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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允芃访张爱玲:人生往往是乐不抵苦的|单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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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玲说:“我常常觉得我像是一个岛。”能够越过水域,抵达这座岛的,也都是有缘之人,可以倾慕她的敏锐,察觉她的羞涩,在生死的悲凉之中找到一些满足

这篇文章是台湾《天下》杂志群创始人及总编殷允芃对张爱玲的采访,读来平缓细腻,也可以算是寒冬之中的一点乐事。人生往往乐不抵苦,更要尽力与有缘人做快乐事




人生往往是乐不抵苦的

文:殷允芃


那天晚上,雨势稍歇。

离会见张爱玲女士的时间还早。伞下,踱过波光灯影的哈佛广场和附近郁绿的小公园——当年华盛顿誓师抗英的地方。走在清湿的空气中,恍若是漫步在台北植物园的小路上。

心中却惴惴然,因为“张爱玲是向来不轻易见人的”。而且也自惧于她写小说的洞彻一切的“冷眼”。学物理的青云,走在旁边,也帮着紧张。

但开门迎着的,是她的谦和的笑容和缓慢的语调,即刻使人舒然。

她的起居室,陈列得异常简单,但仍然给人明亮的感觉,或许是因为那面空空的、黄木梳妆台上的大镜子。旁边是个小小的书架,摆着的大半是些英文书,右角上有本《红楼梦》。书架顶上斜竖着一张鲜艳的、阿拉斯加神柱的相片。并立的,是一幅黑白的旧金山市夜景。

窗旁的书桌上,散乱地铺着些稿子、剪报和一本翻开了的《红楼梦》。最惹眼的,是那张指示如何去填所得税的表格。

记起她初接电话时的推辞,“真对不起,您那么老远跑来,不巧得很,我这几天不舒服,真的是病了……而且这两天还得赶着交一篇东西。”有点不好意思似的,她加了句,“嗯——就是那个IncomeTax表。”

一般人顺口的客套,她说起来却生涩而纯真。她又极易脸红,带着瘦瘦的羞怯,但偶尔射出的专注眼光,又使人一凛。


张爱玲的《沉香屑:第一炉香》

这位在三十年前,就以短篇小说和散文享誉上海和香港的“才女”,当被称为是作家中的作家。夏志清先生在《中国近代小说史》中,推崇她为“今日中国最优秀、最重要的作家”。夏济安先生生前也屡次把张爱玲和鲁迅并论。於梨华女士更爽直地说:“现在写小说的,我最佩服的是张爱玲。”

但对世间的一切毁誉,张爱玲女士却都能泰然处之。虽然好话听着也高兴,但她却似立身于方外的,并不受到影响。

她又很真。在《传奇》再版的序中,她写着,“我要问报贩,装出不相干的样子,‘销路还好吗?——太贵了,这么贵,真还有人买吗?’啊,出名要趁早呀!来得太晚的话,快乐也不那么痛快。”

她的客观、冷静和敏锐的观察力,不仅使她难以对人虚伪敷衍,对自己,她更是忠实,丝毫也不欺瞒。因而,她不愿,也无法介入。她说,她是在一切潮流与运动之外的。

她像是踢脚坐在云端,似正经,似顽皮,泛览周王传,流观山海图,俯仰终宇宙。而兴趣最浓的,却是由上眺望人间世,和那些她所写的“三三两两勾搭住了,解不开的;自归自圆了的;或淡淡地挨着一点,却已事过境迁了的”各式各样人与人间的相互关系。

有人错以为她是绝情的。其实她的同情与慷慨已经是超个人与超主观的。像纳兰性德所说,“人到情多情转薄”,这只是因为她看得明白与透彻。

她对一切生活的点点滴滴都有着强烈的感受。一片梧桐叶的飘落,能使她驻足;一个化缘的道士,能使她在后面跟上半天。她喜好嘈杂的市声,车马的喧闹,浓烈的色彩,甚至油漆和汽油的气味。

“我喜欢纽约,大都市,”她说,“因为像上海。郊外的风景使我觉得悲哀。坐在车上,行过旷野,渺无人烟,给我的感触也是一种荒凉。我还是喜欢走在人多的地方。”

她认为人生的结局总是一个悲剧,但有了生命,就要活下去。

“人生,”她说,“是在追求一种满足,虽然往往是乐不抵苦的。”

写作对于张爱玲或许也就是一种满足。

“只要我活着,就要不停地写,”她说,“我写得很慢。写的时候,全心全意地浸在里面,像个怀胎的妇人,走到哪儿就带到哪儿。即使不去想它,它也还在那里。但是写完后,我就不大留意了。”

她的写作生涯或许要追溯到她孤独的童年。在她四岁的时候,她母亲就因家庭失和而远走留学法国。父亲是位典型的遗少,生活在旧朝习气的阴影下。小时候,凡是能抓到手的一切书,这敏感而爱幻想的女孩,都热心地看。

