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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汇编(五)

管理制度汇编(五)  

2010-05-28 16:39:37|  分类: 企业管理 |字号 订阅

第二十四章 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xmlnamespace prefix ="o" ns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1.    员工原始档案内容应包括以下资料:

1.1  《入职登记表》或附个人履历书

1.2  《劳动合同书》

1.3  身份证复印件

1.4  学历/技术资格证明复印件

1.5  免冠照片

1.6  《转正晋级调薪呈批表》

1.7  《考核记录》

1.8  《晋升调薪呈批表》

1.9  《调动资料》

1.10 表现优秀资料

1.11 培训考核资料

1.12 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1.13 其他记录员工工作表现的资料

2.    人事档案资料的查阅和借用规定:

2.1                人事档案资料(包括人事电子档资料)属保密性资料,非经行政人事部负责人级以上人员审批同意,任何人不得查询;

2.2                必须查阅档案时,只限于部门经理级(含)以上人员查阅本部门属下的相关资料,不得查阅其他部门的档案资料。

2.3                查阅档案,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严禁在档案卷内涂改,圈划及撤换档案材料,不得向无关人员泄漏被查档案内容,违者应追究责任。

2.4                查阅档案时,不得抄录或复印档案内容,如特殊情况,须经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允许后方可抄录或复印,抄录或复印的材料应在不超过三个工作日内送回行政人事部处理。

2.5                档案一般不得外借,在特殊情况下,经主管领导批准可以借出,但借出时要进行借阅登记,按期归还,如不按时归还,要及时催收,以免遗失。

3.   人事档案应按部门分类编号管理并保持及时更新,由相关人员专职管理;离职人员的人事档案资料保存期限为三年,期满由行政人事部统一销毁。

 

第二十五章 劳动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节     总 则

1、  目的

为规范员工的行为,保证员工行为与公司政策、规章制度和程序相一致。改善员工的工作表现,创造和谐、融洽的劳动关系。

2、   适用于XXX有限公司。

第二节     职责权限

1.      职责与权限

1.1 行政人事部:劳动关系管理的统筹部门,负责编制、改进劳动关系管理的相关制度,统筹劳动关系管理。

1.2 其他部门:在行政人事部门指导下,正确开展劳动关系管理工作。

第三节       劳动关系管理

1、  劳动关系分类

劳动关系管理、奖励与违纪事件处理、健康管理、特殊时期员工关系管理等。

2、  劳动合同管理

2.1.          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公司实际情况,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2.2.        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由行政人事部统一组织员工      签订劳动合同。具体合同范本由行政人事部核准。

2.3.          劳动合同办理时间:

新入职员工: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双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在职员工:合同期满前30天由行政人事部知会该员工直属部门,根据该员工的工作表现、工作业绩和公司用人状况并结合该员工的意愿,共同决定是否继续聘用该员工,如果继续聘用,则由行政人事部通知该员工续签劳动合同;否则合同期满自动终止双方劳动关系。

2.3.3 行政人事部将劳动合同信息录入电脑系统,便于集中、规范管理。

2.3.4行政人事部对已给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两年备查。

3、  劳动关系证明

行政人事部应员工本人的要求,经调查核实后为员工开具相关证明,包括工作证明、离职证明和退社保证明。

4、  劳动争议处理

4.1      劳动争议是企业运转过程中产生的正常现象,各级管理人员要本着沉着、冷静、务实、灵活的原则,规避法律风险,妥善处理劳动争议。

4.2      劳动争议的情形:因职工重大违纪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等。

4.3      处理劳动争议的原则:着重调解;及时处理;依法处理;积极配合。

5、  员工意见管理

5.1.  员工是公司最大的财富,加强对员工意见的管理,可集思广益,最大限度的利用和开发人力资源,并可有效化解员工矛盾。

5.2.  离职面谈:离职面谈可在一定程度上挽留优秀人才,并可从侧面找出公司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为以后的工作改进提供独特视角。

6、  员工投诉管理规定

6.1.  员工投诉:规范投诉管理,妥善解决员工的不公正待遇和公司内部违规事件,维护公正,以保证公司整体工作的全面健康运作。

6.2.  投诉原则:内容客观、真实、具体;处理公正、及时、务实;逐级投诉,不提倡越级投诉;提倡署名投诉。

6.3.  投诉范围:员工所受到的不公正待遇;损害公司利益或不利于公司发展的行为;其它违规、违法行为。

6.4.          投诉方式:口头投诉;书面投诉。

6.5.  投诉程序:向直接上级申述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向间接上级申诉——解决不成的,向行政中心申述——解决不成的,由总经理裁决。

6.6.          投诉处理:

6.6.1.      投诉受理人是投诉唯一有效调查人员,但调查结果须经投诉受理人签收确认后方为有效;

6.6.2.      所有的投诉事件应在接到申诉申请书的15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明确答复投诉人;

6.6.3.      投诉受理部门对投诉事件及投诉人负有保密的责任;

6.6.4.      检举揭发对公司有重大损害的违法违纪行为的个人,根据《奖惩制度》规定,将得到相应奖励;对泄露投诉人资料、打击报复投诉人的行为,将对当事人和相关人员给予相应处分,对性质严重者,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7、  员工纠纷调解

