮持節奉策免溫官。」[29]亦無「忠」字,何焯之說可從,中華本即據何說刪掉了「忠」字。[30]

(四)廣泛吸收前人的校勘成果

何焯校勘之時,特別注意吸收前人的校勘成果。引用較多的有劉攽的《東漢刊誤》和吳仁傑的《補遺》,還有顧炎武、李光地、閻若璩等人的觀點。在北大藏汲古閣本《後漢書》的批校中,何焯引用劉攽《刊誤》及吳仁傑《補遺》凡236條,數量較大。劉攽生於北宋真宗乾興元年(1022),卒於哲宗元祐三年(1088)。其時《後漢書》刻本當僅有官刻景德本、景祐本,劉攽作《刊誤》的底本不知是否此兩本,或者別有寫本。以《刊誤》而論,劉攽並無對校意識,其校勘多以事理正文字之失,偶爾用到一些本書、他書的材料。《四庫提要》曰:「劉氏之書,於舊文多所改正,而隨筆標記,率不暇剖析其所以然。」因此,《刊誤》的條目多數情況下,可以看做一種論證並不充分的理校。南宋吳仁傑有《兩漢刊誤補遺》,《四庫提要》稱其「引據賅洽,元元本本,務使明白無疑而後已,其淹通實勝於原書」。[31]兩者都是宋人《後漢書》研究的重要參考資料。

劉攽之說大多無版本依據,因此在史文有疑誤之處,何焯往往僅列劉說,而未改字。如卷二十〈銚期傳〉:「期先登陷陣,手殺五十餘人,被創中額,攝幩復戰。」何焯眉批曰:

劉攽云:幩為馬扇汗。期被創中額,則是「幘」字。

幩,《說文》〈金部〉:「馬纏鑣扇汗也。从巾賁聲。《詩》曰:『朱幩鑣鑣。』符分切。」段注曰:「鑣者,馬銜也。以朱縷纏馬銜之上而垂之,可以因風扇汗,故謂之扇汗,亦名排沬。」幘,意為頭巾。劉攽所云是。然何焯所見各本或皆作「幩」,因此何焯未改字。王先謙《集解》引劉攽說,又曰:「《東觀記》正作『幘』。」[32]則有他校依據,然《集解》亦未改字。據張元濟《校勘記》95頁,大德本、汪本皆作「幘」,似乎有本可據,應改字並出校記。然不能排除此兩本據劉說校改之可能。

嚴格來講,劉攽等人不算校勘家,他們的考證雖精審,然若無版本依據,其考證只能是「猜想」,不能據以改字,甚至不能落實,隨時有被推翻的可能。在《後漢書》批校中,何焯就多次對前人的意見進行反駁。如卷十九〈耿夔傳〉:「北擊匈奴,轉車騎都尉。」何焯眉批曰:

此車騎將軍之都尉,劉謂衍「車」字,非也。

劉攽曰:「按,官無車騎都尉,明衍『車』字。」然而各本皆有「車」字。王先謙《集解》引萬承蒼曰:「是時竇憲為車騎將軍,故夔之官轉為車騎都尉。其後憲為大將軍,夔之官又轉為大將軍左校尉。『車』字非衍也。」又引惠棟曰:「袁宏《紀》止云騎都尉,故劉云然。」[33]則惠棟、王先謙皆以萬承蒼為是,以劉攽為非。萬氏此論與何焯同。據《清史列傳》,萬承蒼為康熙五十二年(1713)進士,乾隆時猶在世,且為官後曾與全祖望相聚講學。何焯此校語作於康熙五十二年,時萬氏才中進士。則何焯此校語當早於萬氏。

(五)多聞闕疑

不同於某些校勘家的大膽改字,何焯具有闕疑的精神,即對於不能肯定的文字,則曰「某疑作某」而並未改字,這樣的校勘在《後漢書》批校中有約150條之多。

如《續漢志》第二:「官曆署七月十六日食。」何焯批曰:

「日食」疑「月食」,或「食」上脫一「月」字。

古人以日食定朔、月食定望。前文言:「自太初元年始用《三統曆》,施行百有餘年,曆稍後天,朔先於曆,朔或在晦,月或朔見。」既言「曆稍後天」,則不可能在十六日日食。下文曰:「待詔楊岑見時月食多縣曆,即縮用筭上為日,因上言『月當十五日食,官曆不中』。」則此處作「月食」無疑。然各本皆無「月」字,因此何焯僅寫出自己的推斷。王先謙《集解》引盧文弨曰:「『日』下脫『月』字,《御覽》補。」[34]中華本的〈校勘記〉曰:「影印宋本《御覽》『月』訛『日』。」[35]則《御覽》有異文,此處可能司馬彪有誤,宋本《御覽》改而未正,盧文弨所見之《御覽》作了校正。然而在他書有異文的情況之下,他校不可從,何焯「疑」誤而未改字,處理得當。

又如《續漢志》第六〈儀禮志下〉:「中黃門尚衣奉衣登容根車。」何焯批曰:

「容根車」,「容」字疑衍文,然下復作「容根車」。

下文云「容根車游載容衣」,兩處各本皆作此。何焯因「容根車」難解,故有疑問。《孝經援神契》曰:「德至山陵則景雲出,澤出神馬,山出根車,泉出黑丹。」則山出根車為祥瑞,言帝王有盛德。《論衡》〈是應篇〉所言同。[36]後「根車」則指帝王所乘之車。又有以帝王之車為「金根車」,《後漢志》二十九〈輿服上〉云:「秦并天下,閱三代之禮,或曰殷瑞山車,金根之色。漢承秦制,御為乘輿,所謂孔子乘殷之輅者也。」[37]《藝文類聚》引應劭《漢官儀》曰:「天子法駕,所乘曰金根車,駕六龍,以禦天下也。」[38]之所以稱「金根車」,《通典》卷六十四〈禮二十四·五輅〉曰:「因金根車用金為飾,謂金根車。」[39]則其語詞亦源於「根車」。又有「容車」,指送葬時載運死者衣冠、畫像之車。《後漢書》卷二十〈祭遵傳〉李賢注曰:「容車,容飾之車,象生時也。」[40]〈儀禮志下〉前文曰:「金根容車,蘭台法駕。」則以「金根」與「容車」合稱帝王送葬之車也。依其理,亦可同於「金根車」之例,以「容」與「根車」合稱代指「金根容車」,是為「容根車」。因此,「容根車」自可通,不煩改字。何焯之疑恰可提醒我們解明這個詞語的準確含義。