她记得在她一遍遍翻阅《水浒传》后,竟起了学写章回小说的野心。碰到不会写的字,就咚咚地跑下楼,去问账房先生。但是到底太麻烦了,认识的字也很有限,所以那第一回,翻来覆去地写,却总是没法写完。那时,她才六岁。

在十四岁的时候,她写成了部《摩登红楼梦》,订成上下两册手抄本。一开头是秦钟与智能儿坐火车私奔到杭州,自由恋爱结了婚,而后来又有“贾母带了宝玉及众姊妹到西湖看水上运动会,吃冰激凌”。

她看的第一本英文小说,是萧伯纳的。那时她十三岁。从此她开始接触到西洋文学。

她的《秧歌》,是先用英文写的,曾获美国文学批评界的各种赞誉。LibraryJournal的书评更提出说,“这本动人的书,作者的第一部英文创作,所显示出的熟练英文技巧,使我们生下来就用英文的,也感到羡慕。”

虽然,她被称赞为是将现代西洋文学手法,融入中国小说中最不着痕迹的一位作家,她仍自认,对她影响最大的,还是中国的旧小说。有一次她曾坦然地说,《红楼梦》与《西游记》当然比《战争与和平》和《浮士德》好。

她又认为世界时时刻刻在改变,人的看法也随时会变。因而她的小说,只有在刚完成时,她才觉得满意,过久了,再看看,就又不喜欢了。

“以前在上海时,”她笑着回忆,“每写完一篇小说,我总兴高采烈地告诉炎樱(她的斯里兰卡女友)这篇最好。其实她又是看不懂中文的,听我说着,总觉得奇怪——怎么这篇又是最好的啊?”

曾在《皇冠》上连载的《怨女》,是她根据《传奇》中的《金锁记》重新改写的,原有的故事轮廓依稀可见,但风格、手法都已改变。《怨女》的英文本,也于去年(一九七○年)在伦敦出版。

一个作家,如果一味模仿自己早期成名时的作品,她觉得是件很悲哀的事。譬如海明威的晚年作品,她说,漫画似的,竟像是对以前的一种讽刺。

写小说,她认为最重要的,是要对所写的事物有了真感情,然后才下笔写。她对一般所谓的研究工作,不太有信心,也多少是因隔了一层,较难引起作者自发的情感。写《秧歌》前,她曾在乡下住了三四个月。那时是冬天。

“这也是我的胆子小,”她说,缓缓的北平话,带着些安徽口音,“写的时候就担心着,如果故事发展到了春天可要怎么写啊?”《秧歌》的故事,在冬天就结束了。

许多人都认为纯小说已经消失了,她说。现代的小说或是趋向于平白直述的历史记录,或是抽象难懂的诗。她认为,如果可能的话,小说应避免过分的晦涩和抽象。作者是应该尽一份努力,使读者明白他所要表现的。而且一个小说的故事性,也仍然需要保留。

“好的作品是深入而浅出的,”她说,“使人在有兴趣地往下看时,自然而然地要停下来深思。”

初看她的小说,常为她优美的文笔、细腻的描写和传奇的情节所吸引,进而欣赏到各种丰富的意象,那些异想天开、令人意会、忍俊、诧异或恐怖的各种比喻。

她描述胡琴的嘎嘎惨伤的音调,是“天地玄黄,宇宙洪荒,塞上的风,尖叫着为空虚所追赶,无处可停留”。她写冷天乡村里的太阳,“像一只黄狗,拦街躺着。太阳在这里老了”。她比喻在伴娘眼里的新娘,是“银幕上最后映出雪白耀眼的‘完’字,”而伴娘自己却是“精彩的下期佳片预告”。

她写一个游方的道士,“斜斜挥着一个竹筒,托——托地敲着,也是一种钟摆,可是计算的是另一种时间,仿佛荒山古庙裏的一寸寸斜阳”。被虐待将死的媳妇,则是“直挺挺地躺在床上,搁在肋骨上的两只手蜷曲着,像宰了的鸡的脚爪”。

而她最耐人寻味的,如同藏在海面下的大块冰山的,却是她对气氛的孕育与衬托、角色的刻画和对高潮过后人物个性发展的淋漓尽致。

她说她看书没有一定的系统或计划,唯一的标准是要能把她带入一个新的境界,见识新的事物或环境。因而她的阅读范围很广,无论是劳伦斯、亨利·詹姆斯、老舍或张恨水,只要能引起她兴趣的,她都一视同仁地看,没有兴趣的,即使是公认的巨著,她也不去勉强。

她坦然地说:“像一些通俗的、感伤的社会言情小说,我也喜欢看的。”

而她最近的长篇小说《半生缘》,就是她在看了许多张恨水的小说后的产物。像是还债似的,她说,觉得写出来一吐为快。

“但是我写《半生缘》的时候也很认真,我写不来游戏文章,”她说,“就算当时写得高兴,写完后就觉得不对,又得改。”

