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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利政丨《史记》三家注音注校议

《史记》三家注音注校议

孙利政

孙利政,南京大学文学院中国古典文献学专业博士研究生。

摘  要:文章以中华书局点校修订本《史记》及张衍田《史记正义佚文辑校》为底本,对其中20条音注材料提出讨论,考订讹误。

关键词:《史记》;三家注;音注;订误

一、引 言

《史记》三家注指的是刘宋裴骃《史记集解》、唐司马贞《史记索隐》和唐张守节《史记正义》,原本各自单行,自北宋后始附入《史记》正文,三家注合刻本逐渐成为最通行的《史记》版本。历代对于《史记》及三家注文字的考订论著汗牛充栋,对后世影响最大、最具代表性的集大成著作当属清梁玉绳《史记志疑》、张文虎《校刊史记集解索隐正义札记》和日人泷川资言的《史记会注考证》。三书对《史记》及三家注进行全面而细致地校订,其中就涉及不少三家注的音注问题。另外,还有大量的学术专著、笔记、书信、序跋等材料中也有对三家注音注的考订,相对来说比较零碎,数量比较有限。

近代吴承仕《经籍旧音辨证》卷四专门对裴骃《集解》、司马贞《索隐》部分音注材料进行考证,书后附有其师黄侃的《笺识》。今人王华宝《〈史记〉三家注音切疑误辨正》、刘一梦《〈史记〉“三家注”音切疑误考》是两篇专门订正三家注反切讹误的专文,匡正条目达数十条。

1959年初版并不断再版的中华书局点校本《史记》及近年来点校修订本《史记》的问世,在三家注音注校订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尤其是点校修订本《史记》,以清同治年间金陵书局校刻本(简称金陵本)为底本,参校众本[①],于每卷之后撰有校勘记,合计3500余条,不少考订音注的条目信而有征,堪称定论。

笔者近来校读2014版修订本《史记》及张衍田所辑《史记正义佚文辑校》,对三家注中20条音注材料提出讨论,考订讹误。今不揣浅陋,就教于方家。

二、点校修订本《史记》三家注音注疑误16则

1.卒子必反

《秦始皇本纪》“麃公将卒攻卷”《正义》:“卒,子必反。”

按:“子必反”,黄本、柯本、凌本、殿本、《会注》本同,彭本无此注。“必”当为“忽”之误字,盖“忽”先坏作“心”,又讹作“必”。“卒”、“忽”同属没韵,《广韵》:“卒,臧没切。”“忽,呼骨切。”“必”属质韵,于韵不合。本篇“卒屯留、蒲鶮反”、“矫王御玺及太后玺以发县卒”、“以省卒士”下《正义》并注:“卒,子忽反。”又《史记正义·发字例》“卒”下注:“子律反,卒终也。又苍忽反,急也。尊忽反,兵人也。”则《正义》“必”为“忽”之坏讹明甚。

2.朕音而禁反

《律书》“朕能任衣冠”《正义》:“朕音而禁反。”

按:“朕音而禁反”,黄本、彭本、柯本、凌本、殿本、《会注》本同。“朕”属澄纽,《广韵》:“朕,直稔切。”“而”属日纽,于声不合。《正义》“而禁反”实为“朕能任衣冠”之“任”字注音,非注“朕”字。《周本纪》“惧太子钊之不任”《正义》:“任,而针反。”《白起王翦列传》“不任行”《正义》:“任,入针反。”《史记正义·发字例》“任”下注:“入今反,又入禁反。”入亦属日纽。另《季布栾布列传》“为气任侠”《索隐》“任,而禁反”,可证此为“任”字音注无疑。

3.

音先许反

《封禅书》“岳

山”《集解》:“徐广曰:‘
音先许反。’”

吴承仕《经籍旧音辨证》卷四:“‘

’者,‘壻’之讹文,《玉篇》、《切韵》并无此形,亦无‘先许’之音。疑‘先许反’应作‘先计反’,字之误也。”