簡單來講,何焯能夠廣泛借鑒前人的成果,具有多聞闕疑的精神,校勘之時會比較審慎地選擇底本,廣泛而認真地選擇參校本,不佞宋,不妄改。更為重要的是,他最早進行以版本對校為基礎的校勘實踐,且對異文能夠進行合理地去取,相對於之前學者往往以理代校而缺乏版本依據的缺陷,其校勘水平已經有了極大地飛躍,對清代中期的校勘學家盧文弨、顧廣圻等人都有極大影響。鄧之誠曾說:「何焯校勘之學,實為精絕,非後來對本宣科者所能夢見。」[41]這樣的評價或許過高,然而並非毫無根據。通過上文對何焯校勘的考察,我們的確可以發見何焯校勘之精。而且,張之洞《書目答問》「校勘之學家」以何焯為首,[42]汪紹楹稱:「清儒……校勘,實衍義門昆仲之緒餘。」[43]都肯定了何焯在校勘學上的開創之功。清代中葉開始,考據學大盛,考據學的一個重要的分支學科就是校勘學,其時校勘學的代表人物盧文弨、顧廣圻等人,無不是以扎實的版本對校為基礎,對異文審慎取捨,反對武斷改字,顧廣圻進而提出「不校校之」與「有所不改」的理論主張,影響至今不歇。[44]可以說,清代的校勘學,實際上是以何焯發端,沿著何焯開創的道路進步與發展。何焯對清代考據學的興起有一定的貢獻。

四、何焯史評、史論的特點與價值

北大本《後漢書》上的三千七百餘條何焯批校中,除一千六百餘條校勘材料之外,其餘兩千多條則主要是史評和史論。如果說何焯的校勘學具有開創性的話,其史評和史論則更多顯示了對於前代史學評點的繼承。

一般認為,古文評點是在宋代出現的一種文本批評方式,其基本特點有二:一是從細處著眼,品評文本的字句、章法,其品評往往非常精細,甚至到了瑣碎的程度;二是這種分析有很強的實用目的,即揣測古人的作文之法以應付科舉。從南宋時候開始,評點也逐漸被用於批評詩歌、筆記、小說,乃至於一些歷史典籍。[45]由於評點本為舉業而設,因此歷來對此評價不高。比如,明代古文大家歸有光有一部五色圈點的《史記》行世,章學誠譏之曰:「偶於良宇案間見《史記》錄本,取觀之,乃用五色圈點,各為段落。反覆審之,不解所謂。詢之良宇,啞然失笑,以謂己亦厭觀之矣。其書云出自前明震川氏,五色標識,各為義例,不相混亂。若者為全篇結構,若者為逐段精彩,若者為意度波瀾,若者為精神氣魄,以例分類,便於拳服揣摩,號為古文秘傳。」[46]

何焯的批校受到了宋明評點對影響,是評點傳統的一種延續和發展。何焯早年曾醉心制義,與閻若璩都是海內選文名家,《清稗類鈔》〈考試類〉載:「閻潛丘,名若璩,初交何義門。何年二十四歲,日與議論時文。」[47]因此其批校中偶爾有八股評文的習氣,招致了後人很多批評。北京大學圖書館藏清刻本《義門先生集》卷三有眉批曰:「(何焯)一生喜讀八股制義,于古今人學術不能窺其高遠,好為譏評,多不中肯,故為謝山、竹汀兩先生所薄耳。」卷十二末批語曰:「先生學術每為通人所誚,觀全謝山、俞理初集所載,正不堪也。」[48]俞正燮《癸巳存稿》卷十四曰:「何焯以時文名滿天下,用批時文法批書。《讀書記》中批《論語》『舜有臣五人』一章,云:『《大全》采陳定宇說,唐虞周平放,然後徐徐找出惟字、乃字口氣,為下文二句收足,難字轉捩,地始八面俱到,蒙引存疑,以為主周言斯者周也。妄生穿鑿,試取經文一再讀,果如伊所言否也。』閱至此令人失笑。……何又嘗批有《困學紀聞》,於『天道千四百六十一分里之三百四十八』句批云:『句讀未詳。』桉前文有三分里之一四分度之一,句讀相同,若未詳,則先已未詳,而獨於此句批之,知其生平多欺心之學矣。」[49]

事實上,這樣的評價並不符合實際情況。何焯博涉經史,學識廣博,以《後漢書》批校來看,何焯批語內容包羅萬象:有對於史實、歷史人物的考論,對於史籍體例的評價,對於史文字句的訓釋箋疏,對於文旨的闡發,對於史注的補正,還有對於詞章的評點等等;其批語往往廣引各家之說,在其基礎上進行更進一步的研究和論述。可以說,何焯的《後漢書》批語,是一種重要的歷史評論,而非簡單的八股陳言。現對其基本特點進行扼要地介紹。

(一)「知世論人」

《後漢書》是紀傳體史書,人物是寫作的重心。在何焯的批語中,有很多對於歷史人物的評論。何焯評論歷史人物,往往會將其置入歷史事件中去;同時,何焯論史事,也往往不忘通過對人物性格和處境的討論來揭示歷史的真相。此兩者實則相輔相成。沈彤《義門何先生行狀》中評何焯史論曰:「凡題識中有論人者,必跡其世,徹其表裏;論事者,必通其首尾,盡其變;論經時大略者,必本其國勢民俗,以悉其利病,尤超軼數百年評者之林。蓋先生才氣豪邁,而心細慮周,每讀書論古,輒思為用天下之具,故詳審絕倫若此。」[50]其論何焯史論特點極為肯綮,其評價何焯史論成就,也無虛美之嫌。