控制事发现场局面,避免纠纷继续升级。特别在发生打架、斗殴时要首先制止双方,调查事实真相,分清责任。通过听取当事人的陈述、找相关人员了解等方式调查清楚事实真相后,分析纠纷双方的责任,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做好纠纷双方的思想工作,使员工能自觉的接受处理结果,对纠纷事件备案并跟踪调解效果,为以后工作提供参考。

8、  健康管理

8.1           社会保险: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员工   保险由行政人事部办理。

8.2           身体保健:员工体检、健康宣传、建立员工健康档案。

9、  特殊时期劳动关系管理

9.1           特殊时期类型:公司架构变动、人员调整、劳动诉讼、员工伤亡及员工受到严重骚扰事件、天灾(传染病、台风、暴雨等)。

9.2           特殊事件处理原则:

9.2.1    准确判定:当公司内外环境发生变化,足以妨害公司达成基本目标,即可判定为特殊事件;

9.2.2    防微杜渐法则:对认定的特殊事件,须高度重视,并在法律、操作上面考虑周全,防止有所遗漏;

9.2.3          最糟后果预测:预测事件可能会有的最糟结果,然后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第二十六章  员工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良好的员工关系管理能够极大增强企业的竞争优势。员工管理的有效执行能够保证一系列良好的连锁反应,最主要的是能够培养出真正敬业的员工,在以人为本的现代社会,员工的工作态度无疑是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的一个制胜关键。

第二条:沟通管理

员工是公司最大的财富,加强对员工意见的管理,可集思广益,最大限度的利用和开发人力资源,并可有效化解员工矛盾。

一、         员工意见箱:

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地看待公司前进中的每一个细节问题,员工在平时可将意见投到员工意见箱中,公司提倡署名意见,并视意见类型和意见人的意愿为其保密。

二、         员工合理化建议管理:

员工是公司最大的财富,加强对员工合理化建议的管理,可有效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完善部门经营管理,提高部门效益。

员工关系人员负责收集员工各类合理化建议,在收到建议3个工作日内进行初步筛选,保留并整理那些附详尽文字资料并能促进公司经营管理、完善公司相关制度的合理化建议,而后,将整理好的建议按类别发送至各责任部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确认可实施的建议,有行政人事部及采用部门联名对建议者实施奖励。

三、         员工座谈会:

老员工座谈会、新员工座谈会、主题事件座谈会、公司重大发展促进会等都是在企业发展过程中实时了解员工动态以及推动员工进步的有效方式

 

第二十七章 费用借支、报销标准及审批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依据规范化管理实施大纲,特制定本标准及程序。

  第二条借款及报销审批程序

  ()出差人员借款,必须先到财务部领取借款凭证,写明出差时间、地点,借款金额原则按往返车费+(住宿费+生活补助)*预计出差天数计算借款金额,填写好该凭证后,先经部门经理同意,再由财务经理批准,最后经总经理审批后,方予借支,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时间超过三天无故未报销者,不得再借款。

  ()凡职工借用公款者,在原借款未还清前,不得再借。

  ()其他临时借款,如购置款、业务费、周转金等,审批程序同第二条第一款。

  ()试用人员借支旅差费或临时借款,须由正式员工出具担保书或签认担保,方能办理,若借款人未能偿还借款,担保人应负有连带责任。

  ()借款出差人员回公司后,三天内应按规定到财务部报账,报账后结欠部分金额或三天内不办理报销手续的人员欠款,财务部门有权通知行政部在当月工资中扣回。

  ()报销审批时应具备的凭证:请购审批单费用审批单,原始发票、物品明细表。在所附凭单上,要由经办人签字,主管部门经理签字和财务经理签字。

  第三条出差开支标准及报销审批

()公司职工出差乘坐车、船、飞机和住宿、伙食、市内交通费,按下表规定执行。

城市范围

补助标准

(元/

一般员工

部门主管、经理

总助、副总经理

四川省内、乐山市外一般城市

出差补助

50

60

70

住宿标准

80/

100/

160/

交通补助

实报实销

实报实销

四川省外

直辖市、特区

及其省会城市

出差补助

60

70

80

住宿标准

100/

150/

240/

交通补助

实报实销

实报实销

 

各部门负责人应严格控制外出人员,并考虑完成任务的期限,确定出差日期。对因公外出人员均对号入座按标准办理应报销费用。如出差人员投亲靠友自行解决住宿问题,则按标准的50%计发给个人;如不足标准住宿的,按节约额的50%计发给个人;如超标准住宿的,超支部分一律由个人自己负担。

  ()公司人员出差的交通费一律按附表标准套用。具体对下列情况均以有关规定执行如下: 1.乘坐火车,从晚上8时至次日晨7时之间,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2小时的,可购火车硬卧铺票和轮船三等舱。