按:“先许反”,景祐本、绍兴本、耿本、黄本、彭本、柯本、凌本、殿本、《会注》本同。“许”当为“计”之误字。《汉书·郊祀志上》“

”作“壻”,“
”字后起,字书首见于《类篇》,盖正、俗字,未必讹文。韦昭注:“音苏计反。”“壻”、“计”同属霁韵,《广韵》:“壻,苏计切。”“许”属语韵,于韵不合。另《玉篇·士部》:“壻,思计切。”慧琳《一切经音义》卷五五“夫壻”注:“下捿计反。”希麟《续一切经音义》卷九“余壻”注:“(壻)音苏计反。”《仪礼·士昬礼》“壻之”《释文》:“悉计反。”《礼记·昏义》“壻”《释文》音注同。又《仪礼·丧服经传》“壻”《释文》:“息计反。”《说文·士部》(即《唐韵》):“壻,稣计切。”反切下字皆为“计”,可证“许”为“计”之形误。或因“壻”作“
”,《集韵》“
,写与切”,后人遂改易反切。

4.施贰是反

《宋微子世家》“乃助之施于国”《正义》:“施,贰是反。”

按:“贰是反”,黄本、柯本、凌本、殿本、《会注》本同,彭本作“二是反”。“贰”当为“式”之误字,“二”又“贰”之俗写。“施”、“式”同属书纽,《广韵》:“施,式支切。”“贰”属日纽,于声不合。《礼记·曲礼》“弛弓”《释文》:“(弛)本又作施,同式是反。”《史记·乐书》“乐也者,施也”《正义》、《陈涉世家》“仁义不施”《索隐》并注:“施,式豉反。”《史记正义·发字例》“施”下注:“书移反,张也。又式豉反,与也。又羊豉反,延也。”又《高祖本纪》“喜施”《正义》:“施,尸豉反。”“尸”亦属书纽。则《正义》“贰”为“式”之形误明甚。

5.洧于鬼反

《苏秦列传》“东有宛、穰、洧水”《集解》:“洧,于鬼反。”

按:“于鬼反”,耿本、黄本、彭本、柯本、凌本、殿本、《会注》本同,景祐本、绍兴本作“于轨反”,是。“洧”“轨”同属旨韵,《广韵》:“洧,荣美切。”“轨,居洧切。”“鬼”属尾韵,于韵不合。《汉书·地理志》“洧水所出”颜师古注:“洧音于轨反。”又陆德明《经典释文》于《诗·褰裳》“褰裳涉洧”及《溱洧》篇,《左传·成公十七年》“曲洧”、《襄公元年》“于洧”、《昭公十三年》“蔡洧”、《昭公十九年》“洧渊”等条并注:“洧,于轨反。”此条《集解》下《索隐》:“(洧)音于轨反[②],水名,出南方。”《索隐》音注即本《集解》。今本《集解》作“于鬼反”者当是后人妄改。

6.愀音自酋反

《苏秦列传》“齐王愀然变色”《索隐》:“愀音自酋反,又七小反。”

按:“自酋反”,殿本、《会注》本同,耿本、黄本、彭本、柯本、凌本作“自酉反”,单《索隐》本无此注。“愀”“酉”同属有韵,《广韵》:“愀,在九切。”“酉,与久切。”“酋”属尤韵,于韵不合。《司马相如列传》“愀然改容”《索隐》“(愀)音作酉反”,可为确证。则殿本“酋”显为“酉”字误刻,金陵本袭其误而未察。

7.(说)式绌反

《范雎蔡泽列传》“应侯知蔡泽之欲困己以说”《集解》:“(说)式绌反。”

按:“式绌反”,黄本、彭本、柯本、凌本、《会注》本同,景祐本、绍兴本、耿本、殿本作“式拙反”,是。“说”、“拙”同属薛韵,《广韵》:“说,失爇切。”“拙,职悦切。”“绌”属质韵,于韵不合。《张仪列传》“转祸而说秦”《正义》佚文:“说,式拙反。”五代佚名《扬子法言音义》注《问明篇》“说难”引刘伯庄《史记音义》:“上式拙切。”宋史炤《资治通鉴释文》卷一、孙奕《履斋示儿编》卷二一“说林说难”下并注:“(说)式拙切。”又《诗·召南·江有汜》“其啸也歌”郑笺“歌者,言其悔过,以自解说也”《释文》:“说,始拙反。”宋贾昌朝《群经音辨》卷一“说,释也”注:“(说)失拙切。”则“绌”为“拙”之形误明甚。

8.慸音士介反

《屈原贾生列传》“细故慸葪兮”《集解》:“韦昭曰:‘慸音士介反。’”

按:“士介反”,耿本、黄本、彭本、柯本、凌本、殿本、《会注》本同,景祐本、绍兴本作“土介反”,是。“慸”或写作“㦅”,与“土”同属彻纽,《集韵》:“㦅,丑迈切。”“土,丑下切。”“士”属崇纽,于声不合。《汉书·贾谊传》作“细故蔕芥”,颜注:“蔕音丑芥反。”“慸”“蔕”同音通用。则“士”为“土”之形讹亦明。