以論人而言,所謂「跡其世,徹其表裏」,其實就是「知世論人」,即全面考察歷史人物所活動的歷史背景,以此獲得對於歷史人物的理解之同情。《後漢書》卷六十下〈蔡邕傳〉云:「中平六年,靈帝崩,董卓為司空,聞邕名高,辟之,稱疾不就。卓大怒,詈曰:『我力能族人,蔡邕遂偃蹇者,不旋踵矣。』又切敕州郡舉邕詣府,邕不得已,到,署祭酒。」對於蔡邕的不得已應徵,何焯眉批曰:

陳留去洛陽近,伯喈所以不免於汙染也。慈明之不得為康成也同。

蔡邕、荀爽、鄭玄俱為東漢末名士,董卓徵召,蔡、荀不得已應之,而鄭玄終未受招而保持了名士的清節。何焯以地理因素對此事進行了解釋。據《後漢書》本傳,蔡邕(伯喈)、荀爽(慈明)皆有拒徵的清名。荀爽甚至在黨錮禍時「隱於海上,又南遁漢濱,積十餘年」,黨禍解,「五府並招」而不應,[51]排斥徵召如此。然蔡邕乃陳留(今河南省開封市)人,荀爽為潁陰(今河南省許昌市)人,距洛陽近,因此較易在董卓的威脅下不得已而應招。而鄭玄(康城)為北海高密(今山東省高密市)人,距洛陽、長安較遠。《後漢書》曰:「董卓遷都長安,公卿舉玄為趙相,道斷不至。」[52]亦以地理因素作為鄭玄未得應招的原因。或許何焯對此語記憶尤深,則見其讀書之細、記憶之強。何焯以地理因素作為漢末名士應招與否的重要原因,不簡單以應招受污罪其人,可謂「跡其世,徹其表裏」。

(二)善於進行歷史歸納

以史為鑒,最難者不在於如何熟悉歷史,而在於如何從紛繁複雜的歷史事件中抽繹出歷史的規律,即司馬遷所謂「通古今之變」。唯有如此,才能在世事變遷之後,還可以通過對「故事」的分析解決「新事」。歷史歸納,是何焯史論中比較精彩之處,然不同於趙翼《廿二史劄記》的專門通過歸納法解明歷史變遷,何焯的歸納往往隨手為之,深度不夠,也沒有專門歸納形成專題,因此《讀書記》所收不多,學者也都不甚重視。其實,若沒有廣博的學識,沒有對歷史的熟悉,沒有一定的專注,那些文字背後的規律,一般閱讀者是很難發現的。因此,何焯這些簡單的歸納,往往對閱讀者,甚至一些大學者都很有啓發。沈彤謂何焯論史實「必通其首尾,盡其變」,不是虛言。如《續漢志》第二十六〈百官志三〉「少府」條載:「御史中丞一人,千石。」本注曰:「御史大夫之丞也。舊別監御史在殿中,密舉非法。及御史大夫轉為司空,因別留中,為御史臺率,後又屬少府。」對於御史中丞職屬之變,何焯在眉批中論曰:

《魏志》〈鮑勛傳〉:「黄初四年為宫正。」宫正即御史中丞也。是亦沿《周官》〈小宰〉之意,特大夫不領,名實乖耳。西京屬副相,猶得《周官》遺法,至東京轉屬少府,則三公不得問天子左右之人事,任輕而體統褻矣。

《後漢書》此處劉昭注曰:「《周禮》:『〔小宰〕掌建邦之宮刑,以主治王宮之政令。』干寶注曰:『若御史中丞。』」[53]又據本注曰「舊別監御史在殿中,密舉非法」,則西漢以前,御史中丞為御史大夫之副,實有督查百僚之權。西漢時,御史大夫變為司空,為外朝百官之統率;御史中丞留在內朝為御史臺率。《後漢書》注引《漢書》曰:「御史中丞,秦官,秩千石,在殿中蘭台,掌圖籍秘書,外都部刺史,內領侍御史,糾察百寮。」[54]《續漢志》劉昭注引蔡質《漢儀》曰:「丞,故二千石為之,或選侍御史高第,執憲中司,朝會獨坐,內掌蘭台,督諸州刺史,糾察百寮,出為二千石。」[55]按,「獨坐」乃朝廷尊崇之意,〈宣秉傳〉曰:「光武特詔御史中丞與司隸校尉、尚書令會同並專席而坐,故京師號曰『三獨坐』。」[56]則漢御史中丞執行舊御史大夫之職權,權重位尊,何焯稱為「副相」,是也。東漢之後,御史中丞實為御史臺長官,權位益重。然而改隸少府,成為皇帝之私,遂將三公架空。何焯謂「三公不得問天子左右之人事,任輕而體統褻矣」,是也。御史中丞之主要權責是督查百官,而其一經改屬少府,皇帝將此權收至己身,即有集權之趨勢,反而為御史中丞權位之削弱埋下種子。周一良稱:「自宋至梁,御史中丞之職迄不受重視。」[57]其不受重視,實則始於東漢其權勢最盛之時。卷六十一〈黃瓊傳〉曰:梁冀被誅,「(黃)瓊首居公位,舉奏州郡素行貪汙至死徙者十餘人,海內由是翕然望之。尋而五侯擅權,傾動內外,自度力不能匡,乃稱疾不起。」[58]前有外戚驕橫,後有宦官專權,黃瓊以「首居公位」而不能匡正,可見大勢已去,難以挽回。

何焯明於制度,對東漢時百官職權之演變往往特別注意。如《續漢志》第二十五〈百官志二〉「光祿勳」條:「舊有左右曹,秩以二千石,上殿中,主受尚書奏事,平省之。」何批曰:

左右曹省,而尚書之權歸宦寺矣。

此條可與卷二十六〈百官志三〉進行對比,〈百官志三〉曰:「侍中,比二千石。」何批曰:

侍中得人,則宦者之權自然抑損。

兩條都是從制度上對東漢宦官專權的原因進行探索。按《漢書》卷十九上〈百官公卿表〉曰:「侍中、左右曹、諸吏、散騎、中常侍,皆加官。……給事中亦加官,所加或大夫、博士、議郎,掌顧問應對,位次中常侍。」晉灼曰:「《漢儀注》諸吏、給事中日上朝謁,平尚書奏事,分為左右曹。」[59]據此,則左右曹以諸吏和給事中充任。給事中多為大夫、議郎、博士,且職供皇帝顧問應對,理應以士人為之。省左右曹,自然「平尚書奏事」的職責會旁落。何焯所謂「尚書之權歸宦寺」,有一定的道理,卻不盡然。錢大昕《三史拾遺》曰:「昭宣之世,大將軍權兼中外,又置前後左右將軍,在內朝預聞政事。而由庶僚加侍中給事中者,皆自托為腹心之臣矣。」大將軍權盛之時,可以庶僚加侍中、給事中,與聞政事,則制度上所謂「多為大夫、議郎、博士」,實際操作起來還是有所變通。制度之變遷,多是木已成舟,有其不得已處,而非制度先變,才對歷史造成影響。這裡有一個邏輯倒置的問題。集權制下,權力向心之勢不可逆轉。左右曹省并,實際由於尚書之責已經落於更親近於皇帝之郎官,左右曹已經形同虛設,而非如何焯所言。

相對來講,何批第二條就合理得多。《續漢志》第二十六〈百官三〉曰:「侍中,掌侍左右,贊導眾事,顧問應對。」劉昭注引蔡質《漢儀》曰:「侍中、常伯,選舊儒高德,博學淵懿。仰占俯視,切問近對,喻旨公卿,上殿稱制。」[60]侍中得人,自可奪宦者之權。

又如卷四十六〈郭躬傳〉:「躬少傳父業,講授徒衆常數百人。」何批曰:

律亦講授,故漢之吏治精。自明法之科罷,此風衰矣。

東漢雖稱獨尊儒術,然法制仍為吏治之根基,且與儒術獨立,少受其影響。學者稱漢時有「儒法合流」之傾向,法家勢力自然可與儒者抗禮。疑漢朝法律自有其授受系統,何焯謂「律亦講授」,是也。同卷前文曰:「父弘習小杜律。」何焯眉批僅「小杜律」三字,說明此處應該注意。與前條相對,說明律法或亦如儒術,有家法、師承。後文曰:「其後莽復徵咸,遂稱病篤。於是乃收斂其家律令書文,皆壁藏之。」何批曰:

伏生藏經,陳咸藏律。

益見儒、法之關係。東漢號稱以儒術治國,然吏治苛刻一直是其痼疾。有學者稱此或因為東漢遍地豪強,光武為抑制豪強,不得已而重用酷吏,重用法家。[61]這種說法很有道理。然而,或許還有一個更重要的原因,使得「以法治國」成為可能,那就是秦以來綿延不絕之法家傳統,《後漢書》卷六十二〈鍾皓傳〉曰其「為郡著姓,世善刑律」,當時傳刑律之家應不在少數。即法家還有非常強大的社會根基,並不像某些人所想像的那樣全然「獨尊儒術」。

此時儒術是逐漸由上至下向社會滲透的,這個趨勢也為何焯所察覺。卷七十七,何焯在〈董宣傳〉之末尾批曰:

董宣、何並之流不當列之〈酷吏〉,李章亦惟在千乘時誅斬盜賊過濫,非任喜怒、多誅滅也。而范首及此三人,蓋以建武吏事刻深,上好下甚,則必有入于酷者。明中興之美,坐是未盡耳。然竊謂東京〈酷吏傳〉可以不立。

此條主體乃是評論范曄〈酷吏傳〉的體例,屬於「評史籍」的內容,但史書體例的變化多是由於歷史本身發生了變化。何焯以為「東京《酷吏傳》可以不立」,並稱董宣、何並、李章等皆非「非任喜怒、多誅滅」的真正的酷吏,這顯然是將東漢與西漢進行了對比,發現東漢時酷吏不僅數量開始減少,而且有習儒之趨勢。閻歩克《士大夫政治演生史稿》曰:「可做一個有趣的比較。《史記》、《漢書》所載西漢之酷吏約十五人,其中郅都等十一人在景、武時,此後僅田廣明等四人,他們全為文吏。而《後漢書》〈酷吏傳〉記酷吏七人,為西漢之一半不足。而且其中董宣以剛直著稱,號『強項令』,下獄後『晨夜諷誦』,當系儒生;李章『習《嚴氏春秋》,經明教授』,黃昌曾『就經學』,王吉『好誦讀書傳』。只有樊曄、周緝、陽球,好申韓。而且周牙、陽球搏擊宦官,與儒生實近一黨。何焯論此〈傳〉,『董宣、何並之流,不當列之酷吏』,甚至『竊謂東京〈酷吏傳〉可以不立』。酷吏之儒生化,也不妨說成是儒生的酷吏化。儒生不但掌握了文吏之技能,甚至有時還表現出了類似的執法不苟、嚴苛酷烈之風。較之西漢,他們已『糾之以猛』了。」[62]是在何焯的基礎上進行的進一步研究,所言校何焯為深刻,然亦不能說沒有受到何焯的啓發。

(三)評騭史文

何焯的批語中,還有很多批評《後漢書》的歷史書寫的。歷來評論史籍,不外乎評其佔有、甄別、剪裁史料的能力和書寫記事的技巧,以及分析史家對於歷史事件和歷史人物所持的觀點、態度等。劉知幾將這些評論史學著述的標準總結成「才、學、識」三端,[63]後學雖有補益者,然亦不出此範疇。以《後漢書》批語來看,何焯對於《後漢書》的評價,大致也是以此展開的。