她屡次很谦虚地说:“我的看法并不是很正统的。”说时语气淡然,并不带一丝自傲或歉意。一般人认为理所当然的事,她并不一定会赞同。而她,也不是能用常理去衡量的。

“我是孤独惯了的。”她说,“以前在大学里的时候,同学们常会说——我们听不懂你在说些什么。我也不在乎。我觉得如果必须要讲,还是要讲出来的。我和一般人不太一样,但是我也不一定要要求和别人一样。”

也许她信服“让生命来到你这里”,“生命有它的图案,我们唯有临摹”。她是心如明镜,事物都公平自然地映射出去。因为不执留,所以不易为外物所影响。即使连书,她也是不买不存的,借来的,看完后就还去。

“我常常觉得我像是一个岛。”她说,习惯性地微扬着头。斜斜地看去,额上映出的单纯与平静,仿佛使人觉得,她是在岁月之外的。她是最自由的人。

记起她二十几年前拍的一张半身照片,刊在《怨女》英文版的封背上,也是扬着头的微侧面,眼神中同样露出慧黠的光。所不同的是,那时如满月的脸,而今已成椭长,那时披肩的散发现在已梳起,而那件异常宽大,剧装似的皮袄,却已换成无袖的宝蓝短旗袍。




她自己说她的动作是很笨拙的。可是她起身前小心地整着下摆,走起路时的绰约缓然,并不使人觉得。反而使人联想起,在书上看到关于她小时候的一段,“我母亲教我淑女行走时的姿势,但我走路总是冲冲跌跌,在房里也会三天两头撞着桌椅角。腿上不是磕破皮肤,便是瘀青,我就用红药水擦了一大搭,姑姑每次见了一惊,以为伤重流血到如此。”

她很热心地走出走进,“看你们,还像孩子似的,就想着要拿点东西给你们吃。”

于是,煮了浓咖啡,端出核桃甜饼,倒上两小杯白葡萄酒,又拿出花生米来。可是谁也没有喝咖啡时加糖的匙。

她解释着,像是理所当然的,“真对不起,汤匙都还放在箱子里没打开。反正也在这儿住不长久的,搬来搬去,嫌麻烦。”那时她在剑桥已经住了快半年。

她是在一九六七年末搬到剑桥,应雷德克里芙女校(哈佛的姐妹校)之请,当“驻校作家”的。当时,她正在埋首将《海上花列传》翻译成英文,已经翻译完了前二十回,约全书的三分之一。

她认为以现代的眼光来看,《海上花》也仍然是一部很好的中国小说。那是第一部用上海话写成的小说,出版于一八九四年。但她也不确定,西方读者们是否能接受这本曾经两度被中国读者摒弃的书。

“可是,”她加了一句,“做哪一件事不是冒险的呢?”

目前,她也正在写着一篇有关《红楼梦》的文章。同时还打算把十年前就已开始着手的一个长篇重新整理一番,继续写完。

天南地北地谈着,从亨利·詹姆斯的《丛林野兽》到老舍的《二马》,从台湾的文坛到失了根的中国留学生,从美国的嬉皮运动到男女学生的道德观念。听着的人、说着的人都觉得自然而不费力。因为她对任何话题都感到兴趣,而又能往往意会在言发之前。

走出门后,却忽然想跑跑跳跳起来,便跑着跳着地赶上了最后一班开往波士顿的地下车。

那时雨已停了,时间也已过午夜。


——一九六八年七月《皇冠》





附录:

整理那次访问后所记的笔记,发觉有几段话没写进去,实在是不应该遗漏的。

她说:

“一个作家应该一直在变,因为一个人不可能是静止的。”

“以前的人多半是过的集体生活,从描写动作和谈话,就可看出一个人的个性,譬如像《红楼梦》。但现在每个人的自己的时间比较多,小说以心理描写才能表达深入。(心理描写)不必过分的obscure(晦涩)。如果必须,当然没话说。”

“电影是最完全的艺术表达方式,更有影响力,更能浸入境界,从四方八方包围。小说还不如电影能在当时使人进入忘我。自己也喜欢看电影。”

“我很惊奇,台湾描写留美的学生,总觉得在美国生活苦,或许他们是受家庭保护惯了的。我很早就没了家庭,孤独惯了,在哪儿都觉得一样。而且在外国,更有一种孤独的借口。”

“一般美国通讯写得并不深入,没有介绍美国真正的思想改变的,譬如现在的道德观念的不同,几百个男女大学生同住在一起。”

“我不喜欢他们(嬉皮们)的成群结党,但他们的精神不错,反对(既有)社会制度,不愿做现在的这种organizationalman(组织里的人)。但我希望他们的出发点是个人的真正体会。他们的表现方式,details,我不赞成。”

“人生的结局总是一个悲剧,老了,一切退化了,是个悲剧;壮年夭折,也是个悲剧。但人生下来,就要活下去,没有人愿意死的。生和死的选择,人当然是选择生。”

——一九七一年



“人生下来,就要活下去,没有人愿意死的。生和死的选择,人当然是选择生。” 轻与重的选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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