9.数色吏反

《刺客列传》“严仲子至门请,数反”《正义》:“数,色吏反。”

按:“色吏反”,黄本、彭本、柯本、凌本、殿本、《会注》本同。《会注》引宽永板标记云:“一本作‘色庾反’。”“数”、“庾”同属麌韵,《广韵》:“数,所矩切。”“庾,以主切。”“吏”属之韵,于韵不合。《项羽本纪》“项王泣数行下”、《淮阴侯列传》“身居项王掌握中数矣”、《扁鹊仓公列传》“见事数师”《正义》并注:“数,色庾反。”“庾”字虽通,然宽永板所记“一本”查无实据,疑或后人据别处《正义》改。以字形论,窃疑“吏”乃“臾”之形误。《陈杞世家》“题公生谋娶公”《索隐》:“娶音子臾反。”《陈涉世家》“取虑”《索隐》:“取,又音子臾反。”是《索隐》以“臾”字为反切下字者。

10.(哙)吉外反

《樊郦滕灌列传》“舞阳侯樊哙者”《正义》:“(哙)音快,又吉外反。”

按:“吉外反”,黄本、彭本、柯本、凌本、殿本、《会注》本同。“吉”当为“古”之误字。《集韵》:“哙,古外切。”《庄子·让王》“颜色肿哙”《释文》:“哙,古外反。”又《秋水》“之、哙让而绝”《释文》:“哙音快。又古迈反。又古会反。”哙从会得声,观诸《五宗世家》“使使即县为贾人榷会”、《黥布列传》“会甀”、《货殖列传》“节驵会”《索隐》并注:“会,古外反”;《魏世家》“翟败我于浍”《索隐》、《韩世家》“魏败我浍”《正义》并注:“浍,古外反。”则“吉”为“古”之形误亦明。

11.揰音撞钟

《樊郦滕灌列传》“哙直撞入”《集解》:“《汉书音义》曰:‘揰音撞钟。’”

按:“揰音撞钟”,景祐本、绍兴本、耿本、黄本、柯本、凌本、殿本作“音撞钟”,彭本作“撞音如撞钟之撞”,《会注》本作“撞音撞钟”。史文诸本皆作“撞”,《汉书·樊哙传》亦同。“撞”属澄纽绛韵,《广韵》:“撞,撞钟。又直江切。”“揰”属昌纽用韵,《集韵》:“揰,昌用切。”二字声韵均异。此谓“哙直撞入”之“撞”音“撞钟(钟)”之“撞”,本条《正义》云:“撞,直江反。”则《正义》所见《史记》亦作“撞”。则“揰”或系“撞”之误刻,或系衍文。

12.驵者龙马也

《樊郦滕灌列传》“苏驵军于泥阳”《索隐》:“驵者,龙马也。”

按:“驵者龙马也”,耿本、黄本、彭本、柯本、凌本、单《索隐》本、殿本、《会注》本同。窃疑“驵者龙马也”本作“驵音驡也”,传刻“音”讹为“者”,“驡”误分为“龙马”二字。《广韵》驡有“力钟切”、“子朗切”二音,音“子朗切”时与驵同音。《康熙字典》:“(驡)《广韵》《集韵》《韵会》并子朗切,臧上声。”《货殖列传》“节驵会”《索隐》:“驵,旧音祖朗反,今音驡。驵者,度牛马巿。”则小司马以“驵”音“驡”,可为确证。

13.蔡千贿反

《司马相如列传》“噏呷萃蔡”《正义》:“萃音翠。蔡,千贿反。”

按:“蔡千贿反”,黄本、柯本、凌本、殿本、《会注》本同,彭本无此注。考“蔡”无“千贿反”之音,疑系衍文。《汉书·司马相如传上》“翕呷萃蔡”颜注:“萃音翠,又音千贿反。”“萃蔡”或作“綷縩”,《汉书·外戚传下》“纷綷縩兮纨素声”颜注:“綷音千贿反。縩音蔡。”则“千贿反”亦当是“萃”字音注,《正义》衍“蔡”字。

14.薆音薆

《司马相如列传》“观众树之塕薆兮”《索隐》:“薆音薆。”

修订本《校勘记》:“《汉书》卷五七下《司马相如传》下颜师古《注》作‘音爱’,疑是。”

按:张文虎《札记》称此条《索隐》蔡梦弼本、中统本、游明本、王延喆本及单《索隐》本均无。今检耿本、黄本、彭本亦无,唯柯本、凌本、殿本、《会注》本《索隐》作“薆音爱”。则金陵本当据殿本等增补,本作“薆音爱”,因涉上“薆”字而误刻。

15.