如卷七十八〈宦者列傳〉:「詔宦官養子悉聽得為後,襲封爵,定著乎令。」何批曰:

鄭衆已養子襲封,至是又十九人皆然。此衰亡之本,曹氏基以代漢者也。宜書于紀。

外戚、宦官專權是東漢中後期中央政治的最大問題,其後果就是使得三公被架空,逐漸淪為外朝官,不得與聞朝野大政;中朝、內朝尚書,權勢漸隆。此實乃中國官制變遷之一重要關口。東漢宦官權勢之盛,權輿於鄭眾之「養子襲封」,[64]何焯稱此乃「衰亡之本」,且「宜書于紀」,很有見地。這是對於史籍體例的評論,即如何編排史料。同樣的批語還有同卷卷末,何焯對范曄〈宦者列傳〉有個整體的評價:

董賢負乘,莽得竊柄,故西京佞倖,闗係存亡。東都則黄巾蟻聚,羣雄龍戰,皆由宦者流毒。廢馬班佞倖前例,獨著宦官,庶乎識變。

稱范曄廢〈佞幸傳〉而著〈宦者傳〉,乃是「庶乎識變」,是也。至於何焯所言「東都則黄巾蟻聚,羣雄龍戰,皆由宦者流毒」,趙翼《廿二史劄記》卷五「宦官之害民」條曰:「由是流毒徧天下,黃巾賊張角等,遂因民之怨起兵為逆矣。」[65]所言也與何焯之論相當。

所謂「史識」,多指史家對於歷史人物、歷史事件所持的觀點和態度,一般在史書論贊中有集中的體現。何焯對於范曄論贊的批評不少。如卷四十七〈班梁傳論〉曰:「時政平則文德用,而無略之士無所奮其力能,故漢世有發奮張膽,爭膏身於夷狄以要功名,多矣。祭肜、耿秉啓匈奴之權,班超、梁慬奮西域之略,卒能成功立名,享受爵位,薦功祖廟,勒勳於後,亦一時之志士也。」[66]不論班超治夷之法,專言「享受爵位」、「勒勳」「薦功」之事,立論亦不甚高,因此何焯曰:

梁慬有戰功無將畧,非仲升之倫。其在西域尙不及宜僚也。

何焯所言很有道理。范曄將班、梁並列,不知其高下,亦見其無識。大概范曄以成功立名作論,初無意於班超之治策與將畧。相似者,又如卷十三〈隗囂傳論〉何焯批曰:

范氏所見如此,故終以判誅。

范〈論〉的核心是表彰隗囂能以區區隴西、天水兩郡,抵禦光武之鋒芒,身歿眾解,至死不屈,並稱隗囂若生能逢時,「雖坐論西伯,豈多嗤乎」。[67]對隗囂評價頗高。其實,根據范曄〈隗囂傳〉,根本得不出此種結論。一,隗囂初起兵於天水之時,因好經書,素有名而被推為將軍。囂又能謙恭下士,因此,能得鄭興、王遵、王元等人,隗囂一生善政,可謂止於此。二,隗囂生性疑忌,怯懦寡恩,非霸王之器。更始帝君臣殘暴,不改盜賊之舊,敗亡之跡顯著,隗囂投奔之,方望固止,而隗囂不聽。其季父隗崔、兄隗義謀欲判更始歸,「囂懼並禍,即以事告之,崔、義誅死」。[68]更始敗,隗囂反復於光武、公孫述之間,不知道去就,亦不圖遠略。其子在漢為質,而侵三輔,敗退,而與漢書曰:「昔虞舜事父,大杖則走,小杖則受。」自以為虞舜,以光武為瞽叟,輕慢狡詐,竟使漢誅殺其子。全然小人行徑,鄭興、王遵,前後去焉,宜乎其不得令終也。三、隗囂並無將略,數次成功,皆賴王遵、王元之力。光武討之,不能遽竟其業,乃因隴地「表裏河山」,[69]得其地利也。四,隗囂不明去就。囂初起兵時,在方望建議下才「神道設教」,以「興輔劉宗」為名。後投更始而更始敗,光武再三招納,而徘徊於蜀、漢之間。蘇轍曰:「隗囂初據隴坻,謙恭下士,豪傑歸之,刑政修舉,兵甲富盛,一時竊據之中,有賢將之風矣。然聖公乘王莽之敗,擁眾入關,君臣貪暴,不改盜賊之舊,敗亡之勢,匹夫匹婦皆知之矣。而囂舉大眾,束手稱臣,違方望之言,陷諸父于死地,僅以身免。及光武自河北入洛,政修民附,賢士滿朝,群盜十去六七,而囂懲既往之禍,方擁兵自固,為六國之計,謀臣去之,義士笑之。而囂與王元、王捷一二人,以死守之。始從聖公而不吝,終背光武而不悔,去就之計,無一得者,至於殺身亡國,蓋不足怪也。……隗囂、劉表,雍容風議,皆得長者之譽,然其敗也,皆以去就不明失之。」[70]同卷中,何焯引李光地論隗囂曰:「歸更始逐時太急,背光武觀幾太遲,兩失之。」亦是說隗囂不明去就。如此隗囂,何以「作論西伯」?何焯評范曄「所見如此,故終以判誅」,對范曄行了非常嚴厲的批評,可以說有一定的識見。

(四)補正史注

《後漢書》李賢注與《續漢志》劉昭注補素來號稱史注之善者,然亦白璧微瑕,偶有漏誤。何焯批語中多有補正。如《續漢志》第二十六,少府之官有「蘭台令史,六百石」,何焯眉批曰:

《前書·百官公卿表》御史中丞在殿中,蘭臺掌圖籍秘書。〈桓紀〉延熹二年初置秘書監官,注引《漢官儀》「秘書監一人,秩六百石」。其官當列中丞下,屬於少府。而此志遺之,劉氏注補于太常博士之下,則非也。