 2.乘坐火车符合1条规定而不买卧铺票的,节省下的卧铺票费,发给个人,但为了计算方便,规定按本人实际乘坐的火车硬席票价的50%发给。

  3.公司人员出差,事先经单位领导批准就近回家省亲办事的,应凭车船票价按实支报,不发绕道和在家期间的出差伙食补助费、住宿费。

  4.出差期间乘坐直达特别快车暂按乘坐一般特别快车不坐卧铺补助的规定执行,即按硬座票价的45%计发补助费,因使用空调设备而另外加收的费用不计入票价之内。

  5.公司人员调动工作,核发差旅费以其调入地区执行标准计发。调入人员的交通、住宿、伙食补助除照公司规定执行外,其它开支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6.出差人员在出差地因病住院期间,按标准发给伙食补助费,不发交通费和住宿费。住院超过一个月的停发伙食补助费。

  7.公司人员参加在外地召开的各类会议,除有会议主办单位出具的食宿费自理的证明,可回公司按出差标准领取伙食费补助;住宿费凭住宿处发票按公司规定标准执行外,其余情况一概不领发有关费用。

  8.员工赴外地学习培训超过30天以上的部分,培训期间食宿费自理的,按相关职位标准的50%计发。

  ()出差补助

  按出差起止时间(算头不算尾)每天只享有伙食补助,补助标准按附表发放。

  ()出差市内短途交通费

  按附表中相应人均标准,凭票据据实报销。

  ()其他杂费

  如存包裹费、电话费,杂项费用控制在人均每天10元内,凭单据报销。

  ()车船票

  按出差规定的往返地点、里程,凭票据核准报销。

  ()因特殊情况出差需乘坐飞机,由公司总经理批准,连续三个月亏损部门人员出差,一律不准乘坐飞机。

  ()根据出差人员事先理好的报销单据,先由会计对单据全面审核,同时按出差天数填上住勤补贴,然后由部门经理签认报财务经理、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能报销。

  ()出差人员不得以电话费、传真费名义冲减超标准住宿费,电话费和传真费必须在住宿发票和账务清单中单列。

  ()出差期间发生的个人餐费、洗衣费、饮料费、健身桑拿费、美容美发费等一律由出差人员自负,不能报销。

  (十一)出差期间的宴请费用不在差旅费中报销,单独列在业务招待费中审批报销。

  (十二)同性别两人一起出差,只能住一间双人间,按一个人(职务较高者)住宿标准计算。

  (十三)出差人员在外住宿超过两天,如有特殊情况未住饭店(如住朋友、亲戚家),可以给予每人标准规定的未住宿补助。

  (十四)出差在外期间,一般不对外宴请和对外赠送礼品,如确有需要必须事先请示公司领导。   (十五)员工探亲交通费按国家规定办法执行。

  第四条业务招待费标准及审批

()因业务需要开支招待费的,由部门经理填写招待费审批单,报总经理批准。

  ()业务招待费报销单据必须有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列明公司抬头,数字分明,先由经手人签名,注明用途,部门经理加签证实,再报财务经理审核,行政人事部审查,然后由总经理确认,方能付款报销。

  ()超审批金额外的业务招待费,一般不予开支,如有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审核加签。

  ()公司大型招待活动及单笔金额超过2000元的招待费用,须经执行董事批准并签字报销。

  第五条福利费、医药费开支标准及审批

  ()实行医疗保险制度以后,职工本人医药费纳入社会统筹基金,工伤及重大疾病医药费开支公司以保险形式解决,不再另外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医疗费。

  ()公司统一提取的工会经费和福利、奖励基金,由财务部统一集中管理,有关开支规定另行制定。

  ()其他福利性开支,100元以下由行政人事部经理批准,超过100元的开支一律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其他费用开支标准及审批

  ()属生产经营性的各项费用,2000元以内的凭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先由经办人和部门经理签名后,报分管领导、财务经理预核,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核后,然后送总经理批准报销。

  ()属非生产经营性的各项费用,5000元以内的按第六条第一款执行,超过5000元的报执行董事批准。

  第七条加班费的规定

  1.本公司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

  2.法定节日(元旦、春节、国庆节、劳动节)因工作需要加班,按下列公式计发加班费:(本人月工资-浮动工资÷ 22.5×300%)×加班天数

  3.法定假日以外平时因工作需要加班,按下列公式计发加班费:

  (本人月工资-浮动工资÷ 22.5×200%)×加班天数

  4.员工加班要从严控制,事前由部门经理报公司领导批准。加班只限于工程抢修,节假日值班和完成其他紧急生产任务等,但月累计不得超过48小时,超过48小时报总经理批准。属工作职责要求,当日或当月没完成,自行加班的不计加班费。

  5.员工加班后,可以补休而不领加班费,但须办理补休的登记手续。

  6.员工出差期间,如遇法定节假日和超过工作时间不计加班费。

  7.加班费经行政人事部审核后,由财务部发放。

  第八条特殊津贴及补贴由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

  第九条如经费开支审批人出差在外,则应由审批人签署指定代理人,交财务部备案,指定代理人可在期间行使相应的审批权力。

 

第二十八章  固定资产使用管理制度

 

一、 总则

(一)为了有效的控制和管理公司的资产,提高资产的利用率、完好率,使其发挥更大的效益,现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固定资产是指公司内部单位价值较高(一般在人民币1000元以上),或价值尚未达到该标准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与公司日常销售业务、经营管理相关的各类有形资产。

