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梯驾驶员的基本条件、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考核的条件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垂直升降梯(包括乘客电梯、载货电梯、液压电梯、防爆电梯、建筑用电梯等)、扶梯、自动人行道运行的操作人员。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款,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7588—1995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 10058—1997 电梯技术条件
GB 10060—1997 电梯安装验收规范
3.定义
电梯驾驶员是指从事各垂直升降梯(包括乘客电梯、载货电梯、液压电梯、防爆电梯、建筑用电梯等)、扶梯、自动人行道运行的操作人员。
4.基本条件
4.1 年满18周岁。
4.2 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项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4.3 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5.考核方法
5.1 考核分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两部分,经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合格后,方可进行实际操作考核。
5.2 安全技术理论考核方式为笔试,时间为2小时。
5.3 实际操作考核方式包括摸拟操作、口试等方式,考核题目不少于4题。
5.4 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考核均采用百分制,各60分为及格。考试不及格者,允许补考2次,补考仍不及格者需重新培训。
6.考核内容
6.1 安全技术理论。
6.1.1 了解电梯基本知识。
6.1.2 了解电梯的构造、性能及工作原理。
6.1.3 掌握电梯正常运行程序。
6.1.4 掌握电梯的安全装置。
6.1.5 掌握电梯的工作条件。
6.1.6 熟练掌握电梯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操作方法。
6.1.7 了解电梯的保养知识。
6.1.8 了解钢丝绳的报废标准。
6.1.9 了解液压传动基础知识。
6.1.10 了解电梯常见故障的原因分析与判断。
6.1.11 掌握事故紧急处理与救护及防止事故、故障的安全措施。
6.1.12 了解电梯电气安全知识。
6.1.13 掌握安全防火知识,正确选择灭火器。
6.2 实际操作。
6.2.1 电梯的开机与停机操作。熟练掌握电梯的开机与停机操作,正确读出各显示标志及指示的内容。
6.2.2 电梯故障与事故的排除。掌握电梯曳引机(电机、电磁抱闸及减速机)的正常温升,掌握一般故障与事故的处理方法和应急操作,包括厅轿门未能关闭到位、轿厢不平层或越层、轿厢突然停于两层间、轿厢忽快忽慢、振动、异响、电压过压、电梯开门运行、超速不停车等。
6.2.3 火灾等事故的应急处理。遇火灾等灾害时,能正确利用和发挥电梯的功能,及时将乘客安全疏散,保护国家财产的安全。会正确选择和使用灭火器材。
7.复审考核内容
7.1 检索违章情况,没有严重违章记录。
7.2 体检合格。
7.3 安全技术理论及实际操作考核合格。除了考核有关电梯驾驶员的基本安全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外,还应考核以下内容:
7.3.1 了解典型电梯事故发生的原因,掌握避免同类事故发生的安全措施和方法。
7.3.2 了解有关电梯驾驶方面的新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
7.3.3 了解有关电梯方面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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