〈百官志〉無「秘書監」。〈桓帝紀〉延熹二年:「初置秘書監官。」李賢注引《漢官儀》曰:「秘書監一人,秩六百石。」皆不言秘書監之所屬。〈百官二〉太常博士官,劉昭注曰:「《本紀》桓帝延熹二年,置秘書監。」意在說明秘書監當屬太常。何焯引〈百官公卿表〉說明秘書監官當屬少府,劉昭補注於太常博士下,非。《後漢書》卷六十二〈荀悅傳〉曰:「獻帝頗好文學,悅與彧及少府孔融侍講禁中,旦夕談論。累遷秘書監、侍中。」不言太常,亦未聞以博士領秘書監,則秘書監似應屬少府。又魏時置秘書監,專掌藝文圖集之事,初屬少府,應是沿襲東漢之舊。《通典》曰秘書監屬太常,不知所據,或以劉昭注系之於太常博士而言也。[71]何焯此條,雖不能遽論其是非,然提示學者當重新思考此問題。此類批注,在何焯批語中還有不少,此處不再贅言。

除《後漢書》以外,何焯還曾批過《史記》《漢書》《三國志》《南史》《北史》《五代史》等正史,《史通》等史學理論著作,《華陽國志》《中吳紀聞》等其他史書和《水經注》等地理著作,其中的史評、史論往往不乏真知灼見。何焯和很多其他清代學者的史評、史論,不僅對我們閱讀和理解史書有所幫助,更是研究明清一般學者史學理論和史學思想的重要材料,具有很高的史料價值。

從學術史的角度來看,清代學術的代表一般認為是考據學,即依託于文字、音韻訓詁等小學上的高超成就,以版本、目錄、校勘為基本的學術手段,通過考訂文本來辨證是非。史學考據的代表作有錢大昕的《廿二史考異》、王念孫《讀書雜誌》中的《國策》《史記》《漢書》部分等。而像王夫之《讀通鑒論》《宋論》、趙翼《廿二史劄記》等書,則是縱論史事、人物、制度、史學等內容,可以看做宋明史學評論的延續和發展。宋明的史學評論,不僅存在於宋明人的專門的史學著作中,還有很大一部分存在於宋明的史學評點中。從這個角度來講,何焯也是宋明史學傳統的繼承者,其批校中的史評、史論,值得我們作更完備的整理和發掘。

五、結論

北大藏本《後漢書》上,有何焯批校三千七百餘條,其中關於校勘者一千六百餘條,其餘兩千餘條中主要是何焯的歷史評點。這些材料,對於研究《後漢書》的文本與校勘,考察何焯史學和校勘學的特點與價值,都有很重要的意義。

從北大本《後漢書》中何焯的校勘來看,何焯校勘之時能夠廣泛借鑒前人的成果,具有多聞闕疑的精神,會比較審慎地選擇底本,廣泛而認真地選擇參校本。而且,他最早進行以版本對校為基礎的校勘實踐,且對異文能夠進行合理地去取,相對於之前學者往往以理代校而缺乏版本依據的缺陷,其校勘水平已經有了極大地飛躍。何焯在校勘學上實際具有開創之功,他對清代考據學的興起有一定的貢獻。

何焯的史學評點則是宋明史評史論傳統的繼承與發展。其《後漢書》批語中,有對於史實和歷史人物的考論,對於史文和史籍體例的評騭,對於歷史規律的總結與歸納,對於史注的補正等等。其史評史論往往還廣引各家之說,並在其基礎上進行更進一步的研究和論述,雖比不上錢大昕、趙翼等人的的精審、綿密,然在清初來講,已有其過人之處。是我們研究明清史學評點的演變的重要材料。

何焯對舊的學術習慣有所繼承,又對新的學術範式有所開創,他身上這種明顯的兼具「守舊」和「開新」的特性顯示了他在學術史上的過渡性意義。清代考據學的興起,一直是學界關注的話題。從文本闡釋的角度來看,明代評點之學非常盛行,從評點學到考據學,有一個比較長的過渡期,何焯就是處於這個過渡期之中的人物。何焯自身的學術興趣,即經歷了一個由科舉制義轉向校勘考據的過程。何焯早年醉心制義,並未措意於經術。然而,大致在康熙三十一年(1692)之後,其治學思想發生了明顯的轉變。以《義門先生集》卷九〈義門題跋〉來看,各跋文款識之時間與跋文中所反映何焯校書之時間,皆在康熙三十一年之後,集中于康熙四十、五十年間。[72]也就是說,康熙三十一年之前何焯並未留意於校書。何焯〈行遠集序〉曰:「始吾隨俗為經義……乙亥(康熙三十四年)冬學習復〈樂記〉,至於姦聲正聲,感應之際,廢卷而歎。悔向之弦鄭衞於孔牆也,日奔馳而道則忘。乃盡屏叢說,更取聖人賢人之經讀之,反覆乎訓故,會通乎條理,得其大體,道本浸出。」[73]可證,何焯學風之大轉,實在康熙三十四年(1695)。「取聖人賢人之經讀之,反覆乎訓故,會通乎條理」,就是求實、考據之學風。欲明經義,必達乎訓詁,則一字一句之得失,往往關乎大局,版本目錄校勘之學於是乎起。何焯由制義之需,而經義,而校勘,實乃清人學問轉變之一典型。汪紹楹曰:「清儒說經之書,標明古學,以自尊異於講章帖括之義。吳門三惠,皖南江、戴,實為魁桀。然於校勘,實衍義門昆仲之緒餘……何氏之說,前人譏為紙尾之學,而惠、戴之學,亦何以異於是。惟其取徑不同耳。其始皆不過於時文中,用一古義古訓,以求警策於主司。繼乃以訓詁校勘之學曳裾於貴。」[74]這樣的說法,也許對古人詆斥太過,但卻更接近事實。