(三)行政人事部门为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各类固定资产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监督固定资产的计划、采购、验收、下发、使用、回收和清查等工作,并有权对公司各部门的固定资产作出决定性处理意见。财务部为公司固定资产的核算部门,负责对固定资产增减和变动及时进行帐务处理;协助行政人事部门共同监督各部门固定资产的使用,每季度会同行政人事部门进行一次固定资产彻底清查盘点。行政人事部和财务部有权不定期对各部门固定资产的存在和使用情况进行抽查 

二、固定资产的购置和下发

(一)购置原则

行政人事部门作为公司固定资产购置的直接负责部门,有责任对相关固定资产的购置提前作充分的价格调研,选取性价比最优的供货单位。

(二)购置申请

各部门如需新增购置固定资产时,需填写《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经审批后交行政人事部统一购买。

如原有固定资产发生损坏,不能使用而报废以及固定资产发生丢失,需要重新购置时需填写《固定资产报废(丢失)审批表》经审批同意后,再填写《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申请购买。

(三)入库和领用手续

固定资产运到公司,由行政人事部负责仔细验收。验收无误放入库房,并开具固定资产入库清单,验收人签字确认(黑联留底、红联行政台账、绿联交财务入账)。 

固定资产分发到各部门,由行政人事部统一发放,并由领用人在固定资产领用登记表上签字。

(四)供应商结款

行政人事部确认固定资产准确无误后,在供应商要求结款时将供应商带到财务部,供应商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财务视情况而定)、如有相关购置合同的还必须提供合同原件,如有供应商发货清单的也一并附上,如需转账付款的需提供银行开户信息。

三、固定资产的移转、报废、报损及出售

(一)固定资产的移转

固定资产在公司内部相互调拨时,需经行政人事部门批准后方可移转。未经批准各部门不得擅自移转。如两部门协调好需移转时,口头通知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填写《固定资产内部调拨单》签字确认后留档备案。行政人事部门及时变更固定资产台账并通知财务部调整帐目。

(二)固定资产的报废及丢失处理

    正常报废的固定资产,由行政人事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鉴定,据鉴定意见填写《固定资产报废审批表》,经公司领导批准后予以注销。

非正常报废或丢失的固定资产,由行政人事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鉴定,对非正常报废和丢失的固定资产必须查明原因,追究责任;根据鉴定意见报公司领导批示,对非正常报废或丢失的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填制《固定资产报废(丢失)审批表》经公司领导批准后予以注销。

报废后的固定资产残体,各部门不得私自处理,由行政人事部门统一安排处理。

(三)闲置固定资产的处理及出售

各部门闲置的固定资产应及时通知行政人事部门,由行政人事部门统一登记并安排存放,以便资产的再利用和调配。固定资产如需出售处理,行政人事部门需填写《固定资产处置审批表》,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处置;若出售,处理所得款项须交财务部入账。 

四、固定资产日常管理

(一)责任分工

公司员工各自使用的固定资产(如电脑等)由直接使用人负责该资产的正常使用与维护,确保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公司公共场合使用的固定资产(展示厅内设备除外)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监督管理,展示厅内设备由项目部负责监督管理,公司车辆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管理和保养。

(二)日常管理

公司固定资产应由行政人事部门统一归类编号,并由使用部门配合在固定资产上粘贴标签。使用人应充分了解固定资产的使用方法和性能,平时应爱惜自己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公司公共场合使用的固定资产。如使用性能出现问题,应及时通知行政人事部门进行维修和维护,以免导致彻底报废。

公司固定资产原则上不对外出借给私人使用,如需出借使用者需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同意后方可借出,并保证固定资产完好无损,否则照价赔偿。

员工离职或调任时,必须进行固定资产交接,确保固定资产形态完好、使用性能正常。

五、固定资产清查盘点

(一)对账

由行政人事部门会同财务部每季度一次对固定资产进行事先对账,保证财务部总账明细账和行政人事部固定资产台账相符,发现问题并即时解决。

(二)盘点

对账结束后,由财务部会同行政人事部进行实地清查盘点,盘点时,不仅要清查固定资产数量,还应清查固定资产的使用性能。对发现的问题即时进行维修和保养。各部门负责人及固定资产使用人员应积极配合,做好本部门资产清查工作。

对于清查过程中盘盈、盘亏的资产,应由财务部、行政人事部确认,并经公司领导审批后,进行相应账务及责任处理。

 

第二十九章  出差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规范管理公司出差审批、费用报销程序,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出差审批

1、员工出差必须填写《出差审批单》(见附件),经相关负责人审批后,方能到财务部预借差旅费。

2、员工出差由部门负责人、行政人事部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总经理审批,逐一签字生效。

四、差旅费报销

1、差旅费用是指公司员工外出公干期间为完成预定任务所发生的必要的合理费用,具体包括:跨城市交通费(包括乘坐火车、轮船、飞机、汽车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出差补助、住宿费、市内交通费,其他公务杂费(包括邮电费、快递费、文件打印复印费);