音他略反

《司马相如列传》“绸缪偃蹇怵

以梁倚”《集解》:“徐广曰:‘
音他略反。’”

按:“他略反”,景祐本、绍兴本、耿本、黄本、彭本、柯本、凌本、殿本、《会注》本同。“他”疑为“池”之误字。“

”属彻纽,《集韵》:“
,勑略切。”“他”属透纽,于声不合。“池”属澄纽,与“
”同属舌上音。本条《索隐》引韦昭云:“
音笞略反。”《汉书·司马相如传下》颜注:“
音丑若反。”“笞”、“丑”亦彻纽,与“池”声近。

16.(槛)御览反

《滑稽列传》“优旃临槛大呼曰”《正义》:“(槛)御览反。”

按:“御览反”,黄本、彭本、柯本、凌本、殿本、《会注》本同。“御”当为“衔”之误字。“槛”、“衔”同属匣纽,《广韵》:“槛,胡黤切。”“衔,户监切。”“御”属疑纽,于声不合。《诗·小雅·采菽》“觱沸槛泉”《释文》:“(槛)衔览反。”慧琳《一切经音义》卷四〇“栏槛”、卷七八“栏楯”、卷七九“槛车”下并注:“(槛)衔黯反。”则《正义》“御”为“衔”之形误无疑。

三、《史记正义》佚文音切订补4则

后人在对《史记》三家注进行合刻时进行过不同程度的刊削,尤其以《史记正义》为最。其佚文搜辑,以今人张衍田《史记正义佚文辑校》最为齐备,其中不少音注材料弥足珍贵,当然也存在不少问题。在使用这些材料时要进行校订,刘一梦《〈史记〉“三家注”音切疑误考》已匡订3则,今补订4则如下:

17.怵人质反

《周本纪》“犹日怵惕惧怨之来也”《正义》:“怵,人质反。”

按:“怵”属彻纽,“人”属日纽,于声不合。“人质反”非注“怵”字,而是本句“日”字音注。《广韵》:“日,人质切。”《天官书》“阳则日”《正义》“日,人质反”,可为确证。黄坤尧《〈史记〉三家注之开合现象》校云“‘人’字疑为‘天’‘土’等字之误”,非是。

18.畴官上遂留反

《项羽本纪》“萧何亦发关中老弱未傅悉诣荥阳”《正义》:“畴官,上遂留反。傅父业为畴也。”

按:本条《集解》引如淳注:“律,年二十三傅之,畴官各从其父畴内学之。”《正义》即注《集解》“畴官”二字,而“遂”当为“逐”之误字。“畴”属澄纽,“遂”属邪纽,于声不合。“逐”亦属澄纽,《广韵》:“畴,直由切。”“逐,直六切。”则《正义》“遂”为“逐”之形误明甚。

19.(掊)李附反

《吕太后本纪》“掊兵罢去”《正义》:“又白北反,又李附反。”

按:“李”当为“孚”之误字。“掊”属敷纽,“李”属来纽,于声不合。“孚”亦属敷纽,《集韵》“掊”、“孚”同音“芳遇切”可证。

20.度徒启反

《白起王翦列传》“于将军度用几何人而足”《正义》:“度,徒启反。”

按:“启”当为“故”之误字。“度”、“故”同属暮韵[③],《广韵》:“度,徒故切。”“启”属荠韵,于韵不合。《魏豹彭越列传》“欲有所会其度”《正义》佚文“度,徒故反”,可为本证。