清代有學者對何焯的學問提出訾議,言其有括帖氣而無真才實學。事實上,在何焯的批語中,有括帖習氣的只佔非常小的一部分。何焯對歷史文本的評點中有大量的史評、史論,或考證史實、或評騭史書,有很多真知灼見;何焯對於《後漢書》的校勘,保存了很多已經亡佚的宋本異文,並間有考證,對於校勘和閱讀《後漢書》具有極高的價值。總之,何焯的批校雖然深受宋明評點的影響,但是早已超越宋明評點的窠臼,在史學理論、文獻學等多個方面都有突破性的建樹,絕非「紙尾之學」四字所能概括。

本文對於《後漢書》何焯批校的研究,只是何焯批校本研究的一個起點,更是重新認識何焯學術特點和重新評估何焯學術地位的起點。今日各公私圖書館所藏何批古籍不下百種,這百餘種其他的批校本各有什麼特點和價值?它們可以一起構建一個怎樣的何焯?它們在歷史上到底有過什麼影響?同時,《義門讀書記》僅收何焯批校本十八種,並對批校進行了大規模地刪削,那麼編者在對批校進行刪削——或者說擇錄——的時候,遵循了何種原則?這些問題,都值得我們深入研究。


[1]何焯生平见清·全祖望,〈翰林院編修贈學士長洲何公墓碑銘〉(見清·何焯著,崔高維點校《義門讀書記》,北京:中華書局,1987,頁1278-1280);清·沈彤,〈翰林院編修贈侍讀學士義門何先生行狀〉(見《義門讀書記》,頁1275-1277);趙爾巽等撰,《清史稿》卷484 〈文苑一〉(北京:中華書局,1977,頁13368-13369);《清史列傳》卷71 〈文苑傳二〉,(見周駿富輯《清代傳記叢刊》,台北:藝文,1986,第104冊,頁837-840)。

[2]全祖望,〈翰林院編修贈學士長洲何公墓碑銘〉,見《義門讀書記》,頁1278。

[3]清·方苞,《望溪先生文集集》(《續修四庫全書》第1420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集外文卷2 〈奏重刻十三經廿一史事宜劄子〉,頁565。

[4]以上數據,均為筆者統計的結果。其中關於何焯《三國志》批校的數據,參見李銘,「《三國志》何焯批校研究」(上海:復旦大學碩士論文,2010年5月),頁2。

[5]何堂諸人序,見何焯著,崔高維點校:《義門讀書記》,頁1285-1290。

[6]王國維:《兩浙古刊本考》卷上,《王國維遺書》(上海:上海古籍書店,1983),葉14a。

[7]許利平,「後漢書版本研究」(西安:西北大學歷史學系碩士論文,2009),頁39。

[8]《義門讀書記》,〈凡例〉 頁1。

[9]本跋又見於《義門先生集》卷9,文字稍異。此處所謂「第三卷」,實乃《後漢書》卷2,因卷一分上下,故何焯以卷2為第三卷。且第三卷有據宋本參校多處可證。

[10]何焯所稱為《列傳》之四十五,其實即《後漢書》卷55、56、57。

[11]本跋又見於清·何焯,《義門先生集》(北京大學圖書館藏清道光三十年姑蘇刻本)卷9,文字稍異。

[12]何煌(1668-1745)字心友,一字仲友,號小山,一號何仲子,清代藏書家,校勘學家。

[13]張元濟,《後漢書校勘記》(北京:商務印書館,1999),頁41。張氏所謂《考證》,為殿本二十一史之《考證》,又稱《殿本考證》。

[14]見清·王先謙,《後漢書集解》卷7 〈桓帝紀〉之〈校補〉,葉1b,北京大學圖書館藏王氏虛受堂民國四年(1915)刻本。

[15]宋·范曄撰,唐李賢等注,《後漢書》卷7 〈桓帝紀〉(北京:中華書局,1965),頁295,頁322。

[16]晉·司馬彪撰,梁·劉昭注補,《續漢志》第19 〈郡國一〉(北京:中華書局,1965),頁3389;《續漢志》第22 〈郡國四〉,頁3486。

[17]本跋又見於《義門先生集》卷9,然誤字較多。

[18]對校、本校、他校和理校四種校勘方法,最初為陳垣在校補沈刻《元典章》時所總結之「校法四例」,見陳垣《校勘學釋例》(北京:中華書局,1959),頁144-150。

[19]王先謙,《後漢書集解》卷41 〈宋均傳〉,葉13b—14a.

[20]《後漢書》卷41之〈校勘記〉,頁1422。

[21]又可參考岑仲勉,《元和姓纂四校記》卷1上平聲二冬「宗」(上海:商務,1948年,頁97);陳垣,《中國佛教史籍概論》卷1《歷代三寶記》條(北京:科學出版社,1955,頁8—10)。