2、员工赴国外出差,其补贴由公司总经理特事特批;员工国内出差费用按照差旅费补助标准予以报销;公司总经理差旅费实报实销。差旅费补助标准如下表:

城市范围

补助标准

(元/

一般员工

部门主管、经理

总助、副总经理

四川省内、乐山市外一般城市

出差补助

50

60

70

住宿标准

80/

100/

160/

交通补助

实报实销

实报实销

四川省外

直辖市、特区

及其省会城市

出差补助

60

70

80

住宿标准

100/

150/

240/

交通补助

实报实销

实报实销

3、每项费用的报销要求:

1)出差补助:差旅费标准中一般员工的“出差补助”包括当天餐费、通讯费及出差所在地交通费,主管以上员工的“出差补助”包括当天餐费及通讯费,员工报销时张贴相应金额的发票予以报销,发票类别不限,通讯费、电话费发票尤佳。陪同总经理出差,餐费、出差所在地交通费实报实销,陪同出差人每天补助10元通讯费,不另外享受出差补助。

2)住宿费用:必须提供和出差地点相符合的宾馆、旅店定额发票或机打发票,发票上必须有相应宾馆、旅店的发票专用章方可予以报销。同级别同性别员工出差,原则上2人一间住房。住宿费用按实际发生额报销,低于此标准按实际发生额实报实销,高于此标准则按此标准执行。特殊情况经提前电话请示总经理同意或总经理确认可予以报销,陪同总经理出差按特殊情况处理。

公司鼓劢在出差地就近住宿在朋友、亲戚、同学或自己家里,如有该情况可在出差后向财务部说明,按出差住宿标准的50%予以补贴,由报销人张贴相应金额的发票报销。

3)跨城市交通费(飞机、火车、轮船、长途汽车),按实际报销,具体交通方式根据出差审批单签批为准,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最合适的交通方式。发票必须为和出差时间相符合的车船票或飞机票,其中车票须为车站售出的机打车票及保险票;如有特殊情况,2人或以上共同出差的,可乘坐其他车辆,但费用不得高于车站乘坐费用;到煤矿等地若无法乘坐交通车,需包车、坐野车等须电话征得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同意,方可予以报销。

4)其他公务费用,如邮电费、快递费、文件打印复印费用等,凭相关发票予以报销。
    4
、其他规定:
  
1)员工出差上午出发出差补助按全天计算,下午出发出差补助按半日计算;上午返回出差补助按半日计算,下午返回按全天计算。
  
2)出差期间,由公司开车外出,不再报销交通费用。员工自带车出差经批准后可据实报销过境过桥费,特殊情况经分管领导、总经理批准后可报销油费。部门主管、经理若需报销出差地的的士票,50元以上必须经总经理同意方能报销。
  
3)如有专项考察、商务谈判、宴请活动等特殊情况,金额在200元以下须电话征得行政人事部负责人或财务部负责人同意;200元以上须将宴请对象、地点、标准报总经理,经同意后方可予以报销。报销人招待费用在200元以上的必须取得足额发票(同一宴请所有发票上签章须一致),如出现饭店没有足额扯发票的情况,先按已有发票予以报销,多出部分由自己先行垫付,待下次到当地出差时让该饭店补足发票后予以报销余下部份;招待费用在200元以下的,若无法取得发票的特殊情况,需出具合理的书面说明方可以其他票据报销。

4)员工出差归来,须在三个工作日填写“费用报销单”(所有有效票据粘贴到票据粘贴单上并呈梯形排列),报销单后附出差审批单,经出差人员所在部门负责人、行政人事部、财务部、总经理签字后予以报销。员工当月借款须在次月发工资前完善报销手续,否则,工资后发。

五、出差时间

1员工出差时间应按计划执行,原则上不得任意延长出差时间。

2、员工出差途中因病或遇不可抗力,可延长出差时间,但应提供相关证明。

3、员工确因工作实际需要需延长出差时间,必须电话请示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批

准,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除不予报销差旅费外,还根据《考勤及假期管理制度》规定按旷工论处。

六、其它

因公外派考察,交流人员返回公司后,应于五个工作日内分别向行政人事部及分管领导书面提呈交流经过及观感心得。必要时,可由行政人事部排定时间,向公司内有关部门人员讲解心得及工作情况。

 

 

第三十章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三条 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行政人事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 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部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 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五条 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 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 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后相一致。

  第八条 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第九条 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帐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位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

  第十条 建立会计档案,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保管和销毁。

  第十一条 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后,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第十二条 资本金是公司经营的核心资本,必须加强资本金管理。公司筹集的资本金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根据验资报告向投资者开具出资证明,并据此入帐。

第十三条 经公司股东会提议批准,可以按章程规定增加资本。财务部门应及时调整实收资本。    第十四条 公司股东之间可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股东应按公司章程规定,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和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财务部门应据实调整。

十五条 公司以负债形式筹集资金,须努力降低筹资成本,同时应按月计提利息支出,并计入成本。

  第十六条 加强应付帐款和其他应付款的管理,及时核对余额,保证负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凡一年以上应付而未付的款项应查找原因,对确实无法付出的应付款项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处理。