四、余 论

《史记》三家注中有些音注虽然可通,但是并没有什么有力的版本依据,当出后人改易或传刻有误,并非原文。如《魏公子列传》“赵王以鄗为公子汤沐邑”《索隐》:“(鄗)音臛,赵邑名,属常山。”“臛”,单《索隐》本同,耿本、黄本、彭本、柯本、凌本、殿本作“霍”。“臛”“霍”音同,然观诸《建元已来王子侯者年表》“鄗”《索隐》“(鄗)音霍。《志》属常山郡”,《封禅书》“鄗上之黍”《索隐》“鄗音霍”,则《索隐》原文当系“霍”字。又《朝鲜列传》“至浿水为界”《集解》:“《汉书音义》曰:‘浿音傍沛反。’”“傍”,景祐本、绍兴本、耿本、黄本、彭本作“滂”,柯本、凌本、殿本作“傍”。“浿”属滂纽,《广韵》:“浿,普盖切。”“傍”属並纽,与滂纽邻纽可通。然以旧本考之,《集解》原文当系“滂”字,作“傍”者或是后人所改,或是“滂”字形误。又《司马相如列传》“激堆埼”《集解》:“(埼)音祁。”“祁”,绍兴本、耿本、黄本、彭本、柯本、凌本、殿本作“祈”,景祐本作“析”,显是“祈”字讹混。“祁”“祈”音近,检汲古阁本《史记集解》亦作“祈”,则金陵本作“祁”并无版本依据,或是擅改,或是“祈”之误刻。我以为既然有多个较早版本作为依据,且文字无误,虽然现行本文字亦通,但从恢复古籍原貌的角度出发,是应当据古本校改的。即使态度比较谨慎,也应出异文校予以说明。

反切注音的一般规则是被反切字与反切上下字不能相同。故萧旭《〈史记〉世家部分补正》校《吴太伯世家》“子柯相立”《正义》“相音相匠反”云:“注音字‘相’必误,当作‘息’。《史记正义·发字例》正作‘相,息匠反’。”检《正义》中存在多处类似的“犯规”反切,如《秦始皇本纪》“上会稽”《正义》:“上音上掌反。”《燕召公世家》“为从长”《正义》:“从,足从反。”《老子韩非列传》“其知皆当矣”《正义》:“当,当浪反。”[④]既非个例,当另有原因,不宜据《史记正义·发字例》校改。我的理解是:对于一些常见常用的多音字,张守节有时未能找到合适的反切字,就在不影响被反切字正确读音的前提下,临时使用被反切字充当反切上下字,造成了此类“犯规”的现象。如“上”,读者知其有上声、去声之别,换言之,对于“上”字的声纽是毫无疑问、不会产生误解的,故《正义》反切上字仍用“上”,在具体语句中注明它的反切下字即可。又如“从”有“丛”、“踪”两音,读者悉知,即其韵同而声异,故《正义》反切下字仍用“从”,仅需区分它的反切上字即可。“当”和“相”有阴平、去声之别,故反切上字用被反切字也是同样的道理。《史记正义·发字例》不可严守,《正义》反切往往不同于《发字例》[⑤],大概是随文注音相对随意灵活,并不择定某字。因此如果没有较早的版本依据,以上“犯规”的反切不可校改。

古人书写对于一些形近字往往不做严格区分,但是我们在校读古籍时,有些古人不做区分的字则要进行辨析。如《樗里子甘茂列传》“是韩楚之怨不解”《集解》:“(解)已买反。”“已”,《会注》本作“己”,别本或作“巳”。己、已、巳古人往往讹混,三字同韵不同声,故作为反切上字时需要作出区分。《广韵》“解”、“己”属见纽,而“已”属以纽,“巳”属邪纽,王华宝据此“疑‘已’字为‘己’字之误”。三家注中“解”字音注多作“纪买反”或“纪卖反”,“纪”“己”同属见纽,可证成王说。

又《史记会注考证》是以金陵书局本《史记集解索隐正义》为底本,参校众本,但往往有暗改底本的现象,也常常出现刻印之讹。如《吕太后本纪》“太后乃恐,自起泛孝惠卮”《索隐》:“(泛)音捧泛也。”《会注》本《索隐》“泛”作“汎”,当是据殿本改[⑥]。又如《秦始皇本纪》“体解轲以徇”《正义》“(解)纪买反”,《会注》“纪”作“红”,与黄本、彭本、柯本、凌本同,《会注》或即据诸本误改。而如《夏本纪》“汶、嶓既蓺”《正义》“氐音丁奚反”,《会注》“奚”作“爰”,《秦始皇本纪》“彗星复见西方”《正义》“复,扶富反”,《会注》“富”作“当”,则是刻印之讹。校读时应予以分辨。

点校修订本《史记·秦始皇本纪》“不觳于此”《索隐》“(觳)占学反”之“占”,金陵本作“古”,《曹相国世家》“初攻下辩、故道、雍、斄”《索隐》“斄音贻”之“贻”,金陵本作“胎”,《樗里子甘茂列传》“王不如齎臣五城以广河间”《索隐》“(齎)一音赉”之“赉”,金陵本作“赍”,此皆金陵本不误而修订本排印之误。《老子韩非列传》“彊为我著书”《正义》“彊,其两反”之“彊”,金陵本作“强”,《商君列传》“走商邑”《索隐》“走音奏”之“音”,金陵本作“者”,此则金陵本误刻而修订本径改者。