[22]見王先謙,《後漢書集解》卷6 〈沖帝紀〉,葉14b。

[23]見《後漢書集解》卷9 〈獻帝紀〉,葉3b。

[24]見中華本《後漢書》,頁393。

[25]漢·班固撰,唐·顏師古注,《漢書》卷88 〈儒林傳〉(北京:中華書局,1962),頁3607。

[26]徑改中亦有許多何焯正字的情況,如目錄及正文中改「」為「孝」,卷十八第15條改「」為「秭」等等,然此非校勘,本文不論。

[27]《後漢書》卷1上 〈光武紀〉,頁42。

[28]王先謙,《後漢書集解》卷27,葉15a。

[29]晉·陳壽撰,宋·裴松之注,《三國志》卷2 〈文帝紀〉(北京:中華書局,1956),頁57。

[30]見中華本《後漢書》卷27之〈校勘記〉,頁953。

[31]《四庫全書總目》(北京:中華書局,1965),頁403。

[32]《後漢書集解》卷20 〈銚期傳〉,葉1b。

[33]《後漢書集解》卷19 〈竇夔傳〉,葉12b。

[34]《續漢志集解》第2 〈律曆中〉,葉1b。

[35]《續漢志》第2 〈律曆中〉,頁3044。

[36]漢·王充撰,黃暉校釋,《論衡校釋》卷17 〈是應篇第五十二〉(北京:中華書局,1900),頁752。

[37]《續漢志》卷29 〈輿服志下〉,頁744。

[38]漢·應劭,《漢官儀》,見清·孫星衍等輯,周天游點校,《漢官六種》(北京:中華書局,1990),頁184。

[39]唐·杜佑撰,王文錦等點校,《通典》卷64 〈禮二十四·五輅〉(北京:中華書局,1992),頁1789。

[40]《後漢書》卷20 〈祭遵傳〉,頁744。

[41]鄧之誠,《清詩紀事初編》卷3,周駿富輯《清代傳記叢刊》第020冊,頁353。

[42]清·張之洞撰,范希曾補正,《書目答問補正》附錄二〈國朝著述諸家姓名略總目〉(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頁267。

[43]汪紹楹,〈阮氏重刻十三經注疏考〉,《文史》3(1963): 54。

[44]相關論述,參見倪其心,〈「不校校之」與「有所不改」〉,見倪其心,《校勘學大綱》(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4),頁307-316。

[45]參見吳承學,〈評點之興——文學評點的形成和南宋的詩文評點〉,《文學評論》1(1995): 24-33;林崗,〈評點學的淵源〉,見氏著《明清小說評點》(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12),頁44-57。

[46]清·章學誠著,葉瑛校注,《文史通義校注》卷3 〈文理〉(北京:中華書局,1985),頁286。

[47]清·徐珂,《清稗類鈔》〈考試類·何義門為不殿試之翰林〉(北京:中華書局,1984),頁683。

[48]見何焯,《義門先生集》卷3,葉3b,葉12。按,此處「竹汀」當為「竹垞」之誤。錢大昕(號竹汀)未嘗貶斥義門,反而肯定其功,《清史列傳》卷71 〈文苑傳二〉(周駿富輯《清代傳記叢刊》第104冊,頁838)載:「錢大昕嘗稱其(何焯)考證《漢書》最有功。」而朱彝尊(號竹垞)與何焯頗有交惡。

[49]清·俞正燮:《癸巳存稿》卷14,《叢書集成初編》據連筠簃叢書本排印,頁430-431。

[50]沈彤,〈翰林院編修贈侍讀學士義門何先生行狀〉,見《義門讀書記》,頁1277。

[51]見《後漢書》卷62 〈荀爽傳〉,頁2057。

[52]《後漢書》卷35 〈鄭玄傳〉,頁1209。

[53]《續漢志》第26 〈百官三〉,頁3599。

[54]《後漢書》卷27 〈宣秉傳〉,頁927。

[55]《續漢志》第26 〈百官三〉,頁3600。

[56]《後漢書》卷27 〈宣秉傳〉,頁927。

[57]周一良,《魏晉南北朝史劄記》(北京:中華書局,1985),頁148。

[58]《後漢書》卷61 〈黃瓊傳〉,頁2036-2037。

[59]《漢書》卷19上〈百官公卿表第七〉,頁739。

[60]《續漢志》卷26 〈百官三〉,頁3593。

[61]見陳蘇鎮,《《春秋》與「漢道」:兩漢政治與政治文化研究》(北京:中華書局,2011),頁486-513。

[62]閻步克,《士大夫政治演生史稿》(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6),頁450-451。

[63]後晉·劉昫等,《舊唐書》卷120 〈劉子玄傳〉(北京:中華書局,1975),頁3173。

[64]《廿二史劄記校證》卷5「東漢宦官」條亦曰:「和帝……乃獨與宦者鄭眾定謀收憲,宦官有權自此始。」見清·趙翼撰,王樹民校證,《廿二史劄記校證》(北京:中華書局,2010),頁108。

[65]《廿二史劄記校證》卷5,頁112。

[66]《後漢書》卷47 〈班超傳〉,頁1594。

[67]《後漢書》卷13 〈隗囂傳〉,頁532。

[68]《後漢書》卷13 〈隗囂傳〉,頁520。

[69]《後漢書》卷13 〈隗囂傳〉,頁525。

[70]宋·蘇轍撰,曾棗莊、馬德富校點,《欒城後集》卷8(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頁1230-1231。

[71]杜佑撰,王文錦等點校,《通典》卷26 〈職官八〉,頁732-733。

[72]何焯,《義門先生集》卷9,葉10b。按,《歐陽行周文集》題為康熙乙丑(康熙二十四年),而此「乙」或為「己」之誤。瞿鏞《鐵琴銅劍樓藏書目録》卷十九:「《歐陽行周文集》十卷,校本。唐歐陽詹撰,有李貽孫序,吳丈頊儒傳錄,何義門氏校本。何題記云:『康熙己丑。』」陸心源《皕宋樓藏書志》卷六十九:「《歐陽行周集》十卷,舊抄本,何義門校本。唐將仕郎守國子監四門助敎晉江歐陽詹字行周撰,李貽孫序。何氏手跋曰:『康熙已丑。』」據其著錄,知兩書為同一版本,其中的何焯題記更為可信。則何焯校《歐陽行周文集》當在康熙四十八年,而非康熙二十四年。見清·瞿鏞,《鐵琴銅劍樓藏書目錄》(北京大學圖書館藏清光緒二十四年[1898]常熟瞿氏刻本),卷19,葉33a;清·陸心源,《皕宋樓藏書志》(北京大學圖書館藏清光緒八年[1882]歸安陸氏十萬卷樓刻本),卷69,葉14a-15a。

[73]何焯,《義門先生集》卷1,葉6a-6b。

[74]汪紹楹,〈阮氏重刻十三經注疏考〉,《文史》3(1963): 54。

注:本文发表于《汉学研究》第38卷第2期(2020年6月),此据word排版,引用请以该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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