  第十七条 公司对外担保业务,按公司规定的审批程式报批后,由财务部登记后才能正式对外签发,财务部据此纳入公司或有负债管理,在担保期满后及时督促有关业务部门撤销担保。

  第十八条 现金的管理:严格执行人民银行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根据本公司实际需要,合理核实现金的库存限额,本公司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2000元,超出限额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应从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第十九条 严禁白条抵库和任意挪用现金,出纳人员必须每日结出现金日记帐的帐面余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发现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财务部经理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以保证现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现金收付都必须有合法的原始凭证。

  第二十条 银行存款的管理:加强对银行帐户及其他帐户的保密工作,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银行帐户印签实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统一保管使用。严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盖银行帐户印签。

  第二十一条 出纳人员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将银行帐户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或套取现金。在每月末要做好与银行的对帐工作,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未达帐项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并报财务部门负责人。

  第二十二条 应收帐款的管理:对应收帐款,每季末做一次帐龄和清收情况的分析,并报有关领导和分管业务部门,督促业务部门积极催收,避免形成坏帐。

  第二十三条 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应按户分页记帐,要严格个人借款审批程式,借款的审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行政人事部总经理。借用现金,必须用于现金结算范围内的各种费用专案的支付。

  第二十四条 短期投资的管理:短期投资是指一年内能够并准备变现的投资,短期投资必须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进行,按现行财务制度规定记帐、核算收入成本和损益。

  第二十五条 长期投资的管理,长期投资是指不准备在一年内变现的投资,分为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公司进行长期投资应认真做好可行性分析和认证,按公司审批许可权的规定批准后,由财务部办理入帐手续。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元没有实际控制权的长期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长期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第二十六条 固定资产的管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资产应纳入固定资产进行核算: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和其他与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

  第二十七条 固定资产要做到有帐、有卡,帐实相符。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的价值核算与管理,行政人事部负责实物的记录、保管和卡片登记工作,财务部应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

第二十八条 固定资产的购置和调入均按实际成本入帐,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分类计提,分类折旧年限为:

  (一)房屋、营业用房 30

  (二)通讯设备、交通运输设备 3

  (三)电子电脑、办公及文字处理设备 3

  (四)电器设备、安全保卫设备 3

  第二十九条 已经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再补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

  第三十条 对固定资产和其他资产要进行定期盘点,每年末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盘点一次,盘点中发现短缺或盈余,应及时查明原因,并编制盘盈盘亏表,报财务部审核后,经总经理批准后进行帐务处理。

  第三十一条 无形资产指被公司长期使用而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土地使用权、商誉等。无形资产按实际成本入帐,在受益期内或有效期内按不短于10年的期限摊销。

  第三十二条 递延资产是不能全部计入当期损益,需要在以后年度内分期摊销的各项费用,包括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和摊销期限超过一年,金额较大的修理费支出。开办费自营业之日起,分期摊入成本。分摊期不短于5年,以经营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在有效租赁期内分期摊销。

  第三十三条 公司的营业收入包括手续费收入、其他营业收入等。营业收入要严格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并认真核实、正确反映,以保证公司损益的真实性。

  第三十四条 营业收入要按照规定列入相关的收入专案,不得截留到帐外或作其他处理。

  第三十五条 公司在业务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业务有关的支出,按规定计入成本费用。成本费用是管理公司经济效益的重要内容。控制好成本费用,对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第三十六条 成本费用开支范围包括:利息支出、营业费用、其他营业支出等。

  (一)利息支出:指支付以负债形式筹集的资金成本支出。

  (二)营业费用包括:职工工资、职工福利费、医药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住房公积金、保险费、固定资产折旧费、摊销费、修理费、管理费、通讯费、交通费、招待费、差旅费、车辆使用费、报刊费、会议费、办公费、劳务费、股东会费、奖励费、各种准备金等其他费用。

  (三)固定资产折旧费:指公司根据固定资产原值和国家规定的固定资产分类折旧率计算摊销的费用。

  (四)摊销费:指递延资产的摊销费用,分摊期不短于5年。

  (五)各种准备金:各种准备金包括投资风险准备金和坏帐准备金。投资风险准备金按年末长期投资余额的1%实行差额提取,坏帐准备金按年末应收帐款余额的1%提取。

  (六)管理费用包括:物业管理费、水电费、职工工作餐费、取暖降温费、全勤奖励费等其他费用。

  第三十七条 职工福利费按工资总额14%计提,工会经费按工资总额2%计提,教育经费按工资总额3%计提。住房公积金经批准后,由公司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逐月交纳。

  第三十八条 加强对费用的总额控制,严格制定各项费用的开支标准和审批许可权,财务人员应认真审核有关支出凭证,未经领导签字或审批手续不全的,不予报销,对违反有关制度规定的行为应及时向领导反映。

第三十九条 公司各项成本费用由财务部负责管理和核算,费用支出的管理实行预算控制,财务部要定期进行成本费用检查、分析、制定降低成本的措施。

  第四十条 公司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税金及附加 营业支出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支出