附记:本文是在南京师范大学赵生群、苏芃两位老师的指导下完成的,南京大学武秀成老师对拙文是正尤多,并致谢忱!
又记:末句“《商君列传》‘走商邑’《索隐》‘走音奏’之”十三字,出刊时脱,今补正。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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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旭 2019 《史记》世家部分补正,《国学学刊》第3期。

注释:


[①]修订本《史记》通校北宋景祐监本《史记集解》(简称景祐本)、南宋绍兴初杭州刻本《史记集解》(简称绍兴本)、南宋庆元建安黄善夫《史记》三家注合刻本(简称黄本)、明崇祯毛晋汲古阁《史记索隐》本(简称单《索隐》本)和清乾隆四年武英殿《史记》三家注合刻本(简称殿本)五种刻本,参校南宋淳熙三年张杅刊八年耿秉重修《史记集解索隐》本(简称耿本)、元至元二十五年彭寅翁《史记》三家注合刻本(简称彭本)、明嘉靖四年柯维熊校金台汪谅刊《史记》三家注合刻本(简称柯本)、明万历年间李光缙增补凌稚隆《史记评林》本(简称凌本)和《史记会注考证》本(简称《会注》本)五种版本。其中“景祐本”据近人研究或以为此本为北宋刻南宋初递修本。为行文方便,本文均用诸本简称。

[②]音于轨反,单《索隐》本、《会注》本同,耿本、黄本、彭本、柯本、凌本、殿本《索隐》无此注。

[③]“度”亦属铎韵,《广韵》:“度,徒落切。”此句“度”实当属铎韵,义为“度量也”,与暮韵、义为“法度”之“度”迥别。《正义》中多以“徒洛反”“田洛反”“徒各反”注“度”,然字形以“故”字绝似,录以备考。

[④]《史记索隐》中亦有此类“犯规”反切。如《平准书》“铁器苦恶”《索隐》“苦音苦楛反”,单《索隐》本同,耿本、黄本、彭本、柯本、凌本、殿本无此五字。修订本《校勘记》据张文虎说删“苦”“反”二字。《平原君虞卿列传》“毛遂奉铜槃”《索隐》“奉,敷奉反”,单《索隐》本同,耿本、黄本、彭本、柯本、凌本、殿本作“奉音捧”。单《索隐》本此二条来源不明,今不列入讨论。

[⑤]如《吴太伯世家》“三行造吴师”《正义》:“造,千到反。”《校勘记》:“造千到反,‘千’,疑当作‘七’。按:张守节《史记正义·发字例》:‘造,曹早反,七到反。’”笔者按:“千”,检金陵本作“干”,即“千”字形混。造、千、七皆属清纽,作“千”自通,不宜以彼律此。

[⑥]《索隐》“(泛)音捧泛也”不辞,后人大抵有两种解释:一是“音捧泛也”为句,注音,谓“泛”音“捧泛”之“泛”。二是“音捧”为句,注音;“泛也”为句,释义。但第一种解释“捧泛”一词于古书无征。第二种用“泛也”释“泛”,显然有误,殆殿本、《会注》因此改作“汎”字,以“汎”释“泛”。张文虎疑正文“泛”字乃“覂”之讹字,并认为泛、覂通用,释为“覆”。寻张氏之意则《索隐》为“(覂)音捧,泛也”。我认为当以“音捧”为句,注音;“泛”下脱“覆”字,释义。《集韵》:“覂,方勇切。《说文》‘反复也’。或作泛。”“捧,抚勇切。”“泛”“捧”二字读音近似。《资治通鉴·汉纪四》“自起泛帝卮”胡三省注引《索隐》“(泛)音捧”可为明证。《汉书·武帝纪》“夫泛驾之马”颜师古注:“泛,覆也。”又《汉书·食货志上》“大命将泛”孟康注:“泛,覆也。”故疑史文“泛”字不误,《索隐》“泛”后脱“覆”字。

注:本文发表于励耘语言学刊》2020年第2期,此据作者word

注:本文发表于励耘语言学刊》2020年第2期,此据作者word版,引用请以该刊为准。感谢孙利政博士授权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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