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项制度的出台,对各个驾校、监考、发证等机构来说无疑增添了巨大的压力和责任,逼着他们在以后的培训和审验等诸方面都必须一丝不苟、一视同仁。这种做法虽然条件东苛刻,但是于己于人都有好处。由此,我想到在当前干部作用方面也应当推行“责任倒查”制度,尽最大可能避免用人失察、用人不当和用人失误。因为,一个官员造成的“事故责任”远远超过行车事故的影响。

 

      2月29日,原漯河市长吕清海被终止全国人大代表资格,原因是“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吕清海任市长只有42天,由此被称为“最短命市长”。这样的例子不是唯一,在全国各地早已司空见惯、屡见不鲜,甚至人们已经见怪不怪了。吕清海这样的官员倒了,到底谁对此负有责任?是选举他的人民代表?还是推荐、考察、研究、任用的重大失误?这都是大家心知肚明的事。

 

      如果在干部任用上也采用“倒查责任”的方法,一旦出现“新手发生事故”,立即追查推荐、考察、研究人员有无违规现象,那么,干部的选拔和任用程序必将更加细致、更趋理性,从而更加有效地遏制用人问题上的腐败。这项制度一旦推行,那些跑官要官、行贿买官和用人随意的行为将大大减少,用人风气必定得到很大转变。此乃党之幸、国之幸、人民之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