  (一)投资收益包括对外投资分得的利润、股利等。

  (二)营业外收入是指与公司业务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具体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罚没收入、罚款收入,确实无法支付而按规定程式经批准的应付款项等。

  (三)营业外支出是指与公司业务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具体包括:固定资产盘亏和毁损报废净损失、非常损失、公益救济性捐赠、赔偿金、违约金等。

  第四十一条 公司利润总额按国家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后,依照缴纳所得税,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以下顺序分配:

  (一)被没收的财物损失,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二)弥补公司以前年度亏损;

  (三)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两项后的10%提取,盈余公积金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不再提取。

  (四)提取公积金、公益金按税后利润的5%计提,主要用于公司的职工集体福利支出。

  (五)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根据股东会决议,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第九章 财务报告与财务分析

  第四十二条 财务报表分月报和年报,月报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营业费用明细表、利润分配表。公司财务月报表应于次月15日内完成,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于次年90日内制作,必要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第四十三条 年末还应报送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内容包括:

(一)业务、经营情况,利润实现情况,资金增减及周转情况,财务收支情况等。   

 (二)财务会计方法变动情况及原因,对本期或下期财务状况变动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资产负债表制表日至报出期之间发生的对公司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为正确理解财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四条 财务分析是公司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财务部应对公司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总结、评价和考核,通过财务分析促进增收节支,充分发挥资金效能,通过对财务活动不同方案和经济效益的比较,为领导或有关部门的决策提供依据。

第四十五条 总结和评价本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财务报告指标包括:经营状况指标:流动比率、负债比率、所有者权益比率;经营成果指标:利润率、资本利润率、成本费用利润率。    第四十六条 会计电算化硬体设备是指专用于会计电算化的微机及其配套设备,包括伺服器、工作站、网线、印表机、UPS电源等。会计电算化硬体设备由财务部统一管理和使用,非会计电算化工作人员一般情况下不得使用,特殊情况确需使用时,应经财务部经理批准,在不影响会计电算化正常工作情况下进行。

   第四十七条 财务软体是用于完成会计核算、处理会计业务的软体。操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发现软体的设计功能未能正常实现时,应立即与软体发展商联系,进行修改、调试,完成调试后,应及时检查、核对,以确保相应帐务资料和功能模组的正确性。

  第四十八条 每月10日前对上个月的会计资料进行备份。操作人员运用财务软体必须是通过系统功能表选项进入系统操作,应根据工作需要设置操作许可权和密码。操作人员对使用的硬体设备的安全负责。下班时,应关闭设备的电源。设备的开启和关闭应严格按规范程式进行。

  第四十九条 公司会计电算化未通过财政部门评审之前,采用微机和手工帐并行的办法。每月末,会计核算人员必须将手工帐与微机帐进行核对。保持手工帐与微机帐一致。

第五十条 企业银行电子支付系统的管理,严格按照企业银行电子支付程式和许可权规定执行。电子支付密码器、智慧IC卡、帐户密码和操作人员密码是使用企业银行系统的关键要素,应妥善保管,主管卡和操作员卡应按照分管并用的原则,由财务部负责人和操作员分别设制密码,不得一人统管使用。  

 

    第三十一章 会计核算基础工作制度

  

第一条    充分体现会计信息的可靠性,特制定 本规定。 

  第二条 会计科目的运用及帐户的设置、按《企业会计制度》执行,不得任意更改或自行设置,个别因公司业务需要新增会计科目时,须报批准。 

  第三条凭证统一采用记帐凭证,在实行会计电算化操作后,可采用软件打印记帐凭证。 

  第四条 会计核算组织程序:采用记帐凭证汇总表核算程序,记帐凭证汇总表核算组织程序如下: 

  ()根据审核后的原始凭证填制记帐凭证; 

  ()根据原始凭证汇总表编制记帐凭证汇总表; 

  ()根据记帐凭证汇总登记总分类帐; 

  ()根据原始凭证登记现金日记帐和银行日记帐; 

  ()根据记帐凭证及所附的原始凭证登记各明细分类帐; 

  ()月终,根据总分类帐和各明细分类帐编制会计报表。 

  记帐凭证汇总表核算组织程序的特点是:先定期(5天或10)将所有记帐凭证汇总编制成科目汇总表,然后再根据科目凭证汇总表登记总分类帐。 

  记帐凭证汇总表的编制方法是:根据一定时期的全部记帐凭证,按照相同科目归类,定期(5天或10)汇总每一会计科目的借方本期发生额和贷方本期发生额,填写在科目凭证汇总表的相关栏内,以反映全部会计科目的借方本期发生额和贷方本期发生额。 

  第五条  记帐规则: 

  ()记帐须根据审核过的会计凭证。除按照会计核算要求进行转帐时,用记帐员写的转帐说明作记帐依据外,其它记帐凭证都必须以合法的原始凭证为依据。没有合法的凭证,不能登记帐簿,且每张记帐凭证必须由制单、复核、记帐,会计主管分别签名,不得省略。 

  ()登记帐簿时用钢笔或碳素笔写(除了复写的以外,不得使用铅笔和圆珠笔) 

  ()记帐凭证和帐簿上的会计科目以及子、细目用全称,不得随意简化或使用代号。 

  ()会计分录的科目对应关系,原则上一种经济事项分别或汇总编一套分录,不得将不同内容的多种经济事项合并编制一套分录。 

  ()明细帐应随时登记,总帐定期登记,一般不超过10天。 

  ()每一笔帐须记明日期、凭证号码和摘要,经济事项的摘要不能过分简略,以保证第三者能看清楚。每笔帐记完后,在记帐凭证上划号。

 ()记帐的文字和数字应端正、清楚、严禁刮擦、挖补或涂改,不得跳行隔页。应将空行或空页划斜红线注销。 

  ()记帐发生错误,用以下方法更正: 

  1.记帐前发现记帐凭证有错误,应先更正或重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或帐簿上的数字差错,应在错误的全部数字正中划红线,表示注销,并由经办人员加盖小图章后,将正确的数字写在应记的栏或行内。 

  2.记帐后发现记帐凭证中会计科目、借贷方式或金额错误时,先用红字填制一套与原用科目、借贷方向和金额相同的记帐凭证,以冲销原来的记录,然后重新填制正确的记帐凭证,一并登记入帐。如果会计科目和借贷方向正确,只是金额错误,也可另行填制记帐凭证,增加或冲减相差的金额。更正后应在摘要中注明原记帐凭证的日期和号码,以及更正的理由和依据。 

  3.报出会计报表后发现记帐差错时,如不需要变更原来报表的,可以填制正确的记帐凭证,一并登记入帐。如果会计科目和借贷方向正确,只是金额错误,也可另行填制记帐凭证,增加或冲减相差的金额。更正后应在摘要中注明原记帐凭证的日期和号码,以及更正的理由和依据。 

  ()红字冲帐除了用于更正的错误外,还可以用于下列事项: 

  1.经济业务完成后,发生退回或退出; 

  2.经济业务计算错误而发生多付或多收; 

  3.帐户的借方或贷方发生额需要保持一个方向; 

  4.其它必须冲销原记数字的事项。 

  ()各帐户在一张帐页记满后接记次页时,需要加计发生额的帐户,应将加计的借贷发生总额和结出的余额记在次页的第一行内,并在摘要栏承前页” 

  (十一)月、季、年度末,记完帐后应办理结帐,为了便于结转成本和编制会计报表,需要发生额的帐户,应分别结出月份季度和年度发生额,在摘要栏注明本月合计本季合计本年合计的字样,在月结、季结数字上端和下端均划单红线,在年结数字下端划双红线。总结的数字本身均不得用红字书写。发生笔数不多的帐户,也可不结总。不需要加计发生额的帐户,应随时结出余额,并在月份、季度余额下端划单红线,在年度余额下端划双红线。 

  (十二)编制会计报表前,必须把总帐和明细帐记载齐全,试算平衡,每个科目的明细帐各帐户的数额相加总和同该科目的总帐数额核对相符。不准先出报表,后补记帐簿。 

  (十三)年度更换新帐时,需要结转新年度的余额,可直接过到新帐各该帐户的第一行,并在摘要栏内注明上年结转字样。必要时,详细注明余额组成内容,在旧帐的最后一行数字下面注明结转下年字样。结转以后的空白行格包括不结转余额的帐户,划一条余线注销或盖戳注销。 

  第六条  结帐、对帐: 

  ()结帐是结算各种帐簿记录,它是在一定时期内所发生的经济业务全部登记入帐的基础上进行的,具体内容如下: 

  1.在结帐时,首先应将本期内所发生的经济业务记入有关帐簿。 

  2.本期内所有的转帐业务,应编成记帐凭证记入有关帐簿,以调整帐簿记录。如待摊、预提费用应按规定标准予以摊销提取。 

  3.在全部业务登记入帐的基础上,应结算所有的帐簿,具体方法参见记帐规则的第11点。 

  ()对帐是为了保证帐证相符,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具体内容如下: 

  1.帐证核对:是指各种帐簿(总帐、明细分类帐以及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等)的记录与会计凭证(记帐凭证及其所附的原始凭证)的核对,这种核对主要是在日常编制凭证和记帐过程中进行。月终如果发现帐帐不符,就应回过头来对帐簿记录与会计凭证进行核对,以保证帐证相符。

  2.帐帐核对每月一次,主要是总分类帐各帐户期末余额与各明细分类帐帐面余额相核对,现金、银行存款二级帐与出纳的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相核对,会计部门各种财产物资明细类帐期末余额与财产物资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的保管帐相核对等。

  3.帐实核对分两类:第一类现金日记帐帐面余额与现金实际库存数额相核对,银行存款日记帐帐面余额与开户银行对帐单相核对,要求每月核对一次;第二类各种财产物资明细分类帐帐面余额与财产物资实有数额相核对,各种往来帐款明细帐帐面余额与有关债权债务单位的帐目核对等,要求每季核对一次。

 

第三十二章  修改与解释

第一条:修改

一、本制度视实施情况,由行政人事部提出,经各主管领导、总经理讨论,执行董事批准,可以修改。

二、未提及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解释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行政人事部,如有不明事项,请向行政人事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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